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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中国对藩属宗主权与欧美俄日殖民地宗主权,本质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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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5-10-30 13: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缘何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多年对其中央皇权框架内的“”藩属国宗主权“”、与当时的欧美俄日等霸权主义到处以船舰炮火的”强刮窃吞“后“”殖民地的宗主权,这两种宗主权权益有着实质性的不同





(甲)主权。
(中国对藩属琉球国之琉球列岛的宗主权的领土权益)。



(乙)治理管辖权。
(中国中央皇权册封授予琉球国王对琉球列岛的”地方自治的治理管辖权“)/。



清朝皇帝赐以镀金银印予藩属琉球王之官印


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清朝册封琉球世子尚穆为中山王时换颁的王印。该印为驼纽银质镀金。纵11. 7厘米,横11. 9厘米,台厚4厘米,纽高6. 7厘米,重6. 5公斤。
印文为“琉球国王之印”,右为尚方大篆,左为”满篆”。


《清史稿》记载佐证:“琉球国凡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王》。未封以前称《世子》,权国事”。这就是说,凡琉球国王去世,虽然由世子执掌同事,但仍称世子,不称王,只有经过中国皇帝的册封,世子才能称王。琉球国对接受中国册封之事历来非常重视。琉球国王去世后,世子即派出报丧使,向中国报告故王薨逝,并请求册封。
中国皇帝准许琉球请封后,便决定册封使人选。清代对选派册封使极为重视,对册封使的人品、学问,乃至仪表,都要严格选择。在正式委派之前,由礼部通知内阁、翰林院、都察院等衙门,选举“学问优长、仪度修伟”的满汉官数员,礼部自己也选司员数员,一并缮写绿头签带领引见,然后由皇帝指派正副使各一名。




相同的,银印的形制亦有规范,越南、琉球、暹罗之国王印,皆为驼钮的金饰银印,字体为尚方大篆。而目前在大琉球岛(冲绳)那霸首里城展示的”银印”的年代,也能够透过中国及琉球的档案史料来还原比对验证。


历史上,日本非法殖民地冲绳曾长期作为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间一个藩属国其政治地位与中国内地省份无异,然而日本殖民者趁中国清政府晚期内忧外患期间无力顾及1879年日本非法的《废琉置县(”单方面废除”中国藩属琉球国,未经琉球的宗主权国签署割让、或放弃对琉球的宗主权领土权益前。日本殖民者就擅自更改中国藩属琉球的名称为日本冲绳县)》。
二战后,琉球先是受盟国美军“托管”,后又被私相授受还给日本殖民者再治理。实为美日两国违法窃占中国琉球列岛的治理权益。


(日本于1879年单方面废除中国藩属琉球国,觊觎另改名设置为日本冲绳县给予殖民。然而,日本以军警武装力量占据琉球后,但确在未经琉球国的宗主国(中国)签署割让、放弃对琉球的宗主权权益,所以日本是非法的获得琉球列岛‘殖民治理权’)/。
(盟军美国于二战的冲绳战役后,将日本自1879年非法的’殖民治理权’驱逐出琉球列岛外,并依法设立‘美国军事占领区琉球政府’的‘军事治理管辖权’)/。
(然而,美国却利益熏心企图拉拢日本成为其反共反苏意识形态一员,美日两国狼狈为奸违反战后协议的在1951年旧金山对日合约后,1953年“”美日两国之奄美群岛议订书“”、1968年“”美日两国关于小笠原群岛的议订书“”、1971年“”美日两国关于大东群岛及琉球列岛的议订书“”,未经琉球国的宗主国(中国)签署割让、放弃对琉球的宗主权权益,美日两国私自将美国军事占领区琉球的治理管辖权擅自交付给予战败国,促使了日本重新获得违法的再殖民治理管辖琉球列岛‘施政权)。






备注: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
中国前国民政府时期由”上海商务印书馆版”《中国疆域变迁图》特大型地图一张,附有原封套。图中清晰地标示了我国琉球列岛与日本传统分界线在九州岛近海的《大隅海峡中间线》、台湾、南中国海的南洋区域特别是《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今称为:中沙群岛)、团沙群均属(今称为:南沙群岛)》,并指明南海诸岛归广东省管辖。在地图左下角则附带有《元代全盛时期之中国疆域图》。


中国疆域变迁图,内包含清朝《皇朝直省地舆全图》与清朝宗主权领土等历史范围图。
(一)直接治理地区,各省道府厅州县市。
(二)间接治理地区,各羁糜、藩属国、租借地等区域《虽然其区域为地方自治,但中国拥有其宗主权领土》。


