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1965年台当局国防研究院出版琉球群岛地图 原题:知识精英与收复琉球、钓鱼岛 作者:褚静涛 。来源:《江海学刊》2013年第4期。二次编辑:猎户人 前言 琉球列岛与中国大陆隔海相望,长期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二次大战后,美国军事占领琉球,关于琉球的归属引起中国军政界、知识界的关注。 近年来,海峡两岸几位学者展开国民政府与琉球归属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 台湾方面学者主要有: 「许育铭」《战后处理与地缘政治下的国民政府对琉政策:以40、50年代为中心》(“中国のインパクトと东アジア国际秩序”学术研讨会论文,大阪:大阪大学千里生命科学中心,2006年11月)、 「任天豪」《中华民国(前国民政府时期、蒋介石台湾当局)对琉球归属问题的态度及其意义(1948—1952)——以“外交部档案”为中心的探讨》(《兴大历史学报》第22期,2010年2月)。 大陆方面学者主要有: 「石源华」《论战后琉球独立运动及琉球归属问题》( 第五次中华民国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参会论文,浙江溪口,2006年7月)、 「侯中军」《困中求变:1940年代国民政府围绕琉球问题的论争与实践》(《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6期)。 上述各论文对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知识精英对琉球问题的认识与研究明显不足。为此,笔者不惴浅陋,对二战后初期知识精英与琉球归属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兼析前国民政府的琉球政策。不当之处,尚祈海内外方家批评指正。 一、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及澎湖列岛 琉球列岛位于太平洋西岸上、东海之中、为鲁苏浙闽四省出洋必经之通道,陆地总面积约有3000平方公里。 明清两朝藩属琉球(中山国)自治范围包括: 大隅群岛、小笠原群岛、 吐噶喇(宝岛)群岛、 奄美(大岛)群岛(以北各群岛,日本统称 萨南诸岛,现被划归日本鹿儿岛县), 冲绳(大琉球)群岛、大东群岛、 宫古(太平山)群岛、 八重山群岛等(奄美群岛以南、八重山群岛以北,日本统称 琉球诸岛,现被划归日本冲绳县)。 在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间,与琉球保持着紧密宗藩关系,两地政经商等交流频繁无异于内地省份。 1879年,日本单方面违反当时《万国公法》,在未取得中国清政府签署割让或放弃琉球列岛主权领土的协议,日本侵列者以军警武装力量擅自非法的宣布废除中国藩属琉球改成日本冲绳县,即为《废琉置县》,这种将中国藩属琉球国改为日本冲绳县是违法的。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 钓鱼岛列屿)位于我国台湾岛东北方,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其附近的3个小礁」组成,陆地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岛上没有居民,附近海域是闽台地区渔民数百年来的传统捕鱼作业区,同时也是明清两朝时期作为闽省直接管辖与间接管辖藩属琉球自治区域的交界。 由于钓鱼岛、琉球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使用、最早宣称归中国所有,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历史文献有大量关于钓鱼岛、琉球列岛属于中国的原始记录。 1894年,日本强行干涉中国藩属朝鲜的自治权益,进而出兵侵列朝鲜半岛,挑起中日两国甲午战争,中国战败。 