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清政府在台建省始末:1874年险割台湾给日本》 来源:环球军事网,作者:华英豪。二次编辑:猎户人 1885年10月12日,中国清廷政府宣布建立台湾省,「刘铭传」为第一任巡抚。如今130年过去了,其中曲折历史,恐知者已不多。保卫台湾,刻不容缓。本策划摘自《中国1864——1911:一部大清帝国最后岁月记事》、《中法战争:全面展现中、法战争风貌》、《许倬云说历史:台湾四百年》等。 《1874年,中、日两国北京专条、会议凭单》日本单方面屠戮台湾原住民后《牡丹社事件》。中国清廷在美、英两国驻华公使劝和下,1874年,中国与日本侵列者签署《北京专条》协议内容却没有一个字涉及「琉、球」二字,并且也未如日本杜撰历史所说的「中国承认了琉球属于日本」等文字。而条文内有关于日本对中国官府在《中日两国北京专条》所谓的「保民义举」是为:清同治十一年,台湾生番劫杀《日本小田村难民四人》。日本殖民者狡黠《偷梁换柱、只手遮天、混肴视听》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内文「贵国之备后民四人」:指日本本州岛小田村(冈山县)4位民众遭风漂流至台,被台湾生番所劫伤事件。 同治十年(1871),在台湾岛被生番劫财杀害的是《中国藩属国-琉球中山、太平山、八重山等岛民的船难漂民》,此案件为中国属民。 同治十一年(1872),在台湾岛被生番劫财伤害的是《日本本州岛小田村(冈山县)民的船难漂民》,此案件才是为日本属民。 我国清朝亡后,朝廷延续数千年「外藩」概念及「封贡」体系,面对西方带来的价值:船坚炮利、霸权列强蚕食鲸吞、帝制邦国立宪、万国公法等冲击下,中华价值最后一道城墙则早已岌岌可危残破不合时宜,然而,在清末民初时期「五族共和」的理念下,我国前朝各内、外藩属国,当然成了当时标榜着现代多民族的国家「中国」的不可分割一部分的主权领土。虽然,中国在传统的“天下观”体系中,总纲乃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历代中央王朝自视为文明的中心。这种“天下观”里没有具体的领土主权界限,一切视“文明开化”、“力所能及与力所不能及”、“因地制宜的汉化”等等程度而定。在此观念下,19世纪末,清廷政府又如何应对经历英、日、法多次侵略的台湾?割台?保台?弃台?最终,在1879年,中国遭遇日本非法《废琉置县》后,缘何依靠西方「万国公法」的法制下,因循法理上的外交据理力争,却被欧美俄等冷眼处理?又为何急迫的选择在台建省?历史真相的面纱须一点点揭开~~~,又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美国、英国、日本、法国等国先后军事频频侵犯台湾,台建省议题为何清廷政府,却一拖再拖? 《抗法保台战》 清初,清政府收复台湾后,因循前朝明廷惯例:将招降而称臣的「琉球」置于福建省的管辖之下,设置《中山府》;而1684年,同将招降的「台湾」置于福建省的管辖之下,设《台湾府》,下辖:台湾、凤山、诸罗三县。然长期历史以来,中国土地宽广的地缘战列:《重陆、轻海》的导向,再加上大中华「因地制宜、以夷制夷」心态驱使,对近海的琉球、台湾、朝鲜半岛等战略地位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台湾孤悬海外,远隔重洋,四面环海,无足轻重,缺乏防御外侮的意识,单就执行「为防台、而治台」的消极海防方针,因此台湾军事防务上只能集中少数几个重镇、关隘,但在全岛却薄弱,军备整体废弛、量能不足。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军舰曾试图五次侵犯台湾,虽均被台湾军民击退。其后,屡有各国列强舰队进犯侵扰。