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0余名中国公民联名上书要求停止转基因主粮商业化推广
2008年,我国进口了世界50%的转基因大豆,我国餐桌上有70%以上的大豆油属于转基因食品。仅以江苏扬州为例,2011年年初,记者走访扬州市区部分大型超市发现,对于食用油,只有部分产品标注有“转基因”字样,且遮遮掩掩,难见“转基因”。一些大豆等作物的衍生产品如豆浆、豆粉等都难见到转基因标识。木瓜、番茄等蔬菜没找到转基因标识。可从扬大相关专家那得到的信息,多数木瓜和番茄为转基因产品。扬州市农业委员会证明,扬州有2万亩左右的大豆,有部分是转基因大豆。 美国先锋公司2005年在我国推出第一个玉米种子品牌——“先玉335”,随后在多个省份大面积推广。2010年,记者调查发现,山西省、吉林省的多个地方老鼠绝迹,猪、羊、狗出现病态,共同特征是吃了“先玉335”玉米。但先锋公司不承认“先玉335”是转基因种子,但是,“先玉335”的父本(英文略)的专利资料显示,父本曾做过基因修饰,且应用于转基因育种。 六、我国目前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存在重大漏洞 2000年1月29日,在加拿大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议定书”是在“公约”下为解决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而制定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件。我国于2000年8月8日签署了“议定书”,2005年4月27日国务院批准了“议定书”,其中明确规定,转基因作物推广必须征得本国民众同意。而根据人民网、腾讯网等网络媒体调查统计,至少90%以上的民众反对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转基因商业化推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机构,转基因商业化推广并未经过全国人大的商议及表决。 转基因主粮安全证书的发放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部应当是颁发转基因安全证书的主责任部门之一,而2009年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安全证书却是由农业部组建的“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建议把安委会改成转委会)颁布的。然而,据媒体披露,第一届“安委会”58名成员的三分之二是转基因科学家,里面涉及的多人是正在申请专利和申请通过者,这在任何一个法制国家都是不能容忍的立法腐败行为,是严重败坏我国法制形象和国家形象的闹剧;农业部至今不肯公布颁发转基因水稻和玉米安全证书的第三届“安委会”名单,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令人怀疑其中存在腐败甚至里通外国的情节。 “安委会”的职责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然而,张启发的转基因稻种屡次非法流出,“安委会”却视而不见,至今未对湖北等地的转基因非法种植进行依法查处,背后有没有腐败,有没有外国势力蓄意操纵,高度可疑。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大豆很可能已经流向豆腐、豆浆等民众日常消费的食品市场;转基因木瓜、西红柿等也已在市场上泛滥,而且根本没有任何标识。转基因作物种植与食品销售的监管形同虚设,环境安全和民众的健康安全已到了万分危险的境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恳切地向党中央、全国人大、各级政府发出如下呼吁: (一)立即停止转基因的商业化推广 目前颁布的两种转基因水稻和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存在巨大争议,张启发的转基因水稻已进入大田试验阶段,甚至蓄意非法种植,对环境安全和民众健康已造成严重威胁,应立即撤销已发放的专家安全证书,叫停张启发等人的大田试验,制止和严惩蓄意非法种植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此前关于转基因安全问题的讨论在电视、报纸和门户网站上均遭到封杀,例如,山东电视台制作的转基因专题片——《餐桌上的世纪悬念》刚播出第一集便被叫停,转基因推广专家的声音却可以充斥电视和平面媒体,民众对转基因安全问题的知情权被剥夺。有关部门应当允许反对转基因商业化推广的声音在主流媒体上发出,让民众对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承诺,推广转基因必须保证民众充分知情并获得民众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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