1936年,中国疆域变迁图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596



备注: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琉球国王(人民)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琉球五百年开视中国中央皇权为其宗主国,不与二心日寇诱惑所动摇而侵蚀。
清朝时期琉球国,为闽浙总督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管辖。
琉球国文书先申府,府申道,道送司,司再呈督、抚。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备注: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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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jiaguareno + 10 + 10 + 10 琉球和钓鱼岛是中国的,殖民强盗滚出去!
淡泊人生 + 8 + 5 文章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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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王 发表于 2015-10-30 17: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八重王 于 2015-10-30 17:19 编辑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30&fromuid=1750





1912年4月22日,《大总统袁世凯命令》中强调:“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
民国政府于理藩不设专部,原系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将来各该地方一切政治,俱属内务行政范围。现在统一政府业已成立,其""理藩事务"",著即归并内务部接管......。”



1927年,清史稿 主编赵尔巽,戴锡章 撰〈邦交志〉 卷一百五十三 志一百二十八。
中国古重邦交。有清盛时,诸国朝聘,皆与以礼。自海道大通而后,局势乃一变。其始葡萄牙、和[荷]兰诸国,假一席之地,迁居贸易,来往粤东;英、法、美、德诸大国连袂偕来,鳞萃羽集,其意亦仅求通市而已。
洎乎道光己亥,禁烟衅起,仓猝受盟,於是畀英以香港,开五口通商。嗣后法兰西[法国]、美利坚[美国]、瑞典、那[挪]威相继立约,而德意志、和[荷]兰、日斯巴尼亚[西班牙]、义大里[意大利]、奥斯马加[、葡萄牙、比利时均援英、法之例,订约通商,海疆自此多事矣。
俄罗斯订约在康熙二十八年,较诸国最先,日本订约在同治九年,较诸国最后,中国逼处强邻,受祸尤烈。其他若秘鲁、巴西、刚果、墨西哥诸小邦,不过尾随大国之后,无他志也。
咸丰庚申之役,联军入都,乘舆出狩,其时英、法互起要求,当事诸臣不敢易其一字,讲成增约,其患日深。
至光绪甲午马关之约,丧师割地,忍辱行成,而列强据利益均霑之例,乘机攘索,险要尽失。其尤甚者,则定有某地不得让与他国之条,直以中国土疆视为己有,辱莫大焉。
庚子一役,两宫播迁,八国连师,势益不支,其不亡者幸耳。
中国幅员之广,远轶前古,幽陵、交阯之众,流沙、蟠木之属,莫不款关奉贽,同我版图
康、乾以来所力征而经营者,任人蚕食,置之不顾,西则浩罕、巴达克山诸部失之於俄,南则越南、缅甸失之英、法,东则琉球、朝鲜失之日本,而朔边分界,丧地几近万里,守夷守境之谓何,此则尤令人痛心而疾首者也。爰志各国/"藩属国"邦交始末,以备后人之考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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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anwuliu 发表于 2015-10-30 18: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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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琉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必须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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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培 发表于 2015-10-30 21: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huananwuliu 发表于 2015-10-30 18:48
中国琉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必须收回。

1945年战后,日本坐实琉球列岛的三大罪状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47257

第一,日本“”无权“”派遣其防卫省自卫队及保安厅警察等军警人员进入琉球列岛驻守;因为日本此举已经公然的破坏"中日友好"关系基础。

第二,日本“”无权“”私设冲绳县殖民政府;于1971年未经琉球列岛宗主国之中国政府签署割让放弃等协议文件,日本私自设立冲绳县殖民政府,并且自美国政府非法买卖接收琉球列岛的施政权[治理管辖权],这也违反了战后"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未能遵循坚守其战后领土公法的制约范围。

第三,日本“”无权“”拥有军事武装其自卫队;假借美日两国狼狈为奸,利用美军势力觊觎威慑中国索讨琉球主权,从而让日本持续窃占琉球群岛合理化。


1946年后,琉球列岛与奄美群岛之关联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18362


由于战后美国的私心独霸,觊觎联合日本对抗中苏的势力范围,事故,日本根据与美国的私相授受为日本的战后法律依据依次窃占中国琉球列岛的主权。

于是根据以美国为首,美日非法的:
(1)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合约”::美军交还“奄美群岛”以北给予日本,而美日两国私自媾合,借此美军换得了能够持续非法窃占”奄美群岛以南的琉球列岛“。
(2)1953年12月24日,“奄美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3)1971年6月17日,“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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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5-10-30 21: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1895年欧美万国公法规范下,
中国清政府对于“”主权(宗主权)~
治理管辖权(地方自治)“”     认知。