清穆宗皇帝同治九年(1870),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其《征韩(中国藩属国-朝鲜)论》中更是露骨指出:「若以日本为一大城池,那么: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可为皇国之藩屏也,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也。」而从这段1870年,日本官员所发表的言论,更可窥视《虾夷、琉球、朝鲜等区域的宗主权国并不是日本政府所有》。 清同治十三年三月(1874年5月),日本片面借口台湾生番《劫杀中国藩属国-琉球中山、太平山、八重山等五十四人》与《劫伤日本本州岛小田县难民四人》,觊觎以混肴视听“保民”为名,单方面派军3000余人,兴兵侵入台湾屠戮生番。恰逢,侵列台湾的日军遭遇当地气候潮湿炎热,水土不服而疫病流行、又台湾各社番、民顽强游击抵抗日本侵列,同时中国清政府早已在台湾内陆各重镇、关隘、海域等地部署总兵做好开战准备,最终不得不被迫撤兵,但随后假借中、日合议期间,侵占了清朝属国琉球中山。日军侵台之役,促使清政府检讨其治台政策的利弊得失,使清政府认识到加强台湾地区防务和建设的重要,一批有识之士先后向朝廷提出在台湾设省的建议。「丁日昌、沈葆桢」等大臣一再奏请在台建省,「沈葆桢」在奏折中提出:「仿《江苏巡抚》分驻苏州之例,移《福建巡抚》驻台」。由于,朝廷征询《闽浙总督》和《福建巡抚》对此看法,而未得同意;清政府遂采取折衷办法,即由《福建巡抚》「冬、春」两季驻台湾,「夏、秋」两季驻福建,往来兼顾两地。但此法施行中颇有不便,闽、台两地事务按期需要远渡重洋往返,难以兼顾。清德宗皇帝光绪二年十月(1876年12月),刑部侍郎「袁保恒」提出:「在台湾设立行省,将《福建巡抚》改派,另外设置《台湾巡抚》的建议」,但仍未被清政府采纳。 《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 清光绪十年(1884),法军侵台,外患日亟,台湾成为继安南(越南北部)的又一个战场,可以说,《中、法战争》成为台湾建省的催化剂。中、法战争结束后,清廷有关台湾建省旧话重提。在中、法战争中,清朝海军驻扎东南沿海、台湾岛力量薄弱,台湾防务不足恃,一旦沿海各省外援阻绝,孤岛难以自守。清政府得出南洋水师船舰竟全被法国所歼灭的教训,切实体会到台湾一岛关系到中国南、北海防全局,从而认识到台湾必须具有一定的独立军事火炮攻击、防御等能力,须派朝廷大臣专门驻扎督导布置建设,办理岛内事务。因此,朝廷中展开创建海军、加强台防的讨论。清光绪十一年九月五日(1885年10月12日),清政府下《诏》,核准「左宗棠」曾经《奏》请:「台湾与福建划疆而治,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筹备:台湾建省事宜」。「刘铭传」被任命为第一位《台湾巡抚》,历时多年的台湾建省一事,终于得以实现。 《闽台分治,为何却遭台湾第一任巡抚的反对?》 日本未经照会清廷,非法片面派兵舰入侵台湾,军事对峙战云密布,台海危急一触即发。京畿震动,清政府急于选派得力官员镇守台湾。经「曾国荃」力荐,朝廷决定起用前直隶提督「刘铭传」,督办台湾军事防务。1884年5月底,隐居十余年、养疾故里的「刘铭传」不顾沉疴初愈,接《诏》后立即启程,奉旨进京。6月23、24日,慈禧太后、光绪帝两次召见「刘铭传」,「刘铭传」上《遵筹整顿海防讲求武备折》。6月26日,「刘铭传」加巡抚衔,督办台湾军务。7月16日,他仅带亲兵百余人,轻装秘抵基隆,随即巡视海防,先后穿梭于台北、沪尾,检查军事设施,整训军队,组织民团,修筑工事,与诸将研讨防务,积极备战,向朝廷提出海口设防、改建炮台、筹建海军、购买枪械等十条建议,同时,利用战前有限时间对台湾防务和兵力进行调整布防。 当台湾建省的《谕》旨传到福建,闽浙总督「杨昌浚」,当即表示遵旨而行。但传到台湾时,「刘铭传」提出异议,他根据台湾战后实情,向朝廷上《台湾暂难改省折》,对台湾的善后,特别是战后的政治、经济建设提出练兵、设防、抚番、清赋等多种主张。但清政府对台湾建省态度坚决,再次下《谕》旨,令「杨昌浚」与「刘传铭」会商分省事宜。1886年2月,「杨昌浚」遵旨渡海赴台,探视病中的「刘铭传」,二人相谈甚欢。