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田中角荣」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邀请,于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至九月三十日,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同「田中角荣」的有「大平正芳」外务大臣、「二阶堂进」内阁官房长官以及其他政府官员。 下图: 1972年9月27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南海会见来访的日本首相田中角荣(中)、外务大臣大平正芳。下图: 1972年9月29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举行。中国总理周恩来、外交部部长姬鹏飞和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外务大臣大平正芳,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联合声明上签字。 毛泽东主席于九月二十七日,会见了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双方进行了认真、友好的谈话。 周恩来总理、姬鹏飞外交部长和田中角荣总理大臣、大平正芳外务大臣,始终在友好气氛中,以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问题为中心,就两国间的各项问题,以及双方关心的其他问题,认真、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同意发表两国政府的下述《联合声明》: 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日本国内阁总理大臣 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于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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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忘记历史,就是意味着背叛
坚决向邓小平同志捍卫国家领土意志力学习:
1982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邓小平同志因香港前途问题与她进行中英谈判。邓小平同志提出,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
邓小平同志强调:“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转余地。”
且“应该明确规定: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双方最后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商谈解决香港问题。双方于1984年签订协议。
近代的国际法则基础是::
网路文章:中国二战劳工递敦促函 向日政府提赔偿
昨日下午,一名89岁的三菱公司中国劳工幸存者、7位劳工遗属和家属、4名律师手拿敦促函,举着亲人的遗像,走进了日本驻华大使馆。当日,二战期间三菱公司中国劳工受害团体代表在北京向日本驻华使馆递交了致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敦促函。他们今日将前往上海,向三菱公司代表处递交要求书,提出向3765名三菱公司受害中国劳工每人发放10万人民币的赔偿要求。
要求日本政府承认加害事实
此前虽然多次与日本政府交涉,不过5个三菱公司被害劳工代表团体联合向日本政府提交要求,这是第一次。
敦促函上要求日本政府:1、必须承认加害事实,承担历史责任和法律责任,向所有受害者谢罪;2、作为谢罪的诚意,向中国劳工进行赔偿;3、日本政府与相关日本加害企业共同出资,在日本建立正确记载二战期间强掳、奴役劳工史实的纪念碑。
日外交官将向日本政府转达材料
律师康健昨日表示,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内,代表们逐一进行陈述。日本大使馆派出三名外交官负责接待,明确表示将包括书面材料、受害者口头表达的痛苦和迫切的要求如实向上司和日本政府转达。
康健表示,对被掳中国劳工,日本政府和企业都要赔偿,目前对日本政府的赔偿金额还没有提出,企业赔偿要求已经有了具体金额。
据悉,今日代表们将在上海向三菱公司代表处递交要求书。
二战期间,日本政府与相关日本企业将约4万名中国人强掳到日本做苦役,造成约7000名中国人被迫害致死。1995年起,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陆续提起14件讼案。2011年3月1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中国劳工诉日本政府及鹿岛公司和间组公司损害赔偿案的上诉,至此在日法院的诉讼全部结束。“我们的诉讼全部结束了。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最终结果都是败诉。
