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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汉服体系分支之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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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我的群弟 发表于 2019-3-1 15: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服体系分支之琉装
昊炁文苑的博客
       琉装(琉球语中央方言:ウチナースガイ)是琉球民族的传统民族服装,16世纪时,琉球国时代确立了阶级制度,服装亦根据身份、阶级分类。不同身份、阶级的人所穿的服装以色彩、模样以及布料区别。

       由于琉球同时受到中国文化和日本文化影响,琉装也吸收了明代汉族服饰以及日本江户时代吴服的特点,加上当地特有的民族色彩而形成。

       现在所见的琉装成形于琉球国时代,特征是交领、右衽、衣袖较宽大、衣带结于前方,
琉球国时代的琉装,贵族、士族服装、礼服以红型(一种彩色的染色技法,也指这种技法所染的服装)为主,色彩鲜艳,常服及庶民服装多以芭蕉布制成,款式朴素。由于气候温暖,即使冬天也甚少穿棉袄等厚衣服.

       琉装可分为常服、礼服和表演服装。常服和常礼服多以苧布、芭蕉布、棉布、桐板为质料,
各地所用的布料又有不同的特色,如首里的首里织、久米岛的久米岛绸、读谷山的读谷山花织、
八重山群岛的八重山上布、宫古岛的宫古上布、奄美大岛的大岛绸等。

       常服传统上以素色、浅色为主,亦有以蓝型技法漂染的,样式朴素。
最常见的款式是衾,男女皆可穿著,可单穿或配裤。另外又有袄裙、裋褐、比甲(ウッチャキ)、祫衣(ワタジン)、羽织(ウァボーイ)、打挂、裲裆等种类。祫衣多在冬季作御寒之用。大部份常服与汉服及和服相似。

       礼服有些是红型衣装,女性在重大仪式时还会在外加上一件称为御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的大袖红型外套。袄裙作为大礼服时,会先在袄之内顺序穿上白、红、水色、黄的中衣。男子的大礼服则是长袍加上于前面打结的宽腰带。

       表演服装方面,一般民俗舞蹈表演的服装与常服相近,又因应不同地区而有当地的特色,而作为大礼服的袄裙加御姊妹衣是最华丽的舞蹈服之一,多在表演宫廷舞蹈时穿着,舞者有时还会戴上花笠。花笠的样子像莲花,花瓣为红色,代表太阳,花下的部份为海蓝色,代表大海。比甲常用作祭典活动中跳鼓舞者的衣着。

13世纪前:
       琉球人于13世纪前的服装缺乏文献记载,相关内容有《隋书·东夷列传·流求国》的记载,书中记载当时流求人男女皆以白纻绳缠发,从颈项后面绕至额头。男子用鸟羽为冠,以珠贝、赤毛装饰。妇人戴正方形、以罗纹白布制成的帽。织斗镂皮并杂色?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佩,缀珰施钏,悬珠于颈。但现时未有足够史料证实“流求”与“琉球”指同一地,故此这些记载未必能反映古琉球人的服饰。

       在较后期成书日本典籍《琉球国旧记》亦有关于古琉球人服饰的记载,书中指琉球人在天孙王朝时以蕉、麻纤维织布造衣《球阳》、《中山世谱》亦有关于古琉球人发型的描述,传说舜天的头部右侧长有一个瘤,常常结髻在右边遮掩其瘤,国人也仿效他结欹髻于右方,进而形成一固守之习俗。

三山时代:
       自三山时代起,琉球开始与中国有较为频繁的来往,一些中国史籍如《潜确居类书》、《武备志》就记载了当时琉球人的衣着,但这些典籍对琉球人派官生到明之前的服饰记载与《隋书》相近,恐非实事。

       虽然如此,《潜确居类书》“区字”“东南夷”)、《武备志》等典籍均指琉球人在派遣官生到国子监读书后开始仿效汉人衣冠,这应是后世琉装的雏形。至蒙据中国时期汪大渊著《岛夷志略》,才有较为可靠的记载,书中描述琉球男女皆拳发,以花布为衫。后来明代人费信于永乐年间(琉球三山时代末期)到过琉球,回国后著《星槎胜览》,书中记载琉球人穿印花布大袖衫配裤。
       另外,当时君主向明朝贡时,明朝常会赐冠服给他们。如《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载,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国遣使朝贡,明太祖就赐中山王察度衣巾,包括夏衣、冬衣、靴袜等。后来中山国再派遣官生前往国子监读书,感慕华风,于是中山王又遣使到明朝请求赐服予臣下,明太祖就赐冠服给他们。

