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二,探中国-闽省-琉球-台湾的政治关系》 文:台湾猎户人,编辑 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二 同治十二年(癸酉/1873年) 闽督「李(鹤年)」奏:请以《福宁镇总兵》署理《福建提督》片(新正月二十三日(1873年2月20日,星期四),京报)。 日本近事(一则)。 译东洋报:论钦使来议台湾逞凶事。 日本使臣到沪。 译东洋报:论使臣来议台湾逞凶事(岭南-莲塘生:稿)。 论:台湾生番宜惩办事。 日本使臣来中国理论台湾生番杀琉球人事。 东洋使臣到京。 浙闽总督「李(鹤年)」奏:饬「夏献纶」赴《台湾道》署任片(二月二十七日(1873年3月25日,星期二),京报)。 上谕(三月初四日(1873年3月31日,星期一),京报)。 闽督「李(鹤年)」、闽抚「王(凯泰)」奏:台湾积案,亟须勒限清厘并请变通章程折(三月初五、初六(1873年4月1/2日,星期二/三),两日,京报)。 闽浙总督「李(鹤年)」奏:遵旨拣员调补《台湾镇总兵》折(三月十七日(1873年4月13日,星期日),京报)。 琉球朝贡考(选录香港,三月初六日(1873年4月2日,星期三),华字日报)。 署台湾道「夏(献纶)」奏:报到任日期折(四月十九日(1873年5月15日,星期四),京报)。 谕旨(六月初三日(1873年6月27日,星期五),京报)。 日本被风难民安插事。 东洋请讨台湾生番论。 京都杂闻(二则)。 海客偶谈。 东洋抗论琉球事。 详记:日本难民受抚事。 闽督「李(鹤年)」奏:《台湾知府》前追银两,陆续完解,恳恩免予参追片(六月十六日(1873年7月10日,星期四),京报)。 闽督「李(鹤年)」奏:海外要缺《同知》拣员升补折(六月十八日(1873年7月12日,星期六),京报)。 译西报:论粤东派兵船赴北事。 谕旨(七月二十八日(1873年9月19日,星期五),京报)。 发兵赴台湾信息。 释:拟征台湾生番论(忝生-荣阳氏:稿)。 闽督「李(鹤年)」奏:琉球国夷人遭风到闽,循例译讯抚恤折(八月二十八日(1873年10月19日,星期日),京报)。 东洋征生番之议寝息。 福建乡试题名(节取)。 谕旨(九月十四日(1873年11月3日,星期一),京报)。 闽督「李(鹤年)」奏;《福建水师提督》印务应委员接署片(九月十七日(1873年11月6日,星期四),京报)。 闽督「李(鹤年)」奏:参玩视重案之《知县》折(十月二十八日(1873年12月17日,星期三),京报)。 闽督「李(鹤年)」奏:拣员请补海外要缺《同知》折。 闽督「李(鹤年)」奏:拣员请补海疆《知县》折(十一月初六日(1873年12月25日,星期四),京报)。 译西字日报:所言东洋事。 二月十九日(1873年3月27日,星期四) 《闽督「李(鹤年)」奏:请以《福宁镇总兵》署理《福建提督》片(新正月二十三日(1873年2月20日,星期四),京报)》。 「李鹤年」片:再,《福建水师提督》臣「李成谋」奉旨调补《长江水师提督》,现经奏请入都陛见。惟新授水师提督》臣「彭楚汉」到任需时,所有《福建水师提督》应先遴员接署,以便「李成谋」交卸北上。兹查有《福宁镇总兵》「罗大春」久历戎行,声威夙着;堪以署理《提督》篆务。所遗《福宁镇总兵》,查有《福建顺昌协副将》「宋桂芳」勇敢有为,堪委接署。除分别咨行遵照外,谨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军机大臣》奉旨:『知道了。钦此』。 二月二十四日(1873年3月22日,星期六) 《日本近事(一则)》。 闻:东洋特派一大员,名:「纳部约西」,驾新构大铁船一舰,驶往俄罗斯,将驻该国都中;并拟顺道先赴京师,与中国复议寻盟云。 三月初六日(1873年4月2日,星期三) 《译:东洋报:论钦使来议台湾逞凶事》。 据:东洋西字新报所述:东洋国家将与中朝有较议之事;经东洋外务臣,名:「琐也气马」者,已率领兵船二艘,由横滨驾往中境,以为执理而争之举云。盖缘日前,有琉球国人数名往游台湾,亦以台湾海岛本近中山,商贾往来亦其常事。不料台湾内地,向有番人惨酷居心,不堪言状;见琉球国人伴侣无多,竟上前掩执,锋刃交加。不但杀其身,而且食其肉焉。查:琉球海岛一带,原服属于东洋,其人另为一种,名为:杂稣马。骤闻台湾番人烹杀一案,大为愤怒;联禀朝廷,必欲为报仇雪恨之举。且其党类甚为不平,几至肇生事变。东洋朝廷即行签兵急赴该境,以为弹压。惟以杂稣马人,颇多有权者,亦不得不从其所请,使其愤怒之气无所发舒;故不得已而有此举也。兹东洋之与中朝相议者,系欲请中朝官吏严询烹杀确情,按律惩办;如不从其言,则东洋欲自兴问罪之师前往征伐,云云。伏查此事,本无难处。倘台湾番人果有犯烹杀等情,则其残忍可知矣;按律定罪,固亦国法所当行,而亦民情所共服者也。然则东洋亦何至深虑中朝之固却其请,而必远驾舟师以壮声势耶?且必远劳钦使以重案情耶?且所云欲亲行讨伐之举,则按之事势、揆之情理,俱有断断不可者。使台湾人束手就擒,则亦已耳;苟或不然,势必至有抗拒。既抗拒矣,势必至有杀伤。从此衅隙一开,事有不可问者;吾恐非邻封辑睦之道矣!本馆前述东洋使臣将赴京师,所以修好寻盟也云云;此语系照当时西字新报所云,其意尚未发露于外也。今西报所述又如此,爰详译之。至该钦臣,或径赴京都、或须经由上海,尚俟续报,再行奉闻。 