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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学者为收复琉球、钓鱼岛的贡献

2015-1-22 18:25|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3522| 评论: 12|原作者: 八重王

摘要: 1972年,美国政府背离《联合国宪章》、《旧金山和约》的主旨,不顾全中国人民的反对,擅自将琉球群岛、钓鱼岛等岛屿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日本重新实际占有琉球群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这对全体中国人民来说,是 ...
1965年台当局国防研究院出版琉球群岛地图


上图:1965年台当局国防研究院出版琉球群岛地图





原题:知识精英与收复琉球、钓鱼岛
作者:褚静涛  。来源:《江海学刊》2013年第4期。二次编辑:猎户人


前言

琉球列岛与中国大陆隔海相望,长期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二次大战后,美国军事占领琉球,关于琉球的归属引起中国军政界、知识界的关注。

近年来,海峡两岸几位学者展开国民政府与琉球归属问题的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


台湾方面学者主要有:

「许育铭」《战后处理与地缘政治下的国民政府对琉政策:以40、50年代为中心》(“中国のインパクトと东アジア国际秩序”学术研讨会论文,大阪:大阪大学千里生命科学中心,2006年11月)、

「任天豪」《中华民国(前国民政府时期、蒋介石台湾当局)对琉球归属问题的态度及其意义(1948—1952)——以“外交部档案”为中心的探讨》(《兴大历史学报》第22期,2010年2月)。


大陆方面学者主要有:

「石源华」《论战后琉球独立运动及琉球归属问题》( 第五次中华民国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参会论文,浙江溪口,2006年7月)、

「侯中军」《困中求变:1940年代国民政府围绕琉球问题的论争与实践》(《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6期)。


上述各论文对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知识精英对琉球问题的认识与研究明显不足。为此,笔者不惴浅陋,对二战后初期知识精英与琉球归属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兼析前国民政府的琉球政策。不当之处,尚祈海内外方家批评指正。




一、国民政府收复台湾及澎湖列岛

琉球列岛位于太平洋西岸上、东海之中、为苏浙闽四省出洋必经之通道,陆地总面积约有3000平方公里。


明清两朝藩属琉球(中山国)自治范围包括:

大隅群岛、小笠原群岛、

吐噶喇(宝岛)群岛、

奄美(大岛)群(以北各群岛,日本统称 萨南诸岛,现被划归日本鹿儿岛县)

冲绳(大琉球)群岛、大东群岛、

宫古(太平山)群岛、

八重山群等(奄美群岛以南、八重山群岛以北,日本统称 琉球诸岛,现被划归日本冲绳县)。


在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间,与琉球保持着紧密宗藩关系,两地政经商等交流频繁无异于内地省份。

1879年,日本单方面违反当时《万国公法》,在未取得中国清政府签署割让或放弃琉球列岛主权领土的协议,日本侵列者以军警武装力量擅自非法的宣布废除中国藩属琉球改成日本冲绳县,即为《废琉置县》,这种将中国藩属琉球国改为日本冲绳县是违法的。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简称 钓鱼岛列屿)位于我国台湾岛东北方,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其附近的3个小礁」组成,陆地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岛上没有居民,附近海域是闽台地区渔民数百年来的传统捕鱼作业区,同时也是明清两朝时期作为闽省直接管辖与间接管辖藩属琉球自治区域的交界。

由于钓鱼岛、琉球是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使用、最早宣称归中国所有,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历史文献有大量关于钓鱼岛、琉球列岛属于中国的原始记录。 


1894年,日本强行干涉中国藩属朝鲜的自治权益,进而出兵侵列朝鲜半岛,挑起中日两国甲午战争,中国战败。


甲午战争期间,1895年1月21日,日本单方面通过其内阁同意冲绳县在钓鱼岛设立“国标”,占据钓鱼岛,并将其划入日本版图,改称为“尖阁群岛(尖阁诸岛)”,编列在冲绳县八重山郡内。日本侵占琉球列岛、钓鱼岛都是通过鱼目混珠偷窃的方式,是“暗偷”,在未能公开告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甚至没有中国政府签署放弃或割让等协议,日本侵列者就给予国有化,日本侵列者这种方式无异于窃盗。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其第二款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以及“澎湖列岛”,并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治理管辖权益)永远让与日本”。



