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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钱文华:清政府弱化琉球宗主权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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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培 发表于 2017-9-14 00: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钱文华:清政府弱化琉球宗主权的历史考察》
二次编辑:猎户人



近代,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中国在东亚的国际地位日趋低下。中国国力虚弱,已经难以支撑长期坚守的「华夷秩序」。体现世界特有华夷秩序核心内容的中国「宗藩关係」此时受到严峻考验,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係便是其中之一。日本在明治维新后,逐渐走上了向亚洲邻国扩张的道路,琉球成为其侵吞的首要对象。清政府与日本在琉球问题上采取诉诸公法的外交软弱外交途经,期间进行了一定的引各国公使介入评理的维权争夺,但由于安全环境和实力等因素的影响,清政府在日本进逼面前步步退让,最终研议琉球列岛主权领土在我,与日本搁置争议,且拒绝承认日本侵列者非法片面的「废琉置县」与窃占中国琉球列岛的自治治理权益的合法性,坚持不与日本签署有关琉球列岛割让或放弃协议文件等,这也是造成近代日本侵列者虽然数次有着治理琉球列岛,但却始终无法拥有合法琉球列岛主权领土的权益。
近代在实践国际法(万国公法、维也纳公约等)原则上:「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日本于1879年「废琉置县」与美国于1945年盟军「冲绳登陆」,举凡以军事占领中国琉球列岛后,只得享有该地的施政权/治理权;日本或美国均无法享有对琉球列岛的主权变更,而1879年日本侵列者或1945年美国占领军政府,都更没有权益能处置该占领地归属。



一、宗主权弱化的开端:中日两国《北京专条》
琉球,古称「流虯、留仇、流求」,后更名为琉球。它介于中国东海东面与太平洋西面的海域上、位于九州岛之南、台湾岛之北,先由36岛组成,其中北部9岛,中部11岛,南部16岛。1874年,日本侵列者觊觎琉球列岛已久「大久保利通」厚颜无耻的片面称中国藩属琉球:「琉球两属状态,自中世纪以来,因袭已久,难于遽加改革,以至因循至于今日」。【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三联书店1979年版,第149页.】
然而,从历史情形分析,日本侵列者所杜撰的琉球自古就有《两属》地位一说,但证据与理由并不充分,全凭日本侵列片面之词难以服人。中国对琉球拥有其宗主权,据史料记载却可以追溯到明朝。史书记载:「明、清两代中央皇权朝廷共有二十四次册使遣往琉球」。【(清)李鼎元:《使琉球记》,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清朝时期琉球国,其区域的行政管理为「闽浙总督 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等管辖。琉球国文书须先申 府,府 申 道,道 送 司,司 再呈 督、抚。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王」。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举凡它的外交、军事、领土的更迭改变,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朝廷与地方闽浙总督层层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1372年,明朝初年「杨载」奉明太祖「朱元璋」皇帝之命出使琉球,适逢琉球列岛中山王「察度」始对明朝称臣纳贡,并且派遣其弟弟「期泰」随「杨载」来华,上表称臣按期向明朝廷贡方物。此后每年或者隔年必定遣使来朝贡。当时大琉球岛的「山南、山北、中山」三王互相争斗,甚至惊动了明皇朝政府敕令他们息争,并分封三王。然中山王还是陆续征服琉球二王,明朝廷则册封「察度」为「琉球中山王」,明朝增加其头衔为《琉球》,但依旧维持《中山王》爵位。
1392年,明太祖又命「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渡海迁移与琉球,以期琉球列岛工艺技术与中华文化等提升。1407年,琉球王以「尚思绍」名义派遣使节朝贡,之后琉球王就一直使用"尚"姓。中琉之间长期维持著比较稳固的宗藩政体关係,这种关係的维持不是靠武力,而是中国的国力和礼仪赢得了琉球人的仰慕依赖,琉球土著原本只有名字而无姓氏,随后採用中国人的姓氏就是其心向中国的最好例证。1663年与1756年,清朝康熙、乾隆两位皇帝也曾分别赐印给琉球王,表示愿延续明朝旧制、承认中山王对琉球列岛的治理政治地位、准其世袭罔替、代职镇守东海疆域。中山王「尚穆」死后,世孙「尚温」派「向国垣、曾謨」为正副使渡海赴闽省后,进京「进例贡,表请袭封(奉表输诚、请封袭爵)」【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6页.】

