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国海的U型线《11段线、9段线》 文: 李立民(台湾 ,法研所碩士) 二次编辑:关天培 《联合国国际海洋法公约》(UNCLOS,以下简称「公约」)中规范了「陆地支配海洋原则」(Principle of Domination、或称land dominates the sea)简言之: 一国要主张「专属经济海域」,也就是要主张陆地向外延伸200浬海中的生物资源(就是渔业),或主张海洋底土中的非生物资源(也就是石油天然气)皆专属于该国开发的话,必须要先拥有陆地(而这个陆地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 (一)「公约」第121条第1项规定:「岛」的要件是自然形成,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陆地。 (二)「公约」第121条第3项规定:这块陆地必须要能够「维持人类居住」、或能够「维持其经济生活所必需」。 近代国际法学者则为了「维持人类居住」以及「维持其经济生活所必需」这两个要件的定义争执不休。另外目前无论是「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或是「国际海洋法仲裁庭」都没有对这两个要件作出解释,也还没有任何一个岛礁在判决中被确认满足、或者不满足这两个要件的前例。 中国台湾当局则对于南中国海的海域范围的主张,向来有著不同于《公约》「陆地支配海洋原则」的见解。如:台湾当局主管外交事务部门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之「中国台湾当局对南中海问题之立场声明」作为例子,声明中提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前国民政府曾于民国35年(1946年)间收復「东沙、西沙、南沙诸岛」,特别于南中国海主要岛屿上设立石碑、并派军驻守。民国36年(1947年)12月,公布新定南海诸岛名称及『南海诸岛位置图』,明示中国领土及海域范围。」 而上述这段文字的重点在:1947年「南海诸岛位置图」明示了中国固有领土及海域的范围。 下图:1947年中国前国民政府绘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 从上图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可见有一条由「十一段边界线」组成的U字形状、断续连接,涵盖着整个南中国海的线,中国前国民政府认为断续线内的岛礁都属于中国海疆内的一部分,断续线则标示了中国水域涵盖的范围。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国前国民政府被中国民所推翻覆灭。中华人民共和国继往开来承续着中华民国对南中国海的海疆主张。 1953年,周恩来基于和越南友好的理由,把U形线的最左边(东京湾)与越南之间的两条线拿掉,U形线自此从「十一条断续线」,变成了「九条断续线」,这就是「九段线」的由来。所以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均认可1947年国民政府所坚持「南海诸岛位置图」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水域范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于1982年,生效时间则为1994年;然而中华民族从盘古开天就存在,经过五千年的酝酿历代历朝疆域皆有所变化增减,自明清两代欧美俄日列强纷纷侵门踏户而来,片面强占中国各藩属、刮分中国土地划分成其各势力范围。终于到了近代二战后,身为战胜同盟国的中国政府,当然在各殖民列强们尚未重返亚洲前,中国理应尽早收回前清皇朝时期的固有主权领土疆域,由于顾及前国民政府兵员复原、战后军事实力低劣欧美各国前提下,如:再坚持收回鞭长莫及的「外兴安岭、库页虾夷岛、海参崴」、「中南半岛」、「南洋各属岛」等,同为盟国的英、美、法殖民者势必难允,再则本土国共内战也刮分大部能接收国民政府军队,于是退而求其次的「疆域主权内缩」,前国民政府在参考二战期间日军所绘制的南海诸岛图后、派舰艇、增员同与美军测量,1947年完成「南海诸岛位置图」。 「南中国海」这区域可说是东西方观念冲突的热点,然而因为从过去二战后到现在,无论是中华民国前国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没有清楚的说明关于曾经出现的南海「断续线」内的水域,是拥有(、或代表)何种的权利? 但是或许可推论以下四种解释: (1)「断续线」线内的水域范围,是我国疆界线。 (2)「断续线」线内的水域范围,是我国的历史性传统水域。 (3)「断续线」线内水域范围,是我国固有历史性权利。 (4)「断续线」线内水域范围,只有「各岛屿礁石群」是我国主权领土、临海。 其实上四种解释,可分两类: 第一类(第一到第三种解释),就是解释我国对线内水域具有「某种」从过去以来不可以被其他人挑战的权利。 第二类(第四种解释),就是说当初我们画这个图其实也就只是在地图上标示个范围内中国所属的各「岛屿礁石群」而已,没有特别意涵。 由于近年来,中国政府(避强国崛起之嫌)、台湾当局(讨好美国及其东南亚各国)都不再主张、或讨论「1947年南海诸岛位置图」的「断续线」是不是所谓的「疆界线」。 因这样的主张对于南中国海海域的周边各国似乎是不甚合理了?美日两国强权则自认为,中国如主张在此疆域,「南中国海域」将全部属于中国行政管辖范围,所有船舶如欲通过南中国海也必须受中国政府管辖。 据悉台湾当局对「南海诸岛位置的断续线」意涵长期主张,似乎也是同中国都是倾向于「南海诸岛位置图的断续线」线内的水域,中国对它具有着承担「中华民族固有疆域」历史性的权益。然而两岸政权在南海主权议题上对外善意的退让,却换不来各国的理解,相反的它国将更加步步进逼。如:美国最近发表过一个报告很明显地说出:中国并没有所谓历史的权利、中国的作为不符合国际法上的要件(报告名称是Limits in the Sea No.143)、另外美日澳等强权则透过不断派出各自军舰挑衅巡弋南中国海「断续线」内「各岛屿礁石群」,不断踩踏、测试中国政府是否具有对南海内各群岛有无合法领海、经济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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