1916年4月福建巡按使许世英委任“汪洋”,赴台湾参观劝业共进会。汪洋根据亲身考察及台湾总督府公布的大量统计资料,编写成《台湾视察报告书》。


1917年6月,该报告由上海中华书局刊行。关于台湾岛及附属岛屿的位置,根据日本人公布的资料,“汪洋”写道:

“台湾系合并台湾本岛、澎湖列岛及附属各岛屿而成,起北纬21度45分,终25度38分,由东经119度18分,以至122度6分。”

台湾岛“极东台北厅棉花屿东端”,“极北台北厅彭佳屿北端”。

台湾总督府未将钓鱼岛包括在台湾岛附属岛屿的行政区域内。


民国前期,中国大陆知识界人士主要通过「汪洋」著《台湾》等书来了解日据下台湾及台湾的行政区域,并加以引用。他们未将钓鱼岛包括在台湾岛附属岛屿内,主要是受到台湾总督府出版的地理书籍的影响。


1937年7月,日本帝国主义挑起卢沟桥事变,发动大规模侵略中国的战争。

1941年12月8日,珍珠港事件爆发。

1941年12月9日,林森主席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前。

据此,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窃占的钓鱼岛也在收复失地之列。


1943年11月,蒋介石赴开罗参加中美英三国首脑会议,联合发表《对日作战之目的与决心之公报》,也就是通称的《开罗宣言》,明确宣示:

“三国之宗旨,

在剥夺日本自从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

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归还中华民国。”

虽然《开罗宣言》没有明列钓鱼岛,因其为中国固有领土,被日本窃取,自然在归还中华民国之列

开罗会议期间,中美就琉球问题的处置,仅有意向性的口头交流,没有达成最终共识并形诸文字。



1945年7月26日,美、英、中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宣布: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


8月15日,日本天皇广播投降诏书。


9月2日,日本在向各同盟国投降而签署的无条件投降书中表示,

“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

据此,根据盟国对战败国日本的安排,日本的固有领土仅包括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附近的一些小岛;并不包括琉球列岛,更不包括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中国政府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



1946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根据台湾总督府编印《台湾现势要览》:

编写了,台湾省及各县市位置与面积,台湾省

极东位于基隆市棉花屿东端,东经122度6分,

北端基隆市彭佳屿北端北纬25度37分。





1946年,地家学者「宋家泰」编著《台湾地理,由正中书局印行。关于台湾岛的位置,由于沿用了日本人的资料“台湾位于

北纬21度45分(南端七星岩)至25度38分(北端彭佳屿),

及东经119度18分(澎湖列岛西之花屿)至122度6分(基隆东北之棉花屿)之间。


他注意到琉球与台湾的关系,“琉球群岛与台湾关系密切,其历史背景与地理环境颇多相同之处。或谓历史上之台湾,原包括琉球群岛在内,惟本书未将其合并讨论,但于都邑章下,附琉球群岛一节,盖权宜计也”。


该书第十一章“都邑(附琉球群岛)”一节,对琉球群岛做了简介。

因“琉球为我国所发现,距今盖一千六百余年,以内属时期计,今亦五百七十余载,乃日人窃据,于今又七十年矣。夫台湾为我先人故物,固应归我,而琉球之为我故土,史信有征,故尤当及时光复,兹恐”国人重于彼而轻于此“,故附论及之。”

“地理上之琉球,系位于我东海之外缘,介于九州与台湾之间,自东北而西南,蜿蜒海上凡八百浬,计包括七十余岛,面积五千方公里,人口约八十万”。

琉球列岛包括北部诸岛、中部诸岛、南部诸岛。

“南部诸岛计包括宫古(太平山)群岛八重山群岛尖头诸岛(钓鱼岛列屿)三部分,亦称先岛群岛。”

“尖头诸岛(钓鱼岛列屿),位于八重山群岛北,

最西者 鱼钓(钓鱼)岛,

其东为 北小岛、南小岛,

东北则有 冲之北岩冲之南岩

再东有黄尾屿赤尾屿,均系小屿。”


「宋家泰」编著《台湾地理》中关于钓鱼岛资料,来源于日本人编写的书籍。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1895年至1945年日据下琉球列岛包括古代的琉球群岛和中国的钓鱼岛,及其他日本陆续窃占的岛屿。




