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台灣獵戶人 于 2014-3-10 10:42 编辑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日语汉字::连合军最高司令部训令SCAPIN第667号》明确规定了日本战后的版图范围被强制剥夺限缩于“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与对马诸岛、以及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诸岛的约1000个邻近小岛”。
大日本帝国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并无条件投降后,由美国及苏联为首的同盟国军事共同占领。 1945年8月28日,第一批盟军于横滨登陆,并设立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
1945年8月30日,盟军太平洋战区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也乘军机抵达东京,并成为同盟国最高司令官。
1945年盟国对日委员会与远东委员会与驻日盟军总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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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驻日东京盟军总司令"(日语汉字:連合軍最高司令官;英语:S C of t A P或S C of A in t P,简称SCAP),又译为"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盟军最高司令部,是美国远东军司令兼驻日美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在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期间的一个头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执行盟军与美国政府“占领托管日本”的政策,麦克阿瑟将军以“驻日盟军总司令”名义在日本东京都建立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在日本通称为“GHQ”。
“SCAP”这一头衔在1949年之后,在前苏联退出会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盟军总司令",而是逐渐美国单方面为其国家最大利益化而虚设。随着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二战正式终止。根据《波茨坦宣言》,盟军(事实上只有美军)于日本建立进行接管的总司令部。
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签署降书。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文件 "为执行开罗宣言/德黑兰会议/雅尔达密约/波茨坦公告等","明确强制剥夺了日本战后政府领土主权限缩"协议规范
1951年4月16日,麦克阿瑟与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民政局局长C W返回美国,马修·李奇微接任盟军最高司令官。
1952年4月28日期间,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透过日本政府实行所谓“间接统治”,主要大权均操在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手中。盟军
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结束7年的军事统治;本为中国与美国共管的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群岛等地,却因为亚洲的国共内战/新中国成立/朝鲜战争/美苏对峙等因素中断,而由美军单方面暂时代中国执行接管琉球群岛。而以美国为首把持的对日战后协议 《旧金山和约》生效,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结束占领日本,日本从而恢复主权国家地位
然而自战后,1949年到1972年间,美日暧昧媾合,在针对中国主权领土"琉球群岛"事务并"未取得中国政府承认签署协议认可;而是由美日两国单方面协议;这赤裸裸是违反战后"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8条"与"1943年开罗宣言"视为无效非法的;
中国人民绝对不可承认"1952年旧金山合约"与"1971年美日归还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协议"否则日本军国主义终将复苏,冰水机再次侵犯我中国台湾领土战火绵延
1972年由美国单方面交予日本政府,前国民政府蒋介石从未承认此举因为从未经过合法正式协议或议定书。而因前国民政府拒不承认美日单方面分割中国琉球群岛主权,从而琉球等领土则迟至1972年才移交给日本。
琉球群岛是太平洋的一系列岛屿,位于台湾与日本之间。钓鱼群岛(钓鱼台列屿)不属于琉球群岛范围之内。到目前为止,琉球群岛一直处于日本托管之下,但主权不属于日本,根据《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补充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琉球群岛自古历史就是中国藩属;而琉球的疆域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
中国学者分析
琉球的问题非常复杂。学者汪晖在文章中提出,“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它既是冷战的构造,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
1972年5月15日,琉球被美国"归还"给日本,但矛盾随之而来:首先,日本并不能主宰"回归后的"琉球事务,太平洋战争的权力关系仍然凝聚在琉球的上空;其次,琉球与日本的历史不可能妥帖地放在"回归"这个概念之下。如果"回归"是对近代日本扩张历史的承认,那么,"回归"也意味着琉球的反占领运动将发展为与日本政府的矛盾。即便绕过这个"回归"概念,从冷战时代至今,日本的主权不得不受制于冷战时代的政治格局;在这样的条件下,从民族国家逻辑的角度说,琉球不能不游移于认同日本。(在战后最初的年代,琉球甚至被迫考虑成为美国的一部分的可能性。)因此,在日本本土,有关琉球问题的讨论围绕着美军对琉球的占领而展开,而在琉球,这一讨论又涉及琉球是不是日本的一部分这样的问题。由于军事霸权与当地劳动关系、土地关系相互渗透,并与日美关系、安保条约和日美军事同盟问题纠缠在一起,任何对琉球问题的讨论都不可避免地与美国、日本、俄罗斯、中国、周边区域及后冷战时代的霸权构造密切相关。未来日本在这个区域的角色也取决于这个构造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琉球问题甚至不仅是东亚的问题,它是整个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帝国主义发展在这个区域的集中的一个展现。”然而 美日背着中国签定《旧金山和约》,并于1971年6月11日美日签定《美日归还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协议》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管理权转给日本,违背《开罗宣言》和《伯茨但公告》,这是非法的。琉球群岛的主权仍属于中国。
何谓中国琉球群岛?
是中国国内内政问题因为其宗主权自始自终在中国,且不适用联合国宪章法律要求
是中国与美国政府单方面协商收复移交的问题,且不因1971年6月11日美日签定《美日归还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协定》,美国把琉球群岛治理权转交日本;进而形成中国对琉球群岛主权丧失;事故这与日本当局与岛民无关
是中国二战后尚未收复且未被盟国正式和平移交的中国主权领土不存在联合国托管制度问题
附注:: 联合国宪章的第1章第七条::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
是美国私相授受于日本治理权;违反开罗宣言与波茨坦约合约第8条是非法及违法
是日本于1875到1877年之间未经其宗主国中国合法文件缔约割让而日本私自侵占,且战后又因波茨坦合约与开罗宣言被迫剥夺琉球群岛归还与中国,并于1945年战败随即由美国代为驻守军队,中国政府对琉球群岛的主权不因1971年6月11日美日签定《美日归还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协议》,美国未经中国合法政府同意签署文件;而把琉球群岛治理管辖权转交于日本而中国合法拥有琉球的主权有所消灭
但幸好在毛泽东与周恩来两位同志空手套白狼前提促使日本在1978年中日两国友好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友好条约》中所说尊守波茨坦合约第8条框架内以及[[中日建交公报]]再次确认波茨坦合约与开罗宣言前提框架内,然而今天的日本当局却执迷不悟的尚未将琉球群岛等岛礁主动归还中国,这是日本军国主义复苏赤裸裸对二战败后众多和平条约的挑衅;是违法的,也是非法的窃占我中华民族主权领土,并妄想藉由联美俄战火威慑下围困中国拖延到 2021年日本窃占了中国琉球群岛即将满50年之际,即为符合"国际法的时效取得领土",所以届时日本在假借中日冰融合好,将其已经国有化的钓鱼岛归还予中国政府,进而掩耳盗铃般的就地合法化拥有广阔东海海域与琉球群岛等各太平洋岛屿,这如果这不是资敌输日,或通敌叛国,世界有哪个国家领导团队,岂敢假借国际道德进而变相出卖国家主权予他国?那么至少也像蒋介石团伙般的暧昧媾合"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荒唐 中日剧戏码
联合国大会二七五八号投票决议也是延续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精神,再度确认台湾作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当然,同时也就概括承受取代了中华民国对台湾归属中国的有效管辖和统治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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