”康健称,日本法院虽承认事实,但提出依据中日《联合声明》,认为中国人已经放弃了索赔权。“这个理由不成立。中日联合声明未放弃个人索赔权。这种偷换概念是错误的。”
强烈要求美日两国严格遵守1946年1月29日,盟军第677号行政命令文件
1945年,日本战败后理应遵守战后中国及美国等盟军共同制定的公告/协议/协定/合约等等合法文件::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雅尔达合约/日本战败投降书/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等5项文件
1946年1月29日,连合军最高司令部训令SCAPIN第677号::
A. 明确规定了日本版图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対馬群岛、北緯30度以北的琉球(南西)群岛島(口之島除外)約1千近海島嶼礁石
B. 以及美军代中国 托管的各岛屿区域范围:a)韩国现佔::欝陵島、竹島、済州島。(b)日本现佔::北緯30度以南的琉球(南西)群岛(包含:口之島)、伊豆、南方、小笠原、硫黄群島、及大東群島、冲之鸟礁、南鳥島、中鳥島及其他涵括太平洋諸島。(c)苏联现佔::千島群岛、歯舞群島(水晶、勇留、秋勇留、志発、多楽島)、色丹島[南迁群岛].。
大日本帝国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并无条件投降后,由美国及苏联为首的同盟国军事占领。1945年8月28日,第一批盟军于横滨登陆,并设立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1945年8月30日,盟军太平洋战区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也乘军机抵达东京,并成为同盟国最高司令官。1952年4月28日,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结束7年的军事统治;本为中国与美国共管的琉球群岛等地,却因为国共内战/新中国成立/朝鲜战争等因素中断,而由美军单方面托管琉球群岛等
1947年9月23日,在前中華民國国民参政会也曾通过了“对日本和约建议案”,其中指出“日本领土以外之各岛,应适用托管制,琉球应请联合国交中国托管”[但由於中国为琉球的宗主国,则不符合联合国宪章介入托管要件]。
附注::由于在联合国宪章:第一章第二条第7项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11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事故在随后对外发言则改正::作今后外交谈判的筹码,国民政府对外则声称必须应将琉球划归中国。
1947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上公开声明“琉球群岛与我国关系特殊,应归还我”。这是国民政府正式公开提出琉球处置的主张。
1948年4月,由国民党把持的国民大会又通过提案,要求合理地解决琉球问题。
总体来看,二战结束后民国政府力图把琉球群岛置于中国的控制之下,或者起码中国应参与琉球群岛的管理。然而,这只是国民政府一厢情愿的想法。事实上,当时的琉球群岛已完全在美国的控制之下,且在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的狼狈为奸,警察与盗匪坐地分赃的美国政府决不会把这种控制权交还与中国手中。
盟军最高统帅部司令麦克阿瑟就公开明确表示违背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与日本战败投降书等战后盟国协议在所不惜,对琉球群岛不应有任何形式之集体托管,而只应由美国单独托管;当时的英国家也认为琉球及小笠原群岛应以某种战略托管的方式继续在美国的控制之下。
因此,战后的国民政府是很难按照它的意愿行事的。它对琉球归属问题的主张也只是在国内进行讨论而已,并未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并在随后1948-1950年的国共内战屡战屡败失守各省,节节败退,而终告被新中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后,在各外交内政军事上有所代替..
1949年后,蒋介石团伙政权进而流窜台湾岛,相对的,在对盟军与日本于交涉琉球群岛索回等议题,更显得苍白无力举无轻重..
然而令人感觉意外的自1949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至今.尚未对琉球群岛做出正式的表态?这是非常值得玩味
所以美日两国一直对外宣称:日本公开自称从1971年美日冲绳归还协议开始计算起,按国际法侵占领土满50年内,无任一政府抗议及声讨琉球群岛主权则视为无人之地放弃.即为2021年日本则取得琉球群岛[含钓鱼岛]的合法主权;而顶多最后美日再单独将钓鱼岛归还中国政府,从而交换整个琉球群岛与东海海洋划界的主权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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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忘记历史,就是意味着背叛
谁在倾全国之物力人力尽是结敌人之欢?只图芝麻绿豆瞪眼的?捡了芝麻掉了西瓜?