二、战后知识界、军政界关于琉球归属的讨论

美国军事占领日本后,鉴于琉球群岛的军事价值,准备单独非法长期托管。

美军企图在琉球列岛的北、中、南三个区域实行分割各别统治。


奄美群岛为北部琉球军政府管辖,

宫古、八重山为南部琉球军政府管辖,下设分支机构,

北部与南部琉球的军政府与中部冲绳本岛(大琉球岛)的民政府没有直接联系


民国三十六(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原日本自民国九(1920)年12月17日,国际联合会行政院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然而,1947年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但却为下一步在美日两国鱼目混珠私相授受的《旧金山对日和会》内分割《南北琉球列岛》与美国托管琉球(即日本殖民地冲绳)做好准备。


近代国际法则规定:美国二次世界大战后,军事占领了琉球列岛,但其仅拥有军事占领权、行政管辖权,而不拥有主权美国认为琉球列岛等岛屿是日本于1879年,非法的「废琉置县」侵占中国政府的土地,始终不承认日本拥有合法主权。

此时,琉球群岛主权存在两种可能,

一是由琉球人民公投决定琉球独立,

二是中国政府宣称对琉球拥有某种程度的潜在主权【宗主权】,甚至宣称对琉球拥有合法主权。





中国作为战胜国,与琉球有着悠久的联系。琉球已经被美军解放,中国政府和人民提出对琉球主权的合理诉求,有可能得到盟国的善意呼应。为了普及琉球常识,引导社会大众对琉球问题的关注,

1946年6月23日,南京《中央日报》文史周刊刊登“琉球史专号”,刊登了史学家

丁实存的文章《琉球与我国历史上之关系》,

梁嘉彬的文章《琉球考》,

岑仲勉的文章《姚文栋琉球小志跋附注及表》。

这3篇文章用确凿的史料来论证琉球与中国的历史联结。

编辑特别指出:“清光绪五年,就是公元一八七九年,乘我国家多事,日人强据琉球,久侵不离,还制造脱离我国的文献,硬说隋书上的琉球是台湾。

时至今日,侵略者已自食其果,但无条件投降不过一年,竟野心复萌,居然声言索回琉球,移民台湾。

为此特出《琉球史专号》,吁请国人警惕。





1946年7月1日,《中央日报》刊登了中央社记者「张任飞」的长篇专稿琉球和台湾,特别指出
“假如第三次世界大战果然发生的话,没有琉球,台湾就难保住”,
主张“基于感情上的理由,中国坚决反对日本共管琉球
日本侵占琉球,已是中国历史上的耻辱,九一八以来,中国遭受日本的欺凌,也已经领教过了,
假如我们想去信赖日本,今后不愁没有时间,至于现在,毕竟还嫌太早了



由于美苏冷战逐步升级,对日和约问题未能提出讨论,琉球问题也就迟迟不能提上议事日程。

1947年7月16日,美国政府突然致函「远东委员会」各国:建议8月19日在美国举行对日和会,由远东委员会11国参加。因美、苏围绕着和约起草程序的争执以及表决制的分歧,该会议未能如期举行。



但是此事却意外推动了中国国民政府关于对日和约的提前准备工作。

面对美国军事占领琉球和对日和会即将召开,中国知识界、军政界出现要求收回琉球的呼声。

尤其地理学界高度重视琉球的归属问题,一些学者主张国民政府应将琉球纳入版图。

1947年9月5日,天津《大公报》刊登「张其昀」代表中国地理学会发表的论文对日和约中之琉球问题》:

琉球群岛之军事价值胜于经济价值”,战后美国将琉球作为军事基地,驻扎重兵,“主张该群岛永久属于美国。」

关于琉球的处置建议:提出「我们希望同盟国能支持中国对于收回失地的正当要求」

至于琉球的军事形势:提出「在顾全中国主权的原则下,供国际军队的使用。」




1947年,上海《观察》第2卷第24期刊载「万光」:的文章《琉球应归还中国,指出:

「琉球对于中国,经济上毫无利益,而反是琉球要依赖内地经济的帮助。」

「万光」分析,「中国大陆的东面缘海,为九州、琉球、台湾所包围,是封闭性的缘海中国失去台湾和琉球,东南沿海就失掉了国防前哨,海岸暴露,极易受敌人海陆空的袭击。而且周围都被别国势力所环绕,中国就没有通入太平洋的门户,即使中国建立海空军,也缺乏海上犄角声援的据点,处于显著劣势的地位。战时我国的海岸线,极易被敌人封锁,这次中日战争中,我们已经受够这种惨痛教训。现在台湾收回后形势较好,但是通入太平洋的门户仍嫌太小。琉球群岛的陆地面积,虽然远不及台湾,但是散布海面之广,五倍于台湾,我们必须收回琉球,才可以策划国防上的安全。」

