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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清季的琉球为何会被迫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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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22-11-8 09: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朝时期,琉球为何会被迫开国?
2022-10-24






咸丰四年(1854)三月,佩里舰队与日本进行外交谈判时,琉球已被列为重要对象,其目的在于打通与日本、琉球等地区的通航道路。但在谈判过程中,日本幕府认为琉球距离日本本土较远,且日本并无实际管辖、控制权益。所以拒绝将琉球列为草案讨论中。















美国佩里舰队来琉与清廷外交应对,琉球本就因为两属关系,一直以隐蔽政策应对,幕府很难向佩里解释其缘由。萨摩藩认为应当继续保持隐蔽之关系,从而才能维护萨摩藩乃至幕府的利益,即“隐瞒萨琉关系,利用琉球为傀儡,继续向中国进贡,谋求随贡附市之利。”

美日双方签订了《日美和亲条约》,日本被迫打开大门,随即佩里访问琉球,琉球被迫开国已经是理所当然,但日本幕府并未让佩里了解其同琉球关系,萨琉间隐蔽政策得以持续实施。面对美国来琉之状况,琉球为得到更好的解决办法而求助清政府。咸丰四年(1854)五月,琉球国世子尚泰对此上奏称,美国舰队入琉,掠夺了大量物品,并带兵入宫,大肆破坏。请求清政府能就此事与美国从中进行交涉,解决琉球国面临的危机。
咸丰帝对此谕令军机大臣等,认为琉球国世子所述美国舰队入琉掠夺物品及英国人长期滞琉并在琉球国闹事等问题,命两广总督臣叶名琛办理。清咸丰帝同意王懿德所请,伯德令一事终于能够解决。据此,王懿德建议将此事交以钦差大臣两广总督臣叶名琛查办,前往详细了解情况,并着手开劝滞琉英国人返回英国。这一时期,清政府的外交态度发生较大转变,起初,清政府为琉球事宜积极同英法进行交涉,从而表现作为宗主国对于藩属国应尽之责,但佩里舰队来琉时,清政府并未有具体的作为。清朝外交上的积极努力,开始因为内忧外困而无所顾忌,从而转变为消极保守态度。此时期,清政府更多将重心转为对国内太平天国运动的镇压,以及外部帝国主义势力在中国的横行,琉球事务自然也进入观望阶段。


《琉美修好条约》的签订与琉球被迫开国

咸丰四年(1854)3月31日,美国与日本正式签订《神奈川条约》,亦称《日美和亲条约》,共十二条。条约中明确规定下田、箱馆等港口可供美国使用,美国船舰能够再次接受食物、淡水及燃料的补给,并由日本方面提出价格美方予以支付。美日《神奈川条约》并没有将琉球那霸港作为开港港口,只是把下田、箱馆指定为开港地。




但是,此次日本和美国条约的签订,日本幕府开始思考琉球的归属问题,这已经开始成为日本不能回避的外交问题。日本幕府对于如何定义外交问题上琉球地位这一命题展开讨论。当时包括幕府林复斋、筒井肥前守考虑到萨琉和中琉关系,认为中日两国为琉球父母之国,中国为父,日本为母,琉球为中国之属国。他们一致认为若美国在谈判时,不承认琉球的两属地位,那就告知琉球是清朝的属国。日本幕府针对两者不同的意见,询问萨摩藩藩主岛津齐彬。岛津齐彬马上向幕府递交信函,他提出关于琉球归属一事,可以明清动乱时期琉球之事为例子,但他并不赞同当时江户幕府的解决方式,更应以此为教训。

清咸丰三年(1853)四月十九日(5月26日),佩里初次率美国军舰进入那霸港,并要求会见尚泰王遭到拒绝,但琉球仍派三司官在首里城会见了他。
咸丰四年(1854)六月十七日(7月11日),美国准将佩里代表美国政府同琉球王国在首里城签订了琉球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琉美修好条约》。
这份条约基本按照《神奈川条约》的大部分内容制定,条约规定:琉球提供美国船舰所需要的薪水、物品、避风港并提供救助;美国人可以自由登陆,琉球官员不得尾随;琉球官员可以逮捕闯入家宅、侮辱妇女或强买物品的美国人,但由美国船长处罚,等于承认了美国领事裁判权等。双方签署此协议,签署日期仍旧为“1854年7月11日,即清咸丰四年六月十七日”,签署日期使用清朝年号进行标记,表明琉球作为中国宗藩体系下的藩属国。此后,法国与琉球签订《琉法修好条约》,清咸丰九年(1859)琉球与荷兰王国签订《琉兰修好条约》。
美国、法国、荷兰通过与琉球签订不平等条约,实现了在琉的自由通商贸易,且拥有在琉球自由居住生活的权利,此外,漂至琉球的船舰还能获得琉球的救助。

同时,美国、法国、荷兰在琉球也享有片面最惠国待遇、一体均沾条例等特权。宋成有教授认为:“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欧美列强迫使缅甸、中国、日本、琉球等国订约,初步形成东亚近代不平等条约体系,东亚宗藩体系的局面为之一变;
此外,无论《南京条约》《日美亲善条约》还是《美琉修好条约》均无协定关税的规定,自由贸易难以顺利展开,新一轮的殖民征服随之而来。”





总的来看,西方“异国船”来琉之时,琉球积极同欧美列强进行交涉,保证自身国家的独立自主地位。此外,琉球积极向清朝和日本请求援助,但在当时时空背景下,中日两国面对西方列强武力压迫,自身应接不暇。
两国对于琉球问题,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暇顾及琉球的求助。值得注意的是,三次条约的签订,美、法、荷三国都认为琉球是一个主权国家,同时也让此后日本吞并琉球的不正当性显而易见,琉球历来属于日本的论调更是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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