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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清藩属琉球国对华的「谢恩与表奏」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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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7-7-27 00:4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题:清代琉球国的「谢恩与表奏」文书
作者:朱淑媛。资料来源:《清史研究》1998年第4期
二次编辑:猎户人




琉球国是坐落于南太平洋中的一个群岛之国,与中国隔海相望。早在隋朝中琉两地就有往来,明皇朝初遣使诏谕琉球后,始为对华称臣纳贡、永世服膺、请封袭爵、世袭罔替的成为中国藩属从属的关系,而后琉球则按期遣使对华朝贡。

十七世纪中叶,明皇朝灭亡后,清皇朝入关后定鼎中原。清顺治三年(1646),仍旧照例朝贡于南明小朝廷隆武皇帝的藩属琉球中山国使臣,适逢遭遇清军被俘后,遣送至京,清朝遂招抚琉球,承先启后、继往开来。至顺治十年(1653),由于明末清初政经局势盗匪猖獗与海靖不遂,经过近十年间的反复交涉,琉球国中山王世子「尚质」遣王舅「马宗毅」等使臣奉表来京朝见,并缴回了前明朝颁发的印敕诏书,并进庆贺贡。
进呈皇帝贡品有:金罐一对,共重六十一两六钱八分;银罐一对,共重五十两六钱;细嫩土蕉布一百匹、细嫩黄色蕉布一百匹、细嫩赤色蕉布一百匹、泥金彩画围屏一对、满面泥金扇五十把、满面泥银扇五十把、红花一百斤、胡椒二百斤、苏木一千斤。
进献皇后:金粉匣一对,共重七两四钱六分;银粉匣一对,共重七两二钱一分;满面泥金扇二十把、满面泥银扇二十把、细嫩土蕉布二十匹、漂白细嫩土苎布二十匹。

自此,琉球再次开始对华称臣纳贡,并成为中国清皇权藩属关系。清政府遂定琉球国二年一贡,贡船二只。贡品照旧沿明制为:马、螺壳、硫磺。后康熙朝经数次修改,至康熙三十二年,最终定为
贡品:硫磺一万二千六百斤、红铜三千斤、白刚(钢)锡一千斤。另外还有每贡必进的非额定贡品蕉布。蕉布是贡品中数量较多的琉球国土特产品,其“宽一尺,乃芭蕉沤抽其丝织成,轻密如罗。”(注:清沈复《浮生六记》。)
贡期:琉球国以其「耳目官、正议大夫」充正、副使,率其「都通事、通事、官伴、水梢」等一百五十至二百名官民渡海赴闽,抵闽后带从人十五名入京,其余留闽府待命,同时开展互市贸易活动。
藩属琉球贡使赴京,例由 闽省督抚 按例遴选文、武二、三名伴送,以办理沿途接待护送事宜,确保赴京路途安全。而中国闽府「伴送官」以文职「知府、通判」充当、武职常以「副将、参将」充当。
朝贡礼成,清帝照例赏赐琉球王府的王、使、臣:
国王:锦八匹、织金缎八匹、织金纱八匹、织金罗八匹、纱十二匹、缎十二匹、罗十二匹;
正副使臣:织金罗各三匹、缎各八匹、罗各五匹、绢各五匹、里绸各二匹、布各一匹;
都通事:缎五匹、罗五匹、绢三匹;
从人:绢各三匹、布各八匹;
留边人员:彭缎袍各一件。