邓小平为“香港驻军事件”大发雷霆
选自于人民网:摘自《文史精华》
1984年5月,发生了一起震惊中外的“香港驻军事件”。邓小平为之大发雷霆。耿飚、黄华两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牵涉其中,前者写出检讨,后者以党票保证;英方谈判团首席代表、英国驻中国大使伊文思紧张得说英语都磕巴;采访黄华的女记者吓得举不起话筒……
中英两国解决香港问题的谈判,从1982年9月至1984年9月,进行了整整2年,分为秘密磋商和正式会谈两个阶段。正式会谈的时间是14个月,共进行了22轮。中国与英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迟迟达不成协议的焦点是“国家主权”问题,英国步步为营,我国寸土不让。
在多次谈判中,我方坚持“香港回归后,国防、外交必须由中央直接管理”。英国说:“不要驻军,驻军了以后,老百姓就吓坏了,都要移民了。”参加过谈判的中国代表团团长、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说:“哪有这样的事,你们能驻军,我们为什么不能驻军?”英方说:“我们不一样啊!英国离香港十万八千里,万一有什么事,我们来不了,可你们就在旁边啊!你们不需要在香港驻军。你们在广州、深圳有军队就行了,万一发生香港受到外国侵略的事情,得事先征求港府的意见,立法会同意了,你可以暂时来一下,没有任务了就马上回去。”周南气愤地说:“这简直是荒唐逻辑!”
在驻军这个问题上,邓小平的态度始终是坚定的、一贯的。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面对来访的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就提出:“我国政府有权在香港驻军。”并强调,这是中国政府在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象征。他还斩钉截铁地说:“我们不能做李鸿章。”
1984年4月,邓小平对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十分明确地讲:“1997年后,我们派一支小部队去香港。这不仅象征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对香港来说,更大的好处是一个稳定的因素。”
同月,邓小平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报告上,又在关于香港驻军一条下批示:“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 在这个高度敏感、高度关注的问题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耿飚却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结果引发了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
邓小平简直喊了起来
1984年5月15日起,耿飚参加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此之前的3月12日,他参加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按照这次会议精神,耿飚对参加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认真进行了会议发言准备,对需要审议的提案拟好了建议。此后就忙于出席世界议联大会和接待“议联”会员国来华访问的代表团。
然而,在六届二次会议上一次突如其来的采访,却使耿飚陷入了一场严重的政治事件中。 事情的起因是关于香港回归后是否在香港驻军的问题。“两会”期间,香港记者到处采访,打探中央关于香港问题的立场、决定。
据时任香港回归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的周南在2007年出版的《周南口述:遥想当年羽扇纶巾》一书中回忆:“1984年5月,香港一些大的传媒派了一些女孩子来当记者。这些女孩子很难缠,有的还是奉命来摸底的。”前外交部长、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黄华持同样看法,他在《亲历与见闻:黄华回忆录》中说:“被邀请来的香港记者极想捕捉到一点有关中央对香港回归问题谈判的信息,其中焦点之一就是回归后人民解放军是否进驻香港问题。
香港记者趁人大会议期间香港各界人士同中国高层人士聚集的时机,见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劈头盖脸地提问。” 耿飚就是在劈头盖脸的提问中出了纰漏的。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敏回忆: 有记者问耿飚副委员长:“香港老百姓怕驻军,你们中央是不是一定要在香港驻军?”耿飚副委员长作了含糊其辞的回答:我们可能不一定驻军吧。第二天,香港报纸讲香港不必驻军,是“中国政府的意见”;“中共前国防部长说,香港恢复后,中国将不派军队进驻香港”。一时间,满城风雨。有的认为,关于香港是否驻军问题,中国的政策变了,邓小平说的不算了。
耿飚是解放军着名将领,解放后长期在外交战线工作,后担任国防部部长、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外交、国防工作作出了贡献,但他一句含糊其辞的话,被香港记者作了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诠释和报道,因而引发了轩然大波。
5月25日上午,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闭幕大会结束后,邓小平接下来就要与参加两会的港澳代表和委员见面,并安排了记者现场采访。邓小平来到福建厅听取港澳工委负责同志的汇报。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姬鹏飞、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许家屯等在场。会上,许家屯向邓小平报告说,耿飚副委员长曾答复香港记者说“可以考虑不派军队进驻”。旁边主管香港交涉事务的副总理插话说:“还有黄华同志!”
邓小平一听就火了,立即对在场的人说:香港的报纸报道,耿飚同志对香港记者说,中国不会向香港派出驻军,还有黄华同志向记者说,将来香港可以派代表参加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团。他们根据什么讲这些话?
