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1月31日,美国宣布赠送34架F-100军刀式战斗轰炸机给台湾。 备注: 战后国民政府及台当局对琉球归属的外交策略 1971年6月17日,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无视台当局及中国的反对签订《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之美日两国协定》: 规定美国放弃对琉球群岛的施政权; 把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移交日本; 自协定生效日起5年内,日本向美国支付3.2亿美元,作为接受美国设施、基地工人退职金和撤除特种武器等的费用。 美国国务院声明:美方只将琉球“行政权”移交日本,至于琉球群岛、或钓鱼台的“主权”事务议题,仍待”中国台当局“与日本洽商解决。美国同时公布对日和约草案。 公【蒋介石】自记:“美国“对日和约”将琉球群岛与小笠原群岛有交还日本之提议,此为美之求好日本无微不至矣。” 蒋介石明白:美国私相授受将琉球、小笠原群岛交还日本,乃因美国亟欲与日本联合,维持《美日安全保障条约》的有效性延续,让美军得以继续驻守、使用琉球的军事基地。 而台湾当局无法坚持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 不只是因为1950年后台当局向美日提所出“中琉宗藩关系”的”台当局政权能否代表中国政府宗主国权益“不具有说服力; 更重要的是台湾当局自身对抗新中国或日本军国再起的军事力量不足,太需要美国继续滞留在亚洲军事的援助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虽将钓鱼岛及琉球列岛等岛屿的”行政管辖权“移交给日本, 但美国政府迄今未承认日本对该群岛拥有国家主权(S),也不对钓鱼岛及琉球列岛等主权问题表明选边站队态度,从而避免公亲变事主的卷入中、日纷争的漩涡,以达到分而治之、坐收渔翁之利的目的。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024 备注: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亚洲战列考虑,造成其利益熏心违背同盟国共识不得单独与日本协议,所以美国在其制定对战后日本政策时, 既没有按照国际法则将琉球列岛归还其《宗主国》中国政府接管治理, 也没有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违法主张将“非军事化后的琉球列岛归还日本”, 而是将《琉球列岛、小笠原群岛、日军占领统治的各岛屿、太平洋中部所有岛屿等等》全部置于美国排他性的战略托管之下”。 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内更加明确地提出,《北纬31度以南的琉球列岛、九州(大隅海峡中间线以南)至台湾之间的所有岛屿》,全部作为“”战略区域“”实行托管统治。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中美苏盟国按《开罗宣言》、《雅尔达密约》、《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协议文件共同规划“”日本战后主权领土范围“”图,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此图日本与琉球列岛界线(红色框线)为《大隅海峡的中间线》。 1946年11月,《美国政府》发表声明,将《琉球、小笠原群岛、原日本托管统治区域》置于美国的”战略托管“之下,并且将此方案向联合国提出。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却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940 1947年9月23日,当时中国国民政府的国民参政会(全国人大组织)则是坚决反对联合国把琉球交予美国单独战列托管、或归属予日本,并要求在往后对日本和约中必须规定将琉球交还我国托管治理。 同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时,也提出“琉球列岛与我国(宗主权领土)关系特殊,应该归还我国”。 但美国拒绝了中国对琉球统治权的要求。美方表示,琉球应纳入美国战略托管网内,因为美国认为此乃其在西太平洋之一种任务,中国要求获得琉球,并不获得美国首肯同情。 美国独佔琉球列岛1945年之始末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88 二战后,美国利欲熏心为了能有效控制亚洲与操控日本殖民者,不惜刮分同为盟国将原属于中国的主权领土的「琉球列岛」以私相授受掩耳盗铃交还给予日本殖民者。日本殖民者虽从战后的美军获得对琉球列岛的治理权,但是中国历届政府均未签字协议放弃对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 琉球列岛主权不属于日本殖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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