1855-1859年间,琉球陆续与美国、法国、荷兰签订了通商条约,琉球国在条约文本中遵从使用的都是中文及清廷"咸丰"年号,中国与琉球的宗藩政体从属关係与琉球列岛属于中国疆域一部分也都得到了西方认可。长期以来,清政府把琉球视为四个主要中国藩属之一,而四个藩属则指朝鲜、越南、琉球、缅甸。另外,1879年,琉球王府派其紫巾官「向德宏」暗中渡海赴闽递琉球国王的求援信,其信中则称:「溯查敝国,前明洪武五年隶入版图,至天朝定鼎之初,首先孝顺,纳款输诚,迭蒙圣世怀柔,有加无已,恪遵《大清会典》,间岁一贡,罔敢衍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65页.】

历史上琉球的所作所为史料详实的记载都证明了一件事:中琉之间存在的宗藩从属政体关係确属无疑。

1871年后,日本片面所散布「琉球两属论」地位,其实是非常勉强的且不符合国际法则,日本显然夸大了事实且纯属虚构。从地理位置上看,日本虽离琉球较近,但清朝中期以前,由于日本风帆动力船深受到周遭强劲海洋潮流支流与季风气候变化莫测影响,以其北方渡海到南方琉球则属不易,其船只经常遭险遇难甚至漂流他处,然历史上明清两朝由于曾经实沿海施海禁与禁运至日本交易,进而促使琉、日双方港口形成经济转口贸易往来关係而不是政治上从属的关系,以琉球与日本的经济贸易往来极为正常之事。然1871年后,适逢中国清廷内忧外患接连不断,至此让日本有机可乘觊觎强行拉近与琉球关係,主要靠武力为后盾,并非琉球国自愿。


琉球「贫弱特甚,世受役于日本」【王韜:《弢园文录外编》,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7、218页.】,据悉日本史书中曾经杜撰了一段史事企图证明琉球为日本属国:中国唐朝开元二十三年(735),琉球已纳税贡于日本;日人测量琉球海面浅深,建立石碑。
对此,「王韜」曾著文辩驳:「考日本史:文德天皇仁寿三年秋,僧「圆珍」附唐商「钦良暉」舶赴唐(中国),路遭颶风漂至琉球,遥见数十人执矛立岸上;「(钦)良暉」哀号曰:「我等将为琉球所噬,若何」!「圆珍」祈福,忽得东南风,获免。按其时为唐宣宗皇帝大中七年,相距彼言纳贡之时一百八十年,日本人应与之久相念熟;何以祈福求免,一若从未相通者邪?此其可疑者,一也。测量海道志其深浅,此泰西诸国立约通商之后,航船舟师方传此法;在唐千余年前,何得于此!盖伪造之言,一时流露不自觉:此其可疑者,二也。」【王韜:《弢园文录外编》,第218页.】
1591年,日本「丰臣秀吉」用兵朝鲜,派「岛津家徵」至琉球征集粮餉,为琉球王所拒,琉球王府甚至暗中通报闽省官府,日本企图用兵于朝鲜。1602年,日本擅自片面把琉球归入萨摩藩。1606年,「岛津家久」领兵入侵琉球,「日本强定琉球税额,清查户口,检查土地,设立机关,又迫琉王不得与明朝通好」。【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48页.】然而探究日本所说《琉球的两属地位》,最终都是仅仅指近代以来日本片面在行政区划上强行对琉球控制造成的局面,并非历史形成。1872年,日本逼迫琉球朝贺明治天皇亲政。琉球王出于无奈,派王子「尚健」和三司官等到东京朝贺,天皇藉机封琉球王「尚泰」藩王。次年,将琉球划入日本内务府管辖,使之与日本其他郡县并列。但始终没有得到琉球的同意,甚至也未知会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国中国清廷。日本与琉球之间在历史上没有形成自然的、双方认可的宗藩关係,在性质上是日本侵列者一种片面单向杜撰的历史关係。因此,历史上《琉球的"两属"地位》说,按法则、按情理上都不能成立。

严格意义上说,中国琉球列岛的《琉球两属地位》则是到中日《北京专条》签订后才被日本侵列者所大肆宣传曲解散播。清政府被动弱化对琉球宗主权,主要原因是:先后陆续经过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中国国力受损严重。19世纪70年代,中国经济正步入较快发展阶段,清政府害怕出现新的战争而使发展中断,因此,在《北京专条》中欧美各国驻华公使拉偏架,各方要求中国尽速做出妥协,赔偿日本侵台期间所兴建各军事设施费用。