4月,「刘铭传」赴闽,在福州与「杨昌浚」协商台湾建省方略。两度往返协商,闽、台分治方案正式提出。6月13日,向朝廷《奏》报《遵议台湾建省事宜折》。随后,「刘铭传」积极筹划建省,对台湾进行区域规划,将彰化定为省垣,名:台湾府。全省置三府、一州、五厅、十一县,奠定了后来台湾地区行政区划的基础。至1888年,真正实现闽、台分治,「刘铭传」正式启用“福建台湾巡抚”《关防》,台湾正式成为中国第二十个行省。 从1885年宣布建省至1895年的甲午战争,台湾作为清廷行省却只有不到十年的历史,清朝与日本于马关被迫签定《讲和条约》后,台湾和澎湖列岛被割让给日本,开始了五十年的日本殖民地历史。 《日本散播无主地谣言,清廷以法理驳斥》 日人长期觊觎中国东海海域的屏障琉球、台湾蓄积已久:清同治十年十月(1871年12月),六十余名原是中国藩属琉球中山人乘船遇风,漂流至台湾东南部海岸,其中五十四人被附近的牡丹、高士佛两番社居民杀死,12人逃脱,最终由台湾及福州两地官府造册抚恤、存者护送返琉,遣返至太平山、八重山等地。此为清同治十年(1871年),台湾《八瑤湾琉人遇难事件》的事件。后又因,清同治十一年(1872),台湾生番劫伤《日本小田村难民四人》。至此,日本则借此两件海难的受害属民国籍不同而移花接木,开始声东击西的准备窃取琉球列岛,发兵侵略台湾。日本为扫清其侵列道路上的障碍,1872年,日本无视早以臣服中国的藩属琉球中山府的五百年历史称臣纳贡的事实,日本先是曲解《万国公法》,片面且非法册封中国琉球中山王为其日本藩王,并改称中国琉人为日本人的琉(华)族。并以《八瑤湾事件琉人54人遭难》与《日本小田村人遭难》两件属地、属民不同为混肴视听的借口。1874年2月,日本政府单方面通过《台湾番地处分要略》。日军1600人乘军舰三艘兵发长崎,三日后,在擅自非法于台湾登陆,随即筹募侵台的军队“台湾生番探险队”3000人。5月,日军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下令向台湾进军。日军在南台湾恒春半岛琅峤登陆后,分三路向牡丹社发起进攻,于6月初,即为占领牡丹社。中旬,进占龟仔角社;并以龟山为中心,建立日本临时指挥中心,期间日兵杀红眼大肆屠杀我台湾住民。1874年5月11日,清政府《照会》日本外务省,日本违反了《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干预中国属国琉球中山人漂流到台湾遇难、就日军片面非法入侵中国台湾岛,提出严正抗议交涉,并随后任命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全权处理此事。6月中旬,「沈葆桢」带兵渡海巡视台湾。他一方面积极向日军交涉,劝其撤军;一方面招募兵勇,添置军械,准备必要时用武力将日本军队赶出台湾。后经双方外交协商交涉,清政府在美、英两国调停下,不得不对日本妥协,于10月31日,与日本签订了《北京专条》,同意付给日本抚恤银10万两,军队花销补偿银40万两。12月,日本军队全部撤出台湾。 《牡丹社事件》 此次日本侵列者出兵前与中、日两国交涉中,日本刻意对外散布不实新闻稿:「琉球不属于中国、台湾生番是无主之地」的谣言,虽频频遭《总理衙门》按《万国公法》给予驳斥。所幸「沈葆桢」等人早已识破日本人的诡计,告诉「李鸿章」说:「若以生番与中国无干答之,则正入彼族之圈套」。于是,《总理衙门》,转而更加详细的越加义正词严地宣称:台湾住民,「虽生番散处深山,文教、或有未通,政教偶有未及,但居我疆土之内,总属我管辖之人,其地土实系中国所属。合台郡之生番,无一社不归中国者。」最终,日本军队撤出台湾,即证明了中国政府主张的合法性。然而,受此事件的刺激,大学士「文祥」说:「夫日本,乃东洋一小国耳,新习西洋兵法,仅购铁甲船二只,竟敢借端发难……是此次迁就了事,实以制备未齐之故。若再因循泄踏,而不亟求整顿,一旦事变,更形棘手。」清廷已认识到“欲巩固海防必先巩固台湾,欲巩固台湾必先建设台湾”。