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4日中国总理周恩来同志讲稿
1950年12月 4 日 , 针对美国一手炮制的"对日媾和草案"《旧金山对日和约》 , 新中国总理"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八点严正声明 :
“关于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 , 不论开罗宣言或波茨坦公告 , 均未有托管的决定 , 当然更说不上要指定‘美国为管理当局’的事情了。”
1951 年 8 月 15 日 , 新中国总理"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针对即将召开的"旧金山和会",再次发表声明:
美国排斥新中国而一手包办对日和约是非法的 ,中国人民绝不承认。
另外 , “美国政府 ……获得对于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硫磺列岛、西之岛、冲之鸟岛及南鸟岛等的托管权力 , 实际上就是保持继续占领这些岛屿的权力 , 而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离日本的”。
纵观当时,"周总理"言下之意::
美国"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的同意,美国无权与日本或台当局处置琉球群岛未来;
因为琉球列岛是中日两国于1879年宗主权的悬案,
必须由中日两国经过双边谈判协商,
“无须美俄英积极介入”中国琉球群岛处置,甚至透过“联合国组织托管”模式等等介入琉球群岛治理。
注: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非法的《废琉置县》,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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