我们不要一个警察世界
2、彭真。 上世纪五十年代,他很快取代了王明、董必武等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又正式确认为协助邓小平对中央书记处工作负总责并分工负责统战政法和港澳方面工作,1958年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至文革开始时被打倒。文革后复出先任人大法制委主任,再任中央政法委书记,主持了宪法的修改和一大批法律的制订以及大规模地普法宣传工作,也是林彪“四人帮”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1983年6月任全国人大委员长,本年7月19日和邓小平一起同公安部长谈话,确定“严打”。可以将他定位为:文革之前,文革之后政法战线的主帅。 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治安、改造罪犯上取得了世界各国少有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还是很严重的。 从新中国第一个劳改农场——北京清河开始,上世纪五十年代全国兴建了一大批工农业劳改企业,例如黑龙江省“为落实中央南犯北调和建设商品粮基地的任务”,至1956年“新建22个劳改农场,6个劳改工厂”。1955年至1958年,10余万犯人从湘、苏、赣、闽、浙、粤、予、鲁、鄂、京、辽、津等13个省、市调入。江苏省的省管劳改企业,1966年的年利润1692万元(其后到1978年为5690万元,1983年2460万,1987年5225万)。1956年上半年,由于超体力劳动,全国犯人非正常死亡增多,受到毛泽东的严肃批评:“有些人只爱物、不爱人”,“不要想在劳改犯人身上搞多少钱”,“把犯人当成劳役,只有压服”。 1958年,北京市的犯罪率曾降至万分之三点八(共2428起。1957年是6125起,为万分之十五点五)。今日许多年青人从长辈那里知道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实际上是1958年的中国留下的印象,但是,“大跃进”中的政法战线也刮了一股“浮夸风”,这就是当时推广到全国的“十无”,即无反革命、无刑事犯罪等,有些地方发展到“三十五无”(如河南)、“百无”(山东一些地方)具体到:“无50元以上的偷盗”、“无交通事故”等,在贯彻中摧残了多少将来有可能“对抗领导”,实则有个性的青少年!!!这一个被“第一线”主持工作的领导人肯定的经验,却遭到了毛泽东的痛斥。它确实是受苏联上世纪三十年代那一套残酷的作法的影响,也有西方刑事人类学龙勃罗梭的剥夺犯罪能力理论的影响,还应该有当时大张旗鼓地贯彻彭真这一指示的影响:“一定要把北京市的社会治安情况和政治情况搞的像玻璃板、像水晶石、像镜子一样”。 3、“五次高峰”与持续20多年至今未下的“第五次高峰”。 上世纪90年代中期,政法界提出了新中国犯罪“五次高峰”说,即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中都有一年犯罪高峰,80年代是第4次,90年代是第5次,今年3月24日的《嘹望东方周刊》发表的文章说,“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第4次犯罪高峰期,发生大案10万起,是前3次高峰刑事大案总和的2倍;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涌来并持续到现在的第5次犯罪高峰,发案率上升到80年代前半期的8倍”。 官方公布的数字:“1999年,全国刑事立案统计数据,自1992年以来首次突破200万起,2000年又升至360多万起,与上年相比,增幅达61.7%”,“2003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当年的刑事案件1842699起,破案率41.9%”。“2000年,中国法院系统判处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比1996年上升了6倍”。 ![]() 我们不要一个警察世界(三) 德国施奈德的《犯罪学》认为:“犯罪统计是犯罪学最重要,但也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据公安部的一项研究:1985、1987、1988年对15省、市的300个派出所为期3年的刑事隐案调查,犯罪明数最多只占实际发生的1/3,公安大学一位教授估计的“明、暗”比例应为1/10。还有一个“不破不立”,即破案、立案的关系。20多年来立案标准也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调高。就此,四川数字称每年的“8类严重暴力犯罪的立案数都在30000起左右”,一个郑州市2004年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万余人”,人口小省云南被刑事犯罪致死的“平均每天7人”…… 当年,邓小平曾说:“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原因在哪里?主要是下不了手”,“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邓小平决定“严打”的83年7月19号谈话中说:“那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没有准不准的问题,……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是下不了手!”对公安部报告中说“要多作教育、疏导和预防犯罪工作”时,小平批评说:“这样四平八稳解决不了问题。”他说“搞得不疼不痒的不行”。——这其中有同志讲“准”的问题和公安部的“多做教育”,显然是毛泽东时代的“老调子”,不符合邓的风格。83年“严打”杀了多少?恐怕要以万计。正常呢?“根据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秘书长关于死刑的第6个五年报告的统计,中国在1994年至1998年执行死刑12338起,并指出中国是所报道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茅与轼的数字更惊人,每年处死超过一万五千人。今天的网上还在争论一年判死刑是一万还是四万的问题。现在媒体已认为,第一次“严打”时,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第一条……,就“为滥用死刑打开了闸门”。 83年“严打后”,仅上海就上万名罪犯送往新疆、青海,各地也都不在少数,天津注销了成千的劳改释放人员的城市户口,“送边远地区”。 理代刑法之父贝卡利亚说:“犯罪的罪行越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越大,对待犯罪的手段越严厉”。那么,再犯罪的手段也是否也会随之升级,进入一个恶性循环呢?这个道理,二千多年前的我们的老祖宗都懂。 “严打”也使酷刑、虐犯放开了手脚,进口警、械具提供了虐犯的“玩具”,各地在刑侦实践中还发明了不少刑讯“专利”,即使对错“掉”进去的同行也不客气,也包括类似宣传中对张志新那种临死前控制说话的残酷手段。近日又报导的景德镇市第二看守所被关人员按送钱分坐牢档次。牢头狱霸打死人事件,这是今天各地看守所普遍存在的现象。这类事情的报导已经不少,尤其是孙志刚事件曝光前后。古代汉朝就曾废除过肉刑,清朝宣统年间也为此颁旨,今天尽管不断曝光,不断打击,仍“非常顽固”,存在着,这其中,市场经济和腐败起了更大的作用。 |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中国琉球网 ( 闽ICP备13003013号 )
GMT+8, 2025-4-4 22:48 , Processed in 1.629766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