清朝中央政府的治台策略由此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重蹈东北覆辙?1874年险割台湾给日本》 1858-1860年,中、俄两国无战事,俄人不损一兵一卒,即自中国骗取了一百多万平方公里国土,而清廷竟无丝毫耻辱反省之感。 个中情形,与1874年,颇为相似,同样是陈旧的“天下观”在作怪,正如日本处心积虑制造“番地无主”的论调一样,俄国人「穆拉维约夫」据悉也曾制造了一个“空旷土地”的概念,声称“空旷土地”即《无主土地》,不属于中国。黑龙江将军「奕山」对领土主权毫无概念,竟向清文宗皇帝,咸丰年奏报,称《瑷珲条约》割给俄国的土地“本系空旷地面,现无居人”。清廷政府也毫无领土主权概念,脑子里幻现出的,全然是“天下观”理念下的抚夷手段:“该夷酋所请黑龙江左岸旧居屯所之外,所余空旷地方,给与该夷安静存居……”《中、俄瑷珲条约》让中国损失大片领土。虽然1895年,甲午战争之后,台湾和澎湖列岛被迫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但同时对藩属国琉球中山府的宗主权维护,清廷更是显得遥不可及,无能为力的暂且搁置。但和东北外兴安岭及库页岛等地迥然不同,因前者经历之前的事件已明确为我国主权下的领土,这也是1945年,战后台湾回归的国际法源理论依据。 1874年的台湾,险些也重蹈了外东北、库页岛等地的覆辙。朝中大臣们最后意识到日本的狡诈用心,但仍是捡了芝麻却掉了西瓜、在琉球与台湾的首尾两难以兼顾,清廷政府虽以软(外交谈判)、硬(积极备战)两手迫使日军撤离台湾,暂时保全了台湾领土主权,对琉球中山府的宗主权维护却不得不采用以《主权在我、搁置争议、拒放弃琉球》,然而终究让日本掩耳盗铃顺势非法坐实琉球列岛,最终我国仍是事件中的大输家。以至于,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利通」也曾欢呼征台之事后获得了结:“呜呼!此诚为古今所罕有,终生所无的大业!” 《外人点醒:清廷领悟力保台湾》 日本出兵台湾谣言漫天飞期间,《台湾道》「夏献纶」在其禀报《闽浙总督》「李鹤年」的文件里,将预判日本入侵台湾一事的权重放在其“剿办彰化廖匪”一案之后;而其在关于日本侵台前的谣言,并称:「牡丹社,系属番界,彼(日本)如自往剿办,在我势难禁止」。虽然,「夏献纶」为台湾首要官员,其担心日兵私自剿台番后,会盘踞番社,甚至长期滞留台湾,但其对西方公法的主权认知上,却守旧建议的处置,仍是属于消极的“一切唯以镇静,处之”,似乎仿效厦门美使曾派兵来台剿番时期,台湾地方官却持着静观其变的做法,致侵台的各国遭遇难处而知难而退兵的效果。 《日本觊觎台湾已久》 自然,这正是日本人所希望的清廷的反应,台湾地方官丝毫没有意识到此事关乎中国在台湾东部番地的领土主权上积极维护。清廷之后态度的突然转变,源自西方国家亦担忧在台湾通商利益,将被日本所寡占,对清廷的提点:最先是英国驻华大使「威妥玛」于4月18日,致函《总理衙门》,告知清廷日本出兵台湾一事,并在信中询问“生番居住之地,是否隶入中国版图”;稍后,英、法两国使节以及《总税务司》「赫德」也先后前往《总理衙门》,询问台湾生番所居之地是否中国领土。尤其重要的是,英国通过驻华使节,将来自英国驻日大使「巴夏礼」获知的信息告知中国:“内称据东洋意见,台湾岛自某处迤(yi:某一方向上的延伸)南,皆不隶中国版图之内。”这时清廷才洞悉日本的真正意图;5月14日,朝廷发了,上《谕》,声明:“生番地方,本系中国辖境,岂容日本窥伺?”并派「沈葆桢」带率领轮船军队,以巡阅为名,与日军对峙,前往台湾生番一带察看,“不动声色,相机筹办”。 《闽浙总督》「李鹤年」则于早于5月11日,强硬《照会》日使,与稍后的上《谕》文意精神完全一致。 而英、法、美诸国也均《照会》清廷,表示对日本的行为不予支持。但「李鹤年」显然仍对西方《万国公法》的领土、主权,是为何物不甚了然。在《闽浙总督》稍后的一道《奏》章又回缩到了封建时期的“天下观”里“番地不属界内”的老调:「唯念边衅易开不易弭,番地、腹地,究有区分,如果倭兵扰入台湾腹地,自当督饬《镇、道》鼓励兵团,合力堵剿。