再顷闻:东洋钦使,所率兵船二艘系铁甲轮船,已抵上海,泊黄浦江内。其船坚固异常,船中水手无一西人,均东洋人充之;驾驶便捷,与西国无异云。闻此二船,即泊上海、不往天津也。 三月初七日(1873年4月3日,星期四) 《日本使臣到沪》。 日本国简派使臣,来中国调换《和约》,前者驻札上海之领事官「郑永宁」知照观察使臣,以为业奉钦放,春初,即可到沪北上;开送衔名,由道驰报。直制军(直隶省)「李伯相」委员在天津租赁民房,为使臣公馆,饬知探报行期。当经委办洋务之「陈司马」晤「郑(永宁)」领事,知因天津河道冰冻,是以改俟春融起程,转报直督;即经本馆备录衔名,列诸前报。兹使臣,已于前初三日(3月30日,星期日)四点钟,抵沪,「陈司马」奉委诣埠迎迓;起岸后,并未另设行台,即在领事公馆驻札。随有中西各国官员互相拜会,甚为热闹。闻:不日即须北上,系为前议之「通商和约」。昨报,所列:台湾生番杀毙琉球国人曾有奏案,并未题及;苟非另有简派,即系传闻有误云。 三月初九日(1873年4月5日,星期六)(此下文有违反当时中国文人志士对清廷藩属琉球中山王府的认知常理,极有可能是事后造假篡改另行贴文,原稿应该是:翻译东洋报论使臣来议台湾逞凶事(岭南-莲塘生,稿))。 《辨:(译)东洋报:论使臣来议台湾逞凶事(岭南-莲塘生,稿)》 阅二百八十三号「申报」译述:东洋国家将与中朝有较论事,闻报之下,众论哗然,不解其故。 盖台湾一带,虽系中华之地;而台湾府属界,居海岛边境。至于生番,则又深居内地;虽统称台湾,实非台湾府属可管也。且生番蛮类,未晓人性,不入王化,非我朝之百姓;与中土何碍焉!至琉球人被番党所伤,实堪痛恨!难怪,杂稣马人愤恨,几至生变。幸日本朝廷急赴弹压,以免肇事。中外士民闻之,无不佩戴日本国家深明大义,弹压息衅,甚为妥善;何至有远来理论之举耶!故昨报记日本使臣到沪,既已探知其前赴天津系为议立「和约」,未必争此区区也。且琉球去岁,有渔船因风飘至中土,业蒙山东抚军「丁中丞」体恤安妥,护送回国;此乃周全患难之举,足见中朝怀柔远人之至意。旋见去秋,卑鲁国「马厘亚士老」船由港启行,遇风飘至横滨,蒙日本官宪及各国驻滨领事公断;此事在「猪仔」之人深感再造之恩,在中土士民无不额手称颂。 佥谓:日本与中国通商,从此敦睦邻邦,岂不美乎!忽闻,日本使臣特来中土较论欲行讨伐台湾生番之事,仆固不深信也。缘日本近来技艺、政治,蒸蒸日上;正宜养畜威德,岂肯轻与区区生番战斗哉!即使百战百胜,又何加焉。推原日本韬略之臣、学问之士颇多,决其断断不与区区小隅生番争战;吾知此言,真出谣传矣。且内地生番难于争战,艰于剿伐;即使战舰泊于海疆,以炮轰之、以箭射之,生番远远避之。即使众兵登岸攻击,生番遁入深山,置若罔闻;断难追剿。倘或逞其凶横,或乘战舰不齐、军兵未备,扰集深山穷谷,党类蜂拥而至,则战胜也亦难矣! 曾闻:昔年,有美商船湾泊其间,薄游斯地,竟被番党所欺;遂禀驻福州领事转请闽浙督宪发兵剿之。督宪因其凶横太甚,不入朝廷管辖,任其自行兴兵讨伐;美国领事即调驻防各口战船,探知形势万不能剿,是以中止。此番日本使臣之来,岂为此乎?殆将有以利吾中国乎? 按:本馆前二百八十三号报内,所述:东洋使臣来中国较论之事,其事系由该国新报中译出,姑就所见而述之。至其事实与否,倘须俟东洋使臣至京师后,方能知其底细也。盖上海究属局囿一隅,何能统悉中外之事实耶!惟就管见,大约而论;在东洋既因烹食一事,有欲讨番人之说,则是役也,或者较论及此,亦未可知矣。探实,再行报闻。 三月十三日(1873年4月9日,星期三) 《论:台湾生番宜惩办事》 二百八十六号报中,岭南-莲塘生论台湾番人不受官府节制,非食毛践土者比。其言自属实情,然其事之有干系也,大矣! 查《万国大律》:凡地属何国,则应归何国约束。倘有他处人民为其属地所杀害,则必先向有此地之国与之理论;倘此国不愿代为报复赔补,则为其主使无疑。如力有不足,则令受害者自行办理云云。夫既为一国之主,抚有此地而己无能为役,且使人代为办焉;此其计甚左,而其事又甚险!何则?盖人心贪得无厌,固无有不思得土地者。我之属地,而我不能办,须藉彼力以代惩;彼之劳师费饷,岂能令我获此便宜哉!倘能获胜,则必索讨军饷,需求无已。或且据其地以为己有,借口以补用兵之繁费;而我之属地,遂坐视为他人所得而莫可如何!甚且扰动干戈,迨无宁岁;不亦危险矣哉!今东洋此役,倘实有其事,是亦遵《万国公法》之意也;中朝将何以应之乎?且夫台湾之地,为外人所垂涎者久矣。吾闻泰西各国,均有蚕食此邦之心;祗以海滨无安泊船楫之妥港,故未曾举动耳。而最甚者,则为日耳曼国;风传该国已密议其事,且遣人私赴台湾等处游历以觇形势、且探实情云云。台湾僻处海隅,固亦中国之要地也。倘一旦为他人所侵夺,既伤国体,且强邻居于海边近地焉;此岂时势所宜有哉! 为今之计,似宜先自振作,期于必克番人而后已;则外人无隙可乘,其贪心自敛矣。然则台湾一隅,岂不宜格外加意者哉! 《日本使臣来中国理论台湾生番杀琉球人事》。 前所记东洋之事,颇疑其属子虚。今阅香港中外新闻,亦载此事,与本馆所言大略相同,或者确有其事,亦未可知;因刊刻于右。 闻:日本国有简派钦差,前来中国理论一事,该钦差于十五日,由横滨乘航起行;随行者有火船名:「马勒格」,另国家兵舶二艘。推其故,据日本国日报云:该国简发钦差前来中国之故,其事非起于该国也。缘有琉球国人数名因被难流落台湾,匪惟不见收恤,竟被该境野人所食;琉球国人忿怒无极。