邓小平越说越激动,到后面简直就喊了起来:“他有什么资格对记者说那样的话?”“以后,有关香港问题,我说了算,赵紫阳总理说了算,姬鹏飞领导的那个港澳办说了算。”
他决定要在港澳代表和记者面前说清楚这件事情。
会见开始了。在严肃、紧张的气氛中,大家陪同邓小平慢慢走到人民大会堂东大厅。早已等候在那里的港澳同胞立即起身,热烈鼓掌,5分钟后,警卫人员按照惯例,请站着的其他记者退场。邓小平突然对记者说:“哎!你们回来,等一等,我还有话讲。”
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周南回忆说:“本来按照规定,邓小平接见各界人士,前边拉着一条红线,记者站在那里拍照,也不许说话,拍完了就退场,然后宾主就谈话了。这次他们拍了照,正退场的时候,邓小平把他们叫住了。”
邓小平第一次公开谈到在香港驻军的问题,而且采取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方式。邓小平说:“趁这个机会,我要对记者们说几句话。你们出去给我发一条消息,就说耿飚,耿飚讲这个(可以考虑不派驻军)是胡说八道。你们给我辟个谣。”香港记者抓住这个场面在报纸、电视上大肆炒作,闹得不亦乐乎。
邓小平显得柔中有刚,他特意对记者郑重其事地说了下面一段话:“我国在恢复对香港的主权以后,中国有权在香港驻军。这是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主权的象征,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也是香港稳定和繁荣的保证。”
接着,邓小平的语调提高了八度:“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没有这个权力还叫什么中国领土!”
稍等片刻,他面对来自香港和澳门的同胞,又平和地解释:“我们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只要按照我国政府的政策办事,香港问题是会得到圆满解决的,真正爱国的、爱香港的人是不会失望的。”
在场的人士对邓小平这一番话无不感到突然。坐在邓小平旁边的中国记协副主席、香港《大公报》社长费彝民曾插话说:“5分钟了,够啦,够啦!”意在请记者离场,制止邓小平再往下说。但邓小平此时显得很激动,似乎不吐不快的样子。 当港澳记者退场之后,邓小平又对港澳代表和委员详细论述了驻军的必要性,还就中英谈判的进程、过渡时期的问题等作了重要讲话。他说:“我们明确讲了,中国要在香港驻军,耿飚讲的有一条是对的,就是香港不负担军费,费用由中央负担,不用香港负担。这在会谈中我跟杰弗里·豪外相讲了,我说,为什么要在香港驻军?香港以后实行最广泛的自治,驻军象征着中国的领土,象征着我们的主权。” 有人问:“香港有雇佣兵、廓尔卡兵,是否可以留在香港?他们不到1000人。”邓小平回答:“这个不行。将来大陆派解放军去,因为象征主权问题。”
女记者吓得举不起话筒
邓小平大发雷霆的时候,耿飚还一无所知。大会结束后,他按计划去万寿宾馆会见外宾并准备共进午餐时,突然接到通知,彭真委员长要他立刻赶回人民大会堂。司机和警卫参谋到另一个地方就餐去了。耿飚来不及找自己的车,就近抓了一辆便车,只身赶到大会堂西南门,被告知彭真已经到北门等他了,看来事情十分紧急。耿飚疾步穿过大会堂,脸色严峻的彭真低而急促地告诉耿飚:小平同志发火了。 彭真对耿飚说,香港的报纸发表了关于香港驻军问题的言论,引起小平同志发火。彭真要求耿飚严肃对待这件事情…… 当彭真把这一情况告诉耿飚后,他第一个表情就是陷入了“努力回想中”。他与彭真说了10来分钟的话,这时闻讯赶来的警卫参谋已经带着耿飚的座车赶到大会堂北门广场。 耿飚上车后,司机问:“去哪?”因为司机知道,首长是在会见外宾的场合下赶过来的,还没有用餐。耿飚说:“回家。彭真同志叫我这几天哪里也不要去了。”
