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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清明节 祭 黄帝陵文

2017-4-5 15:14|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3225| 评论: 8|原作者: 关天培

摘要: 1937年4月5日清明节,中国前国民政府时期国共两党各派代表共同一起「祭黄陵」。。毛泽东、朱德同志,在1937年清明节《祭黄帝陵文》: 赫赫始祖,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 聪明睿知,光被遐荒。建 ...
1937年4月5日清明节,中国前国民政府时期国共两党各派代表共同一起「祭黄陵」。






  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发动“兵谏”蒋介石抗日的“西安事变”后,为实现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国内政治局面,中国共产党捐弃前嫌,竭尽全力促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最终实现“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为国共联合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创造出一定的社会环境。

  在这个背景下,1937年4月5日,在中华民族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清明节之际,为进一步营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联合抗日的社会舆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分别派出代表,共同赴位于陕西黄陵县桥山的黄帝陵,举行国共两党共同公祭黄帝陵仪式,这是国共两党自成立以来,首次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共同公祭中华民族祖先黄帝陵。中国共产党派出的公祭代表是林祖涵(林伯渠),中国国民党派出的公祭代表是张继。两党公祭代表在公祭仪式上,分别宣读两党的《祭黄帝陵文》,中国共产党的《祭黄帝陵文》系毛泽东亲笔撰写,这是中国共产党人撰写的首篇《祭黄帝陵文》,祭文全文如下: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四月五日,苏维埃政府主席毛泽东、人民抗日红军总司令朱德敬派代表林祖涵,以鲜花时果之仪致祭于我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之陵。
而致词曰:


  赫赫始祖,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聪明睿智,光被遐荒,建此伟业,雄立东方。世变沧桑,中更蹉跌,越数千年,强邻蔑德。琉台不守,三韩为墟,辽海燕冀,汉奸何多!以地事敌,敌欲岂足,人执笞绳,我为奴辱。懿维我祖,命世之英,涿鹿奋战,区宇以宁。岂其苗裔,不武如斯,泱泱大国,让其沦胥。东等不才,剑屦俱奋,万里崎岖,为国效命。频年苦斗,备历险夷,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各党各界,团结坚固,不论军民,不分贫富。民族阵线,救国良方,四万万众,坚决抵抗。民主共和,改革内政,亿兆一心,战则必胜。还我河山,卫我国权,此物此志,永矢勿谖。经武整军,昭告列祖,实鉴临之,皇天后土。尚飨

毛泽东



  毛泽东撰写的《祭黄帝陵文》,除开头说明致祭时间、致祭人职务、致祭人委派的代表、致祭礼品等情况外,祭文正文采用汉语四言古体,祭文正文共56句。祭文正文按其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前8句,该部分用言简意赅的简约语言,高度浓缩的精辟概括出轩辕黄帝的伟业。第二部分包括第9句至第28句,该部分追溯了自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以来,日本帝国主义不断发动和扩大对中国的侵略,中华民族正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境界。 祭文的主体部分是第三部分,包括祭文第29句至第56句,篇幅正好占祭文全部正文的一半。该部分是祭文的精华部分,具有十分鲜明而浓厚的现实政治色彩。其内容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三点抗日思想:一是表达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实现“北上抗日”的爱国使命,从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出发,行程二万五千里,“万里崎岖,为国效命”,历经艰险,来到抗日前线,志在“还我河山,卫我国权”的抗日决心。二是发聋振聩地向全国各党各界提出,“民族阵线,救国良方”的抗日主张,号召和呼吁“各党各界,团结坚固,不论军民,不分贫富”,团结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共商抗日国是,共谋抗日大计,共同抗日救国。三是充满信心地正确指出,“民主共和,改革内政,亿兆一心,战则必胜”,即通过改革国内政治,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实行国共合作的抗日民主政治,动员和团结全国四亿民众,坚持持久抗战,中国必将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从而有力驳斥了当时在抗战问题上,国内某些人散布的“亡国论”、“速胜论”等谬论。

  毛泽东为中国共产党人撰写的首篇《祭黄帝陵文》,除4月5日由林祖涵在国共两党共同举行的公祭黄帝陵仪式上庄重宣读外,还于4月6日在苏维埃中央政府机关报《新中华报》上公开刊登发表。《新中华报》编辑部所加按语中的中国共产党人“誓死为抗日救亡之前驱”,乃是对毛泽东《祭黄帝陵文》主题思想的精辟概括。