日本国有萨萧马省,其地方人与琉球人,属有亲谊;故(代替)琉球国移请责备台湾。日本国王初欲消息其事,不向中国朝廷理论;但琉球国,人势极强悍,故该国王特发钦差并兵舶等先至北京向中国朝廷理论,请中国朝廷究责台湾。若中国朝廷置之不论,则自行移兵责罚。该(日本)国日报,又谓:望中国朝廷与该国钦差理明此事,台湾有应行责罚处,则照法施行,庶不失睦邻之义;否则,衅隙恐由此滋,殊非人心所属望云。 三月十九日(1873年4月15日,星期二) 《东洋使臣到京》 兹闻:东洋使臣已抵京师,与恭藩各大臣均已相见。并闻其来中土,除论琉球事外,尚有一要事计议:欲与中国《约》,以后无论日本与何国构衅用兵,中国均可置身局外,不闻不问;该国亦断不求助,惟祈中国两不袒护云云。盖其意将与高丽(朝鲜)构难,故有此举;亦可谓思周虑密者矣。 《《浙闽总督》「李(鹤年)」奏饬「夏献纶」赴《台湾道》署任片(二月二十七日(1873年3月25日,星期二),京报)》 「李鹤年」等片: 再,《福建台湾道》员缺,先奉谕旨着「夏献纶」署理。嗣因该员经理船政提调事务,难易生手;经前兼署督臣「文煜」会同臣「王凯泰」附片奏明,俟《总理船政》前《江西抚》臣「沈葆桢」服阕到工后,再饬「夏献纶」赴《台湾道》任,其缺先委《候补道》「潘骏章」暂行署理在案。兹查:「沈葆桢」业已服阕,照常视事;自应遵旨饬令「夏献纶」即赴署任,以专责成。除分饬遵照外,谨合词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奉珠砒:『知道了。钦此』。 三月二十三日(1873年4月19日,星期六) 《上谕(三月初四日(3月31日,星期一),京报)》 上谕:『 「李鹤年」奏「请调补《总兵》」一折,据称:署《台湾镇总兵》「林宜华」不能称职,着照所请即行撤任。《福建台湾镇总兵》员缺,着准其以「张其光」调补;所遗《浙江定海镇总兵》员缺,着「郭定猷」补授。钦此』。 三月二十五日(1873年4月21日,星期一) 《《闽督》「李(鹤年)」、《闽抚》「王(凯泰)」奏台湾积案,亟须勒限清厘并请变通章程折(三月初五、初六(1873年4月1/2日,星期二/三),两日,京报)》 头品顶戴《闽浙总督》兼署《福州将军》臣「李鹤年」、《福建巡抚》臣「王凯泰」跪奏:为台湾积案,亟须勒限清厘,并请变通章程以清□狱;恭折奏祈圣鉴事。 窃照台湾一府地方辽阔,民刁俗悍,讼狱繁多。定例:以寻常遣军流犯及命案内拟徒人犯,就近解赴《台湾道》审转详报院司核办;其斩绞人犯及命案内遣军流犯,仍应解省覆审,不容逾限。前因办理军务,厅、县日不暇给;嗣复筹办善后、经理通商,事务纷繁,难免顾此失彼;亦有犯供刁健,审理不易,以致案牍积压累累。加以地势远隔重洋,解犯需费甚巨;历任迁延,愈积愈多。情重者久稽显戮,情轻者瘐毙可矜。若非分限清厘,何以除积习而重民命!同治七年(1868),经前抚臣「卞宝第」会同前督臣「英桂」奏明:清理闽省积案,请将七年十月(1868年11月)以前,各案免扣从前限期;奉旨:允准在案。查:台郡海外岩疆,一切办理为难;情形与内地有别。清厘整顿之法,亦较内地为难。必须参以变通,方可渐收实效。拟请以同治十二年(1873)之前,未结各案作为旧案,如实系迟延有因者,免扣从前限期,由该道、府饬属据实开报,分别勒限审拟详办。倘再无故拖累、易结不结,即行从严揭参。其同治十二年正月(1873年2月)以后,报官获犯之案作为新案,饬令恪遵例限审办,不准再有稽延,藉词扣展,以示限制。至旧案,内有应行解省覆审者,并请查照寻常遣军流犯之例暂行变通:解《台湾道》就近审转移司,核明详办。倘有上控翻异,仍分别提省解审,以昭慎重:据《布、按》两司会详请奏前来。 臣等,查:台湾积案甚多,固宜亟为清理;该处重洋远隔,尤宜量为变通。合无仰恳天恩,将同治十二年(1873)之前,未结各案免扣从前限期,由道审转;其十二年(1873)以后,仍照定例勒限办理,以清庶狱而饬刑章。是否有当?臣等谨合词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奉殊批:『着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 四月初六日(1873年5月2日,星期五) 《《闽浙总督》「李(鹤年)」奏遵旨拣员调补《台湾镇总兵》折(三月十七日(1873年4月13日,星期日),京报)》 头品顶戴《闽浙总督》兼署《福州将军》臣「李鹤年」跪奏:为遵旨拣员调补《台湾镇总兵》员缺,并饬先赴署任;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查:接管卷内同治七年十月初一日(1868年11月14日,星期六),奉上谕:『 《台湾镇总兵》员缺紧要,着该《督、抚》于通《省总兵》内拣员调补;所遗员缺,着「朱德明」补授。钦此』。嗣经前督臣「英桂」会同前抚臣「卞宝第」以遴选乏人,请以「杨在元」试署;奉旨允准。十年七月(1871年8~9月),「杨在元」以病回省;经前兼署督臣「文煜」附片奏委《福建记名水师总兵》「林宜华」署理:均经先后钦遵在案。臣于上年十一月(1872年12月)间,履任,凡营伍、地方一切情形,无不详加密访。查:台湾为海外岩疆,自各国通商以来,时有中外交涉事件。《总兵》节制一府,关系最为紧要。员缺虚悬迄今四载,营务废弛,几不可问;非得晓畅军务、老成廉洁之员力图整顿,恐负朝廷慎重海防之至意。臣见闻所及,深以为虑。