黄华也在当天知道了邓小平对他的批评。据他回忆: 事后,一位在场的同志告诉我上述情况。我当天晚上打电话给小平同志的秘书王瑞林同志说:请你转报小平同志,我以我的党票担保,我没有向香港记者说过不驻军的话,希望小平同志查核。小平同志是个正直讲信义的人,他随后向香港船王包玉刚先生郑重说明,黄华没有说过香港回归后不驻军的话,并说:我错怪了黄华同志了。包玉刚先生与我甚为熟悉和互相信任,他亲自向我说了小平同志对他讲的话。小平同志还向陪同他会见外宾的外交部的同志作过同样的说明。原来,黄华在此之前确实接受过香港亚洲电视台的采访,谈论香港问题,但是他并没有就驻军的问题发言。邓小平批评黄华时,采访过黄华的亚洲电视台的一位女记者就在场。她说,她听了邓小平那段话,害怕得连麦克风都举不起来,以为邓小平四川口音很浓的那番话,是指他们发播的新闻“胡说八道”。
邓小平的讲话起到积极的作用。当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就播出了,它澄清了中央关于香港驻军问题的立场,让“炒作”耿飚答话的香港媒体不得不重视报道。
26日,香港各报均以《邓公宣布在香港驻军》为通栏大标题,在头版发布消息。 对于邓小平的讲话,英国人相当震动。在邓小平发怒的第二天,英方谈判团的首席代表、驻华大使伊文思紧急约见了中方谈判团团长周南。
周南回忆说:伊文思那天表现得挺紧张,说话都有点磕巴。 伊文思说,听说昨天邓主任在人民大会堂说某某先生胡说八道,英方很关注。伊文思不敢讲出具体人的名字。他说:邓主任的讲话在香港各界引起很大的震动。港英当局还是很害怕这个问题,希望你们中国政府慎重考虑,是不是不一定要在香港驻军。我说:你不要再讲了,我们讲了已经多次,这是恢复行使主权。国防要中央管,就必须在香港驻军。邓主任已经发了脾气,你还讲什么!他说:我是奉政府之命来表示这个态度。我说:你回去就说中国这个立场是坚定不移的,没有谈判的余地!他就灰溜溜地走了,从此不敢再提了。
5月28日,经过反复的回忆和思考,耿飚为此写出了检查。写道:
“费了两天时间,仔细考虑,我确实讲了‘解放军不需要进驻香港,港人也可以不付军费’。这是毫无根据的。一点也没有考虑后果,是一次严重的失言。由于我说了错误的话,政治上影响很坏,使党和国家蒙受严重损失。小平同志对我的批评,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我真诚地拥护。今后一定从头学起,提高政治水平,兢兢业业地工作,把小平同志的批评当做座右铭。请丕显同志转彭真同志。”
没有任何解释,没有一句赘言,也没有强调客观因素,耿飚的自我批评,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高风亮节的品质和知错就改、勇于认错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外交家的风度,令人肃然起敬。
由于邓小平的公开表态,记者的及时报道,耿飚承认失言的坦诚,使这场“轩然大波”真相大白,瞬间平息。中英双方在谈判桌上关于驻军问题的“争吵”戛然而止,这是耿飚最希望看到的。
5月30日和31日,第15轮“正式会谈”开始,英国方面不再坚持“反对中国方面‘1997年收回香港’以后行使‘驻军权’”。
但是,英国方面提出希望在拟订协议正文附件关于防务问题的条款时加上“驻军主要目的和任务限于对付外来威胁”。中国方面表示“不能同意”。最后,形成的协议正文和附件,关于防务问题的条款表述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防事务属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政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会上再次谈到香港驻军问题,他说:“我们的同志,主要是耿飚同志讲,中国不会派军队去,这就讲走火了。这个问题已经过去了。”
11月9日至10日,耿飚主持召开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联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香港问题的协议文件和3个附件。
1997年6月30日午夜,中英两国政府在香港举行政权交接仪式,中国政府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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