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1月21日,日本单方面通过其内阁同意冲绳县在钓鱼岛设立“国标”,占据钓鱼岛,并将其划入日本版图,改称为“尖阁群岛(尖阁诸岛)”,编列在冲绳县八重山郡内。日本侵占琉球列岛、钓鱼岛都是通过鱼目混珠偷窃的方式,是“暗偷”,在未能公开告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甚至没有中国政府签署放弃或割让等协议,日本侵列者就给予国有化,日本侵列者这种方式无异于窃盗。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第二款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治理管辖权益)永远让与日本”。 1916年4月,福建巡按使许世英委任“汪洋”,赴台湾参观劝业共进会。汪洋根据亲身考察及台湾总督府公布的大量统计资料,编写成《台湾视察报告书》。 1917年6月,该报告由上海中华书局刊行。关于台湾岛及附属岛屿的位置,根据日本人公布的资料,“汪洋”写道: “台湾系合并台湾本岛、澎湖列岛及附属各岛屿而成,起北纬21度45分,终25度38分,由东经119度18分,以至122度6分。” 台湾岛“极东台北厅棉花屿东端”,“极北台北厅彭佳屿北端”。 台湾总督府未将钓鱼岛包括在台湾岛附属岛屿的行政区域内。 民国前期,中国大陆知识界人士主要通过「汪洋」著《台湾》等书来了解日据下台湾及台湾的行政区域,并加以引用。他们未将钓鱼岛包括在台湾岛附属岛屿内,主要是受到台湾总督府出版的地理书籍的影响。 1937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大规模侵略中国的战争。 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 1941年12月9日,林森主席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前。 据此,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窃占的钓鱼岛也在收复失地之列。 1943年11月,蒋介石赴开罗参加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联合发表《对日作战之目的与决心之公报》,也就是通称的《开罗宣言》,明确宣示: “三国之宗旨, 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 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虽然《开罗宣言》没有明列钓鱼岛,因其为中国固有领土,被日本窃取,自然在归还中华民国之列。 开罗会议期间,中美就琉球问题的处置,仅有意向性的口头交流,没有达成最终共识并形诸文字。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布: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 8月15日,日本天皇广播投降诏书。 9月2日,日本在向各同盟国投降而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中表示, “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 据此,根据盟国对战败国日本的安排,日本的固有领土仅包括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附近的一些小岛;并不包括琉球列岛,更不包括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1946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根据台湾总督府编印的《台湾现势要览》: 编写了,台湾省及各县市位置与面积,台湾省 极东位于基隆市棉花屿东端,东经122度6分, 北端基隆市彭佳屿北端北纬25度37分。 