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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

2017-8-7 15:26|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1159| 评论: 5|原作者: 本田琉球

摘要: 传销是违法的: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 ...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2014年01月04日

源自: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



1、传销的概念。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拉人头” 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

  2、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⑴在法律方面。直销是一种合法的销售商品的经营活动;传销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是一种欺诈活动。直销活动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调整,传销活动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查处。

  ⑵在招募人员方面。直销招募的对象是有条件限制的,不得招募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等人员为直销员。传销招募的对象一般没有条件限制。

  ⑶在培训方面。

  ①培训内容上,直销培训的内容包括《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风险提示、直销业务知识,客观介绍企业的情况和报酬制度。传销培训多数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等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回报,传授发展下线的方法。

  ②培训形式上,直销培训是正常公开的活动,直销企业将事先在公司网站公布培训信息,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以购买商品为条件。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进行,诱骗参加人员交纳入门费或购买商品。

  ③培训场所上,直销培训的场所有具体的限制,如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的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

  ④授课人员上,直销培训人员不从事直销销售,其培训员身份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直销企业网站公布;在培训时将佩戴所属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培训员证》。传销培训的授课人员一般都从事销售活动,是传销组织网络的一员,有的是传销网络的上线、传销团队的头目和所谓“成功人士”,培训时不出示或根本没有培训员身份证明。

  ⑷在计酬方面。

  ①形式上,直销企业的报酬计算方式是公开的,可以通过该企业网站查询。传销组织的报酬计算方式是不公开的,是暗自运作的。

  ②报酬计算上,直销以直销员个人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其他任何人的销售业绩都不与自己的报酬挂钩。传销以发展团队人员的数量或以团队人员的业绩,即以“个人发展人员数量+下线发展人员数量”或“个人销售业绩+下线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传销常用的计酬方式有五级三阶制、双轨制、级差制+双轨制等。

  直销中,支付直销员的报酬总额,不超过其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的30%。传销活动允诺的报酬绝大多数超过30%,有的根本不限制报酬。

  ③商品销售上,直销企业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直销员销售商品越多,获取报酬越多。“拉人头”传销和骗取“入门费”传销不销售商品或只是打着销售商品的幌子,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提取报酬的依据,发展人员越多,获取的报酬越多;“团队计酬”传销虽然销售商品,但在报酬中含有其下线人员销售业绩的提成。

  ⑸退换货方面。直销活动是有商品的销售活动,包括完备的退换货办法。传销活动多数无商品销售,不提供售货凭证,不办理退换货。

  如果仍不能辨别或为慎重起见,可咨询当地的工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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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示

  近年来,以拉人头公开聚集为特征的传销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变换手法转向网络传销。他们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名义,通过互联网,要求参与者交纳费用、发展人员、组成人员层级网络、从事网络传销活动。为了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净化网络环境,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如果某组织(公司或个人)承诺以较大数额人民币购买一定积分或产品,即可获得丰厚回报等招数诱惑您,这是让您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同时还要求您拉人加入其中或发展下线、会员、代理商等,形成多个层级的金字塔型;其获利的途径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其结果是极少数顶层的传销组织者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绝大多数参与传销者血本无归、上当受骗。对此种骗局,请您要高度警惕,避免误入传销陷阱,造成财产损失。

  发现此类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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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5-9-21 16:51
选择直销平台很重要,这几类公司不能碰!

