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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的琉球问题,是如何发酵?
2013年5月20日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山旭| 北京报道
第二次编修:台湾猎户人
根据专业学术论文网站查询结果,以“琉球”为主题的文献在 1992年,29篇, 1999年,40篇, 2012年,204篇; “钓鱼岛”似乎让人有些视觉疲劳,而此时,“琉球-冲绳”这一关键词,以出人意料的姿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2013年5月7日,《人民日报》第9版“要闻”用一半版面,刊登了中国社科院学者关于钓鱼岛和《马关条约》的文章。与通常论述钓鱼岛归属权的论文不同,它用大约三分之一篇幅提到了日本在19世纪后期吞并琉球王国的史实。 在日本战败后,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日本本土到台湾的一系列岛屿都应该从日本剥离。不过,目前它们仍为日本所控制。 “历史上悬而未决的琉球问题也到了可以再议的时候。” 文章在结尾的提议,第二天引起日本方面的强烈反弹。 与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激化的钓鱼岛问题不同,"琉球-冲绳"问题在中国始终是学界及一定范围内小规模讨论的话题。
国家海洋局战略研究所原副所长"陈德恭"对《瞭望东方周刊》说:
“如果说钓鱼岛冲突属于中日关系范畴,那么如果讨论琉球的归属,则事关二战后的国际秩序。”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回答这一问题时也表示,琉球和冲绳的历史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一个问题。
《人民日报》作者之一、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国强"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说。
“琉球-冲绳问题与钓鱼岛问题并不是一回事,但它的提出也与钓鱼岛问题存在直接联系。” 在琉球问题本身的演化及其研究之外,琉球问题的提出过程也耐人寻味。 不过,李国强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为之的思路变化,“作为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在崛起过程中,海洋的地位日益显著、重要,也是一种正常趋势。”
琉球群岛是位于西太平洋日本、台湾之间的一系列东北-西南走向的岛屿。 历史上,琉球国曾受到中国明清两个皇朝中央政权五百年的册封袭爵。 中国"属国琉球"从14世纪起接受中国明朝成祖皇帝的册封开始称臣纳贡永世服膺建立了宗藩制度的藩属关系。
17世纪初日本数次觊觎染指琉球,迫使琉球臣服与日本,然而琉球国始终坚决抵御日本无理要挟,但每每在中国中央政权积极介入阻扰日本贪婪南下的愿望始终未能得逞
1868年,日本的明治皇帝登基后,便发布了《御笔信》,确立“大陆政策”/西进侵列中国。日本这一政策的首要目标便是征服中国,其方向有二:
一是向北,越过朝鲜海峡“征韩”/侵列朝鲜半岛,继而进入中国东北、华北和进一步觊觎俄远东地区;
二是向南,越过中国琉球群岛进犯中国台湾岛,以台湾为跳板进入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和进一步征服吕宋(今菲律宾)等南洋诸国。
1872年,日本单方面宣布琉球国,属于日本.