兹于闽、浙两省实缺《总兵》及候补人员逐加遴选,查有《浙江定海镇总兵》「张其光」年四十三岁,广东新会县人,由军功出身,积功保至《记名水师总兵》,补授《衢州镇总兵》,调补《定海镇总兵》;臣查该员办事认真、谋勇卓著,久历戎行、熟悉洋务,洵为《总兵》中不可多得之员。以之调补《台湾镇》,必能胜任。合无仰恳天恩俯念海疆要缺、人地相需,准以「张其光」调补斯缺,于营务、地方均有裨益。「林宜华」不能称职,应即撤任;饬令「张其光」先赴署任,以重地方。倘蒙俞允,《定海镇总兵》系外海水师要缺,应请旨迅赐简放,以重职守。是否有当?谨会同《福建抚》臣「王凯泰」恭折具陈。再,遗缺《总兵》「朱德明」丁忧回籍,尚未服阕来闽;合并陈明。伏乞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朱砒:『另有旨。钦此』。四月初十日(1873年5月6日,星期二) 《琉球朝贡考》(选录:香港三月初六日(1873年4月2日,星期三),华字日报) 琉球一国在东瀛海中,几若黑子弹丸。其开国之始,并无甲子可稽。国朝定鼎燕京,琉球率先归附;不敢自王,敦请龚封。嗣后,贡职恪共,世守藩属;凭借宠灵,镇抚荒徼:享祚绵远,长作东南屏蔽。 现在尚预贡献之列,则谓:《非本朝属国者,非也》! 第考:琉球之所由来,其世次亦多茫昧。其间,禅革互乘,匪特《隋书》「欢斯」,杳无可据;即如:洪、永初封(明朝洪武、建文、永乐年间,1368~1425年),亦非姓「尚」,(明宣宗皇帝,宣德六年(1431)赐琉球中山王为:「尚」姓)。今详为核审:上自「天孙」递至今爵,有约略可言者也。琉球始祖,其初有一男、一女生于大荒,自成夫妇,曰:阿摩美久;生三男、二女。长男即「天孙」氏,开国始主也;次男为诸侯始,三男为百姓始。长女曰:君君、次女曰:祝祝,为国守护神;一为天神,一为海神。今寺院有三首六臂女神,手执日、月,名曰:「天满大自在天神」,盖即此也;此亦荒诞不经之尤者也。传二十五代,姓氏俱无考。起:洪荒乙丑、至:宋(孝宗皇帝)淳熙十三年(1186)/丙午,逆臣「利勇」鸩而弒之,遂自立。浦添按司「舜天」讨之,「利勇」死;诸按司群奉为王(首),「天孙」氏遂亡。「舜天」为日本人皇后裔,三传而外,禅于「英祖」。自「英祖」至「西威」,凡五传。「察度」氏兴,贤德素着,人心悦服,遂代其国;二传而为山南王「思绍」所并。以后则世为「尚」氏,至今弗替。明初,太祖遣使慰始称臣入贡,世为属国。按:景泰元年(1451年),(国王)「思达」遣「百佳尼」;二年,遣「察祈」等入贡,已又遣「亚间美」等入贡。频年以来,轺车在道;赆(jin:賮)琛献异,包匦筐篚,络绎来庭,史不绝书:未尝与明绝也。 惟考:日本史,明(神宗皇帝)万历三十七年,「义久」取琉球。其后,书「琉球入贡」者十:日本宽文十一年-当中国(清朝圣祖皇帝)康熙七年(1668)。天和二年-当康熙五十三年(1714)(琉球入贡,铸新银)、享保三年-当康熙五十七年(1718)、宽延二年-当(清朝高宗皇帝)乾隆十四年(1749)、宽政二年-当乾隆五十五年(1790)、又八年-当(清朝仁宗皇帝)嘉庆元年(1796)、文化三年-当嘉庆十一年(1806)、天保三年-当(清朝宣宗皇帝)道光十二年(1832)、天保十三年-当道光二十二年(1842)。 其时,琉球虽贡于日本,然亦内属我朝;其贡船之来、使臣之至,固彰彰可考也。(况其朝贡日本之时,久已臣服中朝,永备屏翰;事在盟府,薄海咸知。)如是,日本安得私琉球为己有?也哉!兹者,其(琉球)国民船遭风,飘泊我朝,本当加以抚恤;何容日本为之置词!即其遇台湾野番之难,其人外于王化,(虽归中国之版籍,)非属中国之民人;如:英、美诸国航海者无不遇之,未闻其与我中国相龃龉也。日本,无端生隙(藉端生衅),以至远遣使臣以相诘难;(虽)其谓:我中国之无人耶,殊可哂已! 琉球之为我藩属,日本非不知之;乃必以此为辞,其志在翦灭琉球可知矣,岂真爱惜琉球也哉!是不得考之史册,以与之辨(不数年,日本竟灭琉球,改为:冲绳县)。 五月初十日(1873年6月4日,星期三) 《署台湾道「夏(献纶)」奏:报到任日期折(四月十九日(1873年5月15日,星期四),京报)》 《布政使》衔署《福建台湾道》臣「夏献纶」跪奏:为恭报微臣接印日期,叩谢天恩;仰祈圣鉴事。 窃臣前奉《督、抚》臣行知:同治十一年二月三十日(1872年4月7日,星期日),奉上,谕:『《台湾道》员缺,即着「夏献纶」先行署理』等因,钦此。旋因《总理船政》前《江西抚》臣「沈葆桢」尚未释服莅工,臣有承办船政事务,经奏明暂缓东渡。上年十二月(1872年12月~1873年1月),「沈葆桢」服阕视事,即奉《督、抚》臣饬赴台湾署任;于二月初一日(1873年2月27日,星期四),抵台。初二日,准暂署《台湾道》「潘骏章」将印信、文卷委员赍送前来,臣谨恭设香案,望阙叩头祗领任事。 伏念臣江右庸才,毫无知识;由《兵部主事》荐升《道》员,留闽补用。两次署理《藩司》篆务,并蒙赏加《布政使》衔。涓埃未报,兢惕方深。兹复仰荷恩「(夏献)纶」准署斯缺,感鸿慈之逾格,非梦寐所敢期!查:台湾为滨海要区,南北地势辽阔,民番杂处,抚驭难周;近与各国通商,时有交涉事件,措施尤为非易。如臣梼昧,深惧弗胜。惟有殚竭愚忱,勉圆报称。举凡要务,随时禀承《督、抚》臣妥为办理,以冀仰副圣主,绥奠海疆至意。所有微臣接印日期、感激下忱,谨缮折叩谢天恩,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明、清两代《布政使》的别称:藩司/藩台/方伯,其主管一省的人事、民政、财务。)