「万光」最终建议:「政府应当(提)早声明,并且准备切实的资料和方案,以使在未来和会(对日和约会议)提出,正式收回琉球。」作者高度重视琉球列岛与南海诸岛对中国国防安全的重要性,坚决主张将琉球纳入版图




由于台湾与琉球地缘相近,台湾各界人士对琉球的归属高度关注。


1947(民国三十六)年12月,在台湾省参议会一届四次大会上,「黄朝琴」提出《拟请中央循外交途径严紧交涉使琉球归还我国案》:

「一,西历1879年以前,琉球人民与日本人民双方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全不相同,绝不是同一民族,并且于历史上只有仇敌关系,没有亲善关系。

二,琉球与中国一体的关系已五百余年(西历1372年起)未尝间断分离,且每遇国王逝世袭位,全由中国加封,亲如父母子女。」

会议上各方响应:「请中央政府彻底交涉,使琉球必须归还我国,以绝日本帝国主义之再起。」最终审查各方意见:「送请政府核办。」



中国社会各界人士对琉球归属问题表达了高度关注。

国民政府对琉球归属问题则展开研议。


1947(民国三十六)年9月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邀请一批党政高级官员、专家学者等,就《对日和约》的草案召开第一次座谈会。

外交部「王世杰」部长报告关于“领土问题”:

「从历史上看,琉球(似乎)对中日双方均有从属关系,两者势力随国力而消失。琉球列岛全人口约五十万至八十万。1881年,日本侵列者因非法窃占中国藩属琉球,曾提议与我瓜分琉球(借此承认日本侵列者对琉球列岛的合法权益),但我(清政府)未接受。目前对琉球问题为:(一)是否一部或全部要求收回,(二)是否共管,(三)是否托管。」


1947年9月15日,外交部召开第二次座谈会,关于琉球问题的方案。

外交部次长(1947年间,外交部政务次长「刘师舜」、常务次长「刘锴(鍇kai)」)指出:

「1、交中国托管。2、交中国、美国共同托管。3、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岛(大琉球岛)为美国军事根据地。」


「胡焕庸」会议上提出:

「琉球和我们有深切的关系,我以为: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大琉球)作美国基地是下策。我们应绝对反对将琉球局部、或全部交给日本。」


「万灿」则提出:
「领土问题,对于领土应该作战略上的考虑,要琉球归还我国似不合法,只可主张由中国托管,成为一个缓冲地带,如:法国之主张以 莱茵 为中立区。」


1947年9月30日,外交部召开第三次座谈会。

日本通「王芸生」提出:

「领土问题。这个问题美苏间的争执较大,我们可以照着《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宣言》办理,已经得到的不放弃。(二战后)日本主张(再)移民台湾和东北,我们政府应该严加斥责。琉球可交联合国托管,但中国要保留一份权利。」





综合当时中国知识界、军政界关于琉球归属的讨论,基本上有三种意见。

1.地理学家「张其昀、胡焕庸」等人,从国防安全和中国复兴的角度,主张琉球应该归属中国版图

2.「万灿、王芸生」等人则认为,要琉球归还中国似不合法,可主张由中国托管,成为一个缓冲地带

3.还有专家、学者主张由联合国托管




针对军政界、知识界的呼吁,

1947年10月18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作关于军事政治方面报告:

「关于领土问题。日本领土在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宣言中早有规定,但还有若干岛屿的归属问题悬而未决,在这些里面,琉球群(列)岛对我国关系最切。本人认为:《琉球群(列)岛前途的解决,不外乎1.中国收回,2.中美共管,3.联合国托管三种方式政府对这个问题正密切注意,无论如何必须反对该群岛归还日本。》就「张群」看法,他倾向于将琉球归入中国版图



1948年1月7日,南京《中央日报》刊登了由记者「王洪钧」琉球何处去》文章,其主张:「根据主权、从文化、经济、历史、地理各方面衡量,琉球应属中国谈及琉球的范围、军事设防和行政权,中国政府应收回琉球的主权和行政权,而《军事设防权》可以与盟国讨论。」