  1937年清明节之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首次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共同公祭中华民族祖先黄帝陵几个月后,8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陕西洛川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制定出中国共产党坚持全面抗日的正确路线。会议结束之日的8月25日,中共中央军委发布命令,中国工农红军正式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朱德任总指挥、彭德怀任副总指挥、叶剑英任参谋长、左权任副参谋长、任弼时任政治部主任、邓小平任政治部副主任。全军共辖第一一五师、第一二○师、第一二九师3个师,共45000人。中共中央军委发布上述命令的当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一行,从洛川县出发前往黄陵县拜谒了黄帝陵。当朱德一行来到黄帝陵拜谒时,毛泽东亲笔手书的《祭黄帝陵文》原稿,还原封不动地陈列在黄帝陵所在的轩辕庙内供案上。于是朱德一行一边仔细阅读毛泽东撰写的《祭黄帝陵文》,一边品味领会祭文的深刻内容。任弼时认真品味领会祭文的深刻思想后,言简意赅地指出:“这是我们共产党人奔赴前线誓死抗日的‘出师表’。”如今毛泽东撰写的《祭黄帝陵文》已刻写成碑文,耸立在黄帝陵所在的轩辕庙内西侧。





1936年,《近代疆域变迁图》此为当时《中学本国地理教科图》,由「谭廉」主编,经中华民国前国民政府内政部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于民国25年(1936年)由《中华舆地学社》首次出版发行。

图中清晰地标示了我国琉球列岛与日本传统分界线在九州岛近海的《大隅海峡中间线》大隅群岛、台湾、南中国海的南洋区域特别是《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今称为:中沙群岛)、团沙群均属(今称为:南沙群岛)》,并指明南海诸岛归广东省管辖。

中国疆域变迁图,内包含清朝《皇朝直省地舆全图》与清朝宗主权领土等历史范围图。
(一)直接治理地区,各省道府厅州县市。
(二)间接治理地区,各羁糜、藩属国、租借地等区域《虽然其区域为地方自治,但中国拥有其宗主权领土》。

1936年,中国疆域变迁图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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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八重王 2014-4-4 19:32
本帖最后由 台灣獵戶人 于 2015-6-14 05:45 编辑

坚决拥护与支持以 中国共产党党中央 领导政府及指挥军队,而政府遵循依法治国,依法办事。
中国在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中则进一步将国家属性确定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多民族”国家属性的确立.
.



“中华民族”只是中国56个,各民族的总称,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不提“民族自决”并不是对自治的否定。自决和自治,是两个根本有区别的理论范式,不能进行简单类比。简单地说,如果说自决正日益变成不切实际的乌托邦,自治则作为对自决和民族国家的否定,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多民族国家有效处理国内民族事务的制度选项。

而藩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

一是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
二是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是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方向。

::这战打是要打的,打得赢不便置否,但是胜利之后才是中国国家利益有无落实延伸的开始.
秉持着国际即为国内原则.而中国国家利益高于国际道德观.


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怀,

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气节,
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胸襟,
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也无不与传统史学弘扬的统一意识、忧患意识对他们的熏陶有关。
在他们行为的背后,有着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有着肩负着一个民族的神圣责任,有着深深的忧患意识。


实际上,维护国家统一的价值观和心系天下的忧患意识,并不仅仅停留在这些人们耳熟能详的名人身上,而是像浓浓的血液流淌在每个普通华夏儿女的血管里。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既是平凡的人们对国家兴衰、民族存亡高度责任感的生动体现,也表明中国优秀史学遗产在现实社会中确实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正是这种世代相传且不断强化的民族凝聚力,使我们国家始终保持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形态,历经沧桑,长盛不衰。
引用 铁蹄踏东瀛 2014-6-5 19:29
大气磅礴!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5-4-7 20:56
铁蹄踏东瀛 发表于 2014-6-5 19:29
大气磅礴!

枯樹賦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5039


桓大司马闻而叹曰:

昔年种柳,依依汉南;

今看摇落,凄怆江潭。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引用 三星天洋旗 2015-6-13 02:05
毛泽东思想的
“实事求是“:
是术,而不是道;
是方法,而不是目的;
是形而下,而不是形而上。
毛泽东思想,乃至马克思主义的本质,
是等贵贱,
是均贫富[共同富裕],
是追求人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

中国当时只有毛泽东看透和理解什么是落后就要挨打的真正原因!!
什么落后就要挨打?是文化落后,思想落后就要挨打!
科技落后敌人只能打败你这个民族,文化思想落后敌人可以灭绝你这个种族。
这就是文化思想落后就要挨打的真谛!