1873年,日本借交换"中日条约批准书",派使者"副岛种臣"和"柳原前光"来中国“访问考察”;由于其滞留中国时间异常久,而探究日本真实目的,则是为了弄清中国官府与属国朝鲜的确切关系,以便向西进中国朝鲜,而后中国东北;同时亦为刺探中国对属国琉球的立场,以及联系游说当时英法美等国驻北京的公使们,为日本进一步筹划窃占中国朝鲜半岛琉球群岛和谋取中国台湾岛预先做足准备。 至此,日本开始展开在蚕食鲸吞中国南北两个大战列方向发展铺路
1874年3月,法国乘中国内忧外患无力顾及"藩属国越南"之际;早于1862年3月,法国派兵舰进攻"中国属国越南"南部;随后未经"越南的宗主国"中国清政府签署同意,法国擅自强迫"中国藩属越南" 两度/1862年5月,接受“西贡条约”,使越南南部陆续沦为法国的殖民地。 1881年9月23日, 出使大臣曾纪泽一方面照会法国外部,不承认"越法私自签署"1874年的“西贡条约”,并“希望法国在东京行动勿与中国权利冲突”
日本先是在旁领会了,当时中国清政府每每在面对内外交患之际的决策层采取了 "消极避战求和局"的"断尾求生不进不出守势"的最高战列思想; 于是日本迅速以有计划有组织逐步进行蚕食吞鲸计划, 日本狡诈先联合英法美等外交军事手段 声东击西,"一手谈判,一手军事,掩耳盗铃侵列窃占了"中国藩属琉球", 并在中国清政府面对"首尾"难以兼顾"弃琉保台"搁置争议的核心战列
1874年5月,日本派“云扬”兵舰南下,军事出兵台湾岛牡丹社屠杀事件后,促使清政府"保台湾"集中兵力于福建台湾沿海与日本军事对峙战争一触即发;然而,日本意在与中国斗而不破内掩耳盗铃般暗中派日军警窃占琉球国,并假借经"英、美、法"介入调停台海战事,中日签订《台事专条》,日本特意玩弄外交文字混摇视听写入此次侵台是“保民义举”模糊浑摇的字眼,精心设计制造舆论了让各地不明究理的误认中国间接承认"藩属琉球"属于日本的阴谋,合约日本顺道向中国索取50万两白银在台建设费,从而结束日本的"声东击西战术"而撤兵。
备注:
日军的"保民义举"适用于:日本九州福冈县小和田村民
保民义举不适用:中国属国琉球人民
1875年,在台湾牡丹社事件得到甜头的日本,食髓知味再次派日军舰“云扬”号北上"中国藩属朝鲜",制造了"中国的属国朝鲜"与日本“江华岛事件”,由于日本特意参照"1874年3月,越法的西贡合约"模式,"未经朝鲜的宗主国中国清政府同意",日本单方面逼迫朝鲜签署《江华条约》向日本平等同权往来。
1875年7月,日本内务大臣单方面宣布废止琉球与中国的宗藩关系,禁止琉球再入贡中国,并强迫五百年来"内向尊奉中国明清两朝年号为正朔的琉球"将其官方年号由"清同治/光绪年号",即刻更改为日本明治年号,并遵行日本的法律制度,允许日本军队在琉球驻兵,派日本军警侵入琉球群岛制造出琉球为中日两属之地,日本拥有实际控制权;
1876年2月26日,在日本军事武力威逼下,中国"藩属朝鲜国"被迫签订了《江华岛条约》,
1879年4月,日本再次出兵占领琉球"那霸"王城,窃占灭其琉球国,将中国"蕃属国琉球"改名"日本"冲绳"县。
而日本另外一方面又大胆伺机西进朝鲜半岛.制造中日两军皆有权士兵驻扎朝鲜的两属之地,
1882年和1884年,日本再次用军事介入中国藩属朝鲜的“壬午兵变”和“甲申政变”,日军两次登陆中国朝鲜干涉其中国藩属朝鲜内政,结果都被朝鲜宗主国中国清政府迅速派出的陆、海军抵御慑止。
但日本还是先后私自通过与中国藩属朝鲜,单方面签订《济物浦条约》和《汉城条约》,获得了与中国同等的在朝驻兵权利;
1885年,日本再利用签订中日《天津条约》的机会,又间接取得了与朝鲜宗主国,中国同等的向藩属朝鲜国派兵和撤兵权利,此次则为9年后日本出兵朝鲜、挑起甲午战争创造了条件暗藏的伏笔。
1945年后,琉球居民开展了“琉球回归中国 及 复国运动”各种活动。 对于论述钓鱼岛问题的文章为何涉及琉球,这完全是由日本对钓鱼岛的主张而引发的。 日本官方的逻辑是,由于"琉球/冲绳'群岛是战后美国私相授受而授予日本治理行政权来源依据,而钓鱼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因此钓鱼岛就是日本的固有领土。
1972年,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即我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本刊注,下同)主权的基本见解》,声称: “该列岛向来构成我国领土西南诸岛的一部分,而根据明治二十八年五月/1895年生效的《马关条约》第二条,该列岛并不在清朝割让给我国的台湾、澎湖诸岛内。” 于是乎,这成为日本声称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依据之一。
"李国强"发表的文章正是针对这一观点。 而文章另一作者"张海鹏"是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并任中国史学会会长、中国社科院台湾史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钓鱼岛并不是琉球的一部分。 但是既然日本提出这个观点,我们也必须告诉它,琉球的归属还没有定论。更不要说钓鱼岛了。” "李国强"解释说。 换句话说,恰恰是由于"日本将琉球和钓鱼岛问题捆绑"在一起,不得不使中国学者就日本对琉球的所有权问题提出质疑。