1946年,地家学者「宋家泰」编著《台湾地理》,由正中书局印行。关于台湾岛的位置,由于沿用了日本人的资料,“台湾位于 北纬21度45分(南端七星岩)至25度38分(北端彭佳屿), 及东经119度18分(澎湖列岛西之花屿)至122度6分(基隆东北之棉花屿)之间。” 他注意到琉球与台湾的关系,“琉球群岛与台湾关系密切,其历史背景与地理环境颇多相同之处。或谓历史上之台湾,原包括琉球群岛在内,惟本书未将其合并讨论,但于都邑章下,附琉球群岛一节,盖权宜计也”。 该书第十一章“都邑(附琉球群岛)”一节,对琉球群岛做了简介。 因“琉球为我国所发现,距今盖一千六百余年,以内属时期计,今亦五百七十余载,乃日人窃据,于今又七十年矣。夫台湾为我先人故物,固应归我,而琉球之为我故土,史信有征,故尤当及时光复,兹恐”国人重于彼而轻于此“,故附论及之。” “地理上之琉球,系位于我东海之外缘,介于九州与台湾之间,自东北而西南,蜿蜒海上凡八百浬,计包括七十余岛,面积五千方公里,人口约八十万”。 琉球列岛包括北部诸岛、中部诸岛、南部诸岛。 “南部诸岛计包括宫古(太平山)群岛、八重山群岛及尖头诸岛(钓鱼岛列屿)三部分,亦称先岛群岛。” “尖头诸岛(钓鱼岛列屿),位于八重山群岛北, 最西者 鱼钓(钓鱼)岛, 其东为 北小岛、南小岛, 东北则有 冲之北岩及冲之南岩, 再东有黄尾屿及赤尾屿,均系小屿。” 「宋家泰」编著《台湾地理》中关于钓鱼岛资料,来源于日本人编写的书籍。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1895年至1945年日据下琉球列岛包括古代的琉球群岛和中国的钓鱼岛,及其他日本陆续窃占的岛屿。 二、战后知识界、军政界关于琉球归属的讨论 美国军事占领日本后,鉴于琉球群岛的军事价值,准备单独非法长期托管。 美军企图在琉球列岛的北、中、南三个区域实行分割各别统治。 奄美群岛为北部琉球军政府管辖, 宫古、八重山为南部琉球军政府管辖,下设分支机构, 北部与南部琉球的军政府与中部冲绳本岛(大琉球岛)的民政府没有直接联系。 民国三十六(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原日本自民国九(1920)年12月17日,国际联合会行政院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然而,1947年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但却为下一步在美日两国鱼目混珠私相授受的《旧金山对日和会》内分割《南北琉球列岛》与美国托管琉球(即日本殖民地冲绳)做好准备。 近代国际法则规定:美国二次世界大战后,军事占领了琉球列岛,但其仅拥有军事占领权、行政管辖权,而不拥有主权。美国认为琉球列岛等岛屿是日本于1879年,非法的「废琉置县」侵占中国政府的土地,始终不承认日本拥有合法主权。 此时,琉球群岛主权存在两种可能, 一是由琉球人民公投决定琉球独立, 二是中国政府宣称对琉球拥有某种程度的潜在主权【宗主权】,甚至宣称对琉球拥有合法主权。 中国作为战胜国,与琉球有着悠久的联系。琉球已经被美军解放,中国政府和人民提出对琉球主权的合理诉求,有可能得到盟国的善意呼应。为了普及琉球常识,引导社会大众对琉球问题的关注, 1946年6月23日,南京《中央日报》文史周刊刊登“琉球史专号”,刊登了史学家 丁实存的文章《琉球与我国历史上之关系》, 梁嘉彬的文章《琉球考》, 岑仲勉的文章《姚文栋琉球小志跋附注及表》。 这3篇文章用确凿的史料来论证琉球与中国的历史联结。 编辑特别指出:“清光绪五年,就是公元一八七九年,乘我国家多事,日人强据琉球,久侵不离,还制造脱离我国的文献,硬说隋书上的琉球是台湾。 时至今日,侵略者已自食其果,但无条件投降不过一年,竟野心复萌,居然声言索回琉球,移民台湾。 为此特出《琉球史专号》,吁请国人警惕。” 1946年7月1日,《中央日报》刊登了中央社记者「张任飞」的长篇专稿“琉球和台湾”,特别指出 “假如第三次世界大战果然发生的话,没有琉球,台湾就难保住”, 主张“基于感情上的理由,中国坚决反对日本共管琉球。 日本侵占琉球,已是中国历史上的耻辱,九一八以来,中国遭受日本的欺凌,也已经领教过了, 假如我们想去信赖日本,今后不愁没有时间,至于现在,毕竟还嫌太早了”。 