中华文化的劣根性不改结果就是:
对外:继续奴婢性的妥协,而且还要继续挨打,被周边国家战争讹诈,套取经济资源上让利。
对内:无民主,对内部不同意见的方法;不是背后下毒手,就是强制压迫,暗自乱棍起飞。

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
贯穿毛泽东同志一生和他全部思想体系的轴心,是人民。
人民是上帝,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人民是打不破的铜墙铁壁,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有群众的地方就有“诸葛亮”,人民自己解放自己。

毛泽东不断要求党干部们要全心全意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利益是我们党事业的出发点和归宿,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

共产党员是人民群众的“牛”,
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群众的勤务员,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相信党和相信群众是两条基本原则,人民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最大的、最根本的权利等等。而上述言语,在毛泽东同志著作中到处都有这样的语言。
这就是他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价值观,这就是他和他的同志们治党、治军、治国的理念。

毛泽东把唯物史观的精髓概括为一句话: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打仗靠人民,建设靠的还是人民,一切成就来自人民的努力。

毛泽东同志:
民主就是
自己解放自己,
自己教育自己,
自己管理自己。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5-11-5 20:48
由于中国历届政府均未就琉球列岛之宗主权领土给予放弃或割让签署正式协议书给予他国!
是故过去中国的藩属“琉球中山国”琉球列岛必须先求“”独立于美日两国殖民统治“”之外,而后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并随之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琉球特别行政特区政府”完备成为“”具有独立自主且内政完全的地方自治“”特区。
琉球列岛将来可谓之以:先求脱离美日两国殖民而独立复国,而后其“”宗主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为主权领土之统一。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
第一次提出了“五族共和”论:
“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方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对武昌起义后十数行省先后宣布独立也作了说明:
“所谓独立,对於(中国)清廷为脱离,对於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於中央,斯经纬周於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
从版图上,辛亥革命后成立的国家——前中华民国继承了清朝的全部遗产,很自然地保持了中国的历史延续性。

清帝傅仪退位诏书明确提出:
“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13930

1912年,前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对中国近代的宗藩制度,做出最明确的注解;就是继往开来承接清朝政权的宗藩制度,而今后藩属事务,均归为中国政府内政事务部门管理;五族共和在中华民国[1911-1949年]成立初期政治口号。

1912年4月22日,《大总统袁世凯命令》中强调:“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

民国政府于理藩不设专部,原系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将来各该地方一切政治,俱属内务行政范围。现在统一政府业已成立,其""理藩事务"",著即归并内务部接管......。”


关于中国对于外蒙古的宗主权及治理管辖权之争始末

蒙古,作为地理名词的是个复杂的区域,历史上几经变迁。相对于内蒙古而言,外蒙古指蒙古高原北部,既包括今天的蒙古人民共和国全境,还涵盖了俄罗斯境内的唐努乌梁海地区、贝加尔湖与额尔古纳河附近地带以及哈萨克斯坦东北部的科布多地区。这片15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地域,曾经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外蒙古原是外藩蒙古的简称。清朝政府根据其对蒙古地区统治政策的需要,将蒙古地区分为内属蒙古和外藩蒙古,内属蒙古包括早年归顺满清的蒙古八旗和内蒙古各盟旗,外藩蒙古包括漠北喀尔喀蒙古、新疆厄鲁特蒙古、阿拉善和额济纳厄鲁特蒙古,青海各部蒙古等,作为特指的名词,一般是指清朝政府乌里雅苏台将军辖区为外蒙古。

    1913年,中国成立的外蒙古行政区划,称之为喀尔喀蒙古,喀尔喀又作哈尔哈,是蒙古语 Halha的对音。辖下也有盟旗等类似县份、县治区划。今内蒙古,清朝留为“盟”、“道”,皆未建省。沙俄、美国、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到来,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华民族的一统江山从此开始遭到破坏,祖先留下来的神圣国土开始惨遭瓜分和蚕食。