若仅以戕杀琉球难民为名、与生番复仇,唯当按约理论,不遽声罪致讨,以免衅开自我。」 然而,这种“番地”、“腹地”的区分,难免又被狡黠日本曲解成“番地无主”无须纠缠。故而,《总理衙门》于6月5日,再次发布上《谕》,严厉强调:「番地,虽居荒服,究隶中国版图,其戕害日本难民,当听中国持平办理,日本何得遽尔兴兵,侵轶入境。若谓该国仅与生番寻仇,未扰腹地,遂听其蛮触相争,必为外国所轻视,更生觊觎。衅端固不可开,体制更不可失。该督唯当按约理论,阻令回兵,以敦和好,不得以番地异于腹地,听其肆意妄为也。」中国皇权朝廷的天下观”内的“番地”、“腹地”概念,必须服从于“世界观”下的领土主权。这是清廷对台湾是中国领土的最清晰表述,对之后挫败日军侵台后,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 《治台第一人「沈葆桢」:东洋终须一战》 日本侵台期间,清廷,钦任「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先后调集一万多军队到台湾。「沈葆桢」以“理谕”、“设防”、“开禁”为处理原则,调兵驻守各处,建筑炮台,铺设海底电线,沟通闽台军务,又抽调淮军到台。此举导致日本不敢轻举妄动,乃有妥协之结果了结此事。在交涉中,「沈葆桢」坚持:不许朝廷同意日本的赔偿请求,《奏》称:「倭备虽增,倭情渐怯,彼非不知难思退,而谣言四布,冀我受其恫喝,迁就求和……倘妄肆要求,愿坚持定见,力为拒却。」「沈葆桢」又致书「李鸿章」:「我既以逸待劳,以主待客,自不必急于行成。」最终议和已成,「沈葆桢」则转而专心治台。 「沈葆桢」治台方针: 第一策,是改革台湾行政区划。由原来的1府4县3厅,调整为2府(台北府、台湾府)8县4厅。大甲溪以北地区,新设:台北府(台北这个名字从此叫响),下设:淡水、新竹、宜兰三县及基隆厅,以淡水县为附郭县。北部区划得以整合、加强。同时,在台南也进行了相应的全面改革,形成了至今沿用的行政区划形式。 第二策,是开山、“抚蕃”。 开山即打通台湾前山、后山之隔绝状态,分北路、中路、南路同时进行。 北路:由噶玛兰厅苏澳至花莲奇莱,共计205里。 中路:由彰化林圮埔至花莲璞石阁,共计265里。 南路:由屏东射寮至台东卑南,共计214里。 所谓“抚蕃”,即实行汉化计划,包括:选土目、查蕃户、定蕃业、通语言、禁仇杀、设“蕃学”、修道路、易冠服等。同时,禁止汉人对山地进入、开垦的禁令也被解除。来台者:有船票、种子、房屋及一年半的口粮,每人水田1甲(1甲约等于内地12亩)、旱地1甲,每10人耕牛4头、农具4副,三年后,才收租赋。 第三策,是表彰明朝遗臣「郑成功」等人,激励民心。「郑成功」从荷兰人手中收复台湾,是爱国壮举,不能因人废言。「沈葆桢」听从台湾府进士「杨士芳」等人建议,上《奏》朝廷,建祠祭祀,包括前朝的南明亡臣114人在内的名人。清廷允之,并追谥:“忠节”。「沈葆桢」亲自书写对联曰:“开万古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遗民世界;极一生无可如何之遇,缺憾还诸天地,是创格完人。” 第四策,是推行“自强新政”。新建炮台,加强台湾海防。为此,还在闽台间设置轮船,以便航运,并用先进方法开采煤矿。如:基隆煤矿,采取的就是西式采煤技术。 在台一年多时间,「沈葆桢」为此后的治台政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此次之善后与往时不同,台地之所谓善后,即台地之所谓创始也”的论断,被历史证明是晚清少有的远见卓识之语。「沈葆桢」通过与日本的交涉和治理台湾期间,令人折服地发出中日前景的预警:“东洋则终须一战”,“倭炽可忧”。「沈葆桢」先后曾任江西巡抚、总理船政大臣、台湾海防钦差大臣、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59岁,「沈葆桢」在听闻日本片面非法《废琉置县》,其弥留之际再三叮嘱:「倭人,夷我属国(琉球),虎视眈眈,凡有血气者,咸思灭此朝食……臣,所每饭不忘者,在购办铁甲船一事,今无及矣。