据「丁丰」《琉汉对音与明代官话音研究》一书载,有清一代琉球国遣使进贡108次、琉球学者「赤岭诚纪」《大航海时代的琉球》一书载, 其共遣使来朝347次。清代藩属国琉球究竟对华遣使来朝多少次,目前尚无准确的统计数字和明确的统计方法。但在中琉二百余年的友好往来中,以其二年一次例贡计,当不在百次以下。然而,藩属琉球除按期「正贡」外,还有不定期的加贡,如「请封、谢封、谢恩」等,总计次数远在百次以上。这些不同名目的进贡,我们统称之为《朝贡》。然而,无论何种名目的朝贡,贡使一定要携带琉球国王进呈清帝的表奏文书。目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是仅存于世的珍贵的来自于琉球国的孤本文书。「表文、奏本」则是以中央皇权朝廷封疆大吏等用于进呈皇帝的制式专用官府公文书,二者对文字的运用和对内容的表述截然不同,作用、用途也不同。清代,每逢「元旦、冬至、帝后寿诞(即三大节)、宫中重要庆典」时期,各级臣工都要向中央皇权朝廷的帝、后进呈「表、笺」以庆贺。
给皇帝的称「表」,给皇后的叫「笺」。表文 无实质内容。清沿明制,其撰稿统由 翰林院 翰林执笔,经 大学士 奏请 皇帝 钦定后颁发,各级臣工按既定内容、文式抄写进呈。表文 用古老的四六骈文,华丽的词藻撰就,引经据典,极尽歌功颂德之意。藩属琉球王府 遣使进贡亦需进呈「表文」。碍于表文体裁所限,琉球国王进呈 表文 时,要附进 奏本,以对表文不能尽述的内容,加以补充说明。
奏本是明朝臣工向皇帝报告私务的文书,清代继续使用。规定:臣工奏报公事用题本,加盖官印,私事用奏本,不用印。然而,臣工奏事,有时公私诸务很难分清,致使用混乱。尽管雍乾两朝多次申明使用界限,但仍难分明,乾隆十三年(1748)终于发上谕“著将向用奏本之处,概用题本,以示行简之意。”(注:《光绪朝会典事例》卷十三。)奏本虽废止不用,但琉球国王进贡、陈奏事件仍继续使用,并加盖国王印。奏本实际已成为属国陈奏事件的专门文书,与表文一起进呈,起着附件的作用。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与进贡密不可分。贡期,表奏由贡使赍捧入京,先呈于礼部。收讫后,礼部将正副表文移送内阁汉本堂“翻译具题”,将译好的满文粘贴于汉文之后,送票签处票签,进呈皇帝恭阅。奉旨后,钦天监择吉“觐见”。在这里,表文可视为是属国进呈宗主国的外交文书,有着证明贡使身份和朝贡目的的外交作用,但又不是近代意义上单纯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文书,而是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外交文书。

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可根据所述内容和折面文字分为进贡、谢恩、庆贺、进香等表文或奏本。仅录谢恩表奏各一件:
《表》
琉球国中山王尚敬诚惶诚恐稽首顿首上言。伏以帝德遍乾坤,中外睹协和之盛,皇恩弥宇宙,遐迩承熙皞之隆,辑瑞五瑞,百辟咸瞻,有道圣人玉帛万方,八方共仰太平天子,普天庆溢,率土欢腾。恭惟皇帝陛下,道隆尧舜,功迈汤文,大德日新,继百王之道统,覃恩时懋,绍千圣之心传,物阜民康,欣逢圣世明良之会,时雍俗美,喜际熙春泰运之期,四海遍洒仁风,八 深沾怿泽。臣敬僻处海隅,荷沐天眷,虽竭诚而拜颂,实仰报无从。谨遣陪臣毛鸿基、郑秉彝等恭赍短疏,聊申谢悃。伏愿仁恩愈扩,德泽弥深,西被流沙而东渐勃(渤)海,醴泉与芝草俱生,南距五岭而比暨三涂,瑞凤共祥麟偕集,则躬桓蒲谷,觇亿万年有道之长,而玉帛车书,垣千百世无疆之祚矣。臣敬无任瞻天仰圣激切屏营之至。仅奉表称谢以闻。
雍正六年十一月初十日奏,七年十月初十日奉旨:览王奏。知道了。该部知道。