2015-09-18
  文:直销人网讯:


      1、没有合法经营资质
  如今,国家对直销开放态度的同时,也更加加强了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如果一家企业没有直销经营许可证,不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反对传销管理条例》的要求,是一定不会被主流直销市场所接纳的。试想一下,一家连企业生命力都无法保障的企业,凭什么来支撑营销人的创业梦想呢?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
  2、没有实力背景
  今天的中国直销,有实力的企业不一定能做大,但没有实力的企业肯定做不大。因为工厂都没有,8000万元注册资金都有没有,2000万元保证金都没有,你怎么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拿不到直销经营许可证,谈什么合法经营,怎么保障市场安全呢?何况,没有经济实力,你怎么启动?怎么推广?怎么公关?如果说未来还有几家中国的直销企业可以成为世界级巨头的话,那一定会产生在已经具有雄厚实力背景的企业里边,而根本不可能产生在那些散兵游勇身上,因为,粗犷经营的时代早已过去,且一去不复返。
  3、没有直销决心
  一些直销企业,只是看到别人上马,不管自己是否准备好,是否符合直销企业具备的所有条件,就仓促开辟直销板块,这些企业最多能叫“试水”直销,而根本就没有下定决心一定要作直销。没有下定决心经常表现为:不建专业的厂房,没有实验室,临时代理合作一些产品来卖,不交2000万直销保证金,不准备拿牌,不舍得资金投入,老板不敢担任法人代表,透支个人信用说大话,空话,承诺未来兑现的汽车,住房,股票,期权等来画饼充饥,没有专业的营销、管理底等。而这样的企业,将来一旦退出直销,受伤害最大的,就是经销商。
  4、没有好的系统
  “稳定可靠的平台,保证成功的系统”这是你成功的两大关健!成功有两种方法,一是摸索,二是模仿,你愿意怎么做呢?答案很显然。直销是一个讲究学习复制的行业,在直销里面,所以系统不是乱喊出来的,系统的要求是:简单、易学、易教、易复制。达到的目的是:聚合一帮志同道合的人;用一套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工具,以及一个经过反复验证而且行之有效的模式,将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5、虚高拨比
  很多人做过几家直销公司,都没有赚到钱,于是,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到公司拨出率太低,千方百计去寻找拨出率高的公司。第3个月就找到一家拨出率70%的公司,赶快跳槽;第六个月又发现一家拨出率80%的公司,更加兴奋的跳槽了。之后,3家 、 5家 、 甚至10家,就这样,最后成了“跳蚤”,也就自然沦为“难民”。
  其实,我们做直销,最首要考虑的制度因素应该是,稳健长远,压力小,能支撑企业的长期发展。那些所谓高拨比的公司,鼓吹几个月就可以返本,发展多少团队就可以拿到天价报酬,甚至在家坐着就能获利,大多数都是所谓的骗局。等吸到满足的钱,老板就走人,到国外住豪宅,开名车,吃龙虾,燕窝,而您就只好头绑白布条,举广告牌在公司前面,等着各大电视媒体来拍您了。
  6、没底线
  “文化传星火,实干创未来”,人们常说: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品牌,一流企业卖文化,文化是企业品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些不讲诚信,欺上瞒下,没有公德心,只以眼前利益为成败的标准的企业,就算当下红火,迟早也会倒闭。是万万不能选的!
  7、不重视教育培训
  号称世界第一CEO的美国通用公司总裁杰克 ? 韦尔奇说“你可以拒绝学习,可你的竞争对手不会”一个人想要从成功走向成功,他必须是个终身学习者;一个企业想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是个学习型组织。直销的特色之一就是可以为加入者提供培训学习的机会,这批人在学中练,练中学,创造了最大的业绩,从而留住和培养了许多人才。培训是业绩的加油站,没有了培训,就好象汽车这箱油用完了,可是没找到加油站,汽车就无法行驶了,业绩也就无从谈起。
  8、过了最佳时机
  “时势造英雄很容易,英雄造时势就很难”,你伴随了一家公司的成长,你就伴随了他的利益。你是建设者,也就理所当然是收益者。归结起来,每家公司都会经历三个基本时期:起步期、爆增期、成熟期。最好加入是时期就是起步期,其次就是爆增期。成熟期的企业,由于市场和业绩都足够大,这个时候或许做产品服务更为适合。当然,凡事都有例外,不能绝对否定。另外,在一项事业中,人的主观的作用非常重要,只要你下定决定,任何情况下,都有可能创造奇迹。