正确的中国历史观:明清两朝五百年对藩属琉球中山国的“”藩属宗主权“”权益即为主权领土。
而近代欧美俄日等法西斯帝国主义对以战争或以偷盗的行为模式去强占中国藩属国的“”殖民地宗主权“”权益是有所不同的。

简言之,
也就是当时中国对藩属(琉球朝鲜越南缅甸)的“”藩属宗主权领土“”与法西斯帝国殖民地(港澳吕宋印尼马来印度等)的“”殖民地宗主权(实为=治理管辖权)“”这事的定义上是有所不同的!

关於《马关条约》割台的内中隐秘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48467

1895年中日草签马关条约前出席签约的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曾试图以无条件让出台湾的治权来挽回主权,可惜為日方代表伊藤博文识破未能成功,内中隐秘鲜有人道及,但它却反映在《马关条约》的中、日、英三种条约文本里,仔细研读这三种文本并不难看出。
(1)中文本是将台湾、澎湖列岛的管理权(即国际法意义上的「治权」或「管辖权」)永远(即无条件之意)让与日本,并无涉及「主权」的字样。
如按国际法来解读,中国转让给日本的是台湾、澎湖列岛的“”地方管辖权“”,而非“”领土主权“”。
比较以上中文本、日文本、英文本,不但条款的内容有出入,而且性质上的差异(即「主权」与「治权」) 。
按照中文本,中国在《马关条约》中并没有将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割让给日本。从民族主义的感情出发,中国人必定会坚持条约应以中文本为準,日本人则必定会坚持条约应以日文本为準。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当年签订《马关条约》之际,中、日双方代表在两国文本的条约上都签了字。
李鸿章十分熟悉国际法。在条约中只是将台湾、澎湖列岛的治权让出而力挽主权,或者為日后收回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埋下伏笔和留有餘地。
说明李鸿章在弱国无外交、强权即公理的国际环境下,试图运用自己掌握的国际法知识,为挽回国家主权尽力,等待国家再次强盛雪耻收复台湾岛。
日方当时已清楚地认识到条约的中、日文本内容上的差异,
故在《马关条约》的《议订专条》中作了如下的规定:
「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政府及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政府,為豫防本日署名盖印之和约日后互有误会以生疑义,两国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议订下开各款。 第一、彼此约明本日署名盖印之和约添备英文,与该日本正文、汉正文校对无讹。
第二、彼此约明日后设有两国各执日本正文或汉正文有所辩论,即以上开英文约本為凭,以免舛错,而昭公允。」

也即是说,签约两国日后如各据本国文本发生争执,必须以英文本為準。而英文本的底本无疑译自日文本。这便是构成《马关条约》中国割让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给日本的法理依据。

正是根据以上英文本和《议订专条》条款规定,中国才不得不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的主权和治权(即领土主权和地方管辖权)永远让与日本。因此,关於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问题,只要日方宣佈放弃(如《三藩市对日和约》)〔註1〕,那麼,它便毫无争议地属於中国。
就算中国未能参与旧金山对日和约,甚至于是不承认旧金山和约的合法性,但是由于战后无条件投降的日本政府已经正式在旧金山和会上签署宣布永远放弃朝鲜半岛、台湾岛、南海岛礁、满洲等等二战时间窃取主权及治理权,所以就剩下了就是,将是这些土地人民按照原歸属的宗主国权益予与之归还后,再成立民族特别自治区还政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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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人生 发表于 2015-11-1 12: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13930

1912年,前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对中国近代的宗藩制度,做出最明确的注解;就是继往开来承接清朝政权的宗藩制度,而今后藩属事务,均归为中国政府内政事务部门管理;五族共和在中华民国[1911-1949年]成立初期政治口号。

1912年4月22日,《大总统袁世凯命令》中强调:“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划,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