      永乐年间,南山、中山、北山三国之国王均向明朝朝贡,三方先后获赐冠带。

       此后三国直至建文、永乐年间仍继续向明朝朝贡,其中以中山王国朝贡最频繁,
一次中山王察度遣使向明朝贡并请赐冠带,明太祖见中山王国如此仰慕华风,就命礼部绘图让他们自制明式服饰,自此他们每次见明朝使节时,从国王到百官都穿着明朝服装。山北、山南也经常获赐各种服饰,除国王获赐冠带外,官生也获赐有巾服、靴绦等。《大明会典》也有相关记载。可见琉球自与中国建立起正式官方往来之后,服饰日趋汉化。

       尚巴志建立统一的琉球国,史称第一尚氏,仍然向明朝朝贡。

       据《明史·外国列传·琉球国》载,宣德元年,尚巴志王遣使向明朝求赐冠服,获赐皮弁服。
后来又获赐臣下服饰至正统元年,尚巴志王再遣使朝贡,使者称之前所赐的臣下冠服已经破烂,请求再赐,明英宗则下令琉球国自行制作冠服。谢杰《琉球录撮要补遗》则载吞并山南、山北的尚巴志王获赐麟袍、犀带《琉球录撮要补遗》:“以其国有三王:曰山南王、山北王,后为所并,故独称中山封之者,仍其旧号也;赐以麟袍、犀带视二品秩。”。后来尚圆推翻第一尚氏,建立第二尚氏王朝,继续向明朝朝贡,历代均获赐服。

       这时代琉球人的衣着亦有较多典籍记载,从中亦可见琉球国已有一套较完善的衣冠制度,
王室、贵族、官员、士族、庶人之服饰均有差别。这套服饰制度一直沿用至日本国吞并琉球国时期。

       但在第一尚氏王朝末年至第二尚氏王朝初年,冲绳岛以外地区如八重山群岛、宫古群岛等地的庶民仍然保留较为原始的服饰,如有穿耳、串珠绕项之俗,男子辫发,女子不束髻等。

       洪武年间,明朝赐闽人三十六姓至琉球,织布、纺纱等技术也带到琉球,此后服饰制式亦日渐多样化和讲究。
       琉球典籍如《中山世谱》、《中山世鉴》、《球阳》,中国典籍如陈侃《使琉球录》、《中山传信录》、《琉球国志略》、《续琉球国志略》,日本典籍如《琉球国由来记》、《琉球国旧记》、《均有相当于中国明朝时期的琉球国服饰记载。

       琉球国通过册封以及以及朝贡贸易,获中国颁赐成衣和衣料,促进当地制衣工艺的发展当地的服饰习俗也受到影响。

        除了以传统的蕉布制衣外,按《琉球国旧记》所载,琉球人自万历年间起开始以棉织布制衣。这时代的代表服饰为红型衣装,红型本是一种染色技法,以大胆华丽色彩及丰富多样造型著称,红型衣装就是以这种染色技法之衣料所制的衣服,是王族、贵族、士族女子及未成年男子的礼服,女子礼服的红型大袖外衣又俗称“御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琉球语对王族女性的尊称,本义为对姊妹的敬称)士庶男女常服皆穿衾(チン),多以芭蕉布制成,有简洁的图案。

       相对于贵族的礼服,平民的衣服十分朴素,夏季至十月多穿葛布衣,即使在冬天,由于气候温暖,也是穿苧麻布制成的衣服,只是布质较为细密以作御寒,或多穿几件苧麻衣保暖,只有富贵家才会穿绵丝质料的衣服。但鞋履方面男女贵贱差别不大,除了某些特定场合和少数士大夫会穿明式鞋履外,全国上下不论贵贱均穿草靸,也有赤脚者,只是富贵人家会以苏席藉屦底,略加皮缘装饰。早期不穿袜子,后期穿二趾袜。

