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台当局外交部门 日本事务会 执行长 罗坤灿 不愿正面答复,仅表示,自1971年“美日归还琉球群岛及大东群岛协议”以来,台当局「未否定也未承认」琉球的主权属於日本。 他并说,基於多年来双边经贸及人员往来密切,台琉关系进入新的局面,因此决定设立正式办事处,继续加强双边往来;更名办事处的决定动机单纯,没有政治意涵。
据指出,过去基於中国正统历史观,认为明朝洪武年间琉球即为中国藩属,清光绪5年(1879年)被日本并吞,二次大战结束后琉球由美军托管,1972年美国在未照会中国政府的情况下,片面决定将琉球包含钓鱼台列屿的治理权,一并「归还日本」,并篡改为「日本冲绳县」。
1972年台当局国民党发表声明指出,「美国未经中国政府协商,片面把琉球群岛行政权交给日本,我对此表达不满与遗憾」。
早年台日仍有邦交,经双方协调中国驻琉球机构以「中琉文化经济协会驻琉球办事处」名义对外。
1972年台日断交,协议维持东京、福冈、大阪与横滨4个驻日机构,台当局外交部所属驻外单位至今也只有「中琉协会」,而没有「琉球办事处」。
由於台当局对琉球主权定位不明,也让双方实质交往多年来存在许多暧昧,双方虽明知「中琉文化经济协会驻琉球办事处」就是台湾驻琉球办事处,但仍对外宣称是民间机构。台当局外交官员透露,过去台湾驻琉球办事处(以中琉文经协会驻琉球办事处民间名称对外)与驻日代表处是分开的,
同盟會成立謀求中華琉球的自治于振興。
為琉球人民脫離美日两国殖民,而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努力
琉球群岛回归祖国万万不可先行让其独立后,再打破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及法治框架,而后再行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那是本末倒置,意图分裂中国主权领土的;唯有遵循港澳回归祖国模式,向美日两国谈清楚要求归还琉球群岛于中国的政治协商谈判,以谈判为主,辅以军事大战威慑。
简而言之:犹如清朝晚期各省先行独立再组共和或中华民国【1911-1949】;此举极具高危险风险极高,曾经造成外蒙古一去不返;东北各省差点被日苏两国瓜分.....万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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