民国政府于理藩不设专部,原系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将来各该地方一切政治,俱属内务行政范围。现在统一政府业已成立,其""理藩事务"",著即归并内务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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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jiaguareno 发表于 2015-11-1 19: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国的恶霸政客们继承希特勒的反共事业,勾结日本法西斯霸占中国领土琉球。在中国的领土上建军事基地遏制中国,欺人太甚。美日践踏《波茨坦公告》,因为它们的殖民强盗恶性未改。日本千方百计地拉着美国把中国的琉球说成它的固有领土。中国不能再错误地把自己的琉球称为日本的冲绳了。错了的一定要改回来!
    中国的威信要靠自己树立,把强盗从自己手中抢走的东西,说成是强盗的或者说不是自己的是无主的,不但不会得到世界的尊重,反会更不受尊重。满清挨打不是因为贫穷,抗美援朝胜利不是因为中国的武器先进.中国的威信要靠自己树立,中国自己的刊物和CCTV都把中国的琉球标注成日本的冲绳,中国难道能指望世界上还有谁去维护中国的权益。中国自己的官员对日本如此大方,别人只好送顺水人情。国家弱,不是指国家地盘小,是指观念弱。就像西方谚语中所说:一支狮子领导的绵羊军队,能打败一支由绵羊领导的狮子军队。拥有一千多万平方公里国土四亿人口大国屈服于万里之外的英法。英法加起来也不够半个满清,就是明显的例子。日寇把中国收回琉球污蔑为中国的扩张,混淆视听,忽悠美国。
    六百多年前的明朝皇帝朱元璋建立琉球王国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王国享受了五百多年的和平。是日本殖民强盗于1879年强占中国的特别行政区琉球王国,强行改名冲绳县。殖民强盗们给琉球带来的是尸骨成山,血流成河,至今战机轰鸣,居民随时有粉身碎骨成为殖民强盗的炮灰的危险。驱赶殖民强盗,还我和平的琉球。
    琉球是1879年日本侵占中国领土建立的殖民地,日本就是把琉球的原住民杀光了,都住上了日本人,琉球也是中国领土,必须归还中国!妨碍落实《波茨坦公告》,把琉球归还中国的关键因素是美军驻扎琉球。美国私自把琉球送给日本。美国继承希特勒的反共事业,勾结日本法西斯霸占中国领土。
    美国不是上帝,旧金山和约不是法律。琉球和钓鱼岛是中国的,殖民强盗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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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王 发表于 2015-11-2 09: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对藩属(琉球朝鲜越南缅甸)的“”藩属宗主权领土“”与法西斯帝国殖民地(港澳吕宋印尼马来印度等)的“”殖民地宗主权(实为=治理管辖权)“”,
这事的定义上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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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雨 发表于 2015-11-2 16: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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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白劳 发表于 2015-11-3 15: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宗主国对附属国拥有绝对的、合法的、人人皆知的主权,殖民地对被占国拥有相对的、傀儡的、不能公开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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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天洋旗 发表于 2015-11-4 06: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琉球列岛实属中国尚未收回的领土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4&fromuid=46556


1855—1859 年间,中国藩属琉球国与美国、法国以及荷兰等签订了通商条约,琉球国在条约文本中使用的都是“中国清政府咸丰”年号,故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也得到了西方欧美万国公法的认可。
至清晚期由于中国内政腐败国力衰微在内忧外患,国际地位与日俱下,难以支撑长期坚守的华夷秩序,维持近千年的宗藩关系受到严峻考验,在东海的藩属琉球之关系首先受到日本挑战。在由于越南、琉球、朝鲜等等先后脱离中国。
但中国藩属国“”琉球中山国“”情况则是有所不同的,越南、朝鲜等脱离中国都有条约协议可循!

1885年,中法战争后,法国迫使中国签署”中法新约“,确认中国放弃对越南的宗主权。

1894年,甲午战争后,日本迫使中国签订“马关条约”,明确中国放弃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
1943年,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美英苏迫使中国签署发表”开罗宣言“,再次明确中国放弃对朝鲜的宗主权地位,给予朝鲜独立建国。


然而,自1879 年日本单方面以军警武力强行窃占中国属国琉球中山国,日本强制的“”废琉置县“”殖民,其虽将琉球改名为冲绳,至二战结束再次被战后协议予以剥离日本窃占殖民琉球列岛,且中国历届(清政/北洋/国民等政府)政权从未与日本就琉球主权之变更达成协议。
可以说,根据宗藩关系,琉球法律地位之任何变更须经宗主国-- 中国的确认方可生效,日本武力吞并琉球始终未得到包括清政府在内任何中国政府承认,彼时之清政府也未声明放弃对琉球之宗主权,故日本吞并和占领琉球国在国际法上有明显之瑕疵,琉球主权仍应视为“悬案(搁置争议)”。

1971年美国国务院特别澄清表示:
交予日本的仅为“琉球行政治理权”,并非认定琉球主权应属日本,有关琉球列岛主权的争议,美国不拟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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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培 发表于 2015-11-5 16: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淡泊人生 发表于 2015-11-1 12:59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930