       首服的颜色以及发簪的材质皆可区分贵贱等级。尚真王始定簪制。
       当时琉球土著与华人后裔衣着并无明显差别,常服外衣为宽博的及膝长袍,称为衾(チン),有带束腰,袖口宽大,长二至三尺,袖长不掩指,袖口没有缝缉,型制近似道士服,腰带与缠头布同色,鞋履方面则不论贵贱均穿草履,又称“三板”(也作“三朳”),在见中国使者时才会穿鞋和靴,只有少数文人、秀才会在平日穿鞋靴。夏秋之衾多用葛布,冬春则多用?(粗绸)。

        在琉球国建立之初至第二尚氏王朝中叶,琉球土著与华人后裔的差别仅在于发型,他们都在头上结髻,以色布(又称“手帕”)缠头,所用的色布长一丈三尺,绕头部卷八层,故又称八卷。另有部份文人、秀才会戴汉式巾帻,尤其多见于聚居久米村的闽人三十六姓后裔。所不同的是琉球土著承袭古制结欹髻于头部偏右方,华人后裔则戴网巾、结髻于正中。

       初期只有华人后裔戴网巾,琉球土著本来并不戴网巾,至万历年间,册封使谢杰的舅父带着几百件网巾随谢杰赴琉球。到了琉球,网巾却卖不出去,谢杰就利用职权之便,迟迟不举行册封礼,对琉球人说他们既然穿中华服饰,册封日若有任何一名陪臣不戴网巾,就不会举行册封礼,
强逼所有参与册封礼的官员购买,于是网巾被抢购一空。自此琉球人才有戴网巾的习惯。此事传回谢杰的家乡福州长乐,当地就有了“琉球人戴网巾”这句意指强逼买卖的俗语了。

       至琉球被萨摩藩入侵以及中国明朝被鞑靼清国所灭后,琉球人开始剃顶发。国王以下的所有成年男子都只留外发一围,然后把头发绾成小髻在头顶正中或前额,自此琉球土著与清国人后裔的发型无异。当时琉球被萨摩藩入侵、控制,虽然同时期清国也有薙发易服令,但当时琉球男子的发型较为接近日本,可能是萨摩藩强制当地人更改发型。

       当时首服及发簪均按照身份地位而定,初期官员朝服不戴冠帽,以八卷({ハチマキ,又作钵卷,是一种色布)缠头,以黄色为最尊贵,然后是红、青绿,白为最低等,国王则以锦帕缠头。清国时八卷演变成帽子。清国初帽子的制法较为简单,是以纸为帽胎,用一条长十分、阔三分的布裹在帽胎上绕三转围成一圈。到了清国后期,帽子的制法较为繁琐,改用木片为骨,以绢帕包裹,前包七层或九层,后十一、二层,以绢帕的颜色区别等级,顺序为紫、黄、红、青、绿,同色的又以有花纹和无花纹区别高下。
      
        自尚真王规定簪制后,常服所用之发簪也能以形状、材质、纹饰等区分贵贱。
      
        张学礼《使琉球录》记载当时簪的材质分为金、银、铜、玳瑁、明角、竹等,有官职者插金、银簪百姓用铜、玳瑁、角、竹制之簪,贱民则不得用簪。

       琉球国王的部份服饰及琉球官服及其布料多得自中国颁赐,因此样式、质地、花色、穿戴规矩等方面都与中国颇为相似,尤其是册封礼所用之器皿和服饰都必须按照明朝的礼数进行,因此每次册封,明帝都会颁赐冠服。

       例如陈侃《使琉球录》引嘉靖十一年(1532年)明世宗向琉球国颁下的圣旨,提到尚清王获赐展角纱帽、金厢犀束带、常服罗、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袍、青褡获、绿贴里、皮弁冠服、
七旒早皱纱皮弁冠、玉圭、五章绢地纱皮弁服,大红素皮弁服、素白中单、色素前后裳、色素蔽膝一件(连玉鈎)、色妆花锦绶(连金鈎玉玎珰全)、红白素大带、大红素纻丝舄(连袜)。