《奏》
琉球国中山王臣尚敬谨奏:为恭谢天恩事。窃照臣敬僻处海滨,感沐皇恩异数眷膺,虽竭顶踵,未罄涓埃。兹准礼部咨开:为颁赏事。主客清吏司案呈,礼科抄出,本部题前事内开,议得:琉球国中山王尚敬差王舅向克济、正义大夫蔡文河等进贡谢恩来京,应照雍正七年加恩之例,赏赐该国王蟒缎六匹、青蓝彩缎十匹、蓝素缎十匹、衣素缎十匹、闪缎八匹、锦六匹、绸十匹、罗十匹、纱十匹,共八十匹。由内阁将赏赐缎匹数目,撰敕交付来使带回,其赏赐之物于户部移取,在午门前赏给。等因。于雍正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题,本日奉旨:依议。钦此。钦遵。抄出到部。相应知会琉球国王可也。等因。又为知会事。主客清吏司案呈:雍正十年三月初七日皇上特赐琉球国王舅向克济黄玻璃瓶一对、红玻璃瓶一件、绿玻璃瓶一件、白玉笔搁一件、白玉双喜觥一件、汉玉双喜杯一件、红玛瑙水盛一件、牛油石福寿盒一件、铜珐琅花瓶一件、铜珐琅茶盘一件、琼石荷叶觥一件、青绿鼎一件、彩漆小圆盘八件、歌窑四系花囊一件、蓝瓷瓶一件、霁红瓶二件、霁青胆瓶一件、歌窑瓶一件、官窑双管瓶一件、填白双圆瓶一件、粉红瓷小瓶一件、青花瓷桃式盒一件、五彩套杯一套、五彩酒蛊四件、洋红酒盅四件,于本日在午门内一一交予王舅向克济跪领讫。相应知会琉球国王可也。为此全咨前去查照施行。等因。雍正十年七月十三日王舅向无济等赍捧敕书、蟒缎等到国。奉此臣敬叨蒙皇恩,感愧无地,愈为懔懔。谨择良辰恭率百官迎接敕书、蟒缎、玉器等物,望阙嵩呼,一一拜领。并令王舅向克济叩受御赐玉器等物,永为传家之宝,举国臣民舞蹈欢忭。惟臣中夜图报,不能仰酬万分之一。钦遵敕谕,具表附贡使温思明、郑仪等顺赍赴京,叩谢天恩,仰冀睿慈,俯鉴下悃。臣敬无任激切屏营之至,仅具奏以闻。
雍正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奏,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奉旨:览。王奏谢知道了。该部知道。
贡使来朝,不只负有进献贡品的使命,所以,每次贡使所携带的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一般也都在二件以上,分别述事。如乾隆二十七年(1762)共携表奏八件,其中表三件:1.为遣使进贡事表文;2.为补进正贡表文事表文;3.为恩免一贡谢恩事表文。奏本五件:1.为恭进正贡事奏本;2.为恩免一贡方物谢恩事奏本;3.为恭进表章以补贡职事奏本;4.为恳请准令官生归国事奏本;5.为请加恩事奏本。
目前所能见到的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有两种:表奏文书原件和史书录本。原件来自于琉球国,史书录本则来自于内阁礼科史书。按规定,臣工和外藩的题奏文书,内阁批红发抄后,由六科择要抄录,分别成册即为六科史书。史书录本的表奏文书虽不是琉球国王的原表奏文书,但也是清政府在办理琉球国事务过程中形成的副本文书,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与朝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清代中琉封贡中,起到了不同于一般公文书的重要作用。根据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谢恩是朝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所予,有所谢,乃人之常情,国亦如此。琉球国的谢恩有两种:遣专使进谢恩贡,和贡期贡使附带谢恩表奏文书谢恩。谢恩和谢恩贡虽一字之差,但在实际中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贡使来朝,清帝必有例赏,此外,逢宫中举行重大活动,亦邀请贡使参加。这被琉球国视为一种殊荣,所以,除贡使要谢恩外,琉球国王也要具表奏文书谢恩。因此,在清代中琉二百余年的封贡过程中,琉球国逢贡必具表奏谢恩。


另外,逢以下三种情况则以贡的形式谢恩:
1.官生在国子监学习肄业归国后,琉球国要进谢恩贡。国子监是古代的最高学府,始建于公元276年。明初中琉结藩后, 洪武帝朱元璋出于加强和扩大中国的对外影响,主动提出“琉球国中山、山南二国王皆向化者,可选寨官弟男子侄,以充国子,待读书知理,即遣归国。”(注:《南雍志》卷一。)有明一朝,共为琉球培养官生十七批53名。沿明制,清代琉球国王世子袭封王爵后,照例请求派遣陪臣子弟入国子监读书。康熙三十年(1691)第一批入国子监读书官生肄业归国,三十二年(1693)贡期,琉球国王附进谢恩贡品:围屏纸五千张、嫩熟蕉布一百匹。雍正六年(1728)第二批官生郑秉哲等肄业归国,八年(1730)又附进谢恩贡品,礼部“照康熙三十二年(1693)之例,送交总管内务府”查收。遂成定例,但不遣专使。