1911年,中国爆发了震惊中外的辛亥革命,清朝政府面临土崩瓦解。早已觊觎外蒙古这块肥肉的沙皇俄国,乘机策动外蒙古的活佛和王公们脱离中国。
11月30日,外蒙古宣布“独立”,成立“大蒙古国”。接着,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就是现在的乌兰巴托的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与此同时,沙俄政府不顾中国政府的抗议。
1912年11月3日,同由它扶植起来的外蒙古当局订立了《俄蒙协约》,其中规定:由俄国扶助外蒙古的“自治”及训练外蒙古军队;外蒙古不得允许中国军队入境,不准华人移植蒙地;外蒙古准许俄国人享受本条约广泛的特权。如自由居住,自由来往,经商,开矿,务农,以及开设银行、邮局等。当时,内外交困的清朝政府感到别无选择,只得与沙俄谈判寻求解决外蒙古问题。

1913年11月5日,沙俄当局迫使袁世凯的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
声明虽然也承认外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要求外蒙古取消独立;但规定,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不驻军,不移民;逼迫中国承认外蒙古的“自治权”由俄国实际控制外蒙古。由于当时中国北洋政府前有日本逼迫的卖国“二十一条”。


《中俄蒙协约》是1915年6月7日北洋军阀政府与沙皇俄国在恰克图签订了《 中俄蒙协约》,再次确认1913年的"中俄声明",并予以具体化。

一九一五年六月七日,俄历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恰克图。
大中华民国大总统,大俄罗斯帝国大皇帝,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诚愿将外蒙古因现势发生之各问题公同协商解决,各派全权专使如左:
大中华民国大总统特派都统衔毕桂芳、少卿衔上大夫驻墨西哥特命全权公使陈?;大俄罗斯帝国大皇帝特派驻蒙古外交官兼总领事国务正参议官亚力山大密勒尔;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特派司法副长额尔德尼卓囊贝子希尔甯达木定,财务长土谢图亲王察克都尔札布;为全权专使,各专使将所奉全权文凭互相校阅,俱属妥协,议定各款如下:

第一条外蒙古承认民国二年十一月五日(俄历一千九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三号)中俄声明文件及中俄声明另件。
第二条外蒙古承认中国宗主权。中国、俄国承认外蒙古自治,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
第三条自治外蒙无权与各外国订立政治及土地关系之国际条约。凡关于外蒙古政治及土地问题,中国政府担任按照民国二年十一月五日(俄历一千九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中俄声明另件第二条办理。
第四条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名号受大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古公事文件上用民国年历并得兼用蒙古干支纪年。
第五条按照中华民国二年十一月五日(俄历一千九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三号)中俄声明文件第二及第三两条,中国、俄国承认外蒙自治官府有办理一切内政并与各外国订立关于自治外蒙工商事宜国际条约及协约之专权。
第六条 按照声明文件第三条,中国、俄国担任不干涉外蒙古现有自治内政之制度。
第七条 中俄声明文件第三条所规定中国驻库伦大员之卫队,其数目不过二百名。该大员之佐理专员分驻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及蒙古恰克图各处,每处卫队不过五十名。如与外蒙古自治官府同意在外蒙古他处添设佐理专员时,每处卫队不过五十名。
第八条 俄国政府遣派在库伦代表之领事卫队不过一百五十名,其在外蒙古他处已设或将来与外蒙古自治官府同意添设俄国领事署或副领事署时,每处卫队不得过五十名。
第九条 凡遇有典礼及正式聚会,中国驻库伦大员应列最高地位。如遇必要时,该大员有独见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之权。俄国代表亦享此独见之权。
第十条 中国驻库伦大员及本协约第七条所指在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得总监视外蒙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使其不违犯中国宗主权及中国暨其人民在自治外蒙古之各种利益。
第十一条 自治外蒙区域,按照民国二年十一月五日,俄历一千九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三号,中俄声明另件第四条,以前库伦办理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所管辖之境为限。其与中国界线,以喀尔喀四盟及科布多所属,东与呼伦贝尔,南与内蒙,西南与新疆省,西与阿尔泰接界之各旗为界。中国与自治外蒙之正式划界应另由中、俄两国及自治外蒙古之代表会同办理,并在本协约签字后二年以内开始会勘。
第十二条 中国商民运货入自治外蒙古,无论何种出产,不纳关税,但须按照自治外蒙古人民所纳自治外蒙古已设及将来添设之各项内地货捐一律交纳。自治外蒙商民运入中国内地各种土货亦应按照中国商民一律交纳已设及将来添设之各项货捐,但洋货由自治外蒙运入中国内地者,应按照光绪七年,一千八百八十一年,陆路通商条约所定之关税交纳。
第十三条 在自治外蒙古中国属民民、刑诉讼事件均由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审理判断。
第十四条 自治外蒙古人民与在该处之中国属民民、刑诉讼事件均由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或其所派代表会同蒙古官吏审理判断。如中国属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自治外蒙古人民为原告者或被害人,则在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处会同审理判断。如自治外蒙古人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中国属民为原告者或被害人,亦照以上会同办法在蒙古衙门审理判断。犯罪者,各按自己法律治罪。两造有权各举仲裁,和平解决争议之事。
第十五条自治外蒙古人民与在该处之俄国属民民、刑诉讼事件,均按一千九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一号俄蒙商务专条第十六条所载章程审理判断。
第十六条 所有在自治外蒙古中、俄人民民、刑诉讼事件,均照以下规定审理判断。如俄国属民为原告或被害人,中国属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俄国领事或亲往,或由其所派代表会审,与中国驻库大员或其代表或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有同等权利。俄国领事或其所派代表在法庭审讯原告者及俄国证见人;其被告者及中国证见人经由中国驻库大员或其代表或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间接审讯。俄国领事或其代表审查证据,追求偿债保证,如认为必要时,得请鉴定人证明两造事实之真伪,并与中国驻库大员或其代表或驻自治外
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会同拟定及签押判决词。中国官吏有执行判决之义务。
如俄国属民为被告者或加害人,中国属民为原告者或被害人,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或亲往,或由其所派代表,亦可在俄国领事署观审。俄国官吏有执行判决之义务。
第十七条 因恰克图、库伦、张家口电线之一段经过自治外蒙古境内,故议定将该段电线作为外蒙自治官府之完全产业。凡关于在内、外蒙交界设立中、蒙派员管理之转电局详细办法并递电收费章程及分派进款等问题,另由中国、俄国及自治外蒙古所派代表组织之特别专门委员会商定。
第十八条 中国在库伦及蒙古恰克图之邮政机关仍旧保存。
第十九条 外蒙自治官府给与中国驻库大员及驻乌里雅苏台、科布多、蒙古恰克图之佐理专员暨其属员人等必要之驻所,作为中华民国政府之完全产业,并为该大员等之卫队,在其住所附近处,给与必要之地段。
第二十条 中国驻库大员及驻自治外蒙古各地方之佐理专员暨其属员人等使用外蒙古台站时,可适用一千九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一号俄、蒙商务专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民国二年十一月五日,俄历一千九百十三年十月二十三号,中、俄声明文件,声明另件及一千九百十二年十月二十一号俄、蒙商务专条均应继续有效。
第二十二条 本约用中、俄、蒙、法四文合缮各三份,于签字日发生效力。四文校对无讹,将来文字解释,以法文为准。
大中华民国四年六月七日
俄历一千九百十五年五月二十五号

附一:中国专使致俄国专使照会
大中华民国会议外蒙事件全权专使毕、陈,为照会事:照得本日签订关于自治外蒙古之中俄蒙协约,本专使等奉有本国委任,以政府名义向贵专使声明如下:于本中、俄、蒙协约签字日,中华民国政府特准将所有附从外蒙自治官府之各蒙人,加恩完全赦罪,并准内外蒙人民照旧在该地方自由往来居住,蒙人前往库伦为宗教上之巡拜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时,中华民国政府并不加以阻止。以上各节,相应照请贵专使查照。须至照会者。
附二:中国专使致俄国专使照会
为照会事:照得本日签定关于自治外蒙古之中俄蒙协约,本专使等奉有本国委任,以政府名义向贵专使声明如下:兹协议完备,按照中俄蒙协约第十七条所载,张家口、库伦、恰克图电线内,经由外蒙段落之各电局,应于中、俄、蒙协约签定后,最多不得过六个月,由中国局员划归蒙古局员管理;又,中、蒙电线连接点,应由该中俄蒙协约第十七条所载之专门委员会定之。以上各节,除由本专使照会外蒙古专使外,相应照请贵专使查照。须至照会者。