由于美苏冷战逐步升级,对日和约问题未能提出讨论,琉球问题也就迟迟不能提上议事日程。 1947年7月16日,美国政府突然致函「远东委员会」各国:建议8月19日在美国举行对日和会,由远东委员会11国参加。因美、苏围绕着和约起草程序的争执以及表决制的分歧,该会议未能如期举行。 但是此事却意外推动了中国国民政府关于对日和约的提前准备工作。 面对美国军事占领琉球和对日和会即将召开,中国知识界、军政界出现要求收回琉球的呼声。 尤其地理学界高度重视琉球的归属问题,一些学者主张国民政府应将琉球纳入版图。 1947年9月5日,天津《大公报》刊登「张其昀」代表中国地理学会发表的论文《对日和约中之琉球问题》: 「琉球群岛之军事价值胜于经济价值”,战后美国将琉球作为军事基地,驻扎重兵,“主张该群岛永久属于美国。」 关于琉球的处置建议:提出「我们希望同盟国能支持中国对于收回失地的正当要求」, 至于琉球的军事形势:提出「在顾全中国主权的原则下,供国际军队的使用。」 1947年,上海《观察》第2卷第24期刊载「万光」:的文章《琉球应归还中国》,指出: 「琉球对于中国,经济上毫无利益,而反是琉球要依赖内地经济的帮助。」 「万光」分析,「中国大陆的东面缘海,为九州、琉球、台湾所包围,是封闭性的缘海。中国失去台湾和琉球,东南沿海就失掉了国防前哨,海岸暴露,极易受敌人海陆空的袭击。而且周围都被别国势力所环绕,中国就没有通入太平洋的门户,即使中国建立海空军,也缺乏海上犄角声援的据点,处于显著劣势的地位。战时我国的海岸线,极易被敌人封锁,这次中日战争中,我们已经受够这种惨痛教训。现在台湾收回后形势较好,但是通入太平洋的门户仍嫌太小。琉球群岛的陆地面积,虽然远不及台湾,但是散布海面之广,五倍于台湾,我们必须收回琉球,才可以策划国防上的安全。」 「万光」最终建议:「政府应当(提)早声明,并且准备切实的资料和方案,以使在未来和会(对日和约会议)上提出,正式收回琉球。」作者高度重视琉球列岛与南海诸岛对中国国防安全的重要性,坚决主张将琉球纳入版图。 由于台湾与琉球地缘相近,台湾各界人士对琉球的归属高度关注。 1947(民国三十六)年12月,在台湾省参议会一届四次大会上,「黄朝琴」提出《拟请中央循外交途径严紧交涉使琉球归还我国案》: 「一,西历1879年以前,琉球人民与日本人民双方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全不相同,绝不是同一民族,并且于历史上只有仇敌关系,没有亲善关系。 二,琉球与中国一体的关系已五百余年(西历1372年起)未尝间断分离,且每遇国王逝世袭位,全由中国加封,亲如父母子女。」 会议上各方响应:「请中央政府彻底交涉,使琉球必须归还我国,以绝日本帝国主义之再起。」最终审查各方意见:「送请政府核办。」 中国社会各界人士对琉球归属问题表达了高度关注。 国民政府对琉球归属问题则展开研议。 1947(民国三十六)年9月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邀请一批党政高级官员、专家学者等,就《对日和约》的草案召开第一次座谈会。 外交部「王世杰」部长报告关于“领土问题”: 「从历史上看,琉球(似乎)对中日双方均有从属关系,两者势力随国力而消失。琉球列岛全人口约五十万至八十万。1881年,日本侵列者因非法窃占中国藩属琉球,曾提议与我瓜分琉球(借此承认日本侵列者对琉球列岛的合法权益),但我(清政府)未接受。目前对琉球问题为:(一)是否一部或全部要求收回,(二)是否共管,(三)是否托管。」 1947年9月15日,外交部召开第二次座谈会,关于琉球问题的方案。 外交部刘次长(1947年间,外交部政务次长「刘师舜」、常务次长「刘锴(鍇kai)」)指出: 「1、交中国托管。2、交中国、美国共同托管。3、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岛(大琉球岛)为美国军事根据地。」 「胡焕庸」会议上提出: 「琉球和我们有深切的关系,我以为: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大琉球)作美国基地是下策。我们应绝对反对将琉球局部、或全部交给日本。」 