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传统藩篱下的宗藩关系观念
李鸿章是晚清政治与外交史中不可忽视的人物。他活跃晚清政坛 40 余年,参与了晚清的许多重大活动,如镇压太平天国、洋务运动、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对晚清的内政与外交产生了重要影响。观念指导行动,行动是观念的客观反映。本文尝试通过对李鸿章与宗藩关系有关史实的细微考察,发掘相关实践背后的观念,勾勒出其宏观性宗藩关系观念演变和变异的脉络。
通过史料的考察,笔者认为,19 世纪 70 年代之前,李鸿章的宗藩观念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其脑海中仍保留着传统的宗藩关系观念。在探究李鸿章的传统宗藩观念之前,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承袭的清中前期的宗藩关系观念进行简略的交代。
第一节 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传统宗藩观念
宗藩关系是中国长久以来处理与周边政权关系的典型模式。其对东亚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东亚地区因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着总体的和平与稳定格局。许多学者也使用宗藩体系、朝贡体制、朝贡关系、封贡关系、中华世界秩序、天朝礼治体系、华夷秩序等概念来代称中国与周边政权建立的此种政治关系。及至明清时期,宗藩关系发展成为中国与周边政权之间典型的以敕封和进贡为表现形式的上下等级关系。有清一朝,与中国建立宗藩关系的政权,《钦定大清会典》列举有 7 个,《清史稿》的《属国传》则在包含《钦定大清会典》列举的 7 个藩属国政权外,增加十二个藩属政权。
而实际上与清政府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宗藩关系的,只有朝鲜、琉球、越南、缅甸、暹罗、南掌、苏禄等七个政权。其中“朝鲜、越南、琉球三国与清朝的关系最深、最密,封贡体制最完备,封贡关系的功能、特色在这里也展示得最充分,中朝、中越、中琉关系可说是清代中国与邻国封贡关系的标本”.②因此,本文所探讨的李鸿章的宗藩关系观念也主要体现在中朝、中琉、中越关系。
观念是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性形象,这种形象通过头脑根据个体所具有的知识、经验、动机、情感对客观事物的加工而形成的。进而言之,宗藩关系观念是宗藩关系在人的头脑中加工形成的概括性形象,此种概括性形象的附着体是宗藩关系。晚清宗藩关系不是孤立和隔断的,其在清朝中前期传统宗藩关系的基础上因袭而来。对清朝中前期的宗藩关系观念,更确切地说是对清中前期统治阶级的宗藩关系观念有一个总体性把握,有助于理清李鸿章宗藩关系观念的发展脉络。
先秦时期产生的天下观及服事观是宗藩关系的思想渊源。大一统王朝建立后,中国古代王朝把天下观和服事观融入到王朝处理与周边政权关系的实践上,经历代王朝的实践扩充,及至清王朝政权建立,也陆续与周边政权建立了此种宗藩关系。
在华夏视野内,朝代的更替只是政权的兴亡,华夏文化却从未因为朝代更替而动摇。以“夷狄”身份入主中原的清朝政权面临的也是被华夏文化同化的命运。
清朝政权融入华夏文化的同时,也接受了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从宏观层面进行描述,清王朝君臣的宗藩关系观念与前朝并无差异,均是建立在儒家思想上。儒家的天下观念、大一统观念、华夷观念、礼制观念、王道观念也是清代宗藩关系的理论根基。
有关服事制的典籍记载有不少,如《尚书·禹贡》中的“五服”制,《周礼·夏官·职方氏》中“九服”制。服事制度通过划分不同的政治单元,以这些政治单元距离中央政权首都的远近,规定这些政治单元所要承担义务的多少,离中央政权首都越远的政治单元所承担的义务越少。虽然,服事制度自东周以后在国家政治版图上消失,“但它作为一种理想模式,却仍深深地扎根于中国历代统治者的头脑之中”,①并成为历代王朝构建与周边政权关系的指导观念之一。而宗藩关系,“它是国内基本统治关系即地方分权在对外关系上的延续和应用”.
身为清廷的藩属国,承担着同样的义务,享受同样的权利。不同属国却仍有归附时间早晚,政治依附关系、贸易关系松紧等差异。详见表 1:
此种差异影响着清廷对于藩属国地位的认识。如乾隆《清会典》有规定,凡是遇到朝贡的属国有要继承王位的,需属国遣使向宗主国请命,“朝鲜、安南、琉球,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而其他诸国,以敕授来使赍回”,②敕封规格的特殊,无形中凸显清王朝对于朝鲜、安南、琉球三国的重视。而在三国之中,朝鲜又是最为清廷所看重,清朝的许多宗藩礼仪规定对朝鲜均有特别优待,如清廷对各属国朝贡规模进行了限制,规定朝贡使团的随从不能超过百人,前往北京的不能超过二十人。贡船不超过三只,每只船人数不能过百,却强调“朝鲜不在此例”.