该文代表了国民党高层一致对外争取「将琉球归入中国版图」的一种声音,反映了国民党中央对琉球归属的高度关注。




三、地理学界对琉球的研究

对琉球问题,社会大众所知甚少,知识界对琉球长期缺乏研究。随着琉球的归属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向社会大众普及琉球知识颇为必要。为此,知识界出版了几部关于琉球的书籍。


1947年10月28日,南京《中央日报》“地图周刊”第78期,刊登了“琉球概观”:

介绍了琉球群岛的地质地貌、风土人情、历史沿革、战略价值,

指出“八十年旧土国人应记忆,千里悬海外收回宜及时”。



为了普及琉球知识,

1947年11月,行政院新闻局编印了《琉球》一书,取材于《中央日报》的“琉球概观”等文章。

该书涵盖琉球的地理形势、气候物产与人口、琉球藩属中国的历史、琉球的中国文化日本的侵略经过、结论。共18页,每页约300字。该书附《琉球群岛略图》,指琉球群岛一般包括吐噶喇群岛、奄美群岛、冲绳群岛、先岛群岛、大东群岛,较大岛屿计有80余个。未列出钓鱼岛。

编者对琉球的经济价值不甚看好,主要重视琉球的军事价值:

大岛是琉球北部诸岛中的战略要点,其南部大岛海峡各港如条川、西方、东方加计留麻岛之萨川、西镇、胜能构成一海军要塞区。

萨川港水深港阔,两侧海岸环抱,入口处水道仅一线可通,是为要塞之心脏区,在未来对日警戒,其战略地位殊堪重视。”




1948年10月,地理学家傅角今、郑励俭编著《琉球地理志略》,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共8章,包括绪言、地体构造、气候与生物、各岛志要、产业、居民、日本据有琉球时代之行政区划、中琉之历史关系、日本侵琉史略及今后琉球归属问题。共92页,每页约300字。

作者提出:

此次世界大战告终,琉球人为冀求自身之解放与自由,慕念五六百年来之中琉深密关系,经组织所谓‘琉球革命同志会’及‘琉球人民协会’……等团体,推“喜友名嗣正”为首领,掀起归回祖国怀抱之运动,迄至本书杀青时,此项运动正在热烈进行之中。美国人士对此问题亦曾作最客观之主张。”





1947年秋地理学家吴壮达台湾省立农学院之聘,任地理学教授对台湾地理作实地考察


1948年9月吴壮达编著琉球与中国,由正中书局出版。

共6章,包括琉球群岛与琉球国、中国史上明以前的琉球国考证、琉球与明的关系、琉球与清的关系、中国对琉球的经济及文化影响、结论。共188页,每页约300字。

作者主张:

“促成一个国际间公正无私的计划,以共同扶植琉球人,使其长成足以重建自己国家的能力;并使独立后的琉球人,永远超脱国际阴谋的网罗,与黩武主义的践踏。一个获得国际衷诚保证的、中立的、民主的新琉球国如能造成,对中日间以至世界和平的维持,当可多增一重有效的因素。”


吴壮达根据日本人出版的资料,对日据时期琉球群岛的范围做了表述

琉球群岛包括萨南诸岛、冲绳诸岛。


萨南诸岛包括大隅诸岛、土噶喇诸岛、大岛诸岛


冲绳诸岛包括冲绳诸岛、大东诸岛(南大东岛、北大东岛、冲大东岛等)、先岛诸岛、“尖阁诸岛:鱼钓岛、尖头诸屿、久场岛(或称黄尾屿、底牙岛、吾苏岛)、赤尾屿等”。





1949年4月,程鲁丁著《琉球问题》,由上海文献书局出版。

该书包括序言、琉球的历史沿革、地理环境、风俗文化、人口物产、琉球与我国关系、结论。

作者认为:

中国是有正当理由要求归还的,因琉球与中国的历史关系太深,我们决不能放弃,更不能听随其仍置于他人统治之下。


对于“有人鉴于琉球设防的困难,主张放弃琉球”,

作者认为:

“这是极大的错误。须知琉球虽属一小岛,但关系东亚大陆的安危,在我国边防尤有不可忽视的价值,故在这次“和会”中,我们应力主收回琉球。”