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
新成立的苏维埃政府虽然在1919年和1920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订的不平等条约,放弃从中国掠夺的一切“”。
但是,在外蒙古问题上,却继承了沙俄的衣钵。
1919年7月25日,苏俄政府对外蒙古也发表了一个声明,说:“外蒙古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它的一切权力属于蒙古国,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它的内政。”并表示,苏俄要求立即同外蒙古建立外交关系。

1919年11月7日,由于俄国白军与红军均陷入苏联国内战争而无暇顾及外蒙古,时任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和政府总理段祺瑞便以“宗主国权益”决定出兵外蒙古,派“”徐树铮“”率兵进入外蒙古库伦,要求“内阁理”巴德玛·多尔济,软禁哲布尊丹巴活佛,全面否定《中俄声明》。
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书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呈请废除俄蒙一切条约,蒙古全境归还中国。
11月22日,徐世昌下令废除外蒙古的“自治”,恢复旧制;
同时,废除1913年的《中俄声明》和1915的《中俄蒙协约》。
外蒙古的治理管辖权,再次回归中国政府。


由于日苏两国企图东西北段夹击威慑中国,苏联驻远东的“”白俄“”谢米诺夫的军队在中国东北日本军人的支持下侵入外蒙古。
1921年2月21日,苏联白俄军占领库伦,扶植起新的政权。外蒙古的活佛、王公们又一次宣布“独立”。
苏俄红军借口白俄军队入蒙,也进军库伦。
7月,在苏联红军的扶殖支持下,外蒙古未经宗主国签署同意书,单方面成立了亲苏的新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制度。

11月5日,外蒙古宣布成为“独立国”,建立“人民革命政权”。
同日,苏俄和外蒙古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双方相互承认为合法政府。
为了确保这个政权的稳固,苏俄军队一直留驻到1925年3月。

北洋政府对苏俄的出兵以及随后成立的政府,虽然提出过抗议,但鞭长莫及、无能为力。另一方面,苏联为了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几经周折,在1924年5月31日同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苏联在协定中,表示“”承认外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尊重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并答应从外蒙古撤军。由此,中苏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

1924年11月26日,外蒙古政府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度,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国”。事实上,中国几经日本军事挑衅侵列各省,早已经无力关注,外蒙古日益成为苏联的卫星国。苏联在获得日本军事转向南侵中国的承诺,苏联也不再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问题了。但是中国历届政府均未签署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在有关于外蒙古的宗主权领土权益给予他国。


1941年4月13日,苏联与日本在未经“”外蒙古及东北三省“”的宗主权国(中国国民政府认可)单方面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且双方发表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
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中国东北三省)”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中国外蒙古)”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对此,“”王世杰“”代表中国重庆的国民政府发表郑重声明“绝对不能承认”。
他强调说:“《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1945年2月,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斯大林在(乌克兰克里米亚半岛)雅尔塔举行三国首脑会议。在商讨对日本作战问题时,斯大林提出苏联对日作战的条件之一就是
“外蒙古的“”现状“”须予维持”。
除此以外,还有
“中苏共管(中国东北三省)中长铁路、大连港国际化和租借旅顺口”
等条件。
斯大林的要求得到了罗斯福和丘吉尔的同意。他们并就此签订了一个秘密的协定,世称“雅尔塔协定”。
斯大林所说的“现状”就是指的“蒙古人民共和国”。
斯大林知道这是件很烫手的事,所以提出由美国出面通知中国政府,并取得其同意。

因按照国际法则惯例:
各方签署任何协议,如攸关第三方主权领土安全经济等内容,在未经第三方再次签署认可,任何损及第三方的内容,实为无效协议。

1945年6月15日,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奉命把雅尔塔协定的内容正式通知了国民政府蒋介石。蒋介石感到愤怒,却又无可奈何,只得同意派行政院院长兼外交部长“”宋子文、王世杰、蒋经国“”赴苏联莫斯科谈判。
以后的一个半月内,中苏双方在莫斯科举行多次会议,争论激烈。

斯大林几乎是以威胁的口吻对宋子文说:
外蒙古人民“既不愿加入中国,也不愿加入苏联,只好让它独立”;如果中国不同意,苏联就不会出兵打日本。

宋子文据理力争,毫无结果;也曾经提出过给外蒙古“高度的自治权”的主张,作为妥协,但苏方一概拒绝讨论。

就这样,在严酷的既成事实面前和强大的国际压力下,无可奈何的蒋介石只得指令宋子文接受苏方条件,就是在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
(1)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
(2)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
(3)不援助中共,
等三个条件下,允许将“”依公正之公民投票的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
无论如何,蒋介石和国民政府的脸面总是要的。对于蒋介石的指令,宋子文感到十分愤怒,不仅拒绝签字,而且辞去外交部长的职务。