「万灿」则提出: 「领土问题,对于领土应该作战略上的考虑,要琉球归还我国似不合法,只可主张由中国托管,成为一个缓冲地带,如:法国之主张以 莱茵 为中立区。」 1947年9月30日,外交部召开第三次座谈会。 日本通「王芸生」提出: 「领土问题。这个问题美苏间的争执较大,我们可以照着《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宣言》办理,已经得到的不放弃。(二战后)日本主张(再)移民台湾和东北,我们政府应该严加斥责。琉球可交联合国托管,但中国要保留一份权利。」 综合当时中国知识界、军政界关于琉球归属的讨论,基本上有三种意见。 1.地理学家「张其昀、胡焕庸」等人,从国防安全和中国复兴的角度,主张琉球应该归属中国版图。 2.「万灿、王芸生」等人则认为,要琉球归还中国似不合法,可主张由中国托管,成为一个缓冲地带。 3.还有专家、学者主张由联合国托管。 针对军政界、知识界的呼吁, 1947年10月18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作关于军事政治方面报告: 「关于领土问题。日本领土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中早有规定,但还有若干岛屿的归属问题悬而未决,在这些里面,琉球群(列)岛对我国关系最切。本人认为:《琉球群(列)岛前途的解决,不外乎1.中国收回,2.中美共管,3.联合国托管三种方式。政府对这个问题正密切注意,无论如何必须反对该群岛归还日本。》就「张群」看法,他倾向于将琉球归入中国版图。 1948年1月7日,南京《中央日报》刊登了由记者「王洪钧」《琉球何处去?》文章,其主张:「根据主权、从文化、经济、历史、地理各方面衡量,琉球应属中国。谈及琉球的范围、军事设防和行政权,中国政府应收回琉球的主权和行政权,而《军事设防权》可以与盟国讨论。」 该文代表了国民党高层一致对外争取「将琉球归入中国版图」的一种声音,反映了国民党中央对琉球归属的高度关注。 三、地理学界对琉球的研究 对琉球问题,社会大众所知甚少,知识界对琉球长期缺乏研究。随着琉球的归属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向社会大众普及琉球知识颇为必要。为此,知识界出版了几部关于琉球的书籍。 1947年10月28日,南京《中央日报》“地图周刊”第78期,刊登了“琉球概观”: 介绍了琉球群岛的地质地貌、风土人情、历史沿革、战略价值, 指出“八十年旧土国人应记忆,千里悬海外收回宜及时”。 为了普及琉球知识, 1947年11月,行政院新闻局编印了《琉球》一书,取材于《中央日报》的“琉球概观”等文章。 该书涵盖琉球的地理形势、气候物产与人口、琉球藩属中国的历史、琉球的中国文化、日本的侵略经过、结论。共18页,每页约300字。该书附《琉球群岛略图》,指出琉球群岛一般包括吐噶喇群岛、奄美群岛、冲绳群岛、先岛群岛、大东群岛,较大岛屿计有80余个。未列出钓鱼岛。 编者对琉球的经济价值不甚看好,主要重视琉球的军事价值: “大岛是琉球北部诸岛中的战略要点,其南部大岛海峡各港如条川、西方、东方与加计留麻岛之萨川、西镇、胜能构成一海军要塞区。 萨川港水深港阔,两侧海岸环抱,入口处水道仅一线可通,是为要塞之心脏区,在未来对日警戒,其战略地位殊堪重视。” 1948年10月,地理学家傅角今、郑励俭编著《琉球地理志略》,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共8章,包括绪言、地体构造、气候与生物、各岛志要、产业、居民、日本据有琉球时代之行政区划、中琉之历史关系、日本侵琉史略及今后琉球归属问题。共92页,每页约300字。 作者提出: “此次世界大战告终,琉球人为冀求自身之解放与自由,慕念五六百年来之中琉深密关系,经组织所谓‘琉球革命同志会’及‘琉球人民协会’……等团体,推“喜友名嗣正”为首领,掀起归回祖国怀抱之运动,迄至本书杀青时,此项运动正在热烈进行之中。美国人士对此问题亦曾作最客观之主张。” 1947年秋,地理学家吴壮达应台湾省立农学院之聘,任地理学教授对台湾地理作实地考察。 1948年9月,吴壮达编著《琉球与中国》,由正中书局出版。 