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国有股转为优先股非常危险
如果国企股份控制权转移出去。那么,国有企业的股份控制权会转移到谁手中? 从国际经验来看,在拉丁美洲自1970年代开始的全面私有化过程中,美国企业和金融机构几乎主宰了阿根廷等国的经济,使拉美国家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生了新的依附关系。 反观国内,一旦将这些大型国企的股份控制权转移出去,能够有足够资金取得国企控制权的,很有可能是国际垄断资本集团。 基础产业的进入门槛,允许私人资本和外资进入,国际垄断资本集团就掌握了这些国企的控制权,从而也就掌握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这将最终导致中国国有企业、国民经济的“外资化”、“殖民化”。 也许有人会说,《意见》中不是还提到了“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吗,这就是为了防止俄罗斯式的寡头经济。 那什么是“特殊管理股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同股不同权。股份制有个原则,就是等量资本要求等量权利。而特殊管理股就旨在打破这一规矩,就是国资虽然股份少,但要更多的投票权。甚至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所以也被称之为“黄金股”。 那么,这是不是说国企就不会丧失控制权了呢?其实不然。请注意《意见》中的限定词“少数特定领域”。那么属于这个少数特定领域的有哪些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现在,见诸媒体的也主要是文化传媒业(意识形态的大权党还是要牢牢控制的),有研究机构猜测还包括“金融类”。但这毕竟还是少数。更多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怎么办? 换句话说,在更多的领域是没有这种制度来保证国企的控制权的。 特殊权力制度被广泛运用是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欧洲,尤其是在英国撒切尔夫人推行的国有企业私有化运动中。20世纪60年代,德国大众公司最早开始实行“去国有化”,向公众出售公司的股份;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国撒切尔政府开始采用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对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革,在航空、电信、水利、电力等行业陆续出售国有股份。英国政府在这场改革中设置了“黄金股”,并以法律法规形式规定了政府在这些公司中的特殊权力。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匈牙利、波兰等国家也都在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过程中广泛推广“黄金股”制度。 从这些国家的实践来看,即使是推行了这种特殊权力制度,私人资本对所谓国企的控制也是在加强的。并没有改变私有化的事实。 |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中国琉球网 ( 闽ICP备13003013号 )
GMT+8, 2024-11-23 09:21 , Processed in 1.369413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