        此外还有丝绸衣料多疋赐予尚清王。《中山世鉴》也有赐服的相关记载,虽然历代获赐的衣饰不同,但皮弁冠、弁服、胸背、贴里、蔽膝都是常见的赐服。在册封礼时,国王会穿蟒袍,系犀角白玉带。国王戴展角乌纱帽,双翅向上,盘金朱缨,在颔下三、四寸处系结,插龙头金簪。
穿蟒袍,带用犀角、白玉。燕居时有以锦帕或红白绡、黑绡缠头,后来改为裹五色帽,出入则戴斗笠。皮弁则为大礼服,在受封后及望舟宴时穿戴。

       王族、贵族、官吏服装也有一定制度,当时的官服从穿戴、式样、纹式、质料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可区分品秩。

       不同典籍所记载的形制略有差异。据《琉球国由来记》载,由尚丰王时代开始,有品秩的官员朝服为端青袍,为长袍,以芭蕉布制成。

    《琉球国由来记》载当时尚丰王看到有人穿大绿衣,觉得色彩光鲜、花纹美丽,于是下诏定王子、按司的朝服为大绿色,亲方以下朝服为大青色,诸间切掟、目指的朝服为玉色,诸细工朝服则为家来赤头但《球阳》则指琉球国自尚质王元年(1629年)才开始以芭蕉布为朝服。

    《中山传信录》则记载正、从一品官穿绿色袍,二品及以下穿深青色袍。《续琉球国志略》则统称为端青袍。

       此后官吏朝服式样并没有大改变,只是明时官常服并没有束大带,到清据中国时期才开始束大带,大带也有划分等级的作用,《中山传信录》载正、从一品官戴锦带,二、三品官戴龙蟠黄带(二品官有功者赐锦带),四品官用龙蟠红带,五品官用杂色花带,六、七品官戴杂色衣带《续琉球国志略》。端青袍以大带束在腰间,提起三、四寸,以便怀纳纸夹、烟袋等物件。宫中武士则戴红帽、穿皂衣。

    首服最初为八卷,清据中国之后变成帽子。不论是缠头帕还是冠帽皆以材质、颜色分辨贵贱,
《琉球国由来记》和张学礼《使琉球录》皆有八卷、片帽颜色与材质规定之描述,《琉球国由来记》简述当时八卷?布的颜色可分为赤、黄、紫、青、黑等,又以紫、黄为尊贵,红、绿其次,
青则为最低等,张学礼《使琉球录》则记载王子(包括国王之叔伯兄弟子侄)用黄花绫,宗族(按司)用黄光绫,法司、紫金大夫用紫花绫,大夫、通使等官用红绢,秀才用红光绢,役人和杂职用红布,摄政则戴花锦帽作为识别。

       此外,《中山传信录》和赵新《续琉球国志略》亦有记载官员帽子颜色材质的内容。

    《中山传信录》载,正、从一品官戴彩织缎帽,二品官载紫绫帽,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黄绫帽,
六、七品官戴黄绢帽,八、九品官及官生戴大红绉纱帽,杂职官吏戴红绢帽,赵新《续琉球国志略》除载六七品官之帽为黄?帽外,与《中山传信录》所载一致。

       至清据中国中期以后,尚穆王仿中国制度以缨系帽,规定王子、按司用青丝编缨,法司以下诸王和秀才的缨用黑丝,座敷以下用黑棉缨。寒冷时会戴片帽,皮笠则为官役所用。

        发簪也因应官阶、身份有所不同,不同典籍记载之实际制度均有所出入。

       夏子阳的《使琉球录》载当时分为金簪、镀金簪、银簪、铜簪等,其中金为贵、镀金次之、银再次之、铜为下。《琉球国由来记》载王世子结片发时插黄金花葵簪,不结片发之时插大簪花龙。王子、按司、紫浮织亲方插黄金花葵簪,法司座亲方、紫冠亲方插黄葵黄金茎银簪。御锁侧以下官员及一般士族插银花葵银台花簪。新参士不叙位时插花银台花簪。王子不结片发时改插黄金簪。按司以下一般士族不结片发时插银簪。

       张学礼《使琉球录》所载与前者略有差异,指国王用起花金簪,王子用光金簪,三司官用紫金簪,大夫用起花银簪,大夫通使用光银簪。而《中山传信录》对各级官员的发簪和首服规定都有明确记载,正、从一品官戴彩织缎帽、锦带、金簪,穿端青袍。二品官载紫绫帽、龙蟠锦带冠带,其中正二品插金簪,从二品插金花银柱簪。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黄绫帽,以腰带区分品秩,三品官用龙蟠黄带、四品官用龙蟠红带、五品官用杂色花带。六、七品官礼服形制相同,大红绉纱帽,杂色衣带,三品至九品官皆插银簪。