二、宗主权进一步弱化的标誌:"延宕之法"
日本明治维新后,「木户孝永」等开始讨论和研究侵略中国藩属朝鲜计划,扩张思想付诸于行动。清同治九年(1870),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其《征韩论》中,更是露骨指出:「若以日本为一大城池,那么「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可为(日本)皇国之藩屏也,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也。」日本以国土狭窄,数千年间每每其国力稍加兴盛伊始,便开始向外扩张侵略。他们首先将侵略目标对準中国边远疆域「琉球列岛(冲绳县)、虾夷岛(北海道)、朝鲜半岛、台湾岛」。先是鱼目混珠混肴视听的质问(一)1872年4月(清穆宗同治十一年二月),日本本州岛小田村(冈山县)民四人遭风难漂到台湾被生番所劫伤、(二)同原属中国官府管辖的琉球、太平山、八重山等地船民遭风难漂到台湾被劫杀。
日本侵列者把两件属地、属权不同的船民遇难事件迷糊事实焦点,把中国藩属
琉球国,偷天换日成为《琉球列岛两属论》。

适逢俄、英两国也虎视东北亚、中亚。俄国正向南扩张,欲侵略朝鲜,而「英国对琉球很感兴趣,企琉球作为第二个新加坡」。【吴廷球:《日本史》,南开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10页.】这种情形加速了日本的扩张步伐。历史上,日本经常欺压在地缘上紧靠自己的琉球国,在战略上视琉球为其后院,但琉球却甘愿对华称臣纳贡永世服膺于中国朝廷。日本侵列者看到,夺取琉球的最大困难是中国与琉球的五百年间宗藩政体关係,因此,必须在与中国打交道的过程中,寻找有利时机削弱或割断这种中琉关係。
1871年11月,琉球船因颶风漂到台湾,与台湾生番(高山族)人因风俗习惯语言等差异发生冲突,死54人。
1873年5月,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来华换约,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在日本使节质问下竟说:「杀人者皆属生番,姑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65页.】日本认为抓住了把柄:既然清政府承认台湾东部高山族是"生番",高山族就不是清政府管辖的臣民;既然是"未便穷治",就不是清政府进行治理的地方。那么,日本出兵惩罚"生番"也不构成对中国的侵略。"化外说"助长了日本国内"征台"借口呼声。



1874年5月,日本政府任命陆军中将「西乡从道」为台湾事务总督,率兵3658人出发征台,以"惩治凶手"为名向清政府施加压力,试探清政府对台湾和琉球的关注程度。清政府急于平息战事,在10月31日签订的中日《北京专条》中,承认「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98页.】同时,中方也得到日本的承诺:台湾生藩「中国自谊设法妥为约束」。承认日本是"保民义举",实际上承认了琉球人为日本所管。清政府为保台湾,开始承认琉球的"两属"地位,这意味著清政府不再死守宗藩关係,而是有意弱化对琉球的宗主权。



《北京专条》签订后,日本加快了吞併琉球步伐。1875年5月,日本军队侵入琉球进行殖民统治,阻止琉球向中国进贡,阻贺光绪登极大典。1877年4月,琉球密使向德宏到福州向闽浙总督何瞡、福建巡抚丁日昌陈述日本阻贡。清政府一面命出使日本的何如璋进行交涉,一面令"琉球使臣及通事人等,即著何瞡、丁日昌飭令回国,毋庸在闽等候"。【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2页.】準备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日本"阻贡"问题。



何如璋奉諭和日本就琉球问题进行交涉,据理力争,希望保住琉球的独立地位。1878年5月29日,他在给李鸿章的信函中谈了自己的看法:"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否则,以我所难行,日事要求,听之,何以為国?拒之,是让一琉球,边衅究不能免......况琉球迫近臺湾,我苟弃之,日人改為郡县,练民兵;琉人因我拒绝,甘心从敌;彼皆习劳苦耐风涛之人,他时日本一强,资以船炮,扰我边陲,臺澎之间,将求一席之安不可得。是為臺湾计,今日争之患犹吁,今日弃之患更深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4页.】从地缘政治出发,他一方面强调琉球对於朝鲜、臺湾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為失去琉球而深為中国将来边境安全担忧,因此,他提议对琉球"不得不争"。李鸿章在復何如璋函中对琉球问题的态度则显得轻描淡写:"琉球朝贡,本无大利,若以威力相角,争小国区区之贡,务虚名而勤远略,非惟不暇,亦且无谓。"【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5页.】他把琉球问题的处理看成是為了争贡,在他看来,琉球离中国太远,不必去和日本争夺。





