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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胁迫”杀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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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4: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关于四川一个亿万富豪绑架勒索“杀人”案,而这杀人者是“被迫”的,想想蛮可笑的,而更可笑与无奈愤怒的是,这个杀人者事后居然什么事情都没有,逍遥法外于心安理得---------这一切都因为他是被绑架的受害者同时也是举报者;
                  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因为我也被胁迫,而去杀人,事后我也去举报,我会这样逍遥法外吗?假如人人都这样为自己的犯罪而找同样的理由,那么中国的杀人罪是不是就可以取消了?
                        中国法律对杀人与伤害罪有两个明文规定,一是自卫,二是故意;其中自卫可以无罪,故意则严惩;那么被"胁迫“杀人有罪吗?我想应该也必须是有罪的。
                         首先你杀人不是自卫,要知道你自卫的对象是犯罪分子,而不是无辜的人;因为你为了活命而去残害他人生命,这不是自卫是故意杀人,这也是犯罪;再说了绑架你的人只是为了钱财,而不是要你的命,你完全可以多拿钱财出来,替自己甚至那无辜的桑拿女赎命,难道非要去残害无辜的生命吗?再说犯罪分子也没有一定要你去残害那无辜的女子。所有的一切都只是那亿万富豪自己的一家之言罢了,而办案的人怎么就可以如此无罪了事呢?
               此风一开,后患无穷!以后所有想杀人的人,都可以找律师以此案列为例,随便找个被”胁迫“杀人,而后自己报案,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可笑,荒缪,无耻,无比的愤怒。而更为恶劣的是,那些所有走上犯罪甚至卖国者都可以以此为例,为自己找到堂而皇之无罪的理由:我是被”胁迫“的。
             人之所以立法,就是为了制止犯罪,划清犯罪界限,辨别犯罪的黑白原因,而法律制定是建立在人伦道德上的。
               ”胁迫“犯罪可以无罪吗?不能,因为不能建立在人伦道德上的理由;因为你被”胁迫“,就可以肆意践踏法律的神圣职责吗?就可以随意残害他人的生命吗?假如你可以以”胁迫“的理由去残害他人,那么他人是不是也可以随意残害你呢?人人皆如此无底线的肆意妄为,那要法律何用?以此”胁迫“为借口,不是借口而是自私,这是犯罪,这是对法律的无视与蹂躏,这是对他人生命的藐视,这是对自私的赞歌与吹捧,其罪更为恶劣与卑劣。生命本就是平等的,为他人无辜生命而牺牲自我是奉献是伟大,为自己生命而去残害无辜生命是卑劣无耻,这没有任何理由与借口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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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6好评度 +96 金钱 +94 贡献 +90 收起 理由
统一中国大联盟 + 10 + 10 + 10 文章给力
叮叮 + 6 + 4 文章给力
半杯水 + 40 + 40 + 40 支持原创
gujiaguareno + 10 + 10 + 10 为自己生命而去残害无辜生命是卑劣无耻
环保志愿 + 10 + 10 + 10 文章给力
兰色凡尘 + 20 + 20 + 20 文章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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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4: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不离人情,而人情是建立在人类的道德上的;如此为自己活命而残害无辜他人,这是自私,这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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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依然 发表于 2015-11-19 14: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金钱社会只要没站错队,金钱能摆平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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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1-1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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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5-11-19 18: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法律新名词出现了很多,基本上很可笑,不懂法律还乱解释。湖南一少女被官员强奸了,法院院长说,这是临时起意的强奸,不是有预谋的强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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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色凡尘 发表于 2015-11-19 18: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此”胁迫“为借口,不是借口而是自私,这是犯罪,这是对法律的无视与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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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5
  发表于 2015-11-19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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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8: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风依然 发表于 2015-11-19 14:37
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金钱社会只要没站错队,金钱能摆平一切。

当法律只为为权贵服务,那就是恶法,那样的社会就是万恶的资本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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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8: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5-11-19 18:15
最近,法律新名词出现了很多,基本上很可笑,不懂法律还乱解释。湖南一少女被官员强奸了,法院院长说,这是 ...

人间不平等就是从法律失去公平开始,社会的动荡同样也是从法律只为权贵机器走狗服务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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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8: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色凡尘 发表于 2015-11-19 18:16
以此”胁迫“为借口,不是借口而是自私,这是犯罪,这是对法律的无视与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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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jiaguareno 发表于 2015-11-19 19: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命本就是平等的,为他人无辜生命而牺牲自我是奉献是伟大,为自己生命而去残害无辜生命是卑劣无耻,这没有任何理由与借口可循。以此”胁迫“为借口,不是借口而是自私,这是犯罪,这是对法律的无视与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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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7081 发表于 2015-11-19 22:5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绑架了怎么有机会杀人,我没看到这文章,搞不懂,请楼主原文转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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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7081 发表于 2015-11-19 22:52:14 | 显示全部楼层
绑架了怎么有机会杀人,我没看到这文章,搞不懂,请楼主原文转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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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7081 发表于 2015-11-19 22: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对待绑架的亡命徒就得就地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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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5-11-20 11: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尽早淘汰不适任的司法从业工作人员,避免法律法规成为有钱人、地痞、流氓等,通行证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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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色凡尘 发表于 2015-11-20 12: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是谁,犯罪了必须追究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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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1-2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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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20 12: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gujiaguareno 发表于 2015-11-19 19:27
生命本就是平等的,为他人无辜生命而牺牲自我是奉献是伟大,为自己生命而去残害无辜生命是卑劣无耻,这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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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20 12: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aa7081 发表于 2015-11-19 22:52
绑架了怎么有机会杀人,我没看到这文章,搞不懂,请楼主原文转一下吧。

上网去找找,很多关于四川富豪被绑架案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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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20 12: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5-11-20 11:05
谢谢分享。

尽早淘汰不适任的司法从业工作人员,避免法律法规成为有钱人、地痞、流氓等,通行证的护身符 ...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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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依然 发表于 2015-11-20 19: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随风 发表于 2015-11-19 18:32
当法律只为为权贵服务,那就是恶法,那样的社会就是万恶的资本社会

社会主义没有私有制,没有贫富分化。没有剥削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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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11-20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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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 发表于 2015-11-20 19: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私有制的社会下,其法律本身就是莫大的不公 黑暗 残酷和罪恶!因此,不消灭私有制,不光复毛主席思想,而呼号什么依法治国 民主立宪等口号,对于人民而言,只不过是望梅止渴的玩意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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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中国大联盟 发表于 2015-11-21 03: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不允许有特殊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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