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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年琉球国中山府、大咈兰哂国之协议备忘录(琉、法修好条规)

2016-8-13 16:56|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2889| 评论: 3|原作者: 台灣獵戶人

摘要: 1855年中国藩属琉球中山王府、大咈兰哂国(法兰西国/法国)签署协议备忘录,协议内容分别以「中文、法文」,并遵用琉球列岛的宗主权国-中国清朝的「咸丰」纪元,在协议备忘录以示正朔是宗主权国为中国清廷政府,而不是 ...
1855年,《琉球国中山府大咈兰哂国(法兰西国/法国)之协议备忘录/琉、法修好条规》。


中国清文宗皇帝,咸丰五年九月二十七日(1855年11月6日),中国藩属琉球中山王府、大咈兰哂国(法兰西国/法国)签署协议备忘录,协议内容分别以「中文、法文」,并遵用琉球列岛的宗主权国-中国清朝的「咸丰」纪元协议备忘录以示正朔是宗主权国为中国清廷政府,而不是日本的「嘉永」纪元。又据史料记载,该条规中文版」的正本,实际与《1854年,琉球国中山府、大合众国之协议备忘录》相同,都是没有《无名称》条规协议文件,此协议反而较像中国清德宗皇帝光绪二十四年(1844),《中、法的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黄埔条约》的附属增修条款的备忘录延伸。而今天简称为:《1855年,琉、仏(法)修好条約》协议条款名称,则是被日本当局,另外标注上。

据悉自清朝道光、咸丰时期,在中国东海沿岸海域陆续有美国、英国、法国、荷兰等的官商军事等舰队,依次以通商航线安全理由向中国福州官府申请探测绘籍台湾、琉球周边海域的航运水文资料,同时以其舰队需停泊琉球港口短暂的补给整修,进而要求与中国藩属琉球制定停泊补给等规范协议。
清咸丰三年(1853年),美利坚合众国(美国)提督「马休·佩里/Matthew Calbraith Perry」率领美黑船舰队停泊琉球,次年与琉球签订《琉、美修好条规》。
清咸丰五年(1855年),法兰西国(法国)提督「格冉/Nicolas François Guerlain」率法舰队至琉球,与琉球签订《琉、法修好条规》。
清咸丰九年(1859年),荷兰王国提督「昉·卡佩莱尔/van Kappeler」率荷舰队至琉球,与琉球签订《琉、荷修好条规》。

1855年11月6日(咸丰五年九月二十七日),法国「尼古拉斯-弗朗西斯-格冉Nicolas François Guerlain」率领三只法国军舰至那霸港,要求与中国藩属琉球中山王府签署协议。11月7日,双方达成初步协商。九天后,11月16日,琉球中山府正式回复,要求修改《琉、法》前次协议内容,但被法方拒绝。11月22日,琉球转而再次要求修正协议,法方不悦,派出士兵约40人企图使用武力威胁琉方协商代表「尚景保」,强迫其同意接受原案。两天以后,琉方「尚景保」不得不才正式与法方签署协议,并互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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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5年,《琉球国中山府、大咈兰哂国(法兰西国)之协议备忘录》,协议书全文如下:


大咈兰哂国(法兰西国)与大琉球国,前请约章程,未蒙允诺。今暂且停止,待后再议。今大咈兰哂国与大琉球国两国大臣,酌议合约章程,那霸地方官衙门。

大咈兰哂国皇上,钦使:全权大臣-兼理-各国通商事务总领、水师-兵船-提督军门「干尔杏」,会同:大琉球国王,钦命中山府:总理大臣「尚景保」、布政大夫「马良才」、布政大夫「翁德祐」,酌议合约章程,各款开列于后:


一,嗣后,凡咈兰哂人,到琉球各处地方,两国民人均须友谊和睦,当思咈兰哂皇上,民人更宜格外友睦。凡咈兰哂人,买食物等项、或交地方官代买、或与琉球民人自买,琉球地方官不必设立法度禁,其勿卖。其价须要公平交易、须与本国人无异。

一,凡咈兰哂大臣,与琉球大臣屡议:买、赁,地、屋、船等,琉球大臣固执不允。今两国大臣,妥议:准于借用。如后,咈兰哂人,要用:或地、或屋、或船,即告知琉球地方官,该地方官即去妥办,借与咈兰哂人需用。如:地、屋、船,咈兰哂人不合,该地方官可同咈兰哂人,听其顺便,择换合意之处,不《谕》暂住久用,均听其自便。琉球官员不肯更换借地、屋、船等,咈兰哂人势必要琉球妥赁,合意之处需用,勿得推委。其咈兰哂人,存放煤炭之地、屋,要近泊村埠头左右,或借、或赁与咈兰哂国。如:贮煤炭之地、或造房屋数间,或高、或大,保存煤炭,亦听其顺便建造。至咈兰哂人,所住房屋、地、船,琉球官均宜随时护卫,勿得欺凌。