可见在三大典型性藩属国中,朝鲜又最为清王朝所优隆,其次为琉球与安南(越南)。而这与藩属国入贡时间早晚、事清之勤怠及与清王朝政治依附关系之强弱不无关系。
儒家具有“天下一家”的天下观。然而“天下”虽为“一家”,并非同质,也有内外之分。天下观与服事观念的结合形成了中国居于天下之中央,而“夷”则居于天下之边缘的构想。清朝君臣处理中国与周边政权的关系,就根据此构想而构建了宗藩模式。而实际上清朝宗藩关系的构建,不仅是清廷与周边政权政治关系的构建,更是一种文化观念上的构建。中国居于天下之中央,“夷”则居于天下之边缘的构想不仅仅是地理空间的分布,更是文明与野蛮,进步与落后的分界,也就是常说的华夷观念。清朝政权虽然作为少数民族而入主中原,统治权力掌握在满族权贵手中,但其作为少数民族自带的文明却是落后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华夏文明,他们按照儒家礼治体系建立了王朝,融入华夏文化后又自然而然地把宗藩关系中处于藩属国地位的周边政权归入于“夷”的行列,而自认为“天朝上国”.
封建礼制思想影响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礼者,人道之极也”,①充分解释了礼对中国社会的重要性。满族入关后,逐步接受了儒家的礼治思想,礼不仅成为规范清朝内部统治秩序的行为准则,更是成为维系清廷与周边政权宗藩关系的纽带。藩属国称臣纳贡所取得的政治意义是清廷作为宗主国最为看重的,通过与藩属国往来获得的经济效益反倒是次要的。因为宗藩关系“所确立的中外政治上的臣属关系,无论是实质上的还是名义上的,皆通过一系列朝贡礼仪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②所以对于藩属国不遵守宗藩礼仪的行为,清廷往往视之为对其宗主国地位的挑战。
在长时间的宗藩实践中,清朝君臣形成了“严礼守制”的观念,要求藩属国严格遵守清廷制订的礼制,不容逾越。道光九年(1829 年)越南以迁都富春城后,与镇南关路程太远为由,请求越海从广东朝贡,却被礼部所议驳,要求越南“仍恪守旧章。于广东钦州及广西水口等关,各陆路往来。毋庸由海道前来”,③否定了越南更改贡道的请求。贡道变更的背后,体现的是宗藩关系主动权的争夺,清朝作为属国的宗主国,无论是从实力对比,还是道义名分上来说,均具有天然的优势。清王朝采取压制藩属国越出礼制范围的举措,因为宗藩关系的存亡,很大程度体现于宗藩礼仪能否切实履行。在清廷看来,藩属国只有接受其规定的礼仪制度的义务,而没有主动变更礼制的权力。可知,“严礼守制”观念主要适用于属国,是对属国行为的约束。
《礼记·中庸》认为治理国家有九条规律,其中之二就是“柔远人也,怀诸侯也”,认为“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④秦大一统后,“分封诸侯制度已不复存在。但强大的历史惯性影响下,中国的封建统治者仍把中国周边的落后民族和国家视为如同古代的诸侯国,而将更荒远的国家视为远人”,⑤清王朝统治者也不例外。其把“怀柔”观念纳入到宗藩体系中,强调王道治理理念,以“德”和“仁”感化藩属国。一方面,清朝对于藩属国缴纳贡物的数量进行裁减。如清朝始与朝鲜建立宗藩关系,正贡每年一次,“其方物黄金百两、白金千两……细布万匹、布四千匹、米万包。”