引用 liuqiu1919 2015-10-9 22:54
琉球群岛回归,美国在等中国政府来讨价还价
  2010年12月26日,日本多数的政府高官已经从美国那里得到暗示,针对琉球人民要求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和减少琉球人对基地负担的事情一直保持“零回答”,让日本政府急的团团转。使得日本首相菅直人就普天间机场搬迁事宜向琉球县令所做出的两项许愿“减少对基地的负担和振兴琉球经济”变得苍白无力,让琉球人民心向中华大家庭更加紧迫。

  其实,美国是算准了现在的日本特需要美国的支持了,美国无论需要什么日本都要想方设法答应下来,不然,日本是不拥有琉球(冲绳)主权,没有美国的帮助,随时有可能被合法拥有琉球主权的中国要了回去。琉球自始至终不是日本的领土,是100多年前属于中国管辖下的朝贡国(相当于现在的中国主权下的港澳地区),中国历届政府都没有和日本军国主义签署过卖国条约,从国际法来讲,琉球的主权仍属于中国,日本首相菅直人对此是非常清楚的,也表示过深深的忧虑。
引用 海风依然 2015-11-6 21:15
2010年12月26日,日本多数的政府高官已经从美国那里得到暗示,针对琉球人民要求美军普天间机场搬迁和减少琉球人对基地负担的事情一直保持“零回答”,让日本政府急的团团转。使得日本首相菅直人就普天间机场搬迁事宜向琉球县令所做出的两项许愿“减少对基地的负担和振兴琉球经济”变得苍白无力,让琉球人民心向中华大家庭更加紧迫。

引用 关天培 2017-8-7 15:14
传销在中国28年:从日本等地流入,分南派北派
2017-08-07,文:澎湃新闻


23岁大学生李文星之死,令“传销”又成网络热词,触痛公众神经。

传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传入我国以来,以“暴富”为饵,诱使一批又一批人误入歧途。28年来,这种“庞氏骗局”的手段、包装,经历了怎样的演变和升级?

接受澎湃新闻网采访的反传销人士指出,无论传统的南派、北派,还是目前依托互联网的传销“资本盘”,传销活动通过“拉人头”形成层级利益链的本质并未改变,只是形式上愈加复杂多样。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面临就业压力的大学生成为传销“生力军”,引发家长担忧——年轻人该如何提升对传销的免疫力?

经过近二十年的打击,我国传销顽疾依然难以根治。李旭、凌云等知名反传销人士认为,健全整治机制并形成社会合力,是打击传销的当务之急。



2015年12月,李旭在河北廊坊给传销人员上课,进行“反洗脑”。 受访者 供图

从南派、北派到网络传销

对我国而言,传销其实是个舶来品。1989年,传销从日本流入广东等地。1990年美国雅芳公司将直销模式带入中国。此后,“多层次销售”在我国多地涌现。

美国是传销的发源地。1945年,加利福尼亚州出现一种多层次的营销模式。1960年以后,美国有公司以多层次销售为名非法敛财,被称为“金字塔式销售”。这种模式20世纪70年代传入日本,被称为“老鼠会”,较知名的有熊本市的“天下一家会”,解散之前会员达一百多万人。这种变质的多层次销售模式传入台湾后,曾引发“台家事件”。

传销流入我国后,迅速蔓延开来。广西成为传销重灾区。比如位于广西中部的小城来宾,曾被称为“传销之都”——2001年一个叫“深圳文斌”的传销团伙进入来宾,此后来自四川、山东、河南等地的传销人员不断涌入。2006年后当地加大打击力度,猖獗的传销现象才逐渐得以控制。

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2015年曾发布《中国传销分布图》:除上海、青海、新疆、西藏、香港为“微度受灾区”外,我国其他地区都不同程度“受灾”,其中“重灾区”有广西、安徽、河北、湖北、湖南、江苏、四川等13个省(市、区)。