关于应对中国属地琉球的危机,「何如璋」在给《总理衙门》函中提出上、中、下三策:
「上策,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
中策,据理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
下策,反复辩论,若不听从,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

李鸿章认为,「遣兵舶责问,及约球人以必救,似皆小题大做,转涉张皇。」【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57页.】「何如璋」这么做,一方面是迫于"清流派"压力,另一方面怕惹恼日本动武。因此,他不主张对日採取强硬政策,没有采纳「何如璋」的上、中策,仅强调採用下策。他认为对日本的策略是"惟言之不听时復言之",这样做可一举两得:一方面,日本"自知理絀",可能不会急于「废琉置县」,这样琉球可以自保;另一方面,中国也无须派兵远涉重洋。「李鸿章」的意见最终为《总理衙门》採纳。在得不到清政府全力支持的情况下,「何如璋」还是在日本进行了有力交涉。

1878年9、10月间,他多次和日本外务卿「寺岛宗则」谈判,态度强硬。但是李鸿章在背后拆台,他致函总理衙门,议论「何如璋」的行為容易引起中日争端,认為何"虽甚英敏,于交涉事情历练未深,锋芒稍重"。【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63页.】1879年初,「左宗棠」在一封关于琉球问题的奏摺中认为,琉球在经济上贫困,土产也远逊日本,在政治上不敢开罪日本,因与日本岛屿相连,地势相迫,成为甥舅之国。结论说,日本兼併琉球亦在意中,中国可搁置不论。【参见董守义:《李鸿章传》,哈尔滨出版社1996年版,第307页.】他的奏摺附和了李鸿章的主张。



1879年3月27日,日本对琉球实行废藩置县,把琉球改為冲绳县。琉球国请求清政府紧急援助。国王先是派毛凤来向中国驻日本公使何如璋求救,又託赴日闽商带密函给福建督抚,还直接遣使紫巾官向德宏到天津叩见李鸿章,"泣请援琉"。总理衙门担心议论压力,便提醒李鸿章,废琉球事关体统。5月,李鸿章等请来华游歷的美国前总统格兰特居间调停。日本根据格兰特的建议,提出"分岛改约论",将靠近臺湾的"琉球之宫古岛、八重山岛定為中国所辖,以划两国疆域也"。【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77页.】但条件是修改《中日通商条约》,日本取得在中国内地自由通商和"一体均沾"的利益。清总理衙门在谈判中提出"三分琉球"建议(北部各岛属日本,中部各岛復琉球,南部各岛归中国),遭到日本拒绝,清政府"復琉"的努力失败。此时,清政府正在和俄国交涉伊犁问题,担心日、俄勾结,準备同意日本的要求,"虽然两岛地方荒瘠,要可借為'存琉'根本"。【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179页.】面对东、西两面交涉,清政府统治者内部对於和日本谈判琉球一事有不同的意见。"有的主张中日旧约不宜改,琉球案不宜马上了结,如右庶子陈宝琛;有的主张中日旧约可以改,琉球案可照议了结,如左庶子张之洞等"。也有人"恐怕日本与俄国勾结,事情更加不好办等等"。【杨公素:《晚清外交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85页.】议论纷纷,莫衷一是。1880年11月11日李鸿章在奏摺中认為:"日本公使六户璣屡在总理衙门催结琉案,明知中、俄之约未定,意在乘此机会图佔便宜;臣愚以為琉球初废之时,中国以体统攸关,不能不亟与理论。今则俄事方殷,中国之力暂难兼顾;且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之一法,最為相宜。盖此係彼曲我直之事,彼断不能以中国暂不詰问而转来寻衅。矣俄事既结,再理球事;则力专而势自张。"【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臺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1984年版,第39页.】对日可以採用"支展之法,专听俄事消息以分缓急",主张对日"缓允改约"。【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臺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41页.】李鸿章承认,中国不能而且无力同时与俄、日进行交涉,否则必然外交上再次吃亏;认為,对付外来压力,要集中力量,这样,所订条约才能避免更大损失。可以说,这是李鸿章办理外交中积累的经验之谈。他用有力的形势分析说服了朝廷,否决了"存琉"方案。