"华春莹"在谈及这一问题时也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从来就不是琉球或冲绳的一部分。 能够证明这一观点的,是琉球国的版图中从来没有钓鱼岛。 “而琉球问题,悬而未决只是现在的说法,它在历史上其实是清楚的。” "李国强"强调说。
琉球群岛的归属问题,牵扯到二战后东亚地区的秩序,它也是上世纪40年代地缘政治冲突的结果。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与钓鱼岛问题确实有共通之处。
战后东亚格局确定的根源是 1943年《开罗宣言》: “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按照通常理解,"琉球群岛"自然属于“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
后来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1946年2月2日,盟国占领管制日本最高统帅部发布声明/"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将《波茨坦公告》具体化:日本政府的行政区域仅限于本州等四大岛以及近海的1000个小岛,"并以北纬30度以北"为限。
至此,"陈德恭"表示,“琉球群岛的位置在北纬30度以南,显然不包括在内。”
1947年4月,根据战后美国单方面操纵的要求,联合国安理会作出决议,将日本在太平洋的各岛屿和战略防区交由"联合国托管",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的“管理当局”。
这就是后来所说的《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决定》美日狼狈为奸私相授受的法源依据。
这其实是将日本的战略防御地区,交由美国管理并驻扎。 毕竟二战的过程证明,西太平洋岛链对遏制亚洲国家向太平洋扩展具有重要意义。 也就是说,控制了列岛就可以防止向东太平洋乃至美国大陆的进攻。 后来,它也自然成为限制中国、苏联走向太平洋的第一岛链中的关键一环。
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 对于琉球问题,经常被提起的是蒋介石的态度。
1943年11月,参加开罗会议时, 蒋介石在日记中说:七时半应罗总统之宴,直谈到深夜十一时后告辞,尚未谈完,相约明日续谈,而今晚所谈之要旨, 一、日本未来之国体问题; 三、谈领土问题,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群岛应皆归还中国。 惟琉球可由国际机构委托中美共管。 此由余提议, 一以安美国之心; 二以琉球在甲午以前已属日本; 三以此区由美国共管比为我专有为妥也 。
对于这一观点,蒋介石在之前一周的日记里解释说: 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地位不同,而以琉球为一王国,其地位与朝鲜相等,故此次提案对于琉球问题决定不提,而"暹罗"独立问题乃应由我提出也。
美国对日本、台湾之间琉球一系列岛屿的归属发生根本上态度变化, 是在1949年之后,在朝鲜战争中从嘉手纳基地起飞的美军轰炸机,有力地支持了美军在朝鲜的作战。
1951年,美国把持操纵等50多个国家与战败国日本在美国旧金山谈判签署战后和约。 最终苏联、波兰等拒绝在这份对日合约上签字。 出于美苏相互钳制中国在亚洲平衡的需要,美苏大国们没有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台湾当局方面参加这次谈判。 在《旧金山和约》中,日本单方面未经连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美国擅自将琉球群岛等太平洋各岛屿“置于美国操控的"联合国托管制度"之下,并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 和约签订当晚,《美日安保条约》签署。
1953年12月25日,美国单方面在琉球设立的殖民政府,并宣布“琉球列岛地理界线”。 就是在这份文件将中国钓鱼岛"顺便"纳入琉球群岛范围。
1960年代末,美国在亚洲收缩势力的同时,日本趁势开始积极策动舆论谋求“"冲绳/琉球"回归”日本。
1968年10月、11月,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赞助下,由美国地质科学家”埃默里“和日本东海大学教授“新野弘”,组织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当局以及美国等方面的海洋科学家,对黄海和东海海域进行了实地勘测。
1969年4月,公布的《埃默里报告》,中国台湾与日本之间的大陆架很可能是世界上石油储量最大的地区。
