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事不足辨》 文:王韬 选自:弢园文录外编,卷六第二篇 二次编辑:台湾猎户人 今天我们可从阅读「王韬」所撰写一系列有关于1879年,日本片面的非法《废琉置县》的文章,在「王韬」实事求是东、西方的辩证法,深刻得知日本自古以来惯用「伪历史讹诈」的小偷伎俩,觊觎「编织琉球为中、日两属论调」谎言,由于日本完全是毫无历史史料做凭借的伪历史」,意图移花接木、掩耳盗铃般的强占中国属地琉球。 《琉事不足辨》 自日本兼并琉球,西人论是事者,辄多偏袒。盖日本,自步武西法以来,自以为渐著富强之效,而骎骎然驰域外之观。西人每重视日本而轻视中朝,遇事辄任意抑扬,随声附和:「琉球,向时入贡于萨峒摩岛,不过与新罗、百济、高丽、渤海同为藩属焉耳,载之日本国史斑斑可考,而遽欲视之内诸侯一例,此一人之私言也」。 西国,不察其实,信以为然,群谓:「日本之于琉球,土疆接境,支派一源,性情风俗相同,文字语言无异,其地应为日人之所有。三百余年前,萨摩人曾取其国,而俘其王,继释之归,以与之约,视同属土,此前事之证也」。 「十余年前,美国以兵舰至日,强请通商,继而有欲取琉球,以为外府者,日人居间以请,贿之以货币乃免,此近事之可征者也」。 以此(上)两端,遂以琉球属日本;其实不然,其辨见余前说中。 或又谓:「琉球介于日、俄两大之间,而弱小不能自立,设使日人不取,则他日必为俄人所取。今既归日人之版图,则日人得以施其保护,俄人可以绝其觊觎」。 此亦未免一偏之论。 夫琉球为千余年来,自立之国,虽蕞尔弹丸,弱小不能自强,而既托日本之宇下,又入贡于中朝,久为藩服,矢慎矢恭,何不可约中朝相与共保之,以联辅车唇齿之谊,俾为中、日之维屏维翰。 琉球土瘠民贫,物产鲜少,泰西诸国无与通商者,其得之犹石田也,而反取大不韪,以失邻国之和。俄虽崛强,必不以此而取怨于中、日,可知也。 西人为此说者,其明袒日本无疑也、或其说多为日人所指授,亦未可知。顾,西人之左袒日人,要非无故。 我朝所有属国凡五:「越南也、暹罗也、缅甸也、高丽也、琉球也」,皆登《王会之图》而预共球之列。今自琉球、高丽外、「越南」则据于《法》矣,「暹罗、缅甸」则据于《英》矣。蚕食鲸吞,方且日事侵削,安知其后不为琉球故辙乎?故,以琉事折衷于西人,计之左也。至日人之与我中朝龃龉者,要亦有因。彼且谓:「法之于越南,英之于暹罗、缅甸」,中朝何不一问之?而独于日本之于琉球,移文诘难,是畏欧洲而欺日本也。不知日人果以此为言,则我有词矣。 彼不自知,日于琉球,入其国,擒其王,并其土地;而《英、法》,则未若是之甚也。越南、暹罗、缅甸之王,仍得有其疆土,君其国,子其民,发号出令,称王以治。将来之事,不过出之逆料,岂得藉为口实哉?日本似亦知此,必欲掩其倾覆剪灭之迹,而指琉球为内属,是尚思据理而言,为掩耳盗铃计也。然明者于此,转笑日人之徒劳妄作矣。何则?天下之公论不可掩,而故府之事,实不能假也。呜呼!今日之事,非可以口舌争,亦岂能以笔墨战? 我中国,亦惟有:「内求诸己而已矣。夫中国非小弱也,乃至今日,狡焉逞者,何国蔑有,时挟其所长以凌侮我,而恫喝我,跋扈飞扬,已非一日,我中朝率以豁达大度,一切包容之,此时事之所以每变,而益亟也。有志者于此,蒿目时艰,眷怀大局,未尝不痛哭流涕长太息,而卧薪尝胆之不暇。是惟有奋发有为,亟图自强计。稽古在昔,国以无难弱,亦以多难强,惟在一洗颓靡之习而已。整顿海防,制造军舰,演练水师,此治于外者也;延揽人才,简选牧令,登崇俊良,此治于内者也。 外治则:兵力强,内治则:民心固。 二者既尽其在我,何向而不济?复何国之不畏?虽使制梃可挞坚甲利兵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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