李鸿章的"缓允改约"提出后,日本谈判代表六户璣含愤回国,琉球问题被搁置起来,清政府对"存琉"一事从此没了下文。事实上,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后,清政府把注意力逐渐由琉球转向朝鲜问题,琉球问题的紧迫性退居朝鲜之后。中国对琉球的宗主权名存实亡。宗藩关係是清朝守驭四方、显示大国风范的一种标誌。宗主国对属国国王通过册封形式,表示对该国的承认,在道义上承担起保护其安全的责任。一般来讲,宗主国不向属国派兵;而属国则称宗主国為上朝,奉宗主国為正朔。清政府主动弱化宗主权是放弃保护琉球的标誌。



三、宗主权弱化的一种后果:"防日"思想上升



清朝统治集团内部"防日"思想的上升是进一步弱化对琉球宗主权后的一种反映。琉球被日本吞併后,清政府增强了防备日本进一步侵略的警惕性,"防日"思想加强具体表现在保住藩属国朝鲜的安全。在实践中,李鸿章、何如璋和黄遵宪等人积极推动实行对朝鲜的新政策。李鸿章直接给朝鲜太师李裕元写信,告知开放与闭关的利害关係,提出朝鲜如果主动对"泰西"各国开放通商,牵制日本则"绰乎有餘",并且可以杜绝俄国"窥视",劝朝鲜开放实现自保。何如璋、黄遵宪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影响朝鲜政府,他们与朝鲜赴日使团直接沟通。1880年8月朝鲜礼曹参议金宏集率使团到达东京,何如璋向他阐述了清政府对朝鲜的新政策,指出朝鲜的外交政策要坚持"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他还让黄遵宪把写好的《朝鲜策略》交给金宏集带回国内,呈送朝鲜国王。儘管李鸿章和何如璋等在阐述对朝鲜新政策时侧重点略有不同,但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求朝鲜开放。



在清政府内部,出现為防备日本侵略而要求加强海防建设的言论。在"分岛改约"提出后,总理衙门就上奏,要求增购《防海新论》一书,稟称该书"前经上海道刊印兹送前来,臣衙门尚存十餘部,现已遵旨先行分寄东三省各数部。一面仍飭上海道赶紧刷印,寄交臣衙门续再补发;并拟知照南洋大臣就近多為购买,分行沿海各督、抚转给诸将领细心讲求,以资练习"。【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臺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26页.】可见,琉球事件引发清政府对海防建设的高度重视,总理衙门的建议得到了朝廷同意。1880年,清政府下令福建巡抚岑毓英"将臺湾防务悉心规划与何瞡会商佈置,务期有备无患"。【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臺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44页.】1881年3月3日,军机大臣左宗棠在给总理衙门函中主张沿海各省应加强戒备,以防日本派兵来犯。"復球之案,不能拟结,日本且自绝於中国,尚何睦谊之可言?睦谊中乖,尚何改约一体均沾之足云乎?"应该"请旨飭下海疆各督、抚、提、镇,密飭防营预為戒备,静以待之。大约以防俄之法防倭,蔑不济矣"。【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一卷),第72页.】左宗棠的"防日建议"意在提醒清政府注意日本的威胁。他认為,一方面,日本在与中国整个交涉过程中,没有表现出和中国平等相处之意,相反,日本在仿效西方列强,想借机从中国得到好处;另一方面,中国在谈判中废弃成议的做法可能会激怒日本,应该在沿海地区进行防范準备。在清朝廷内部,对中日关係认识有些见地的人开始呼吁,日本进攻臺湾併吞琉球,用心险恶,中国如果不加强国防建设,边疆安全将难以保证。