由于中国历届政府均未就琉球列岛之宗主权领土给予放弃或割让签署正式协议书给予他国!
是故过去中国的藩属“琉球中山国”琉球列岛必须先求“”独立于美日两国殖民统治“”之外,而后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并随之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琉球特别行政特区政府”完备成为“”具有独立自主且内政完全的地方自治“”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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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培 发表于 2015-11-5 22: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颠覆欧美强加于人的“”自我阉割朝贡体系论“” ‘,廖敏淑’新作提出个人新詮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51465

虽然国际学界仍认为中国的「朝贡体系」是无关主权领土的形式表征的主流观点。
但身为历史悠久的中华民族成员,我们不该持续认可、接受欧美日俄等霸权们强加于我们中国的历史特意的解释权,如美国学者费正清的遗毒-“”’中国朝贡体系‘“”就是由欧美西方观点出发,多少刻意掺杂了对中国的篡改杜撰、歪曲事实、忽略了中国千百年来的历史传承史观,导致我央央大国的’宗藩体制/藩属体系(宗主权领土权益消灭)主体性分崩离析主权领土丧失殆尽,阻碍了对中国实况的理解。

琉球国凡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封以前称"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政府承认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中国宗藩制度内,虽有属国的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藩属国不是个独立的国家,
他是中国特有行政区域制度的属国,况且其政治外交军事均受于中国中央政权的咨询管理授权核准与否;而中国与宗藩关系的属国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国际关系;最多也是中央对地方的君臣从属关系;
如果硬是要与21世纪的中国中央行政区域体制框架而言:
属国则相当于,中国特别行政区内的地方民主自治管理组织;
而其国王则相当于,中国特别行政区域组织内的""行政长官"",凡是均须中国中央政府的册封袭爵的任命授权管理特区内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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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5-11-6 06: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杨白劳 发表于 2015-11-3 15:54
宗主国对附属国拥有绝对的、合法的、人人皆知的主权,殖民地对被占国拥有相对的、傀儡的、不能公开的主权。

恢复“中国藩属琉球中山国”,是符合历史史观的事实面,中国与琉球中山国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政治伦理观,它们是在一个中国的中央政府对地方自治政府高度的信任的体现。
中国历届政府从未与任何国家完成签署放弃、割让有关琉球列岛的宗主权领土权益。
琉球列岛的宗主权领土始终不渝在中国中央政府,美日两国应该以和平协商方式归还有关“琉球列岛的军事占领区治理管辖权/施政权”。
简言之,琉球列岛必须回归于其宗主国(中国政府),并且因循港澳回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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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年美 发表于 2015-11-9 23:48: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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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乙 发表于 2015-11-12 21:5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30&fromuid=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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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天洋旗 发表于 2015-11-16 12: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云:明清朝贡体制研究的几个问题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52166

近年来中外学界有关‘朝贡体制’或‘东亚秩序’的研究,本文从话语体系、视角与方法等层面探讨朝贡体制之虚实,进而指出明清两朝朝贡体制之异同。认为不仅朝贡体制所本的话语体系有虚实之分,而且其自身就是一个虚实一体的历史存在,并因时移势异而发生虚实转化。若一味用“朝贡即服从,条约即平等”的近代西方话语逻辑解读曾经自成一系的东亚世界,极易导致历史影像的模糊与失真。

美国学者“马克·曼考尔”指出:
“不能根据西方的习俗和实践解释”朝贡制度“。如果想在传统中国的制度或观念中发现与现代西方相同的东西,就会造成误解:它们也许在结构或功用方面比较相似,但是,如果放在传统的儒家社会和现代西方社会的语境中加以考察,就会看到它们可能有着迥然不同的意义。”朝贡制度“更适合从传统中国的语汇和制度出发从整体上加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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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色凡尘 发表于 2015-11-22 18: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在二战期间一度侵占中国南海诸岛。中国在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收复了南海诸岛。日本应铭记历史,深刻反思。中方对日本插手南海问题特别是军事上重返南海保持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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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 发表于 2015-11-28 17: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宗主国对附属国拥有绝对的、合法的、人人皆知的主权,殖民地对被占国拥有相对的、傀儡的、不能公开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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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色凡尘 发表于 2015-11-30 18: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对藩属琉球国之琉球列岛的宗主权的领土权益)。



(中国中央皇权册封授予琉球国王对琉球列岛的”地方自治的治理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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