传统的传销有南派、北派之分,均属于异地传销。中国民间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介绍,北派传销发源于东北一带,由“传销教父”杨玉勇传入河北、天津、山东等地,后来逐渐扩散至其他地方;南派传销发源于广西,后来蔓延到云贵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地。

“有一句稍显夸张的话,叫‘北派打地铺,南派住别墅’。”李旭说,北派传销属于低端传销,打着“直销”、“人际网络”等旗号,上当受骗的以年轻人居多,主要特征是吃大锅饭、睡地铺、集中上课,有的组织出现控制手机、非法拘禁等情况。

南派传销则属于异地传销的升级版,往往打着“连锁销售”、“资本运作”、“民间互助理财”等旗号,以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为名把新人骗到外地,然后进行一对一洗脑。参与者大多有独立经济能力,来去自由,吃住条件较好。

李旭介绍,随着南派传销的大举北上,很多城市的传销呈现“南北融合”,比如合肥、武汉、长沙、成都等地。许多北派组织向南派学习改进,秦皇岛的“中绿”传销就是其中典型。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运用的普及,传销也呈现“互联网+”的特点。“相比传统传销,网络传销发展速度更快,更能空手套白狼。”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和反传销网的创始人凌云介绍,网络传销细分为消费返利型、游戏理财型、互助理财型、微商传销、金融传销(虚拟货币、原始股)等,隐蔽性更强,更难以辨别。

互联网背景下的传销“升级”

入伙时先交69800元会费,此后发展下线,当发展到29人时,你便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出局。这就是传销领域著名的“1040工程”,2007年至2015年在南宁、武汉、合肥、贵阳等地盛行。

“实际上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有中国“民间反传销第一人”之称的李旭认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利用新投资人的钱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通过制造赚钱假象骗取更多的投资。

传销到底是什么?《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明确了定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并根据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计给付报酬,或者通过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不管传销打着什么旗号,穿着什么马甲,”李旭说,“只要同时具备三个特征就涉嫌传销:缴纳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层层返利形成多层次计酬。”简言之,就是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

在人员管理和资金分配上,“五级三阶制”在传销组织中盛行。李旭介绍,这项制度最早由台湾兴田公司实行,该公司用于传销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上世纪末在大陆流传甚广。

五级三阶制的“五级”是指奖金制度的五个级别,即E级会员、D级推广员、C级培训员、B级代理员和A级代理商;“三阶”则指加入者“晋升”的三个阶段。

传销在我国经过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其组织形式和操作模式日渐成熟。资深反传销人士凌云将我国传销的“升级”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从传销1.0到传销3.0。

凌云介绍,传销1.0阶段的特点是限制自由、精神洗脑、有实物的传销。比如“武汉新田”特大传销案,这是国内最早发现的、规模最庞大的异地拉人头传销案件。其他典型案例有假天狮、蝶贝蕾、北京中绿等,这类大部分属于北派传销。

南派传销的兴起意味着传销进入2.0时代:打着“国家项目”、“政府扶持”、“资本运作”等旗号。该阶段传销以“1040工程”最为知名。“这时期的传销没有任何实物,就是玩概念。”凌云指出,辅助这些“概念”的重要手段是精神控制,“用高强度的洗脑取代传销1.0时代的限制人身自由。”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令传销手段获得突破性“升级”。

凌云将网络传销归为传销3.0时代。“有的存在实物销售,有的炒作虚拟概念,都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来传播和发展成员。”凌云介绍,网站、QQ群、微信等已成为传销发展的重要渠道。

在“互联网+”的技术背景下,新时期的传销在传播力度、参与人员和涉案金额等方面,都获得不可思议的“升级”。

2012年查处的江西“精彩生活”传销案,犯罪团伙创建“太平洋直购”网站,以“消费返利”模式发展会员690万人,收取保证金近38亿元;几乎在同一时期发展的浙江“万家购物”传销团伙,同样以电子商务形式,发展会员近200万人,涉及金额高达240.45亿元。