比"防日"思想更加激进的言论是:有人提出用武力制服日本,以消除后患。1881年3月29日,翰林院编修陆廷黻上奏,"请徵日本以张国威而弥敌患",称对日"不可不徵者五而有可徵者三"。"不可不徵者五"指1)"岂有大一统之天下而甘受小邦之侵侮"。(2)"不服日本,何以復琉球"。(3)"日本不内恤其政而外求逞於人,何异狂疾!不先发以制之,虎狼无厌,又将肆其西封;东南数省,遭害必同明代"。(4)"彼日夜窥我动静,我强则退,我柔则进。使日本一小国犹不能制,益将轻我而啟戎心,何以弥伺我者之隙"!(5)"坐若视琉球之亡而不救,朝鲜必為其续矣"。"可徵者三"指:一曰名有可居也,"今奉辞伐罪,责其何以倾人社稷、覆我屏藩?名正言顺,彼必帖然无辞"。一曰机有可乘也,日本君长"虐用其民"、"多借国债","财匱於上、民怨於下,上下离心,罔有固志"。一曰势有可因也,"数日本之罪明告通商各国,寻谴一介以告日本,要其必復琉球而后止。復於东南各海口盛张兵威以待之"。【孔昭明:《清光绪中日交涉史料选辑》(全),《臺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四辑(73),第74-75页.】陆廷黻看到了日本对外极力扩张带来的危害性,如果不有效迅速制止、慑服日本,朝鲜将步琉球后尘,中国非但屏藩难保,自己的国土也会受到极大威胁。当然,这种激烈的言论并非当时的主导思想,然而,它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日本扩张对中国国家安全的巨大威胁。

总之,日本吞併琉球造成清政府统治四面受敌局面。清政府原来主要对付的是来自西方、北方的强敌,现在又增加一个东方对手。清政府统治集团在失去琉球后感到了空前压力,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近代中、日两国关於琉球问题的交涉,两国的目的是有本质区别的。中国争的是一种享有宗主权的宗主国名分,还要履行宗主国保护属国安全的责任;而日本不仅要争名分,更要夺取领土,要把琉球国的独立国家身份抹掉,使之变成自己的一个行政县,為以后对外扩张扫清道路。






备注:
明清两朝五百年间藩属琉球视中国中央皇权为其主权国,且不与二心为倭寇诱惑所动摇而改变。清朝时期,琉球国为 闽浙总督 所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 管辖。琉球国文书 须先申 府,府 申 道,道 送 司,司 再呈 督、抚。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
察 作者之意,不外言公历一千六百十年(1610年),日本征服琉球以及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两端已耳。
一千六百十年(1610),"萨摩"征球,人所共晓,即"华人(倭寇)",亦无异词;
而谓,一千八百七十四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则未免过当也。


夫琉球进贡中国,球王即世、中国遣使往封,事在"萨摩"征球前二百余年。
当萨摩入球时,封贡曾否停止,吾不知也;历年来琉球仍进贡中国,其陪臣子弟仍入北京国子监读书,球王即世、中国仍遣使往封:事事如初,众目共见、众耳共闻。
谓"琉球既隶日本"?封也、贡也,彼何以不知;知之,又何以不禁!
为日本者?  既攻琉球,则当废琉球之主、更琉球之政,以示君威;乃一一听其自治、一一率由旧章,行之二百余年矣。
今乃忽然昌言曰:「当是时,吾既灭其国,而有之矣」;谁则信之!
查琉球官吏上书有曰:「历奉日本严戒,勿以萨摩一事显告中国」;
又曰:「使臣进北京时,必令其盟誓勿泄」。
苟琉球既为己有,何不直禁其遣使,而私相盟约不敢告人?;
可见一千六百十年(1610)以来,琉球一岛,日本并未视为己有也。


至日本并球、击台等事,并未知照中国,而谓「琉球为其所为」;是与一千六百十年,萨摩谓「琉球为其所为」,无异也。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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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7-10-19 00: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佐藤利八」漂难被劫事件:
1872年4月,日本小田县〈今 冈山县小田郡〉航运业者「佐藤利八」等四人海上遇暴风雨,被吹到台湾岛旧台东厅新港支厅成广澳沿岸番地,被生番洗劫一空,在性命危急之际被救,后在台湾府官吏协助下送至上海的日本领事馆保护。



中国清政府未尝在台湾大规模开发山林资源,係因其早自台湾纳入版图之初,即已明令「因地制夷,以夷制夷」来确保障内山后山等地,允其地自治生番的生存空间,可见中国清朝乃「不为也,非不能也」!

台湾有着生熟番界碑之外、台湾各地有着「后山/内山」之地,乃清廷官府因地制宜所采取不直接治理管辖的「(教)化外之民」活动的「(教)化外之地」,然其一旦有事而求助于「共主」,则清廷只要力所能及,仍会派员平定,然后退出。
例如,1816年前后,的「郭百年」事件,台湾总兵 武隆阿 逐出越界侵垦的汉民、拆毁其居住防御工事,然后地归番社、立碑重申垦禁,即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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