2.清帝遣使册封琉球国王礼成,琉球国王遣专使进谢恩贡。琉球国王是世袭制,凡国王继位,必先遣使臣来朝请封,清政府则据此派正副使臣往封,未封之前,称世子管理国事,册封虽是象征性的仪式,但中琉政府都极重视。清政府派出以翰林院编修等为正副使的册封使持节及诏敕往封,行使宗主国的权力。对琉球国王来说,袭封王爵是关系到国家社稷的大事,礼成表明是被清政府承认的合法君主,可名正言顺地行使统治国家的权力和对外往来。因此,琉球国要举行隆重的册封仪式,礼成要遣专使谢恩。

3.清帝赐琉球国王特殊物品及御书匾额。自古中国就有赠送匾额表示友谊长存,或自书匾额悬挂厅堂的习惯。清代自康熙至同治朝,清帝登极后,都赐匾额于琉球国王,用示中琉友好,琉球国王自然要遣专使谢恩。
谢恩使一般以王舅和紫金大夫充当,贡品多为金银器皿,无额定数量。
《清会典》载,属国进贡除常贡及庆贺贡物照例题请收受外,其谢恩及陈奏所进方物,礼部需将应否收受,或应留抵下次正贡,具题请旨。


琉球国进谢恩方物留抵下次正贡,始于雍正朝(官生肄业归国谢恩除外)。
雍正皇帝继位后,雍正二年(1724),赐琉球国“辑瑞球阳”匾额,并玉器珐琅炉瓶盒一份、白玉盆一对、汉玉块一件、白玉镇纸二件、三喜玉杯一件、青玉炉一件、白玉提梁罐一件、汉玉螭虎笔洗一件、青玉三喜花插一件、白玻璃大碗四个、白玻璃盖碗六个、瓷胎烧金珐琅有盖把碗六个、青花白地龙凤盖碗十二个、青花白地龙凤盖盅十个、蓝瓷碟十二件、霁红碟十二件、霁红碗十二个、甜白八寸盘十二件、绿龙六寸盘二十四个、青花如意五寸盘二十个、青团龙大碗十二个、五彩宫碗十四个、绿地紫云茶碗十个、紫檀木盒绿端砚一方、棕根盒绿端砚一方。

雍正四年(1726),琉球国王遣专使谢恩,进到:金鹤形一对,鹤踏银岩座俱全;黑漆嵌螺五爪龙碗三十个、黑漆嵌螺龙盘三十个、细嫩素花蕉布五十匹、精彩画围屏一对、围屏纸五千张、护寿纸五千张、雅扇二百把。
十月二十三日,礼部为琉球国进到谢恩贡物事具题。二十八日,奉旨“琉球国王因朕颁赐御书匾额及玉器等件,特遣使臣进表谢恩贡献礼仪,具见诚悃。朕加惠远藩,不欲收其贡物,但既航海远来,不忍令其带回本国。查历来朝鲜国王进献礼物若不收受,有送交内务府存留,准作年贡之例。今琉球国王所进礼物,即照此例存留,准作二年一次正贡,以示朕体恤远人之至意。”这是有清以来,首次拒收琉球国谢恩贡物。
十一月初三日,贡使向德功等奉旨诏见于乾清宫,帝赐其国王「尚敬」:内造缎二十匹、玉方鼎一件、夔龙水注一件、玉龙凤方盒一件、玉螭虎双寿杯一件、玉云喜卮一件、玉馨一架、白玻璃盖碗六件、蓝玻璃盖碗六件、青龙红水七寸盘二十件、霁红白鱼七寸盘二十件、青花如意五寸盘二十件、绿水紫云茶碗十件、青花水宫碗十二件、五彩蟠桃宫碗十四件、霁红盘十二件、霁红盖碗十件、霁蓝盘十二件、红龙高足盖茶碗六件、青花龙凤盖碗十二件、青花龙凤盖盅十件、珐琅炉瓶盒一份、紫檀木盒绿端砚一方、杏木盒绿端砚一方。

