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大才子要论一论台湾的地位和武统的作用。
那么说论就论, 本大才子的论说是言简意赅的。 我要谈以下几点:
1. 相关的法律和文件 1.1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全文内容链接: http://.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1.2 反分裂国家法 http://.gov.cn/ziliao/flfg/2005-06/21/content_8265.htm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三十四 号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胡 锦 涛 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1.3 dang 的 十 八 大 报告,第十部分。 http://.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_10.htm 上面这个链接是dang的shi 八 大 报 告 全文, 这个报告的第十部分全文如下: 十、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2. 台湾的地位 宪法里面说的明明白白: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这个内容说明两点: 第一,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和其他省份一样。 第二,完成祖国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职责,也就是说,是你应该去做的, 这不是什么只要听台湾人的意见,更要听13亿大陆人民的意见。
3. 宪法是万法之法, 那么根据宪法制定,全国人大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发的反分裂国家法,显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而不是也不可能是其他任何国家的法律,所以说,海峡论道的所谓国号论可以休矣。 启动反分裂国家法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所以说,这是一把子弹上了膛的枪,在颁布之初就有外国媒体如是评论。
4. dang 的shi 八 大报告第十部分,标题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 这里面没有和平两个字。 报告里提到了和平发展,但是,这和反分裂国家法并不矛盾,不过是只是启动了这个法律的第一步,是对这个法律的实践。 我们希望通过和平统一的这一步就实现祖国统一,但是,能不能实现,是需要双方相向而行的。 台湾方面的诚意在哪里?? 至今还只是要吃要喝,讲斤头要条件。 这样,和平统一可行吗??
5. 关于武统的作用 普京讲过,领土问题,没有谈判只有战争。当然,台湾属于中国国内事务,情况稍有不同,毕竟血浓于水,所以和平统一是我们的首选。 但是,台湾的台独势力非常猖獗,而且和小日本勾结,是典型的汉奸,有一部分甚至是台日杂种。 在这种情况下, 武统是必须存在的一个选项。
纵观历史,在mao ze dong 和jiang jie shi 时代,这里要解放台湾,那里要反攻大陆,但是老蒋严打台独,这是有目共睹的, 台独更本没有活动空间。 到了deng时代, 这里变成了和平统一。那里蒋经国不打台独,导致台独势力坐大,又选了李登辉做接班人,导致国民党的分裂和民进党的执政,从此,台独势力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不是2005年这里颁布反分裂国家法,还不知要乱成什么样子。
现在,这里刚讲了和平发展,台湾方面有那么多小动作和歪曲,可见台独势力有多嚣张。
血一样的事实,说明反分裂国家法和武统绝对不可以放弃,谁放弃,就是千古罪人。 台独分子,你们闹好了,闹得越凶, 被一锅端的时间就到的越快。 不要忘记,反分裂国家法出台的背景,是在2004年陈水扁靠2颗子弹的奥步卑鄙上台以后,台独势力最嚣张的时候。 那个时候,大陆这里的实力远远没有今天这么强。 至于现在,生若夏花,海峡论道之流,你们的头脑要清醒一点。不要认错形势。
本大才子的论述是简洁的,农民工也能看得懂。 但是,这是不容反驳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 我的论述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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