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中则进一步将国家属性确定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多民族”国家属性的确立..
琉球国已经被日本1879年间吞并灭亡了,如今再谈复国之路,有本末倒置,拐弯抹角,颠倒是非,浑摇舆论的言行;并且将增加了,往后中国收回琉球群岛主权困难度,
按照实事求是的办法:就是美日两国以和平协商的方式归还琉球群岛于中国政府,
并随之协助成立中国琉球特别行政区,并在一个中国宪法框架下,让琉球人民享有地方自治.才是正确之路.
我们党一再强调“中华民族”只是中国56个,各民族的总称,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不提“民族自决”并不是对自治的否定。自决和自治,是两个根本有区别的理论范式,不能进行简单类比。简单地说,如果说自决正日益变成不切实际的乌托邦,自治则作为对自决和民族国家的否定,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多民族国家有效处理国内民族事务的制度选项。
而[藩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
一是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
二是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是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方向。
::毛泽东同志《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如果我们丧失的是土地,而取得的是战胜敌人,加恢复土地,再加扩大土地,这是赚钱生意。”
这日本长期掩耳盗铃愚弄游走挑拨中美友谊,并且下绊脚石给予中国,围困中国,散布中国威胁论促其欧美干爹们为其解开2战后枷锁,自愿当美国叫嚣马前卒,而中日世仇百年的怨气的战打是要打的,打得赢不便置否,但是胜利之后才是中国国家利益有无落实延伸的开始.
秉持着国际即为国内原则.而中国国家利益高于国际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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