后来,皇太极规定朝鲜只需缴纳贡额之一半。随后清朝皇帝多次减免朝鲜的贡物。顺治时期,停免了朝鲜例贡中的金银器皿、人参和马匹;康熙时期,免黄金百两、青红蓝木棉布六百匹、白金千两、红豹皮百四十二张;雍正时期,减去朝鲜例贡青黍皮三百、水濑皮百张、木棉布八百匹、白棉纸二千卷、米百十石、糯米三十石。除了藩属国贡物的减免体现清廷“怀柔远人”观念外,在清朝对藩属国贡物的回赐中,也逐渐体现出其“厚往薄来”观念。康熙二十四年(1685 年),康熙帝认为清朝恩赐给属国的贡物甚少,“於厚往薄来之道,尚未允协”,要求内阁与礼部“酌量增益所赏仪物”,②随后内阁和礼部商议:“嗣后琉球国王,应增缎三十匹;安南国王增缎二十匹;暹罗国王增缎十六匹,凡表里各五十匹。……”.③可见清朝统治者开始建立起“厚往薄来”的观念。而康熙之后,清王朝逐渐增加对属国的赏赐,“并通过加赐、特赐这两种方式,使‘厚往薄来’的传统原则得以体现。”
上述实践表明,清王朝对于藩属国的“厚往薄来”观念并非从宗藩关系建立就具有的,而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除了贡物的减免及对藩属国回赐的增多体现清廷的“怀柔”观念外,清廷恩恤属国,怀柔远人的观念也在宗藩制度中得到反映。有清一朝,时有外国船民遭受海难而漂流到中国,围绕妥善安置外国船只与难民,清廷形成相应的遭风难民救护制度。乾隆时曾下谕旨,如果有遭风漂泊至中国境内的人船,地方督抚要加以抚恤,“动用存公银两,赏给衣粮,修理舟楫,并将货物查还,遣归本国,以示朕怀柔远人之至意。将此永着为例。”
在这段谕旨中,虽没有明确指出“外国”是藩属国,但是清朝时能遭风漂至清朝境内的船只,大多属于朝鲜、琉球、安南等藩属国。可见“清朝统治者已把人道主义的救助与‘怀柔远人’的‘天朝意识’溶为一体”.⑥而乾隆朝制度化的藩属国海难救助规定也成为不可违背的“定例”.
道光三年(1823 年),有“朝鲜国遭风难夷金光宝等九名,漂流闽省”,清廷“当经谕令将该难夷,委员护送进京”,然而据礼部“查明该难夷等到京名数,与原奏人数不符,且无委员护送,又无咨文,仅系沿途经过州县,接递护送行走,至山东兰山县以后,并未派员照料”,随后清廷对于触犯制度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赵慎畛、琦善以疏玩之罪“俱着交部议处”.
综上所述,清王朝建立后,在儒家天下观及大一统观念的指导下构建起与周边政权的宗藩关系。它以礼治思想观念作为维系清廷与周边政权宗藩关系的纽带,在与藩属国的礼制互动中,坚持“严礼重制”观念,积极构建并维护宗藩关系中的相关礼仪和制度;从华夷观念出发,视藩属为“夷”,表现出“天朝上国”的优越感;从“怀柔”观念出发,主张用仁德教化藩属国,在朝贡往来过程中,逐步形成“厚往薄来”的观念。可见,清朝中前期的宗藩关系观念并未超脱出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这一时期的宗藩关系观念更多是儒家治理国家的思想观念在对外关系上的延伸。而清中前期宗藩关系观念的演变过程实际上就是清朝政权融入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华夏文化的过程。
第二节 李鸿章的传统宗藩关系观念
个人的观念直接取决于客观的社会存在,对观念的研究必须与特定的时代背景以及个人背景相结合。近代列强对于东亚的殖民扩张,引起以中国为中心的传统宗藩关系的动荡和危机。面对列强的侵略扩张及西方文化的传入,晚清君臣的宗藩关系观念逐步发生转变与调适。然而观念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的,更不可能完全割裂传统观念,而形成新的一套观念体系。19 世纪 70 年代之前,清王朝与属国之间的宗藩关系仍较为稳固,这时期有关李鸿章与宗藩关系的相关史料稀少,但其着力于平定内乱,对宗藩关系的认识和理解,因缺乏相应的宗藩关系实践,不可能超脱传统宗藩关系观念的藩篱。此外,对于他此时的宗藩观念考察可以从其以后的观念逆推一二。