初四日早朝,又谕礼部马齐、张廷玉等再次强调并重申“琉球国远隔海洋,该国王收受赐物不必专遣使臣进贡谢恩。着于正贡之年一同奏谢。将此谕该国王知之。”(注:内阁汉文起居注。)但琉球国王并未遵旨,仍照例遣使毛鸿基、郑秉彝等进到六年(1728)正贡。就此雍正帝再发谕旨,指出:琉球距中国远隔数千里,海中航行风险难测。将谢恩贡物留抵下次正贡既有谕旨,且有朝鲜国为例,琉球国理应遵旨执行。但实际并未如此,琉球国的朝贡仍照例进行,如是者直至雍正十二年(1734)。为将谢恩贡物留抵下次正贡,雍正帝最少发出谕旨五道。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琉两国统治者都如此固执呢?
首先,让我们追述一下清初的中琉结藩。清初,统治者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防止海上反清抗清势力对东南沿海及琉球国的影响,愿与琉球结好。但出于维护统治者和国家的尊严,要求其缴回明朝颁发的印敕封诰。而琉球愿与清朝结好,首先是为获得政治上的庇护,其次是为经济上的原因。琉球是群岛之国,四面环海,国民多以捕捞为业。发达的捕捞业和丰富的海洋资源,为其发展经济贸易提供了优越条件。纵观其周边国家,可以与其开展大规模贸易活动的,非中国莫属。但清政府推行的是闭关自守政策,又因清初东南沿海“海氛不靖”,而严禁只船片帆出海,更不允许外国来华贸易。清初,百业待兴,各种政策制度均不健全,悉沿明制。明朝政府对琉球国实行的是朝贡贸易免税政策,即朝贡时贡船可随带货物来华。借贡使赴京,贡船候风返国之机开展贸易。也就是在政治上朝贡的前提下,允许开展免税贸易活动。
再让我们分析一下雍正皇帝和琉球国王坚持初衷不变的原因。琉球国王认为,将谢恩贡物留抵下次正贡,是出于皇上对琉球国的格外恩典,而虔诚进贡、谢恩则是作为属国应尽的义务和受到皇帝的恩惠后所应有的表示。琉球国王还有一个重要的不便说出的原因,就是借谢恩之机进行贸易。增加一次朝贡,就等于多一次来华贸易的机会。


雍正皇帝坚持将谢恩贡物留抵下次正贡,有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是出于对贡使海途安危的关心。清初,清政府对藩国推行的是怀柔远人,抚恤外藩的政策。琉球国贡使来华朝贡,需借助海洋季风,如不借助季风则危险性增多。为对清帝赐予的恩惠表示诚挚的感谢,贡使到国,其国王即迅速遣使进谢恩贡,不等候季风的到来。另外,康熙六十一年(1722)贡使官生海上遇难事件记忆犹新,也是促使雍正帝拒收谢恩贡物的重要因素。

第二,在明代,琉球国就有寻找托词遣使朝贡的情况,以致有时一岁再贡三贡,使朝贡毫无规律可循。雍正帝将谢恩贡物留抵下次正贡,也是出于维护朝贡秩序而采取的措施。表明清政府重视琉球国的朝贡,处处加以规范,使朝贡有序开展。同时,也有将琉球、朝鲜二国等同对待的因素在内。

第三,是为减少因的谢恩带来额外的人力物力负担。琉球国的谢恩贡品与例贡贡品有原则上的区别,例贡品以额定方物为主,附贡不定额的其他物品,谢恩贡品则没有数额上的限制,但质却远在例贡之上。琉球国“遇庆贺、谢恩始行备进金银器皿”。(注:军机处上谕档。)随时备办谢恩贡品遣专使赴京谢恩,清廷亦要安排相应的接待,不但时间上仓促,而且,两国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也都增加了一定的额外负担。基于上述三点,雍正帝坚持将谢恩贡留抵下次正贡。



