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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1874年日军侵台牡丹社事件与侵吞琉球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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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培 发表于 2017-9-17 11:5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874年日军侵台,实为侵吞中国藩属琉球,以掩耳盗铃入侵台湾的「牡丹社事件」


数百年来欧美日各国对琉球列岛、台湾岛地理位置的重要时时想指染,在东方的新新兴国家日本更是不落人后,对琉球列岛、台湾岛虎视眈眈居心叵测。在1781年(清同治十年)十一月,有琉球琉球宫古岛人六十九人,因海上遇风,船漂至台湾琅乔附近的八瑶湾(今屏东县满州乡),溺死三人,六十六人上岸。六十六人擅自进入牡丹社之地盘,由于语言风俗不同,不幸被牡丹社排湾族原住民杀害五十四人。尚有十二人幸运逃出,获得社寮居民「刘天保、杨友旺、宋国隆」等土人的救助,才得脱险,由台湾官府安排转送福州官府琉球馆。一八七二年六月,闽浙总督「文煜」,福建巡抚「王凯泰」连衔奏准遣送此十二人归返琉球。

当时琉球仍为中国藩属国,适逢日本在长期的锁国政策下,球球与日本政治上并无直接关连,然自明治政权掌权后即打破锁国政策,引进西法改革,在船坚炮利下,开始复燃向外侵吞中国的土地。如:
清同治九年(1870),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其《征韩论》中,更是露骨指出:「若以日本为一大城池,那么「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可为(日本)皇国之藩屏也,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也。」可从从而得知,我国的虾夷岛、琉球列岛、台湾岛、澎湖列屿、朝鲜半岛等地都不曾属于日本主权领土。

日本侵列狡黠《偷梁换柱、只手遮天、混肴视听》将两件遇难漂民到台湾遭生番劫伤的《被害人属权不同》。同治十一~十三年年,中日两国官府在议论《台湾生番劫伤漂民事件》来往文件中,所叙述「贵国之备后民四人」:中国是指「原籍为日本小田(冈山)县民」,遭风漂流被台湾生番所劫伤事件。清同治十年/1871年,在台湾岛被生番劫财杀害的是《中国藩属国"琉球国宫古"岛民的船难漂民》,此案件为中国属民。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在台湾岛被生番劫财伤害的是《日本"小田/冈山"县民的船难漂民》,此案件才是为日本属民。

日本喜见日本《日本"小田"县民的船难漂民》、《中国藩属琉球人的船难漂民》于台湾岛被生番劫杀。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于是在1872年(同治十一年)九月,册封琉球世子「尚泰」其藩主,强拉日琉之关係,同时照会各国公使,擅自非法申明琉球已归属日本,作为侵台之藉口,并故意散佈日军将进攻台湾之谣言。


1872年(同治十一年,明治五年)驻福州的日本领事馆,并派陆军少佐.樺山资纪(后任第一任日本台湾总督)及儿玉源太郎(后為第四任台湾总督),以及水野遵(后為第一任台湾民政局长).黑冈季备.福岛九成等人,前往台湾。六月由日本出发先到北京,再转香港,乔装為商人,再由福州搭广东号轮船渡海来台湾。到台湾后又得到驻淡水英国领事的协助,分头遍歷台湾各处。这样费事来到台湾是為攻打台湾事前的情报工作,这群人细访民俗,密探防备并採测沿海水深等。

1874年,日本人入侵臺湾屏东牡丹社事件。

1874年,日本人入侵臺湾屏东牡丹社事件。
这样调查后在一八七三年(同治十二年,明治六年)三月,特派外务卿.副岛种臣為全权大使,外务大丞.柳原前光為副使,搭龙驤舰赴北京。副岛命柳原会见军机大臣吏部尚书.董旬,及吏部尚书毛昶熙,為牡丹社事件开始交涉。

毛昶熙答之曰:「生番皆化外,犹如贵国之虾夷,不服王化,万国之野蛮人大部如此」。

柳原再曰:「生番杀人,贵国拾而不治,故我国将出师问罪,唯番域与贵国府治犬牙接壤,若未告贵国起役,万一波及贵辖,端受猜疑,虑為此两国伤和,所以予先奉告」。

毛昶熙答曰:「生番既属我国化外,问罪不问罪,由贵国裁夺」。

柳原后叮嚀曰:「…唯係两国盟好,一言声明耳」。

谈判破裂,副岛电告本国政府太政太臣.三条实美。副岛.柳原等同年七月返回日本。日本和清国在谈判之中,又有日本秋田县民四名亦漂至台湾东部海岸,再遭劫掠。

日本报纸当时上刊的彩色版画,说明日本攻打臺湾的伟大事蹟。
日本报纸当时上刊的彩色版画,说明日本攻打臺湾的伟大事蹟(图片来源/早稻田大学图书馆)。
於是,日本明治天皇依据太政太臣.三条实美之奏章,向外界公告军事行动,派兵至台湾。各国此时也表明态度,驻日美国公使.敏哈某(George Bingham),与英国公使.把克须(Hally Parkes)发表声明,保持中立。


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日本明治维新之元勋西乡隆盛之弟)搭乘高砂舰,率领日军三千六百餘人从长崎出发,直扑台湾。

闽浙总督李鹤年这位管辖台湾的最高长官在得知日本陆军中将.西乡从道致满清国政府声明书,才知人家已经出兵,惊慌不已,於是马上写信阻止。但西乡置之不理,於一八七四年(同冶十三年,明治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从瑯乔湾(车城湾,今之射寮村)登陆,枋寮巡检王懋功,千总郭占熬虽派兵在瑯乔,见到日军登陆,也没有阻止,任日军毫髮无伤大摇大摆上岸。