共6章,包括琉球群岛与琉球国、中国史上明以前的琉球国考证、琉球与明的关系、琉球与清的关系、中国对琉球的经济及文化影响、结论。共188页,每页约300字。 作者主张: “促成一个国际间公正无私的计划,以共同扶植琉球人,使其长成足以重建自己国家的能力;并使独立后的琉球人,永远超脱国际阴谋的网罗,与黩武主义的践踏。一个获得国际衷诚保证的、中立的、民主的新琉球国如能造成,对中日间以至世界和平的维持,当可多增一重有效的因素。” 吴壮达根据日本人出版的资料,对日据时期琉球群岛的范围做了表述, 琉球群岛包括萨南诸岛、冲绳诸岛。 萨南诸岛包括大隅诸岛、土噶喇诸岛、大岛诸岛。 冲绳诸岛包括冲绳诸岛、大东诸岛(南大东岛、北大东岛、冲大东岛等)、先岛诸岛、“尖阁诸岛:鱼钓岛、尖头诸屿、久场岛(或称黄尾屿、底牙岛、吾苏岛)、赤尾屿等”。 1949年4月,程鲁丁著《琉球问题》,由上海文献书局出版。 该书包括序言、琉球的历史沿革、地理环境、风俗文化、人口物产、琉球与我国关系、结论。 作者认为: “中国是有正当理由要求归还的,因琉球与中国的历史关系太深,我们决不能放弃,更不能听随其仍置于他人统治之下。” 对于“有人鉴于琉球设防的困难,主张放弃琉球”, 作者认为: “这是极大的错误。须知琉球虽属一小岛,但关系东亚大陆的安危,在我国边防尤有不可忽视的价值,故在这次“和会”中,我们应力主收回琉球。” 对于“胡焕庸先生则具体的指出:琉球群岛本部分北中南三部份, 中部为“冲绳/大琉球群岛”(包括“伊平屋诸”岛与“广良间诸岛”), 南部为宫古诸岛与八重山诸岛(包括尖头诸屿), 中南两部在日本占领时期称“冲绳县/琉球列岛",自应交还中国”,作者表示认可。 对于“北部诸岛可分 1.种子诸岛、2.奄美诸岛、3.吐噶喇诸岛 三部,过去归日本九州之鹿儿岛县管辖。 奄美 与 吐噶喇诸岛 合称 大岛郡, 种子诸岛 称 熊毛郡。 1946年盟军总部第677号行政命令,详细指定琉球群岛哪些范围必须被强制脱离日本政府持续的殖民: 是北纬三十度以南,包括口之岛在内,但“种子诸岛”则未列入”, 作者建议 “北部零星岛屿可能做顺水人情交还日本” |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中台港两岸三地共同呼吁收回钓鱼岛声音震响如雷;然而殊不知一味只谈钓鱼岛而未能论及中国宗主权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可谓是”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事故,今后恳请中国政府务必也是必须提早将”钓鱼岛争议的舆论“导引为”中国琉球列岛的归属“等等关联事务。
由于,钓鱼岛于1894年被日本以掩耳盗铃般的侵占后,单方面编列在日本冲绳县殖民当局下。
1945至1949年间,中国出版的关于琉球列岛的书籍,也是根据日本人公布的资料,将钓鱼岛暂附在琉球群岛内。又因当时国民政府编写这些书籍的目的,是要顺藤摸瓜的逐一收复整个琉球列岛为目的,自然包括琉球群岛以西的钓鱼岛。
直到,1951年旧金山会议上,中国人民对琉球前途的关切未得到充分体现和尊重,而琉球群岛、钓鱼岛的归属悬而未决,也为日后中日两国的东海争端埋下伏笔。由于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未参加“旧金山对日和会”,“对日和约”的法律效益本身对中国两岸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之后,虽然台湾当局国民党政权坚持琉球主权必属于中国、但亚洲陆续发生”朝鲜战、金门炮战、藏南反击战、越南自卫战等影响了当时中美苏新形势,于是在亚洲安全战列考量后,对琉球列岛及钓鱼岛的治理权及主权主张暂时搁置,并使得琉球列岛及钓鱼岛长期处于美军及日本势力范围的控制下,但是1971年后的台当局一直反对,且严重外交抗议美国政府将琉球列岛的治理权私相授受的交还给日本持续窃占而殖民。
于是当1969年美国要将琉球群岛、钓鱼岛列屿一并交给日本的消息舆论曝光后,全球华人的保钓运动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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