六月二十四日(1873年7月18日,星期五) 《谕旨(六月初三日(1873年6月27日,星期五),京报)》 《兵部》将奏补《福建-台湾-艋舺营水师守备》「嘉朝泰」引见,奉旨:『照例,准其补授。钦此』。 六月二十九日(1873年7月23日,星期三) 《日本被风难民安插事》 福建洋面有日本国难民遭风遇救,由《福建藩台》委护送来沪,解由《道》辕转发《会审公堂》送交日本领事公馆查收安插矣。查:中朝怀柔远人,凡有遇风洋船,无不妥为料理,护送回国。此番之由闽(福建)送沪(上海),亦此意也。 闰六月初一日(1873年7月24日,星期四) 《东洋请讨台湾生番论》 阅《西字日报》,六月二十日,京师来信云:现闻中国将拟出师压服台湾生番之悍,使后有船坏被难者务须抚恤,不得仍肆其野性也。且闻,是师也,命「李伯相」督发;师及台湾,先将数月以前,残杀琉球被难水手之各生番从严办罪,然后使各生番皆一例归服中国之教化焉。前三月初六日,本馆已详《译:东洋西字新报》述及该番烹食东洋所属之琉球遭难诸人,必欲中国设法为之报雠;且言中国不任此役,伊将决意自行报复。今东洋使臣,甫由京师归国,中国闻有此举,想必由伊定议所致;《西报》亦揣测之言,尚未知其确否? 夫台湾之番,向分生、熟二种。熟番久已臣服,已有登仕籍、列庠序者;生番至今未服王化,自为种类。大约射猎为生,残忍杀戮,是其天性。揆厥行为,与野兽等。朝廷因其不知教化,是以置之度外,不令与熟番同处;故虽同在台湾,实则属化外。今之烹食人者,必系生番无疑。若熟番,则断无是事。「孟子」有言:兽相食,人且恶之。谚云: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今生番烹人而食,其居心、行事,殆禽兽之不如。即令聚其丑类而歼灭之,亦不过多杀禽兽而已;又何足惜!宜乎东洋见其举动猖獗,骇世听闻;故欲中国大加惩创,使烹人各犯一律伏法,庶几可为异日之警戒。然东洋祗知台湾之地系属中国,而不知台湾之番尚有生、熟之别;彼以为地为中国之地、人即为中国之人,倘伊径自兴兵问罪,又恐有碍中国,故再三请中国自行查办。即旁观者而论,亦谓中国之境,亦不宜使东洋加兵固也。 然生番之于中国,未归顺者也;一旦因其烹食琉球之人,遣官往办,彼安肯帖伏以听哉!将见理谕之不可、势禁之俱穷,惟有用兵而已。夫中国今日用兵之法,较之昔日当有把握矣:乘西法之兵船,用西法之枪炮,擅西法之兵勇,自当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所患者,有损于粮饷也。夫有损,亦有益也。昔以无事而未试用夫西法,不知学习之果否能精;今以小事而先操演夫西法,可知则效之是否能逮。能知己之所不逮,更求人之所以精,将见以少胜多;今日能练之数千人,即可当旧制额设之数万兵也。倘后遇有大事,推而广之而已。又况造有轮船,其运载军需之费亦较轻易,断不至器用不足而中止。虽然,生番虽蠢野,亦不可视之太轻。彼虽行军无法、器械不精,然天生金山,幽渺难测,彼且恃为巢穴;出入无常,表里为奸,以成负嵎之势。吾故曰:生番,亦不可轻之也。 《京都杂闻(二则)》 京都来信云:泰西诸使臣与总理外务各大臣,其和好之谊,更胜昔日矣。西人之内,又传闻中西以觐见之举,将有彼此愈加亲近之势;通商之局,亦为之一大扩云。不知彼必有一事将为有挟而求之计,特此刻未露耳。然则以大局论,正未可高枕也。 又传当时东洋使臣与总理衙门相议朝见之事,各官署欲不许其请;东洋之志,则欲与我国请战云。据此言,则该使臣之恃强,实可谓甚矣!吾以此言殆未足深信云。 闰六月初三日(1873年7月26日,星期六) 《海客偶谈》 西士问于中士曰:『中西之政事,何以相悬若是之甚哉?吾西国君民一体、朝野同心,故朝廷行一新政,无不谋及工商、谋及军民。至于内外臣工,更无论也;即草野之间,或着一书、或作一事、或制一器,亦无不上达朝廷、下闻官长也。若夫中国,则不然。君尊臣卑,君臣已分为二;君贵民贱,君民更判为三。每见朝廷政事,无非请旨而行,照例而办。无论草野庶民,不能干预机宜;即为内外诸臣,亦不敢妄参末议。故民之疾苦,常常壅于上闻;臣之隐衷,往往难于上达。其于「晏婴」:「君可臣否」之言、「孟子」:「君轻民重」之意,似乎不合;其故何哉』? 中士曰:『子何以见之』? 西士曰:『吾于近今之事,得之闻见者数端,是以知其如此。吾请为子详细言之:本年春间,台湾生番烹食琉球难民一事,未闻福建疆臣据实入告、先行办理,以致日本国人啧有烦言;即嗣后,仍复未见举动。东洋人私相聚议,以为中国无力,不能治及远事。设使:台湾为东洋所属之地,则吾国宰相「琐意西马」,早已惩办妥当矣。日前传言:「李伯相」督师赴台剿办生番,亦系从「琐意西马」所请,方有此举。中国从此以是为戒,各省大吏均以整顿为心,岂不甚善!第尚恐其不能。此吾所以有「君臣分二」之说。夫君与民,互相维持者也;不可互相睽隔。泰西诸国之人,在中国者每国数千人耳,尚且设各官以理其事务、遣兵船以护其身家。今中国人流寓于旧金山者三百万人,不闻中国遣一官、发一兵以同往,致令旧金山人凌弱中土流寓于彼地者,欲尽行驱逐,而中国官吏亦尚未悉。然吾尚疑旧金山一处何遂有中国三百万人;或告曰:此系向在加里法尼亚者。加里法尼亚者,亦系一国之都会也;故相传又有美国七十万人。夫加里法尼亚本系美之属国,美国人徙居于其国,原无足怪;惟见中国人如此之众,该国土人不能不生疑忌,恐日后中国人据其地而有之。