而恳恳之愚,总以为铁甲船不可不办,倭人万不可轻视,伏望皇太后圣断施行,早日定计。」日本终于不再伪装,脱去其身上的遮羞布,片面违反《万国公法》废除:中国藩属琉球中山府,改为:日本冲绳县。即为,中国政府所称的《废琉置县》。中国于1885年,在台湾建省,「刘铭传」任首任巡抚。中、日之间直接对峙之势在东南沿海形成,离「沈葆桢」所预言的“东洋终须一战”之硝烟已经慢慢推进不远了。 备注: 清德宗皇帝,光绪元年二月(1875年3月),「大久保利通」听从法籍法律顾问「巴桑拿」的进言,开始在舆论上把同治十三年(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的协议文,刻意移花接木诠释歪曲事实。这点也可从本篇文章得以验证,日本方向来以虚假讯息制造舆论颠倒是非、移花接木。清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10月5日,星期日),「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玑(rou-hu-ji)」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 中国清朝文宗皇帝,咸丰三年七月(1853年8月),美酋(美国)「马沙利」来粤接办本国公使事务,赍有国书,仍欲进京投递。中国持定约不许。时贼氛未靖,美兵船忽至沪,扬言往镇江等处察看贼情,并整顿海口商务,如:督抚不与会晤,当缮奏赍往天津投递。苏抚「许乃钊」以闻。命赴粤听钦差大臣察办。同时,美兵船,又入琉球,琉球世子《咨》闽浙总督「王懿德」,懿德以闻。命粤督「叶名琛」晓谕,使撤回兵船。 咸丰四年(1854),美国海军将领「佩里」在日本《1854年3月31日(日本-嘉永七年三月初三)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本對美国表示:「琉球是个遥远的国家,无权决定其港口开放权」。1854年《琉球国中山府、大合众国之协议备忘录/琉、美修好条规》。 中国清文宗皇帝,咸丰四年六月十七日(1854年7月11日),中国藩属琉球中山府与合纵国(美国)签署协议备忘录,协议内容分别以「中文、英文」,并遵用琉球列岛的宗主权国-中国清朝的「咸丰」纪元,以示正朔是宗主权国为中国清廷政府,而不是日本的「嘉永」纪元。又据史料记载,该条规「中文版」的正本,实际并《无名称》,较像1844年07月03日,《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望厦条约》的附属增修条款的备忘录延伸。而今《1854年,琉、米修好条約》该协议条款名称,则是被日本当局,另外标注。 自清道光、咸丰时期,在中国东海沿岸海域陆续有美国、英国、法国、荷兰等的官商军事等舰队,依次以通商航线安全理由向中国福州官府申请探测绘籍台湾、琉球周边海域的航运水文资料,同时以其舰队需停泊琉球港口短暂的补给整修,进而要求与中国藩属琉球制定停泊补给等规范协议。 清咸丰三年(1853年),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提督「马休·佩里/Matthew Calbraith Perry」率领美黑船舰队停泊琉球。咸丰四年,美国与琉球中山王府签订《琉、美修好条规》。 清咸丰五年(1855年),法兰西国(法国)提督「格冉/Nicolas François Guerlain」率法舰队至琉球,与琉球签订《琉、法修好条规》。 清咸丰九年(1859年),荷兰王国提督「昉·卡佩莱尔/van Kappeler」率荷舰队至琉球,与琉球签订《琉、荷修好条规》。 西方著名法学家「惠顿」的‘藩属制度’,也是同意中国特有宗藩制度关系的;中国清政府中央对琉球国地方的关系,而不是日本大肆宣称的国与国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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