乾隆皇帝继位后,琉球国据情分别遣专使谢恩四次。
第一次,乾隆四年(1739)赐御书匾额“永祚瀛壖”,六年(1741)遣紫金官翁鸿业、正义大夫蔡其栋进贡谢恩。
第二次,乾隆二十一年(1756)应琉球国王世子尚穆之请遣翰林院侍讲全魁、编修周煌为钦使,赴琉球册封王世子尚穆为王。二十二年(1757)遣法司王舅马宣哲、紫金大夫郑秉哲进贡谢恩。
第三次,乾隆五十三年(1788)赐御书匾额“海邦济美”,五十四年(1789)遣紫金大夫向处中、正义大夫郑永功进贡谢恩。
第四次,乾隆五十五年(1790)赐琉球国王御书“福”字,五十八年(1793)遣紫金官毛国栋、正义大夫毛廷柱进贡谢恩。
其中,第三次谢恩使向处中、郑永功到京后具呈礼部,请为代奏,呈称“琉球国遵依定制二年一贡,百有余年。欣逢圣圣相承之世,加意怀柔,顶踵莫报。惟有输诚纳款以尽臣服……是以临行之时,国王再三谆处中等具呈恳请。数年以来,迭蒙皇上殊恩,频加赏赉。此次微物贡献,不能仰酬万一。若再留存准作下次正贡,则国王之心何以得安。且国王世守藩封,代供贡职,虽使臣远涉,分所当然,何敢偷安,致违贡献大典。此国王一片真诚,用敢恳乞俯顺夷情。据情代奏,务期邀蒙皇恩谕允,将谢恩方物准收,免抵下次正贡。庶得仍遵旧制,按期入贡,国王之心既安,使臣之职亦尽,则时来时往永戴天家之庇,一丝一粒皆沾化日之长。”肺腑之言出自一片真诚,乾隆皇帝深受感动,于五十五年正月二十八日发出上谕,肯定“琉球国王恪守藩封,素称恭顺,重洋远隔,职贡维虔”的一片诚心,认为“情词恳切,诚悃可嘉。著照所请。该部即将所进谢恩方物,准予赏收。下次正贡,届期该国遣使来京,再当优加赏赉,以示朕怀柔藩服之致意。”(注:《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三编》。)

自此,琉球国进谢恩贡形成了一种无明文规定的制度:即进谢恩贡凡恳请赏收的,则以乾隆五十五年(1790)、五十九年(1794)、嘉庆十四年(1809)等准予赏收为例,免留存抵。下次正贡“照康熙六十年例”优加赏赐琉球国王蟒缎六匹、青蓝彩缎十匹、蓝素缎十匹、闪缎八匹、锦缎六匹、绸十匹、罗十匹、纱十匹;正副使彩缎各六匹、里各四匹、罗各四匹、纺丝各二匹、绢各二匹;都通事彩缎二匹、里一匹、绢一匹、毛青布六匹;从人毛青布各六匹。反之,则将谢恩贡物留抵下次正贡,待例贡之年补进表奏文书。如果说琉球国的例贡,是属国对宗主国表示崇敬和尽义务,那么,谢恩则是琉球国对宗主国的真诚谢意和感情的真实流露。



清代的中琉关系,即是政治上的藩属关系,也有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关系。准确地说是政治推动了中琉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经济文化促进了两国的政治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琉球国王的谢恩表奏文书就充分地反映了这两种互为促进的关系。