对于“胡焕庸先生则具体的指出:琉球群岛本部分北中南三部份,

中部为“冲绳/大琉球群岛”(包括“伊平屋诸”岛与“广良间诸岛”),

南部为宫古诸岛与八重山诸岛(包括尖头诸屿),

中南两部在日本占领时期称“冲绳县/琉球列岛",自应交还中国作者表示认可


对于“北部诸岛可分 1.种子诸岛、2.奄美诸岛、3.吐噶喇诸岛 三部,过去归日本九州之鹿儿岛县管辖。

奄美 与 吐噶喇诸岛 合称 大岛郡,

种子诸岛 称 熊毛郡。


1946年盟军总部第677号行政命令,详细指定琉球群岛哪些范围必须被强制脱离日本政府持续的殖民

北纬三十度以南,包括口之岛在内,但“种子诸岛”则未列入”,

作者建议

“北部零星岛屿可能做顺水人情交还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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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清泉石 2015-1-21 06:18
琉球不收回来对不起中国人民
引用 whcjhqq 2015-1-21 12:40
关键是此事情在国家层面国家是什么态度?收复琉球是需要国力和智慧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5-1-21 17:50
whcjhqq 发表于 2015-1-21 12:40
关键是此事情在国家层面国家是什么态度?收复琉球是需要国力和智慧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中台港两岸三地共同呼吁收回钓鱼岛声音震响如雷;然而殊不知一味只谈钓鱼岛而未能论及中国宗主权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可谓是”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事故,今后恳请中国政府务必也是必须提早将”钓鱼岛争议的舆论“导引为”中国琉球列岛的归属“等等关联事务。


由于,钓鱼岛于1894年被日本以掩耳盗铃般的侵占后,单方面编列在日本冲绳县殖民当局下。

1945至1949年间,中国出版的关于琉球列岛的书籍,也是根据日本人公布的资料,将钓鱼岛暂附在琉球群岛内。又因当时国民政府编写这些书籍的目的,是要顺藤摸瓜的逐一收复整个琉球列岛为目的,自然包括琉球群岛以西的钓鱼岛。



直到,1951年旧金山会议上,中国人民对琉球前途的关切未得到充分体现和尊重,而琉球群岛、钓鱼岛的归属悬而未决,也为日后中日两国的东海争端埋下伏笔。由于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未参加“旧金山对日和会”,“对日和约”的法律效益本身对中国两岸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之后,虽然台湾当局国民党政权坚持琉球主权必属于中国、但亚洲陆续发生”朝鲜战、金门炮战、藏南反击战、越南自卫战等影响了当时中美苏新形势,于是在亚洲安全战列考量后,对琉球列岛及钓鱼岛的治理权及主权主张暂时搁置,并使得琉球列岛及钓鱼岛长期处于美军及日本势力范围的控制下,但是1971年后的台当局一直反对,且严重外交抗议美国政府将琉球列岛的治理权私相授受的交还给日本持续窃占而殖民。


于是当1969年美国要将琉球群岛、钓鱼岛列屿一并交给日本的消息舆论曝光后,全球华人的保钓运动应运而生。


引用 关天培 2015-1-21 18:32
清泉石 发表于 2015-1-21 06:18
琉球不收回来对不起中国人民

中国地理学家“胡焕庸”于1944年底,在重庆编著《台湾与琉球》一书,指出:

台湾、琉球之必须收复,不仅因其过去原为我国之领土,不仅因有六百万之华夏同胞,急待解放,而尤重要者,在其对于我国之军事形势,我国位于太平洋之西岸,台湾、琉球一日不能收复,则我海上活动,一日不能越出黄海、东海范围之外。
引用 关天培 2015-1-22 00:13
清泉石 发表于 2015-1-21 06:18
琉球不收回来对不起中国人民

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封以前称"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中国的"藩属国"不是个独立的国家,
他是中国特有行政区域制度的属国,况且其政治外交军事均受于中国中央政权的咨询管理授权核准与否节制;
而中国与宗藩关系的属国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国际"关系;最多也是"中央对地方的君臣从属"关系;

如果硬是要与21世纪的中国中央行政区域体制框架而言:
中国的"蕃属国"则相当于,中国"特别行政区"内的地方民主自治管理组织;
而其国王则相当于,中国特别行政区域组织内的""行政长官"",凡是均须中国中央政府的册封袭爵的任命授权管理特区内事务.