    《琉球国旧记》也有关于簪制的记载,书中载除国王插龙头金簪外,各级官员、士族之簪均为花形。王世子、王子、按司、法司戴葵花头金簪,紫金官戴银茎金葵花簪,御所侧至有爵位的士族子弟戴玉花银簪,未有爵位的士族则戴玉花铜簪。此外,他们承袭中山王国之制,在明朝使节到来时会穿着仿效明朝制度的服装,例如官员的补服。至明朝灭亡,清据中国开始,他们在册封礼时就改穿本土样式的服装了。

       当时宫廷乐舞如御座乐、组踊、宫廷舞蹈等演出均由士族子弟担任,御座乐中的乐童子是身穿女装、脚穿红袜的士族少男。除表演人员外,还有一些有特殊职务的宫廷人员,包括医官(又称“五官正”)、宗叟(负责宫中茶汤职务,又名御茶汤)、司灌园、乐工等都有与其他人不同的服饰,他们皆剃发如僧、戴黑色六棱幔顶宽、称为片帽的帽子,这是因为他们职务繁忙且急切,无暇梳理头发。他们除了穿衾外,还会在外多穿一件短褂后来医官也不剃发。乐工在演奏时则会改以红帕裹头。

       士庶男子常服为衾,袖宽二、三尺,长不过手指,没有连着衣服的系带,类似和服,多以蕉布、蕉葛制作,也有用缎子、丝绡、苧布制成的,要另外束带。《朝鲜王朝实录》的《端宗实录》载衣服有黑、白、红等色,《世祖实录》则记载他们的衣服以黑、白为主。

        尊者袖口及衣上以五色丝绣兽形,脚穿草靸(三板),少数文人、秀才会在平日穿鞋靴,
《成宗实录》则指他们多穿白衣、以帛裹髻,有职事者用班染缯裹,着白细苧布,结红染帛衣带。

        发型方面,《中山传信录》及夏子阳《使琉球录》皆记载他们在明代灭亡前都留发,土著结欹髻于头偏右方,闽人三十六姓则结髻在头顶正中,按司以下士族插银簪,庶民插竹或玳瑁簪,后来有戴网巾。明亡后开始剃顶发,结髻于头中央,簪短簪。但《端宗实录》则指他们结髻于左耳上,余发环结于右耳上, 以白布裹着。可能是因为地区不同而有不同衣着。

       他们平日不常戴冠帽,所戴冠帽如上文所述,有琉球本土的冠帽和明式冠帽两种。
此外又有片帽、斗笠等帽子,斗笠亦因应用途而有不同的材质如竹、木和形状,也会染成不同颜色。

        八重山群岛、宫古群岛的庶民男子之服饰于第二尚氏王朝初期又有异于以上所述,《朝鲜王朝实录·成宗实录》记载与那国岛(《成宗实录》作“闰伊是磨”、“闰伊岛”)、波照间岛(《成宗实录》称“捕月老麻伊是磨”、“捕月老麻伊岛”)、新城岛(《成宗实录》称“捕剌伊是磨”、“捕剌伊岛”)、多良间岛(《成宗实录》称“他罗马是磨”、“他罗马岛”)、宫古岛(《成宗实录》称“觅高是磨”、“觅高岛”)等岛屿的男子服饰大致相近,他们结辫发,再以苧绳束起,挽髻在颈旁上他们留长胡子,有些人会把胡子结辫或挽髻。

       他们上身穿蓝或青色直领、无领宽短袖苧布衣,下身以三幅白布围著作为中裙。

       多良间岛、宫古岛的服装则用染蓝的苧布制成,看起来有如彩缎这些地区的男子都不穿鞋子。

       波照间岛有穿耳之俗,贯青小珠,又有串珠绕项,新城岛人则串青珠绕系手臂和小腿。至第二尚氏王朝后期,这些地区的衣着也受到冲绳本岛的影响,除了使用各地自行生产不同质料、纹样的布料制作衣服外,款式和冲绳本岛的大致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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