首先,视藩属国为“夷”,自居“天朝上国”而表现出对属国的“怀柔”、“恩恤”之情。
同治二年(1863 年),朝鲜国金斗成、金丁行、宋泰人、宋宗二四人在洋遭风,漂流到定海厅的岑港地方,对于属国遭风难民,清廷早有规定:“嗣后被风漂泊之船,令督抚等加意抚恤。”
定海厅将四人送到了浙江宁波府,宁波府又将这四人派员护送到苏松太道,当时李鸿章是江苏巡抚,苏松太道是其治下。“查向遇朝鲜国遭风难夷到沪,均系护送至省,转护到京。现在省城未复,自应改由海道护送天津转护进京”,②当时饬委候补通判张僡搭海船护送前进。这一奏折能反映出李鸿章的一些宗藩观念。首先,在奏折中,李鸿章多次使用“难夷”一词,在此等语境下,“难夷”一词实际上是李鸿章在坚持华夏文化优越性下对于属国的蔑称,显示出李鸿章华夷观念的牢固性。此外,当时李鸿章所率领的淮军正与太平军李秀成部鏖战于江苏境内,所以在奏折中,李鸿章称“省城未复”、“驿路梗阻”.③然而在此等困难情境下,仍委派官员护送朝鲜遭风难民入京,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这表明李鸿章并不是单纯的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护送朝鲜遭风难民。结合前文指出救护藩属国遭风船只及难民是清朝以“天朝上国”自居而“怀柔”远人观念的体现,不难推断出李鸿章此举是“怀柔”、“恩恤藩国”观念的外在体现。事实上此种对属国的“怀柔”在随后岁月不时闪现。
如李鸿章参与了奉天与朝鲜边民交易章程的制订,这一章程中规定,朝鲜常年进京朝贡,“典礼仪关,一切恪遵定例,贡物例不征税。其使臣及差官、从人携带行李、零星物件,自应遵照部议,宽予限制。”
文后还规定了宽限的额度。这不能说不是李鸿章“怀柔”、“恩恤”属国观念影响的结果。
其次,宗藩关系强调宗主国和藩属国各正其位,典仪有序,重视上下等级名分,而李鸿章思想中等级名分观念浓厚。
李鸿章坚决维护宗主国与属国的上下等级名分。这一时期体现李鸿章等级名分观念的史料,笔者未曾见到,但从以后所言所行,可以推导出此时其具有强烈的上下等级名分观念。李鸿章在劝导朝鲜立约通商时,与朝鲜官员通信往来频繁,当时朝鲜方面就通商立约等事宜向李鸿章请示。对于朝鲜与他国往来国书内所称名号,李鸿章坚决反对朝鲜称帝,认为“历查西洋各国书籍内所载,聘问国书译其称谓本非一律”,列强“彼此亦各从其本称,未尝以称帝为尊称,王为小也。
贵国久受中朝册封,如有报答日本之书,理应仍用封号,将来传闻各国,衡以西洋通例,当无笑贵国为失礼者”.
“帝”的称号在中国政治体制内是最高统治者的尊称,朝鲜是清朝的藩属国,其本有的称号是次一等的“王”,朝鲜若在与他国往来的国书中使用“帝”号,乱了与清朝的上下等级名分,属于僭越行为。上下等级名分若不存,宗藩关系也必将无从谈起,这是原则性问题。在宗藩体制逐渐松动的时候,李鸿章仍坚持此种观念,更无须说此时宗藩关系仍较为稳固,这种观念更深植于其头脑中。
此外,礼仪制度是维系宗主国与藩属国上下等级名分的直接手段和方式,不仅藩属国要严格遵守宗藩礼仪制度,对于清朝一方来说也是一样的。清朝为保证朝贡的正常进行,制定了严密的礼仪制度,其中保证属国朝贡活动的正常进行是属国进贡沿途地区督抚的职责。同治三年(1864 年),“琉球国贡使正议大夫毛克述等赍贡进京”,按照定例,地方应派员护送,及至江苏境内,李鸿章“派委都司双奎会同署苏州府管粮通判胡志章、候补知县张必寿于交界地方迎探接护。
该贡使于十月十二日行抵江苏省境,当即接替伴送,沿途营县拨护应付,均按正站行走,逐站交接前进,于十一月初五日送出苏境,交山东郯城县接护北上”.
