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愚叟臻翁 于 2014-6-22 05:33 编辑
两岸以‘国家统一’为目标 而非‘以和平统一为目标’ ——兼与追风逐浪 铁蹄踏东瀛朋友商榷 追风逐浪 铁蹄踏东瀛朋友 在老朽转帖《国民党不反“台独”等同民进党》的跟帖的一段对话,引起老朽关注,追风逐浪朋友所提及的‘以和平统一为目标’似乎也得到铁蹄踏东瀛的响应,这不能不促使老朽专题来与两位商榷这一问题。 追风逐浪 发表于 2014-6-20 14:58 32# 我的观点是,以武力统一为保障,以和平统一为目标,力图实现台海统一后,台湾社会的平稳过渡。、、、 铁蹄踏东瀛 发表于 2014-6-20 15:07 本来就是如此啊,不过平稳过渡的事没必要谈,时间有的是,反而统一的时间拖得太久了,要多谈谈。 首先必须了解何谓‘目标’: 1.射击﹑攻击或寻求的对象。 2.想要达到的境界或目的。{见新华字典或百度文库} 按照解词意思,追风逐浪‘以和平统一为目标’有失偏颇。老朽以为‘反分裂国家法’的“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提法准确,而‘以和平统一为目标’有以偏概全之嫌。试问如果‘和平统一’条件消失了,那么咱们岂不是没有目标了?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以“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也就是‘国家统一’为目标。老朽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和‘反分裂国家法’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为此“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这就是目标! 按照‘反分裂国家法’,‘统一’的方式有‘和平统一’‘非和平统一’两种。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摘抄自‘反分裂国家法’}。在‘非和平统一’三个条件未出现之前,尽量创造条件去争取‘和平统一’。但是这只是“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绝非是的‘以和平统一为目标’。 强调‘以和平统一为目标’就会造成排斥另一个‘统一’方式,或者说作为‘和平统一’方式保障的‘非和平统一’方式,就成为‘聋子耳朵’摆设; 强调‘以和平统一为目标’就会造成‘和平统一’是‘国家统一’的唯一选项的假象; 强调‘以和平统一为目标’就会造成不愿意统一的‘一方’有恃无恐的漫天要价。 强调‘以和平统一为目标’就会造成‘一方’不满意,“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目标就成为海市蜃楼。 其实这以偏概全的‘以和平统一为目标’,并非是追风逐浪朋友首创,这也是以讹传讹得来的,本无恶意,铁蹄踏东瀛朋友乍一看可能也没有在意。 这里特别指出的是一小撮别有用心者刻意渲染炒作‘以和平统一为目标’,妄图混淆视听,让‘拒统图独’的台湾当局和蓝绿政客有恃无恐、浑水摸鱼。今天老朽引经据典予以澄清,‘海峡两岸’应该是以‘国家统一’为目标,而非以偏概全的‘以和平统一为目标’。 切记,把‘国家统一’局限于一种,无疑是‘作茧自缚’和‘自毁长城’,这正是‘台独’‘独台’分裂者梦寐以求的事。咱们只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反分裂国家法’,领会其精神实质,就绝不会上当受骗! 毋庸置疑:“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这就是全中国14亿人民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