一,凡咈兰哂船,进琉球各处之港口,要用各色木料、淡水等项,其价公平,不得高抬。如用别样物件在那霸地方官代买。

一,凡咈兰哂船,倘在琉球附近地方遭烂、伤、损等情,该地方官速令军、民人等救护船上之人、援救破船、并驳运货物。该地方官,宜设法安等居住,候有咈兰哂船到,送回咈兰哂国。该地方官所雇之人「工、食」,向船主取领。

一,凡咈兰哂人,「到琉球各处地方游行与人间谈常事」,地方官切勿禁止。「并立通事人暗地通知,随伴同行」一切禁止、或有咈兰哂人,强买物件,别有不法之徒,地方官遣人,报知船主,听其自行严责。

一,凡咈兰哂人,在《泊村》埋葬之坟,地方官宜时常保护,无得毁坏其坟。

一,凡咈兰哂船,驶到琉球,想进那霸,必须备:「顶好快船一只、能识港口水道人一名」,速至口外,以便引领进口。船主给付工食「洋银五元」。后欲扬帆,亦要引领出口,不得阻止留难。船主亦给付工食「洋银五元」,无得增减。

一,凡咈兰哂船,进琉球那霸港口,如:要用各色木料,毎一千斛,给付:「参千六百文」。要用淡水,毎一千斛,给付銭「六百文」。系琉球地方官代买。

一,凡咈兰哂兵船、商船,到琉球各处停泊,遇有水手人等,上岸散游逃亡,船主告知地方官,该地方官实力查拿解送,船主勿得隐匿。倘有琉球人,负罪逃入咈兰哂人居住屋内、或咈兰哂船内躲避,地方官,亦告知咈兰哂住屋之人、或告船主,查明罪由,亦即拘送琉球地方官办罪,彼此不得庇匿。

一,凡咈兰哂人,倘有不法匪徒在琉球地方,与琉球匪徒互相争斗殴伤致毙;系琉球人,由琉球官严拿审明,照琉球国例治罪;系咈兰哂人,由咈兰哂船主拘拿审明,照咈兰哂国例治罪。倘船不在,后来船主亦可代办此事,不得浑办,以伤和好。

一,凡咈兰哂船,到琉球或有遭危,宜加意保护;凡船中绳索、物件、所帯货财、行李、衣服等项,搬运上岸之时无论在何地方琉球官员宜饬差守护安排,黾咈兰哂国与琉球国两国民人,倶永远共相和睦,勿伤和好。


以上十一款,章程,未曾妥议者尚多;倘后,琉球国与别国议:通商、贸易、卖地、留人等情,未经此议分晰者,均照别国议款增加(一体适用)琉球官勿得妄言,此款无议。

咸丰伍年,乙卯,十月十五日,在那霸公馆,立。「尚景保、马良才、翁德祐」,两国四位大臣,面同:亲笔书名、画押、盖印,各执一纸,存照。



下图备注:
《1855年,中国藩属琉球中山王府与法国,签署协议备忘录》的中文放大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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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泊村:是琉球群岛-琉球岛-那霸市的一个地名,位于《安里川》河口。「泊港」:为琉球的第二大贸易转运港口,「泊港、那霸港、安谢港」曾为琉球岛上重要港口。中国商人渡海赴琉,来到泊港通商贸易,泊港设有专门安置漂流民的房舍。

日本殖民者狡黠《偷梁换柱、只手遮天、混肴视听》。
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会议凭单》内文「贵国之备后民四人」:指日本本州岛小田村(冈山县)4位民众遭风漂流至台,被台湾生番所劫伤事件。同治十年(1871),在台湾岛被生番劫财杀害的是《中国藩属国-琉球中山、太平山、八重山岛民的船难漂民》,此案件为中国属民
同治十一年(1872),在台湾岛被生番劫财伤害的是《日本本州岛小田(冈山)县民的船难漂民》,此案件才是为日本属民