当时的满清军在国际法上一片空白,根本就没有国土观念。

此后,日军三千六百餘人六月二日分三路开始进攻牡丹社。行同海盗,也等於对台湾不宣而战,也符合满清官员毛昶熙的言论「生番既属我国化外,问罪不问罪,由贵国裁夺」。

在台湾的原住民方面明知日军现代化的装备,不是对手,可是自己的土地更需要保护,不惜以牺牲自已生命,让敌人吃足苦头。所以排湾族的台湾原住民据石门,凭险扼守,埋伏血战,但日本军的砲火猛烈,终於败退。日军攻陷石门,再进攻牡丹社,展开超越限度的大报復,烧毁村庄,大量杀屠建威,附近五十七社被迫相继归伏。

日军方面因作战於险恶之地形,山路狭隘,重装备派不上场,补给困难,死伤累累。而强悍的排湾族并不投降仍据深谷,频出狙击。因此日军陷入泥沼,进退维谷,战死者虽仅十二人,而病死老则达五百六十一人,已损失原攻臺兵额六分之一,只得放弃前线退守龟山,為维护日军的名誉,不可以尚未战胜而退兵,所以持久之计,屯兵开荒。日政府则见军事上并没有胜利,乃决定改以外交途径谋求解决。

Japanese-invasion-of-Taiwan-1874-Formosa
日军攻打臺湾原住民。
北京满清政府闻报,即派沉葆楨為钦差大臣到臺处埋,虽循外交谈判途径,但日方总认為「生番不隶中国版图」,往来辩论。后乃詔令海疆戒严,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及直隶总督.李鸿章,即奏准特綬於总理船政大臣.沉葆楨為钦差大臣,赴台监视日军动态,另在樽俎折冲之间,期以日军儘快退兵。沉葆楨,奉命於同年(一八七四年)六月三十一日率领福建水师赴台,又命福建陆路提督.唐定奎,及福建巡抚.王凯泰率兵二万五千準备出发。沉葆楨至台湾后,坐镇府城,并造派分巡台湾兵备道.夏献纶,前往琅乔会见西乡从道。

同时在国际上日、俄对库页岛问题巳起争执。又英、美两国向注视台湾,对日军犯臺,此时均公开表示不满,英国派驻臺湾领事乘英国军舰到琅乔视察。驻日英使向日质询,并提抗议书。美国令驻日公使禁止美人美船参加日本侵臺事件。

日本政府看遣台日军的战况不佳,深恐战事胶葛,以至全军覆灭,即特派日本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利通赶赴北京。大久保於同年九月十日至北京前后谈判七次,初索赔军费三百万元。

满清政府也昏庸到底,以赔银五十万两外,在和约中确定「日本此次声称為保护琉民而进兵入臺,中国不指為不是」,这是更大的损失,等於承认日本有权保护琉球,中国无形中丧失了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同时展现在世界各国面前是大清帝国愿意赔款,而不敢作战。

於十月三十一日,由驻北京英国公使.威绥玛(Thomas Wade)居中调停,和约成立,日军在登陆地的龟山建碑纪念后,退出台湾。这件日本藉口牡丹社事件侵犯台湾,满清政府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情况下於是告终。


但是,日本政府这次出兵台湾,然花小代价,就实际获利庞大,并因此使图谋臺湾的野心更加炽烈,而成為后来佔据臺湾的头一个步骤。这牡丹社事件中可很清楚看到,拿起武器迫使敌人撤出臺湾的,并不是满清政府,也不是汉人系臺湾人,而正是原住民系臺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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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7-9-26 19: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清两朝五百年间藩属琉球视中国中央皇权为其主权国,且不与二心为倭寇诱惑所动摇而改变。
清朝时期,琉球国为 闽浙总督 所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 管辖。琉球国文书 须先申 府,府 申 道,道 送 司,司 再呈 督、抚。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
察 作者之意,不外言公历一千六百十年(1610年),日本征服琉球以及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两端已耳。
一千六百十年(1610),"萨摩"征球,人所共晓,即"华人(倭寇)",亦无异词;
而谓,一千八百七十四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则未免过当也。

夫琉球进贡中国,球王即世、中国遣使往封,事在"萨摩"征球前二百余年。
当萨摩入球时,封贡曾否停止,吾不知也;历年来琉球仍进贡中国,其陪臣子弟仍入北京国子监读书,球王即世、中国仍遣使往封:事事如初,众目共见、众耳共闻。
谓"琉球既隶日本"?封也、贡也,彼何以不知;知之,又何以不禁!
为日本者?  既攻琉球,则当废琉球之主、更琉球之政,以示君威;乃一一听其自治、一一率由旧章,行之二百余年矣。
今乃忽然昌言曰:「当是时,吾既灭其国,而有之矣」;谁则信之!
查琉球官吏上书有曰:「历奉日本严戒,勿以萨摩一事显告中国」;
又曰:「使臣进北京时,必令其盟誓勿泄」。
苟琉球既为己有,何不直禁其遣使,而私相盟约不敢告人?;
可见一千六百十年(1610)以来,琉球一岛,日本并未视为己有也。

至日本并球、击台等事,并未知照中国,而谓「琉球为其所为」;是与一千六百十年,萨摩谓「琉球为其所为」,无异也。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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