国际法上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美国于1945年军事占领中国琉球群岛后,只得享有施政权/治理权;但美国无法享有对琉球群岛的主权变更;
而美国占领军政府,更没有权益能处置占领地归属,因为美国"假借"联合国组织名义私自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擅自将属于中国的琉球群岛私相授受,还与日本侵列者



再则,1971年,日本无权派遣日本驻守自卫队及保安厅警察等军警人员进入琉球群岛;因为日本此举已经公然的破坏"中日友好"关系基础;
日本设立冲绳县殖民政府,也违反了战后"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未能遵循坚守其战后领土公法的制约范围,并且假借美日两国狼狈为奸,利用美军势力觊觎威慑中国索讨琉球主权,从而让日本持续窃占琉球群岛合理化.
引用 博客曹建伟 2015-1-23 18:38
引用 八重王 2015-2-9 11:52
本帖最后由 台灣獵戶人 于 2015-2-9 12:01 编辑
清泉石 发表于 2015-1-21 06:18
琉球不收回来对不起中国人民

研究琉球的台湾学着-张启雄 先生简介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d=32098&fromuid=487




现代中国与国际体系-张启雄 先生简介
2011-09-16
现职:台湾当局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 专任研究员。                   
学术专长:中华世界秩序原理、中国近代外交史、东亚国际关系史。
学历:东京大学博士

期刊论文:


〈新中华世界秩序构想の展开と破绽──李鸿章の再评价に络めて〉,《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纪要》(东京),第16号(1990年3月),页231-253。


〈日清互换条约において琉球の归属は决定されたか──1874年の台湾事件に关する日清交涉の再检讨〉,《法政大学冲绳文化研究所纪要》(东京),第19号(1992年9月),页95-129。

钓鱼台列屿的主权归属问题──日本领有主张的国际法验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期22(下)(1993年6月),页107-135。





专书/专书篇章:

何如璋的案外交──以「失言事件」为论题中心〉,《第一届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国学文献馆,1987年10月,页561-606。

〈论清朝中国重建琉球王国的兴灭继绝观──中华世界秩序原理之一〉,《第二回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报告‧琉中历史关系论文集》,那霸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实行委员会,1989年3月,页495-520。

〈「中华世界帝国」与琉球王国的地位──中西国际秩序原理的冲突〉,《第三届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琉文化经济协会,1991年6月,页419-474。

〈「中华世界帝国」与近代中日纷争──中华世界秩序原理之一〉,《近百年中日关系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92年6月,页13-43。


〈「中华世界帝国」与中宗藩体制的秩序原理性展开──中华世界秩序原理的考察〉,《第四回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中历史关系论文集》,那霸:琉球国关系国际学术会议实行委员会,1993年3月,页431-469。

〈近代日本「争天下」的构想与布局──从拟定「清国征讨策案」到发动甲午战争〉,《甲午战争一百周年纪念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系所编印,1995年3月,页53-77。


〈英佛の琉球进出による东西国际秩序原理の摩擦(1832-1854)〉,《世界につなぐ冲绳研究》,那霸:冲绳县立艺术大学出版会,2000年5月,页1-14。

琉球弃明投清的认同转换〉,《琉球认同与归属论争》,台北:中央研究院东北亚区域研究会议论文集系列2,2001年12月,页1-62。

引用 hghsaleooo 2015-2-26 15:51
whcjhqq 发表于 2015-1-21 12:40
关键是此事情在国家层面国家是什么态度?收复琉球是需要国力和智慧

民间舆论要先行
引用 hghsaleooo 2015-2-26 15:53
博客曹建伟 发表于 2015-1-23 18:38

琉球问题上我们都是同志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5-7-3 18:32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18632&fromuid=46556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
『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
『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
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
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
『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5-11-6 16:51
hghsaleooo 发表于 2015-2-26 15:51
民间舆论要先行

恢复“中国藩属琉球中山国”,是符合历史史观的事实面,中国与琉球中山国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政治伦理观,它们是在一个中国的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政府高度的信任的体现。
中国历届政府从未与任何国家完成签署放弃、割让有关琉球列岛的宗主权领土权益。
琉球列岛的宗主权领土始终不渝在中国中央政府,美日两国应该以和平协商方式归还有关“琉球列岛的军事占领区治理管辖权/施政权”。
简言之,琉球列岛必须回归于其宗主国(中国政府),并且因循港澳回归模式。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6-1-27 23:37
中国对台湾及琉球列岛尚有宗主国主权领土权益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53995

中国拿回台湾的问题点,不在于台湾是否为中国清政府的一省。追根结底,真正得以拿回台湾岛的核心词,“”中国中央政府拥有台湾岛的宗主国身份未曾消失。同时也符合了毛泽东所提议“”一国两制,统一中国“”。

