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公法》与清末国际法
文:何 勤 华
内容提要:
《万国公法》是译成中文的第一本西方国际法学著作 ,现在能见到的最早版本是同治三年(1864) 京都崇实馆本。该书首次将近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思想观念以及概念术语带入中国 ,对中国学术界产生了巨大的启蒙作用 ,直接促进了清末中国
近代国际法学的诞生。
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具有独立体系的国际法是西方近代文明的产物 ,19 世纪 40 年代以
后传入中国。由于在中国传统的大一统的封建社会内并没有孕育国际法的政治、经济和文化
基础 ,因此 ,就中国近代国际法的整个法域来说 ,几乎都是从西方移植进来的。从鸦片战争至
辛亥革命这半个多世纪中国移植西方国际法的过程而言 ,最重要的就是《万国公法》的翻译出
版以及在此前后中国被迫与西方列强签署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痛苦的(国际法的) 实践。
一
《万国公法》一书 ,译自美国著名国际法学家亨利·惠顿 ( Henry Wheaton ,1785 —1848) 于
1836 年出版的《国际法原理》(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 一书 ,翻译者是美国传教士丁韪良
(William M. P. Matin ,1827 —1916) ,
于 1864 年(同治三年) 冬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资助下由丁韪良所创办的教会学校崇实馆刊印发行。
事实上 ,早在《万国公法》一书出版前 ,中国政府和学术界就已经开始了将西方近代国际法
引入中国的工作。〔1 〕如 1839 年中英鸦片战争前夕 ,林则徐担任钦差大臣、受命赴广州查禁鸦
片时 ,为了获取关于“夷邦”的情报 ,就让他的下属收集西方国际法的著作 ,并请美国传教士伯
驾(Peter Parker) 和袁德辉将瑞士著名国际法学家瓦特尔(也译作“滑达尔”,E. De Vattel ,1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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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 关于西方国际法何时传入中国 ,学术界有四种观点 :一是认为 17 世纪 40 年代由传教士马丁·马提尼(Martin Marti2ni) 传入 ;二是认为 17 世纪 80 年代在中国与俄国签订《尼布楚条约》时传入 ;三是认为 1839 年由林则徐组织人翻译传入 ;四是认为 19 世纪 60 年代由丁韪良传入。程鹏详细考证清末史料后认为 1839 年由林则徐传入一说较为确切。见程鹏《: 西方国际法首次传入中国问题的探讨》《, 北京大学学报》1989 年第 5 期。笔者同意程鹏的观点。
华东政法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