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大势前线 时间:2006-5-18,
1950年我刚满14岁不久,便到成都一家私营小“厂”当学徒。这个“工厂”名称叫“工农电机厂”,是1950年开办的,地点在成都市新南门内的“四维街”。这个“工农电机厂”是由老板亲自负责经营管理,老板的弟弟做“监工”和技工,还有三个技工和两个学徒,老板娘有时也会出面帮着老板“招待顾客”,加起来就有七个半人;除了“制造电机”,还接受修理小型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和家用电器的业务;因为这个“工厂”还有两台皮带车床,一台钻床、一台电动砂轮机和一些钳工工具,所以也做一些“加工”建筑螺栓的业务,有时还接受一些其他机件加工业务……
这个“工农电机厂”,所谓“制造电机”,实际上就是老板用极少的钱,把 “国民党军用飞机”上“报废”的一些旧直流电机“按堆”买来,叫工人和学徒进行清洗,改绕一下“线圈”,重新换换“碳刷”,重新喷一次漆,再钉上一个“工农电机厂”的“铭牌”标明这个“交流电动机的功率和电压”就行了。所谓“制造”,主要是改绕电机的线圈,换掉线圈以后,就能够使这些军用的直流电机变成能够用220伏交流电的民用电机。——据我所知,在1950年的时候,就是这样一个“从业人数”接近十人,又有车床和一定的机加工设备的“电机厂”,在那时侯就能够修理大小电机和家用电器,又能够“制造电机”的“工厂”,成都市只有三家,其中一家老板姓陈,一家老板姓茹,一家老板姓胡。另外还有一家只修电机和家用电器的“东方电机修理厂”,在成都市棉花街,没有车床和机加工设备,只有三、五个人,老板姓“申”,人称“申东方”。
在1950年,我所在的这个“工农电机厂”,每天七点半吃早饭,技工从8点工作到中午12点吃午饭,下午1点又开始工作,一直到下午七点半吃晚饭,工作时间至少十个半小时;我是学徒,每天早上六等起床,晚上十二点左右睡觉!因为我是学徒,早上六点起床以后,必须先帮老板家的女仆提水、做早饭,扫街、扫地、搞卫生,再做一些杂务性劳动……;在早上七点半以前 “下门板”,敞开“我们工厂”临街的12米“门面”,然后才吃早饭;八点正式开始“工作”,给技工们“打下手”,做一些带有“技术性”的劳动,拆洗电机,绕制线圈,配制一些小零件,按照“偷经学艺”方式,多做事多“学技术”……
每天天黑的时候,技工吃完晚饭就可以“下班”;学徒还得继续干活:上门板、檫车床、收拾工具、打扫工作场地;忙完这一类杂活,我已经筋疲力尽了,有时还要加班加点地给老板家檫几部自行车,然后给老板娘抱小孩或给老板家做一些杂七杂八的家务杂活……直到半夜12点左右才能上床睡觉或躺在床上看几页书再睡觉。——按照老板对我们这些学徒的说法:“你们要当个好学徒,一定要先学会忍气,学会吃苦、受累,今后才能够展翅高飞;一定要记住古人说的话:能吃苦中苦,今后才能够做人上人!”
不过,我也曾经听到老板与老板在“交谈”中不止一次地这样说:一定要给学徒多分派一些事情做,以免他有空闲时间去“接受”外面的坏影响! ……
一个新中国的工会干部对我说:你要记住,现在解放了,工人是新中国的主人!……”
其实,一个人在现实社会中生活,不可能长时间被禁梏在一个狭小的“天地”里;1951年的元旦刚过了不久,成都市搞工会工作的干部就在派出所 “干事”的陪同下到一些私营小厂,“上门宣讲”工会组织要在成都市进一步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的若干事项,并宣传《川西行署劳动局发布劳保第896号通告》精神,告诉老板必须废除封建的学徒制度,建立合理的师徒关系,严禁打骂和奴役学徒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