次年,“琉球国贡使正议大夫毛克述等进贡事毕”,李鸿章又按照礼仪定例,派人“于山东交界地方迎探接护”,③沿途按例护送出江苏境内。在琉球国进贡一事中,李鸿章按照定例履行其在朝贡活动中的职责,一举一动皆符合朝贡礼仪制度的规定,深层次来说,是维护宗主国与藩属国以礼制展示上下等级名分的体现。
再次,长久以来,作为宗主国的清朝一直对属国坚持“治以不治”观念,对于属国国政不进行干涉。宗藩关系更多是名义上的不平等,而非实质上的不平等。
李鸿章也认可要对属国“治以不治”,认为属国“钱粮政事向归本国经理”,④在致朝鲜李裕元的信中也说“贵国政教禁令悉由自主”.⑤“国政虽由其自主,应不失中国属邦之名。”①虽然在时局的逼迫下,此观念随后被逐渐打破,但此时该观念仍是李鸿章对待宗藩关系的信条。
最后,清朝周边的许多政权与之建立了从属意义的宗藩关系,清廷从文化优越感出发,视周边的藩属国为“夷地”,构建对清朝具有臣服意义的宗藩关系。
宗藩关系除了成为凸显清朝作为“天朝上国”尊荣的工具外,也是寄希望于通过这种关系把周边政权纳入到宗藩体系内,防止成为祸乱清朝边疆地区的不稳定因素。此外,属国也成为边疆的藩篱,有力地削弱了其他周边政权对清朝边疆地区的侵害,也就是传统的“守在四夷”.李鸿章抱有较强的“守在四夷”观念。虽然此时并无资料直接显示其具有此种观念,但在宗藩危机时期,李鸿章对于宗藩关系的维系,一定程度带有巩固边疆国防的目的,面对列强侵略,其把属国朝鲜视为清王朝东北之地的屏障,越南、缅甸视为西南屏障,显出属国对清朝边疆的藩篱作用,这不能说不是“守在四夷”观念在近代背景下的变异。追根溯源进行反推,此时李鸿章应具有传统的“守在四夷”观念。
第三节 观念“守旧”的原因及评价
从前文可知,李鸿章的宗藩观念是传统的。分析他这一阶段观念的“守旧”,必须结合李鸿章的个人背景及当时所处的时代大背景进行综合的考察。
首先,从李鸿章的个人背景而言,李鸿章科举进士出身,长久经受儒家学说熏陶,“鸿章,道光二十七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从曾国藩游,讲求经世之学。”②有学者从心理学出发,根据观念对人的作用机制,将观念分为本能性情感观念与认知观念。“本能性情感观念是指人在走向成年的成长过程中,对基本情感--快乐以及将它投射到相关对象而形成的认知并意志化,且这种观念已经内化于其心理情感架构之中。”
人的心理情感架构是在成年期内逐步成熟的,在这一时期内形成的情感观念方能够内化于心理情感架构中,而成年后心理情感架构成熟,就不会再接受其他情感观念。所以作为本能性情感观念一旦定型不易改变。李鸿章生存于儒学思想观念深刻影响的清代社会,家庭背景、接受的教育都决定了其未成年时期所形成的观念必然打上了儒家思想观念的烙印。儒家教育中的天下观念、大一统观念、华夷观念、礼治观念作为本能性情感观念根植于李鸿章的灵魂深处。
其次,从李鸿章当时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考察。从国内来说,1871 年前,太平天国运动和捻军烽火席卷大半江山。李鸿章在扑灭太平天国运动中崭露头角,并逐渐成为清朝扑灭这些反抗势力的重要领导者。纵览李鸿章的生平简历可以知晓,其在这一时期基本忙于扑灭反清运动,“洪秀全据金陵,侍郎吕贤基为安徽团练大臣,奏鸿章自助。……同治元年,遂命鸿章召募淮勇七千人……四年四月……鸿章署两江总督,命率所部驰防豫西,兼备剿京东马贼、甘肃回匪。……七年正月……鸿章督军入直……九年七月,剿平北山土匪。值天津教堂滋事,命移军北上。”
军事任务是李鸿章此时的重心,与宗藩关系有关的涉外事务只是其作为地方督抚可能承担的职责而出现在其眼帘中。他的地位决定了不可能作为宗藩关系的直接交涉者的角色而出现。李鸿章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思维能力的个体,此时所形成的观念属于认知观念,而认知观念的形成与本能性情感观念有所不同,其形成的基础是对于一般性事物的认知,“在这其中,人的理性和经验对认知事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②这一时期,其直接获取相关经验的条件并不具备。
从国外来说,清朝与周边国家,包括琉球、朝鲜、越南等国构建的宗藩关系仍较为稳定。列强对清王朝属国的殖民侵略主要在 19 世纪 60 年中后期开始,如 1866年,法国出兵“膺惩”朝鲜,虽登陆江华岛,但是最终结果却是撤退,并未对清鲜宗藩关系造成变革性危机。宗藩体系结构的稳定,决定了与之相适配的思想观念不可能瞬时发生变化。
个人的观念与所受的教育、所处的位置,以及所生活的时代密切相关。19世纪 70 年代之前,传统宗藩关系观念占据李鸿章的脑海并不是偶然。其作为一个深受传统儒家文化影响的士大夫,耳濡目染儒家思想,思想观念中带有传统观念的因子。此外,这一时期,他是作为一个内乱平定者的角色出现,把所有的精力倾注于镇压反抗清朝统治的势力上。作为地方督抚,其尚未上升到国家外交的决策者的地位,所具有的视野和高度不足以支撑其形成新的认知观念。所以,他的认知观念在宗藩关系总体保持稳定的国际局势下,更多的是服从或者说是融入于清朝传统的宗藩关系观念。这一时期是其宗藩关系观念转变和调适的预热期,其所抱有的传统宗藩观念,对其宗藩观念的转变及随后的宗藩关系实践产生重要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