清德宗皇帝,光绪元年二月(1875年3月),「大久保利通」听从法籍法律顾问「巴桑拿」的进言,开始在舆论上将清穆宗皇帝,同治十三年(1874年),《中、日北京专条》的协议文,刻意移花接木诠释歪曲事实。这点也可从本篇文章得以验证,日本方向来以虚假讯息制造舆论颠倒是非、移花接木。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玑(rou-hu-ji)」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清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中国清朝,咸丰三年七月1853年8月)美酋(美国)马沙利来粤接办本国公使事务,赍有国书,仍欲进京投递。中国持定约不许。时贼氛未靖,美兵船忽至沪,扬言往镇江等处察看贼情,并整顿海口商务,如:督抚不与会晤,当缮奏赍往天津投递。苏抚许乃钊以闻。命赴粤听钦差大臣察办。同时,美兵船又入琉球琉球世子咨》闽浙总督王懿德,懿德以闻。命粤督叶名琛晓谕,使撤回兵船

咸丰四年1854)美国海军将领
佩里在日本《1854年3月31日(日本-嘉永七年三月初三)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本對美国佩里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國家,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

咸丰九年(1859),琉球国与美国、法国、荷兰等国陆续签订的通商条规,是必须移送经中国清政府审核批准的,而且条约文件中都使用的是中国“咸丰”年号”汉语“字体。
西方著名法学家
惠顿的‘藩属制度’,也是同意中国特有宗藩制度关系的;
中国清政府中央对琉球国地方的关系,而不是日本大肆宣称的国与国的关系.


中国清廷政府,享有对琉球中山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
而琉球国中山王,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琉球五百年开视中国中央皇权为其宗主国,不与二心日寇诱惑所动摇而侵蚀。清朝时期琉球国,为闽浙总督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管辖。琉球国文书先申府,府申道,道送司,司再呈督、抚。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指:本州岛小田村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指:本州岛小田村(冈山县)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清朝皇帝赐以镀金银印予藩属琉球王之官印。明清两朝制度,琉球国王位的继承,必须先请朝命,朝廷亲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银印,始得称王,未经正式册封以前称为世子。相同的,银印的形制亦有规范,越南、琉球、暹罗之国王印,皆为驼钮的金饰银印,字体为尚方大篆。而目前在大琉球岛(冲绳)那霸首里城展示的”银印”的年代,也能够透过中国及琉球的档案史料来还原比对验证。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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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海天剑 2016-8-16 11:48
收复琉球应当及时进入国家安全议程。鉴于美国当年攻克琉球消灭日本鬼子所付出的巨大代价,我们可以免除其部分国债,让其交还琉球,依据联合国宪章共同管控日本。
引用 关天培 2017-4-18 14:53
清咸丰三年(1853年),美国「马休·佩里」提督率领舰队叩关琉球。咸丰四年强迫琉球签订了《琉美修好条约》,这是琉球历史上对外第一个条约,从此琉球对外打开国门。

清咸丰五年(1855年),法国「格冉」提督(Guerlain)率领舰队至琉球,以武力胁迫琉球签订《琉法修好条约》。

清咸丰九年(1859年),荷兰「昉·卡佩莱尔」提督(van Kappeler)率舰队至琉球,签订《琉兰修好条约》。

在清咸丰年期间,中国藩属琉球王府内精通多种西方语言的「向永功」(牧志亲云上朝忠)受到重用,并不断被提拔。[4]


清同治四年(1865年)十二月十八日,琉球世子「尚泰」所派的请封袭爵使臣才抵达北京。清廷乃任命翰林院检讨「赵新」、翰林院编修「于光甲」为正副册封使;另一方面,琉球王府任命「郑秉衡」(真荣里亲方)为接封大夫,前往福州迎接册封使。
清同治五年(1866年)八月十七日,琉球世子「尚泰」正式被宗主国清廷册封为琉球国王。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21-11-21 01:14
中国清文宗皇帝,咸丰五年九月二十七日(1855年11月6日),中国藩属琉球中山王府、大咈兰哂国(法兰西国/法国)签署协议备忘录,协议内容分别以「中文、法文」,并遵用琉球列岛的宗主权国-中国清朝的「咸丰」纪元,在协议备忘录以示正朔是宗主权国为中国清廷政府,而不是日本的「嘉永」纪元。又据史料记载,该条约中文版的正本,实际与《1854年,琉球国中山王府、大合众国之协议备忘录》相同,都是没有《无名称》条约协议文件,此协议反而较像中国清德宗皇帝光绪二十四年(1844),《中、法的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黄埔条约》的附属增修条款的备忘录延伸。而今天简称为:《1855年,琉、仏修好条約》协议条款名称,则是被日本当局,另外标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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