1970年8月,美国治理的琉球殖民政府,率先发难宣布对“钓鱼岛主权与大陆架”资源开发享有权利。 第二天,中国台湾当局方面对此提出强烈反对和抗议。 试图将世界舆论焦点自琉球群岛归属议题转移到钓鱼岛群岛的议题框架内 中国随后经由《人民日报》也发表社论《美日反动派阴谋掠夺中朝海底资源》。
1971年6月,美日两国在未经由琉球群岛的宗主国中国政府同意签署放弃或割让琉球主权协议文件,美日竟然狼狈为奸私相授受的签署“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美日议定书”协议,美日将琉球行政管辖权归还日本,再次"顺手牵羊"的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内。 备注:2013年,日本外务省发表《关于"尖阁列岛/钓鱼岛列屿"主权的基本见解》正是在同一背景法源之下进行的。
1971年6月11日,面对琉球即将“归还”日本的事实,台湾当局“外交部门”就该问题发表正式声明: 第一:“中华民国政府近年来对于"琉球群岛之地位"问题,一向深为关切”;
第二:“关于琉球群岛: 中、美、英等主要盟国曾于一九四三年联合发表"开罗宣言", 并于一九四五年发表"波茨坦宣言"规定 "开罗宣言"之条款应予实施, 而日本之主权应仅限于本洲(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主要盟国所决定之其他小岛, 故琉球群岛之未来地位,显然应由主要盟国予以决定。”
第三:“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所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即系以上述两宣言之内容要旨为根据, 依照该和约第三条之内容,"对琉球之法律地位及其将来之处理已作明确之规定,中华民国对于琉球最后处置之—贯立场为:应由有关盟国依照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宣言予以协商决定,此项立场素为美国政府所熟知,中华民国为对日本作战主要盟国之一,自应参加该项协商,而美国未经此项协商,遽尔将琉球交还日本,中华民国至为不满。”
尽管台湾当局正式阐述其对琉球问题的主张,希望美国遵守二战后的承诺并重视台湾当局的主张,并曾数次与美国方面洽商琉球问题, 于是乎,美国特别公开澄清表示:归还日本的仅为“琉球行政权”,"并非认定"琉球"主权应属"日本,有关主权的争议,美国不拟介入。
1971年12月30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严正指出: 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
1972年5月,美国正式将"琉球/冲绳"地区的“行政权”交给日本。
台当局国民党发表声明指出,「美国未经中国政府协商,片面把琉球群岛行政权交给日本,我对此表达不满与遗憾」。 虽然台湾当局对美国不顾其主张而私下将琉球“归还”日本表示“至为不满”,但是台湾当局在既成事实面前也无可奈何。而且,由于美国私下将中国的钓鱼列岛也附带“划给”了日本,激起台湾海峡两岸人民的坚决反对,从而将矛盾焦点由琉球问题转移到钓鱼岛问题上,致使中国更加无缘解决琉球问题。
1950年后1972年间,台当局与日本仍有外交关系,经"台日"双方协调[中国/台当局]驻琉球机构以「中琉文化经济协会驻琉球办事处」名义对外。
1972年台当局与日本断交,台日协议维持"东京、福冈、大阪与横滨"4个驻日机构;而当局外交部所属驻外单位至今也只有「中琉协会」,而没有设置「琉球办事处」。
中国外交部在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严正指出:[“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美日议定书”协议,]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
日本近年来宣称拥有"琉球群岛及钓鱼岛等"是根据《关于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决定》,而这是美国特意操纵从联合国获得对"琉球的托管权",然而,在国家法律上这种“归还”是荒唐的私相授受;这样,美国向日本“归还琉球”就成了两个国家之间的私下交易。
联合国宪章的 第一章 第七条:
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
而在联合国宪章的国际托管法,
联合国宪章的第78条规定:
联合国"会员国的领土"不适用托管制度。
联合国宪章的第79、83、85条规定:
“置于托管制度下之每一领土之"托管条款",及其"更改"或"修正",应由"安理会"或"联合国大会"批准。”
事故,我们严加防范,包含将来美日两国采取仿效1945年战后外蒙古公投模式,不可不慎其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觊觎将琉球群岛交由联合国组织进行托管,甚至要求组织监督自治与独立公投;这是粗暴赤露的干涉中国内政议题,祖国理应坚决反对美日将琉球群岛未来交由联合国审议监督.
