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616年时,因九州华人海商武装船队(倭寇)侵袭台湾的传闻,迫使福建巡抚「黄承玄」加强筹划、调整福建海防体制、部署。
明朝初在东南沿海设立《卫所》,置舟师出海巡逻。如:大金千户所: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置:大金守御千户所于福宁县东南。
据史載,福建沿海与金门同时设置的《千户所》尚有:「大金所、定海所、梅花所、万安所、莆禧所、崇武所、福全所、高浦所、中左所、六鰲所、铜山所、玄钟所、南诏所」。
而福建沿海亦先后设立:「烽火门、小埕、南日山、浯屿、铜山」等五寨。到了十六世纪中叶,沿海各省因倭乱,而加强中国海上军事力量。1564 年(嘉靖四十三年),福建巡抚「谭纶」重建海防体制,厘订沿海五《寨》员额、职责,如:每寨设兵船 40只,各分信地,建立《会哨》之制。隆庆、万历年间设立:「海坛、玄钟、浯铜」等三游,又再增设:「台山、嵛山、湄洲、澎湖」等四游。万历晚期,即 1610年代,整个福建海防共设置《五寨、七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