虽系该土人一时之见,或事过而嫌隙渐消,亦未可必。然何如效:泰西人法设官、设兵,俾中国人得以高枕无忧乎?即不然,或商诸美国,亦可禁杜该国土人之侵扰。盖美国之例,所属国甚多。其属国之小事,皆归属国自理;若大事,须与通商、外务大臣奏请美君中政裁办故也。此犹得曰:是海外事也,一时未能周知。日前,上海丝业公所聚议,令各丝商于卖丝时须向西人先索银两,然后付货,似与和约不符;故各国领事官皆未之许。是以有人会议互为劝勉,各国不准雇用华人,并不与来往贸易。事虽未行,亦成笑柄;君与官吏皆不之知。此吾所以有「君民判三」之说也。吾子以为然否』? 中士默然,不置一词而退。 闰六月初五日(1873年7月28日,星期一) 《东洋抗论琉球事》 阅东洋来报:知该国大臣「琐意西马」在京都与《总理衙门》相议往讨台湾生番一事,本朝先不应许,盖曰:『琉球本中朝进贡之国,实非东洋属国;何烦尔越俎而谋乎』!「琐意西马」驳曰:『琉球既为中朝属国,则昔者我之杂苏马部人曾伐取该境,何不闻中朝之发兵救援?尔既不救之于先,我自当护之于后』云云。 查:彼相之言,难以理折;若不伸天讨于生番,何以服此「小东」、「大东」耶!由是而中朝遂有发兵之举云。 闰六月初六日(1873年7月29日,星期二) 《详记日本难民受抚事》 前日,报列《福建委员》护送日本国遭风难民来沪(上海)一事,今再详细探明报闻,以见中外之怀柔,更见民番之辑睦焉。 盖此(日本国遭风难民)案之遭风也,系台湾生番所救。事在本年五月十五日,该难民名:「利八」等四人,由伊本国运盐,在洋遭风,飘至台湾凤山县之山后生番处所;船为风浪所坏,片板无存。幸人皆无恙,凫水登岸;经生番头目「陈安生」救邀回家,给以饭食,款待甚殷。有商人「李成忠」经过,会同番目「陈安生」护送到县。邑尊因见番目好义可嘉,且容貌恭顺;禀蒙《台湾道宪》赏给呢羽等物,并给还饭食等费,均不受领。遂由《道》会同《镇》戎赏给番目「陈安生」银牌一块,并赏给商人「李成忠」六品功牌顶戴,以昭激励。迨解闽省,《洋务总局》咨会《关道》派在闽候补之「陆二、尹之钧」护送《上海关道衙门》;沈观察随即饬发会审公堂《陈司马》送交《日本领事公馆》,日内,即搭公司轮船返国云。 观乎此案:生番陈安生若此友爱,则前者所谓烹杀琉球国人,何至天壤!可见人心之不同,凡事不可一律论也。 (清朝晚期陆续与欧、美、俄、日等强权,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签订后,列强强迫清政府开放一系列通商口岸,章程协议条约早已有规定:各国《领事、副领事》与中国清廷各省《道台、知府》的等级相当,彼此互用“照会”行文,而领事向《督抚》行文时需用:下级对上级的“申陈”格式,《督抚》向领事行文则须用:上级对下级的“札行”格式。对此,外国领事颇为不满,后来双方达成妥协,“遇有寻常公务,领事即可照旧‘照会’《道台》,再由《道台》转申《督抚》,《督抚》即可照旧札行《道台》,由《道台》‘照会’领事,可省彼此径行文件。若事关紧要,彼此无论品级大小,概用‘照会’往来。” 然而,为了维护清朝的行政管理体统,防止外国领事经常越级“照会”《督抚》,就有必要以《道台》作为管辖各通商口岸的官员,以便中外双方平等往来。例如:福建省各通商港口由《福州将军》兼管《海关》,《闽浙总督》委派《司道》设局办理交涉事务。1866年,在“《福防厅署》设立公所,名为:《福建通商总局》”,至1868年,又在台湾设立:《通商专局》。1887年后,台湾的海关和交涉事务移归《台湾巡抚》统管,直至1895年,台湾被日本侵占。津海关、山海关、东海关隶属于:《北洋通商大臣》。 镇江关、江海关、芜湖关、浙海关、瓯海关、江汉关、宜昌关、重庆关等均隶属于:《南洋通商大臣》。 嘉峪关、龙州关、蒙自关隶属于:本省《督抚》。 其他不设关道的粤海、朝海、北海、琼海、九龙、拱北诸关,各设:《监督》一人。 清代的道制沿袭明制,有《粮储道、驿传道、水利道、提学道、兵备道、盐法道》等,原属:《布政使、按察使》的副手,属正四品。其职责特点是地方行政与专业兼顾。在通商口岸中外杂居的格局下,为便于关税征收和交涉办理与地方的治权统一,客观上需要这种兼顾专业与地方的道制,使事权归一。《道台》属《布政使、按察使》的副手,原来都辖三、四个府州,但自确定为《海关道》后,他们的工作重点大都转向通商口岸。在上海,“《苏松太道》者,辖:「苏州、松江、太仓」为一州二府者也。然于三属公事,画诺而已,实专驻松江所属之上海县,而为东西各邦交涉之枢纽。故世俗相呼,辄曰:《上海道》”。因此,海关道的首要职责是负责通商口岸关税与交涉事务。其次,由于有常洋关税为财政依托,并且有中外频繁接触的地理便利,所以《南、北洋大臣》和《督抚》在地方上办理洋务总是通过这些《海关道台》来具体操办。在名义上,南、北洋大臣分管各口事务,但各地《海关道台》的直接上司其实还是《督抚》。《督抚》对本省的洋务有着“总其大纲”的权力,《总理衙门》对各省《督抚》也只能使用咨商,不能命令。总之,《海关道》在清政府管理通商口岸的机构设置中占主要地位,适应了近代半殖民地城市的管理。) 闰六月初八日(1873年7月31日,星期四) 《闽督「李(鹤年)」奏:《台湾知府》前追银两,陆续完解,恳恩免予参追片(六月十六日(1873年7月10日,星期四),京报)》 「李鹤年」片:再,兼理《台湾府知府》「梁元桂」接办台湾盐务应完同治七、八(1868-1880)两年,分新增额外课厘并补足盐厘共银三千五百三十两零,先因完未足数、且较前短绌,当经奏:请勒限满两个月追究;届限无完,再行参办在案。