琉球群岛数百年来都是中国藩属,且其国家内政外交军事均由中国历代政权授权赋予,虽有琉球“王与国家“名称,但这是中国数百年来宗藩行政区域制度的关系,那不是西方政治上所谓的国与国关系,而是中央对地方的省权[特别行政区/自治州]的关系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再次强调对《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尊重;与特意营造中日友好大环境,虽然明摆着两岸三地对钓鱼岛纠纷就此中日两国愈演愈烈,但是暗地里在关于琉球群岛主权声讨却就此暂且搁置争议而画上休止符。
”1945年战后,中美琉球问题“ 变成 “1972年后,中日冲绳问题”最严重的两个后果是 :
第一 , 1972 年 5 月 , 美国单方面正式将琉球及钓鱼岛的“行政权”归给日本 ,
从而使琉球群岛再次处于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
第二 , 现在中日两国的矛盾焦点已经由琉球问题,"被别有用心转移"到钓鱼岛主权归属的争论上 ,
从而使琉球问题的重要性逐步降到次要地位,甚至淡出中国主权领土舞台。
琉球问题并非最新研究结果,但历史学家们对于这一问题的揭示也历经了漫长的过程。 “我们对于钓鱼岛、琉球的研究由来已久,据我所知,一些研究人员从上世纪50年代就开始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没有中断过。”李国强说。 根据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党报,琉球的独立运动、反美运动,一直被视作全球民族独立运动乃至反帝运动的一部分,相关研究也集中在这一方面。 到1972年,《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基本见解》面世,中国官方机构于是也将琉球-钓鱼岛的关系问题纳入研究范畴。 此间研究重点仍是区别琉球与钓鱼岛的范畴差别,国内保留的琉球国版图成为证明钓鱼岛从未属于琉球的主要证据。 另一方面,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对钓鱼岛研究的一个重点,就是收集日本历史资料中关于钓鱼岛归属中国的证据。到这时,则转为寻找日本关于琉球国范围的资料。 由于琉球自古就与中国大陆保有交流,并且在受册封等情况下向中国王朝提供过大量国情资料,这样最迟到上世纪80年代末,诸多资料积累已可以充分证明历史上中国、琉球、日本的边界。 不过,这时对琉球历史地位的研究,仍然主要为了应对日本对琉球-钓鱼岛关系的主张。 “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日本在东海问题上一直咄咄逼人,在钓鱼岛修建机场、进行渔场调查,后来到80年代末设立灯塔、登岛树旗。”陈德恭回忆说,中国政府对此多次提出抗议,并在专业人士的支持下不断提出历史证据。 作为中国著名的海洋法专家,陈德恭在七八十年代就曾经建议,把琉球问题作为策略在中日东海对弈中提出。
上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等法律问题进入中日东海争端的范畴,即东海划界问题,中日双方在这一法律问题上都投入了大量研究力量。 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与海界问题有着根本不同:它是领土问题。二者的联系是,岛屿的所有权可以作为附近海域归属的根据。 而中国着力建设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海洋权益问题一直低调地在小范围内讨论。 根据专业学术论文网站查询结果,以“琉球”为主题的文献在1992年是29篇,1999年是40篇,2012年达到204篇。 2004年年底,中日双方开始坐下来就东海问题谈判。中方称之为“中日关于东海问题的磋商”,日方称之为“日中有关东海及其他问题的磋商”。此后到2008年,双方进行了11轮局长级谈判。 然而自2006年起,日本对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态度,从默认争端转向否认争端。这样,中国领导人在70年代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观点也就无法施行。 