1.反映在优惠政策下的经济交流
琉球国地瘠民贫无所出,且生产力落后。清代中琉结藩后,每当贡船回国,都要带回很多日常生活用品,用以补充国内需求。我们知道,清初以至中叶,清政府推行的是闭关自守政策,只在广州设有通商口岸,允许一些国家有限制地进行贸易。此外,唯属国朝贡可以附带货物,开展免税贸易。每当清政府有新的对外政策推出,琉球国都能以属国身份受到优惠待遇。如:为保证国内市场需求,防止个别种类物品大量外流,造成市场短缺和物价上扬,乾隆二十四年(1759)和五十四年(1789)先后颁布“严禁丝绢贩卖出洋”和严禁中药大黄贩卖出洋的谕旨。据琉球国称,购买丝绢是专供臣工、士绅等穿用和制作朝服。而中药大黄则是药中上品,为琉球国人疗疾所必需。大黄又名“川军”,性寒,味苦,泻火解毒,行瘀通经,主治痢疾痈肿等症。二者虽严禁出口,但在执行时,乾隆皇帝考虑到“亦不可因噎而废食”,更不能因此而使怀柔远人政策受到影响。因此,准琉球国依照旧例,在原准购买丝斤定数之内,酌量购买丝斤绸缎。又每当贡船回国,为防止不法商人借机勒索,及行商惧怕违禁不敢售卖而由闽省督抚委官代为采购大黄三百斤。为进行贸易,贡期,其国上下各将所需报告,并“各将银两递与贡船带去中华”,(注:日本国冲绳县石垣市八重山博物馆藏清代梅孙《汉文》。)以致有时贡船携银不下十万两。其所购物品可分为布帛丝类:绸、纱、绢、绫、各种布、线;日常用品类:各种扇、纸、香、粗细瓷器、胭脂、铁针、锡器、颜料;食品类:茶叶、各种糖、蜜浸果品等;中药类:粗药材、白矾、银朱、砂仁、水银、冰片、雄黄、大黄、川贝母等;文化用品类:寿山石、字画等。根据一史馆藏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中琉球国贡船回国购物免税清单看,从乾隆三十年(1765)后至日本明治政府吞并琉球国的一百余年间,其所购置的货物无论是品种还是免税额都发生了质和量的变化。如乾隆三十二年(1767)的清单,免税额五百九十七两银,购物七十一种,嘉庆二十六年(1821)免税额一千五百六十六两银,置物三十四种,道光二十九年(1849)免税额竟达四千九百八十四两银,置物三十三种。货物品种也逐渐从开始的针线纸张、干鲜果品等过渡到以布匹、药类为主。从清单中所列购物品种的变化,及免税额的上升,说明琉球国的财政经济在清代呈现着上升的趋势。财政经济的增长,既是其国自身努力进取的结果,也与中琉间开展的贸易紧密相连。并且随着贸易活动的开展,一些比较简单的生产制作技术,也逐渐传入琉球,并被掌握。糖、蜜浸果品等进口量的减少就说明了这一点。铁针增多与进口大量各种呢缎布匹,表明其已有了广泛的销售渠道。而贡船来闽随带贸易物品则主要是海产品及土产小围屏、刀石、酒、酱油等。从这一点上看,琉球国的朝贡贸易,是以进口为主,出口为辅。然而,从当时琉球国的经济状况和购买力来推断,可以肯定,贡船带回的大量物品,主要是用于转口贸易,以此获得经济上的收入。
中琉间物资上的交流,促进了商品流通。贡船购置的物品,有些象苏木、药材、呢绒等并不产自福建,各行商业者积极寻找货源,辗转将各类物品贩运至闽,满足了市场需求。在互通有无的物资交流中,繁荣了市场,中琉两国也从贸易中获得了益处。