兹据:《福建盐法道》「裕宽」会同《布政司》「潘霨」以据该员「梁元桂」先后解完银四千七百四十三两二钱零,内除新增课厘:银三千五百三十两零外,实收额外余银一千二百一十三两一钱零;所有前追银两,该员既能陆续解完,且核计尚有盈余。应请免予参追等情,具详前来。臣等覆查:无异,谨合词附片陈明,伏乞圣鉴,敕部查照施行!谨奏。 奉朱批:『该部知道。钦此』。 闰六月初十日(1873年8月2日,星期六) 《闽督「李(鹤年)」奏:海外要缺(台湾)《同知》拣员升补折(六月十八日,京报)》 头品顶戴《闽浙总督》兼署《福州将军》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跪奏:为海外要缺《同知》拣员升补,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照《福建-台湾府鹿仔港-理番同知》「祝永青」革职,遗缺系台湾海外要缺,例应在外拣员调补。该《同知-分驻:鹿仔港》抚驭民番、稽查海口,均关紧要;非精明干练之员,弗克胜任。臣等督同《布、按》两司在于内地现任、候补《同知》内逐加遴选,一时并无堪以调补之员,亦无回任应升之卓异人员。惟查:有《福清县-知县》:「石鸣韶」,年五十七岁,山西介休县人,由《增贡生》报捐《训导》,选授《平阳府-训导》;应咸丰-戊午(清文宗皇帝-咸丰八年/1858-1859年间),科本省乡试中式举人,于《训导》任内保荐卓异,遵例:捐足《知县》,在任候选。同治元年(1862-1863年间),选授《福建-永安县-知县》,三年三月十二日(1864年4月17日,星期日),到任。调补《福清县-知县》,八年九月二十日(1869年10月24日,星期日),到任。先后报捐《同知》升衔花翎,调署《闽县知县》。同治十年(1871-1872年间),分大计卓异,现调署《泉州府-厦防-同知》。臣等查该员「石鸣韶」才优守洁,办事实心;在闽年久,历任烦要各缺均能措置裕如,任内并无未结积案、欠解钱粮暨承缉盗案降革处分。以之升补《台湾府鹿仔港理番同知》,洵堪胜任。惟调缺请升,与例稍有未符;第人地实在相需,例准声明。合无仰恳天恩,俯念海外员缺紧要,准以卓异候升之《福清县知县》「石鸣韶」升补《台湾府鹿仔港-理番同知》,实于地方有裨。如蒙俞允,应同卓异之案并案给咨送部引见,恭候钦定。再,该员系由繁缺《知县》初升《同知》,例免核计参罚。所遗《福清县》系属调缺,俟接准部覆,另行遴员调补。 据《布、按》两司会详前来,臣等谨合词恭折由驿具奏,伏乞圣鉴,敕部核覆施行!谨奏。 奉朱批:『《吏部》议奏。钦此』。 七月十三日(1873年9月4日,星期四) 《译西报:论粤东派兵船赴北事》 前录:粤东派拨之中国兵船一队泛海北行,不知何往;旁观者揆之,疑系供今年,台湾之役云云。今闻该兵船一队计共十四艘,已经驶抵直界。传闻将分遣大半至黄河口之天门关,听候《山东抚》宪调拨遣用;其余,则从役于台湾云。然此信尚无确据。又谓:燕台,数日前有火船一艘出洋,闻系驶往高丽者;论者谓:此船之至高丽,盖惩其未献之职贡也。 又疑系东洋使臣前议及失和之举,或将遣使饬谕之耶!均未可知也。西报之言,如此,姑译之以俟知者。 八月十八日(1873年10月9日,星期四) 《谕旨(七月二十八日(1873年9月19日,星期五),京报)》 《兵部》将奏:补《江南漕-标中营-都司》「陆占魁」、题补《广西提-标前营-守备》「陈胜发」、《福建-平和营-守备》「江瑛图」、台湾镇-标左营-守备》「林鸿钧」引见,奉旨:『均着照例:准其补授。钦此』。 八月二十日(1873年10月11日,星期六) 《发兵赴台湾信息》 昨接福建来报云:闻津门官宪将不日,调兵赴厦门,由厦门放海往台湾,以为惩办生番之举。又闻:该兵将沿路须经过闽省城云。 九月二十一日(1873年11月10日,星期一) 《释:拟征台湾生番论(忝生-荣阳氏稿)》 阅各处新闻纸报载,拟国家议征生番者;缘仅见生番之暴戾,未明悉台湾之情形也。盖人但知生番不除之为害,不知生番不除之为利焉。 夫台湾地势,区分前后;吾人所居者,惟山前西南沿海一带耳。山后东北,全属生番种类,不知凡几;皆以数十百人集处一隅,穴土而居。冥顽野性,禽兽奚殊;日夜出没不常,或潜迹茂林、或藏身穴窟、眈眈窥伺。吾人垦耕,必结队以往。或稍离群、独行山僻,适值其来,必遭杀害。台地夙无虎豹,人遇生番,犹同虎噬;若纠众持械追杀,则蹻捷如猱,望风奔走,莫敢相拒。如果国家有欲殄除之举,不必劳雄兵猛将,糜费兴师;祗须招募土人千余,策而攻之,不难灭此,而朝食也。然,国家体上天好生之德,姑留其类者何也?盖以台湾地方亘长,民多强悍,山川险阻,盗贼纷纭,动辄啸聚,扰攘不时;一被官军追迫,辄缩入内山,扼险死据。以山中生番之残酷,尚且如斯;苟将生番歼除净尽,则深山穷谷官守不周,岂不反成贼薮哉!昔有《台湾道、镇》某公,思维生番深为民害,曾经奏请兴兵荡扫;继奉《谕》旨:「宁为番窟,不为贼巢」,因之而止。不然,生番之患,非止一日,朝中岂无征灭之议,何至留于今日任其滋害中外生民乎!此中底细,有非外人所能深知者。又况诛戮过甚,民与番之怨愈深;赦免余残,盗与番之交反固:恐为患尚不止如今日!诚谚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有心世道者,谅不以此言为河汉也! 