2017年7月以来,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我国多地公安机关查处“善心汇”特大涉嫌传销案。该团伙涉案金额数百亿,全国参与人数超过500万人。

凌云还发现,近年来的网络传销呈现明显“资本盘”趋势,也就是金融传销。凌云介绍,我国金融传销始于2012年,当时以消费返利或电子股票为主,后来发展到游戏理财、内部虚拟股票、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等,“实质上都是借助于互联网技术,把非法集资与传销结合起来,构建一个新的庞氏骗局模式。”

整治传销,如何凝聚社会合力

伴随着传销的蔓延,整治行动一直未停。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博弈。

1998年国务院下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2005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四年后,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湖南坚铮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幼德律师认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让整治传销告别此前的运动式打击,逐渐走向法治化。

2016年12月,公安部发布消息,当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传销犯罪案件2826起,同比上升19.1%。

今年8月6日,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自2009年刑法新增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来,全国此类判例共有7364起。从案发区域看,安徽、江苏、浙江、山东、广西居前五位;从审理法院看,合肥、济宁、南京、武汉、长沙五地法院审理的传销案件,数量上排前五名。

虽然我国司法机关持续对传销活动予以打击,可传销现象并未销声匿迹,一些地区依然猖獗。

李幼德律师认为,近些年流行的网络传销涉案区域广、人员多,手段隐蔽,给侦查取证带来一定难度。李旭、凌云则认为,“打传”的法制建设滞后于网络传销新形式,比如难以适应跨区域、网络化的特点;刑罚只是针对传销团伙的组织和领导者,对大部分参与人员以遣散、教育为主,缺乏法律震慑力。

“打击网络传销很难连根拔起,即使拔掉根,传销人员往往换一个名目,再次‘活’过来。”凌云认为,整治传销需要形成监管合力。而现实情况是,许多传销团伙根本不登记注册,无公司无产品,工商部门的监督难以落实;公安机关则一般不会在案件爆发前介入调查或处置。

此外,李旭认为,商务部门在给直销企业发证后,需要加强日常监管,并严格执行违规企业退出机制,“有些企业打着直销的牌子,实际上搞的也是传销。”

2004年之后,我国出现了一些民间反传销组织,以凌云、李旭、叶飘零为代表的反传人士组建反传销平台,包括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反传销协会、反传销救助中心等。

“全国范围的民间反传人士,顶多也就一两百人,和传销组织的规模相比,我们势单力薄。”李旭说。采访中凌云坦承,目前民间反传销工作的商业化趋势明显,这需要规范和引导。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除了职能部门加大打击、民间反传销组织规范运行,整治传销还需要全社会的重视——一些人的暴富心理、对传销缺乏认知,以及中国式的人情关系网,都为传销的蔓延提供了土壤。

凌云介绍,近年来大学生已成为我国传销的生力军。这一方面来自求职的压力,另一方面,许多大学生对传销本质认识不深,还需要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反传销的合力。

2004年查处的重庆“欧丽曼”传销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大学生参与案件:包括三名高校学生在内的传销团伙,以“三无”产品“欧丽曼”化妆品为媒介,发展下线会员。该案传销人员中80%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全国2000多名大学生被骗。

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年轻人,该如何避开传销陷阱,避免李文星式的悲剧?

李旭认为,网上求职者应增强防范意识——仔细甄别网上招聘信息,选择正规招聘机构;不盲目泄露个人信息,应聘过程随机应变,“如果不带你去公司而是去居民楼,那一定要小心。”

万一误入传销组织,该怎么办?李旭建议,应记住地址,伺机通知亲友或报警,可以利用装病、骗取信任、从窗户扔纸条、外出培训等机会,设法逃离传销窝点。

“遇上传销,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有十多年反传销经验的李旭提醒。


引用 兰色凡尘 2017-8-10 11:22
2017年7月以来,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我国多地公安机关查处“善心汇”特大涉嫌传销案。该团伙涉案金额数百亿,全国参与人数超过5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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