2.反映了两国间的文化交流
琉球国是一个文明礼仪之邦,人民勤奋好学。自清初中琉结藩后,中琉两国政府和民间往来不断。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对琉球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琉球国人对中国文化的学习也达到了空前的高潮。首先表现在琉球国积极地向中国派遣官学生。自康熙二十七年(1687)至同治六年(1867)共派遣官学生八批30名,他们在国子监学习期间,不但学习四书五经、孔孟之道等儒家思想,在国子监教习的教育下还树立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远大目标。他们中的大多数归国后都成为了经邦治世之才,并且为中琉友好作出了贡献。受中国诗词歌赋的影响,一些官生酷爱诗词,他们的一些诗词还成为传世之作。诸如《中山诗文集》等,堪称是中琉文化交流的奇葩。其次,贡使在京期间所参加的各项活动,也使他们受到了潜移默化的熏陶。贡使在京期间,大多适值中国的传统节日——春节(元旦),贡使不但要参加朝正大典,还应邀参加在宫中或行宫举办的一些活动,更离不开吟诗赏月。贡使都精通汉文,更擅诗词。因此,常应邀与清帝和诗。在军机处档簿中,关于贡使与清帝和诗的记载,至少有十七处之多。如道光七年正月十六日(1827.2.11)元宵观灯,道光帝兴之所至成诗一首“仲辛祈岁逢三五,御苑高楼映夕辉,玉宇云消知月朗,珠镫烟重喜风微。掀飏迸裂声初震,灼烁奔腾势若飞,好是春园新霁后,乘时施惠巩邦畿。”(注:军机处上谕档。)并要贡使恭和。言简意赅的诗句既反映了节日宫中的欢乐气氛,又道出了清帝为巩固中琉友谊,而随时准备施惠于琉球,将维护琉球国的利益看作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在琉球国谢恩中反映的清代中琉经济文化的交流,虽然仅仅是清代全部经济文化交流的一部分,但它足以证明,清代中琉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发展是中琉封贡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
其他未注出处者均引自琉球国王的表奏文书。





附:《琉球国王遣专使谢恩一览表》
时间       册  赐御书     封使         谢恩使      备注
            封   匾额


康熙二      尚          兵科副理官张
年1663    质          学礼行人王核

康熙二十一       《中山
年1682         世土》

康熙二十二  尚          翰林院检讨汪
年1683    贞          楫内阁舍人林
                        麟昌

康熙五十八  尚          翰林院检讨海
年1719    敬          宝编修徐葆光

雍正二年         《辑瑞                  紫金官向得  四年到京
1724           球阳》                  得功正议大  1726
                                       夫郑士绚

乾隆四年         《永祚                  紫金官翁鸿  六年蔡其
1739           瀛壖》     业正议大夫  栋病故
                                       蔡其栋      1741

乾隆二十一  尚          翰林院侍讲全   法司王舅马  二十二年
年1756    穆          魁翰林院编修   宣哲紫金大    到京
                        周煌           夫郑秉哲     1757

乾隆五十三       《海邦                  紫金大夫向  五十四年
年1788         济美》                  处中正议大   到京
                                       夫郑永功    1789

乾隆五十五      《福》                 紫金官毛国  五十八年
年1790         字等                  栋正议大大    到京
                                       毛廷柱      1893

嘉庆四年         《海表
1799           恭藩》

嘉庆五年    尚          翰林院修撰赵   法司王舅毛  嘉庆六年
1800      温          文楷内阁舍人   国栋紫金大   到京
                        李鼎元         夫郑得功     1801

嘉庆十三年  尚          翰林院编修齐   王舅毛光国   嘉庆十四
1808      灏          鲲工科给事中   紫金大夫郑    年到京
                        费锡章         章观        1809

道光三年         《屏轮                  紫金官马开  道光六年
1823           东南》                  基正议大夫   到京
                                       梁文翼      1826

道光八年    尚           翰林院修撰林  法司王舅翁  道光九年
1828      育           鸿年编修高人  宽紫金大夫    到京
                         鉴            杨德昌      1829

咸丰三年         《同文                  紫金官向邦  咸丰五年
1853           式化》                  栋正议大夫  到京
                                       毛克进      1855

同治四年         《瀛峤                  法司王舅马
1865           屏藩》                  朝东紫金大
                                       夫阮宣沼

同治五年    尚            翰林院编修赵 紫金官毛文  同治六年
1866      泰            新于光甲     彩正议大夫  魏掌治病
                                       魏掌治      故1867













备注:
《章、表》
秦初,定制,改「书」曰「奏」。

汉,定礼仪,则有四品:
一曰 章,二曰 奏,三曰 表,四曰 议。
「章」以谢恩、「奏」以按劾、「表」以陈请、「议」以执异。
「章」者,明也。《诗》云「为 章于天「,谓文明也。其在文物,赤白曰「章」。
「表」者,标也。《礼》有《表记》,谓德见于仪。其在器式,揆景曰「表」。章表之目,盖取诸此也。
按《七略》、《艺文》,谣咏必录;「章、表、奏议」,经国之枢机,然闕而不纂者,乃各有故事,布在职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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