《闽督「李(鹤年)奏:琉球国夷人遭风到闽循例译讯抚恤折(八月二十八日(1873年10月19日,星期日),京报)》 头品顶戴《闽浙总督》臣「李鹤年」、《福建巡抚》「王凯泰」跪奏:为琉球国夷人遭风到闽,循例译讯抚恤;恭折奏祈圣鉴事。 窃:据署《福防同知》「谢昌荣」详报:『同治十二年五月初九日(1873年6月3日,星期二),准《台防厅》护送琉球国遭风难夷「林廷芳」等九名到省,当即安插馆驿,妥为抚恤。一面饬传该国《留闽通事》译讯,据供:该难夷「林廷芳」是船主,「蔡克秀、比嘉长滨、与那城具、志坚仲元、土城岸本」都是水手,伊等一共九人,俱系琉球国那霸府人;驾坐小海船一只,装载粮米往太平山岛交纳。本年四月初一月(1873年4月27日,星期日),由太平岛开行,在洋陡遇飓风。十一日(1873年5月7日,星期三),随风漂至台湾琅嶠海口,船只冲礁击破。该难夷等凫水上岸,误入生番乡内,均被生番拘留;幸经附近《汛弁》谕由土民「杨天宝」等备银赎回,将伊等送到《凤山县衙门》转送《台防厅》安顿。并蒙给有衣食,由台护送来省,现在馆驿等供。暨据该国《留闽通事》「周兆麟」面禀:本届进贡船只,即日扬帆回国;该难夷「林廷芳」等拟请附搭』等语。由《布政使》「潘霨」造册,详请具奏前来。臣等查:琉球国世守外藩,甚为恭顺;该夷人等在洋遭风,情殊可悯!应自安插馆驿之日起,每人日给米一升、盐菜银六厘;回国之日,另给行粮一个月,照例:加赏物件,折价给领,于存公银内动支。事竣,造册报销。至该难夷等原船击碎,已令附搭贡船回国。除将清册送部外,臣等谨合词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台湾南半岛的恆春,古名:瑯嶠/琅嶠)九月二十二日(1873年11月11日,星期二) 《东洋征生番之议,寝息》 前东洋使臣「阿可西马之」来中国也,以我朝廷台湾生番烹食□州民,故与议出师讨罪,且定拟于今秋,起兵矣。闻:国家与议,此事已委之便宜自行。东洋先议兵从事,乃秉钧者经已返位,新任操国政者以为此举不免出招多事,故是役,今寝息矣。 夫我国为东洋出师,既不免劳师动众,又不免费饷需时;东洋之自为出师(台湾),履我国属地,亦殊有不合。今得两免,实两全之道也;幸甚! 九月二十三日(1873年11月12日,星期三) 《福建乡试题名(节取)》 知维蕃《台(湾县)》、林洪香《台(湾县)》、陈树蓝《淡(水厅)》、季青潮《淡(水厅)》、王均元《台(湾县)》、王蓝玉《台(湾县)》。 (中国清朝于1723年-1875年间对台湾岛行政设置的演变=台湾府:台湾县、诸罗县(1787年,改名:嘉义县)、凤山县、彰化县(1723年,增设)、澎湖厅(1727年,增设)、淡水厅(1731年,增设)、噶玛兰厅(1812年,增设)。)十月初七日(1873年11月26日,星期三) 《谕旨(九月十四日(1873年11月3日,星期一),京报)》 《兵部》带领引见,奉旨:『《福建-台湾南路-下淡水营-都司》「丁汝霖」,着照例,准其补授尽先《游击》。钦此』。 (清朝军队分为八旗兵、绿营兵。武职官员品级前均应加“武职”二字。其任免升黜均由《兵部武选司》负责,而文职官员则由《吏部文选司》负责。步军统领:京城警备区兼公安厅的职能。总督:兼军事大区书记。巡抚:省委书记、省长。《八旗兵》分驻各省,省旗兵最高长官为将军(警备区司令员),从一品;其他管辖旗兵的职官为都统,从一品;副都统,正二品;地方有城守尉,正三品;防守尉,正四品。各省《绿营兵》最高长官为提督(省最高军事长官),从一品;总兵(军分区司令员/军长副将/副军长),正二品;副将,从二品;参将(师长),正三品;游击(副师长/旅长),从三品;都司(团级),正四品;守备(团级),正五品;千总(营级),正六品;把总(正连级),正七品;外委千总(副连级),正八品;外委把总(正排级),正九品。额外外委(副排级)。)十月初十日(1873年11月29日,星期六) 《闽督「李(鹤年)」奏:《福建水师提督》印务应委员接署片(九月十七日(1873年11月6日,星期四),京报)》 「李鹤年」片:再,署《福建-水师提督-福宁镇-总兵》「罗大春」,钦奉谕旨补授《福建陆路-提督》,应行赴 供职。所有《水师提督》印务,应即遴员接署,以专责成。查有记名《提督-浙江黄岩》,改《海门镇-总兵》「李新燕」,于同治六年(1867-1868年间),补授斯缺;现据交卸《江苏水师》营务,呈报到闽。该员,稳练老成,战功夙着;于水师情形,颇为熟悉,堪以委令署理。除咨行遵照外,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十一月二十九日(1874年1月17日,星期六) 《闽督「李(鹤年)」奏:参玩视重案之知县折(十月二十八日(1873年12月17日,星期三),京报)》 头品顶戴《闽浙总督》臣「李鹤年」、《福建巡抚》臣「王凯泰」跪奏:为查明原参玩视重案之《知县》,恭折具陈,仰祈圣鉴事。 窃查:接管卷内已革《福建-彰化县知县》「朱德沛」,前因民人「林歹」刺死养父「林得」、民人「林柳」误伤母「余氏」两案,并不解《府》审勘,擅行正法;而禀《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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