8月14日,王世杰接任外交部长,代表中国的国民政府签署了这份条约。第二天,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其实,所谓外蒙古“公民投票”,也不过是蒋介石为了下台阶而采取的一种无可奈何的办法。
所以,后来奉命前往观察外蒙古“公投”的国民政府内政部常务次长“”雷法章“”后来回忆道:“苏俄侵略外蒙古,而又欺骗世界,迫使我国承认其独立,本为一复杂万端之国际大事。
政府当年抱定忍辱负重之宗旨,从权应变,实具有重大苦心,不容否认,法章奉命之后,深感责任艰巨,不敢稍有错误……”1946年1月5日,当时中国的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地位。
引用 关天培 2015-11-5 21:32
中国对藩属国的宗主权与欧美俄日殖民地宗主权有着本质上不同!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51362

(甲)主权。
(中国政府对藩属琉球国之琉球列岛的宗主权的领土权益)。

(乙)治理管辖权。
(中国政府授予琉球国王对琉球列岛的地方自治的治理管辖权益)/。
(日本于1879年单方面废除中国藩属琉球国,觊觎另改名设置为日本冲绳县给予殖民。然而,日本以军警武装力量占据琉球后,但确在未经琉球国的宗主国(中国)签署割让、放弃对琉球的宗主权权益,所以日本是非法的获得琉球列岛‘殖民治理权’)/。
(盟军美国于二战的冲绳战役后,将日本自1879年非法的’殖民治理权’驱逐出琉球列岛外,并依法设立‘美国军事占领区琉球政府’的‘军事治理管辖权’)/。
(然而,美国却利益熏心企图拉拢日本成为其反共反苏意识形态一员,美日两国狼狈为奸违反战后协议的在1951年旧金山对日合约后,1953年“”美日两国之奄美群岛议订书“”、1968年“”美日两国关于小笠原群岛的议订书“”、1971年“”美日两国关于大东群岛及琉球列岛的议订书“”,私自将美国军事占领区琉球的治理管辖权擅自交付给予战败国,促使了日本重新获得违法的再殖民治理管辖琉球列岛‘施政权‘ )。

按近代国际法原则性:
我们不能用后产生的国际法规法条概念,去限制、否定、甚至于剥夺“”早已合法产生当事国国家主权领土。“”

割让是指一国将其对国家领土的主权移转于另一国。

割让一般通过“”双边条约“”作出安排。
割让分强制性割让和非强制性割让两种,在此先就(强制割让)讨论。

“”强制性“”割让是指一国通过使用武力以签订和约的形式迫使他国将其领土移转给自己。这种割让通常是战争或战争胁迫的结果。通过武力缔结割让条约的做法目前已被摈弃。

(甲)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2条,违反《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国际法原则,通过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而“缔结的条约”是无效的。

(乙)1969年《条约法公约》第51条规定,缔约一方同意受条约约束的表示”是通过对其代表实施强迫“而取得的,”其同意的表示应无任何法律效果“。

(丙)第52条又规定,违反《联合国宪章》中所包括的国际法原则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而缔结的条约无效。

事故,1895年中国清政府甲午战败与日本明治政府签署的马关条约内
(1)放弃朝鲜半岛的宗主权权益。无效!
(2)割让台湾岛澎湖岛。无效!
(3)割让辽东半岛。无效!
引用 保权 2016-4-1 21:59
我们要永远记住,有一个编号叫做81192;有一个英雄,叫做王伟。

2001年4月1日,南海上空,有这样的对话:“呼叫81192,这里是553,我奉命接替你机执行巡航任务,请返航!”“
81192收到,我已无法返航,你们继续前进,重复,你们继续前进!”     

2001年的4月1日,当美帝军机非法侵入我国南海领空的时候,在“不开火则南海门户空中主权尽丧,开火则中美两国必战而中国战之必败”的危急情况下,他选择了用生命的方式来终结这场入侵。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7-4-5 16:19
1937年4月5日清明节,中国前国民政府时期国共两党各派代表共同一起「祭黄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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