2010年5月,日本外务大臣在记者招待会上公开宣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毫无疑问是日本领土,这一点不成为问题,没有谈判余地。 4个月后,2010年9月,发生了日本在钓鱼岛海域扣押中国渔船、拘捕中国渔民的事件。新一轮钓鱼岛争端就此被激活。 琉球问题快速发酵 2010年10月,陈德恭在《环球时报》刊发了关于琉球问题的署名文章,直指日本对琉球所有权的合法性。联名作者金德湘是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教授。 陈德恭至今仍认真收藏着这份报纸。他觉得,能够在公共媒体发出这样声音十分不易。 《环球时报》很快刊发了一系列关于琉球问题的报道。其中一篇引用日本《每日新闻》的文章说,中国学者正在发起一场“还我冲绳”运动,这个大部分中国人很陌生的问题却在日本被看得很重。特别是“中国当局默认学者热议‘还我冲绳’,让日本‘恐怖’”。 文中提到,主张中国不应放弃冲绳权利的论文开始陆续发表,相关论文在2006年以后就达到20篇。 不过,由于《环球时报》的独特立场,这一观点在一段时间内并没有作为主流声音得到更广泛关注。另一位一直强调琉球问题的学者是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唐淳风,他曾在中国驻日大使馆任经济参赞。 到2011年、2012年,经常在媒体上评述中日关系的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刘永江至少两次在《人民日报》海外版撰文,介绍钓鱼岛与琉球的关系,以及琉球的历史情况。 2012年7月,凌晨零点35分播出的央视新闻频道《环球连线》栏目中,主持人与驻日本记者谈论了琉球问题。 在介绍了琉球与中国的历史关系后,记者说:“二战后由于国民党的腐败无能,琉球群岛被美国托管,在1972年美国和日本之间私相授受(美国)把琉球群岛交给日本。” 到2012年秋天,一位重量级人物---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所长金一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美日背着中国签订《旧金山和约》,把琉球连同钓鱼岛的管理权转给日本,违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这是非法的,琉球主权仍属于中国”。 金一南为少将军衔,副军职。他因著作《苦难辉煌》而被人们熟知,这本书曾在全国范围内推荐为党政军干部必读书目。 当时,另一位退役少将,军事科学院战争理论和战略研究部原部长姚有志在深圳演讲时,也提到“琉球群岛面积有3000多平方公里,其主权归属也存在争议,这比钓鱼岛更值得重视”。 在2013年5月《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前不久,外交部主管的《世界知识》杂志也刊发了关于琉球问题的文章。 李国强认为,琉球问题的发酵与近年来中日在东海问题上的持续对峙关联深刻---特别是2012年日本宣布将钓鱼岛“国有化”后,围绕钓鱼岛、东海问题的论战不得不日益激烈。 李国强说,正是由于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和东海问题上不断挑起对抗和对立,必须从学术研究层面进行回应,“科学,实事求是”。 至于首次在《人民日报》这样的平台发表关于琉球问题的文章,李国强认为,新的时代特点决定了选题的研究方向。 换句话,现实需要决定了研究方向,“历史研究还是为了现实关怀。”他这样解释。 不过,对于《人民日报》文章引起的各方强烈反应,作为作者之一的李国强觉得存在过度解读。 “我们的出发点仍是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也就是日本的依据是不是站得住脚。如果日本与琉球的关系都存疑,它也就没资格谈钓鱼岛主权。” 自2011年以来,中国学界正在就海洋权益问题发出越来越强烈的声音。作为一种背景,中国在东海、南海更加坚定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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