1895年台湾民主国实为中国清政府的属国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36785

台湾民主国基本上虽有国之名号,以及总统的爵位,但仔细探究台湾民主国在当时欧美奉行的“万国公法”(国际法则)规范下,台湾民主国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之实。

简言之,
(1)台湾民主国依照1895年的万国公法规范只能归为中国清政府宗藩制度内的属国(行政区域管理制度框架内的地方自治省、州等级)。

(2)年号定为「永清」,表示虽然是自主立国,但仍将「永远服膺於中国清政府之下」;

(3)旗帜设计「蓝地黄虎」旗,是因为中国清政府使用的是「龙旗」,一表示遵从中国清政府,且不敢冒犯龙威、二强调台湾民主国与中国清政府之间「尊龙虎卑」的特殊君臣政治从属关係。

(4)首任总统唐景崧在其总统就职典礼上,让台湾绅民对他行以「两跪六叩」的中国清政府朝仪,以有别於对中国清政府皇帝的「三跪九叩」礼;这也是代表台湾民主国的成立绝不僭越中国清政府皇权的政治从属关係。

注:甲
中国对藩属国的宗主权与欧美俄日殖民地宗主权有着本质上不同!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51362

(甲)主权(宗主权之领土权益)。
(中国政府对藩属琉球国之琉球列岛的宗主权的领土权益)。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乙)治理管辖权(藩属地方自治权益)。
(中国政府授予琉球国王对琉球列岛的地方自治的治理管辖权益)/。
(日本于1879年单方面废除中国藩属琉球国,觊觎另改名设置为日本冲绳县给予殖民。然而,日本以军警武装力量占据琉球后,但确在未经琉球国的宗主国(中国)签署割让、放弃对琉球的宗主权权益,所以日本是非法的获得琉球列岛‘殖民治理权’)/。
(盟军美国于二战的冲绳战役后,将日本自1879年非法的’殖民治理权’驱逐出琉球列岛外,并依法设立‘美国军事占领区琉球政府’的‘军事治理管辖权’)/。
(然而,美国却利益熏心企图拉拢日本成为其反共反苏意识形态一员,美日两国狼狈为奸违反战后协议的在1951年旧金山对日合约后,1953年“”美日两国之奄美群岛议订书“”、1968年“”美日两国关于小笠原群岛的议订书“”、1971年“”美日两国关于大东群岛及琉球列岛的议订书“”,私自将美国军事占领区琉球的治理管辖权擅自交付给予战败国,促使了日本重新获得违法的再殖民治理管辖琉球列岛‘施政权‘ )。

按近代国际法原则性:
我们不能用后产生的国际法规法条概念,去限制、否定、甚至于剥夺“”早已合法产生当事国国家主权领土。“”

割让是指一国将其对国家领土的主权移转于另一国。

割让一般通过“”双边条约“”作出安排。
割让分强制性割让和非强制性割让两种,在此先就(强制割让)讨论。

“”强制性“”割让是指一国通过使用武力以签订和约的形式迫使他国将其领土移转给自己。这种割让通常是战争或战争胁迫的结果。通过武力缔结割让条约的做法目前已被摈弃。

(甲)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2条,违反《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国际法原则,通过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而“缔结的条约”是无效的。

(乙)1969年《条约法公约》第51条规定,缔约一方同意受条约约束的表示”是通过对其代表实施强迫“而取得的,”其同意的表示应无任何法律效果“。

(丙)第52条又规定,违反《联合国宪章》中所包括的国际法原则以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而缔结的条约无效。

事故,1895年中国清政府甲午战败与日本明治政府签署的马关条约内
(1)放弃朝鲜半岛的宗主权权益。无效!
(2)割让台湾岛澎湖岛。无效!
(3)割让辽东半岛。无效!

注:2
唯有声张中国的宗主国权益,才能破解琉球列岛、台湾岛、南海岛礁被、藏南、等等被“”它人(国)“”长期窃占殖民、或拒不归还的谈判。
而后,中央政府才能名正言顺发动军事保卫战,驱逐外敌的入侵我们固有主权领土。
随后,再将战后的地方自治治理权,在中央政府监督下交还给予当地人民,实践所谓“一国两制”。
主权领土在中国中央政府。
治理权益在中国自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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