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宫清史料证明琉球是被日本强占的中国属国 来源:福建的东南网
下图注:清咸丰二年/1853年,闽浙总督「季芝昌」奏报「英吉利夷(英国)人,久霸 琉球请《谕》 撤回」奏折。
转载自:东南网-海峡都市,记者李熙慧 林丹文/图
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长乐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蒋滨建」收集的台北故宫清代琉球大量史料,见证中琉密切友好的宗藩关系,有力证明琉球从来不属于日本,而是中国属国的历史事实。 琉球作为中国的附属国关系延续了五百余年。从明朝崇祯四年,至清朝光绪十七年,260年间的1363份档案史料,真实展现了清代中琉友好交往的事实。
清代对琉球王册封琉球向清帝进贡 史料涉及清代皇帝对琉球中山王册封、朝贡、赏赐、请封、谢恩、闽省地方官员伴送琉球贡使进京、琉球子弟来华入学、贸易往来、琉球贡使在华病故及安葬,琉球国护送难商难民来闽、清廷对琉球漂风难民的救助与抚恤大量奏折。
在奏折中,内容有清廷对琉球给予优惠与照顾政策等方面内容。 据史载,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法国、英国战船驶入琉球事件发生后。道光、咸丰皇帝先后令「两广总督、闽浙总督」等官员查清事件真相,和英、法国交涉,督劝其撤出琉球。 记者在奏折中看到,里面的文字详细记载了很多与琉球相关的具体事例。其中,有中国对琉球使团在琉球的活动、琉球遣华使团在华活动的朱批奏折。 顺治十一年七月/1654年,特遣正使兵科副理官张学礼、副使行人司行人王垓齐捧诏印前往册封琉球国中山王, 光绪八年三月十一日(1882),江苏学政内阁学士「黄体芳」《奏请驻日使臣索还琉球》, 光绪八年五月十二日(1882),礼部尚书「恩承」《奏为琉球使臣禀陈该国遭日本凌虐恳恩赐救》等,都是重要发现。
史料中还有闽浙总督、福建巡抚、福州将军、两广总督、两江总督等册封琉球正使副使的朱批奏折和移会等。 下图注:清咸丰二年/1853年,闽浙总督「季芝昌」奏报“英吉利夷人(英国人) 久霸 琉球,请谕 撤回”奏折。局部放大截图。自右、中、左。 琉球官员北京自杀以死抗议日本侵略 康熙皇帝给予琉球国许多特殊优待,如准增派贡船,增加使团人数和各种赏赐,减免琉球贡品以及遭风贡船之补贡等,而琉球国则通过增加外贡,坚持遭风贡船补贡等,作为康熙朝优抚政策之报答,使两国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此外奏折中有琉球派人来福州学习的内容。康熙朝琉球派遣大批留学生来北京和福州求学,清廷对国子监的琉球“官生”关怀备至,并建立了严格的教习制度。琉球在福州培养了大批各行各业专门技术人才。
光绪一年/1875年5月,日本单方面武力强令琉球国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将驻福州的琉球馆使节撤回。琉球对断绝与清朝的藩属关系坚决抗拒,琉球王国上下不愿就此被日本吞并,不断派人赴日本以及中国方面陈情,决计抗争到底,并曾秘密派官员赴天津谒见李鸿章,请求中国“尽逐日兵出境”。清政府也据理与日本力争过,但终究未能派兵援助琉球。当时,琉球国陈情通事林世功还在北京壮烈自杀,以死抗议日本侵略,以死请求中国出兵,然而琉球还是被日本吞并。
记者查询得知,按照《波茨坦公告》所规定的条件,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日本必须放弃海外殖民地,只保有本土四大岛及其他由盟军确认的小岛,琉球群岛不属于日本,应属中国。 猎户备注: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SCAPIN"第677号行政命令,强制日本战后的领土范围,不含盖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群岛岛屿礁石与太平洋等等岛屿礁石,并且暂由[盟军]美军驻守接管,并等待适时将岛屿礁石的主权及管辖权陆续归还于中国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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