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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佟建寅:台湾历史辞典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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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9-12-10 14: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题:台湾历史辞典之附录一篇
主编:佟建寅。出版:北京群众出版社,1990
二次编辑:台湾猎户人



下图注:

东宁陈氏番俗图册,番戏这是一本描绘18世纪,台湾风土民情的画册。居住在台湾的高山族(原住民)是中华民族的成员。台湾高山族和其他民族一起,用辛勤的劳动开发了美丽富饶的台湾宝岛,在反对外来侵略、反对分裂割据、维护中国统一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清初,部分官员及学者,利用赴台湾上任或旅游之机,留意高山族的绝俗殊风,将其所见,或编著成书,或命画工绘为图册,留下了清代台湾高山族丰富生动的形象史料。其中图文并茂,以乾隆初年的巡台御使、满洲镶红旗人「六十七」著《番社采风图考》比较重要。东宁陈氏番俗图》册的内容与《番社采风图考》大同小异。如:番戏、聚饮、鼻箫、捕野牛。《东宁陈氏番俗图,刈禾》画面反映了台湾人们肩担车运收稻的情景,所产稻谷除本地需用外,其余运往闽粤,即清代所谓的“台运”。耕地使用耕牛,《东宁陈氏番俗图,捕野牛》就描绘台湾人骑马套野牛的情景。而按史料考证:「谢金銮」于《续修台湾县志》卷五,〈外篇-方技〉:「「陈必琛」字:星千,自号:别一崖道人,邑(台湾县)武生,工八分书,画山水人物,各臻其妙,而擅长尤在丹青,凡仕臺者必求其舆地风俗图,以资考镜」。「陈必琛」雅好彝器,凡古昔金石篆刻,靡不鑑别无讹。手制琴箏簫管,各中音律,当道重之,卒年七十二。故推测该图册应是「陈必琛」所绘东宁陈氏番俗图册》共35开,其中反映台湾高山族社会风俗的图18幅,24项内容;植物图11幅;动物图3幅;题跋3幅。由于清朝风俗图大都无书名,故图中多处有另盖“东宁陈氏”、“一江春水”、一崖等印章,其多图侧文字,另有民国时期人士「虞铭新」提诗补上
《大清一统志臺灣府》:台湾县 熟番(高山族/原住民/平埔族):台湾番民,有生、熟二种,聚居各社,如:内地之村落,不设土司,众推一人(头目)约束。其台湾县大杰岭等社熟番,编竹木为墙屋,盖以茅茨。男前发,束以红帛。衣用布二幅,联如半臂,垂尺许于肩肘,腰围花布。寒衣曰:“缦披”,其长覆足,妇衣亦然。俱以铜铁环束两腕,或迭至数十。嚼米为酒,携黄梨以佐食。男女相悦即野合。府志称各社终身依妇以处,赘婿即为子孙。其新港、卓猴二社,旧属:诸罗,今改隶台湾县治。凤山县熟番:凤山县放䌇(索suo)社等熟番,相传为红毛种类,康熙三十五年,归化。其人善耕种,地产香米。男以鹿皮蔽体,或披毡敞衣;女着衣裙,喜悬贝于项间,腕束铜环而跣足。捕鹿必听鸟音,以占得失。婚娶名曰:牵手。女及笄,构屋独居,番童以口琴挑之,喜则相就。遇吉庆,辄艳服簪野花,连臂踏歌,名曰:番戏。疾病不事医药,用冷水浴之。茄藤、力力等社皆然。
东宁即今台湾,陈氏当为台湾人氏。在明清两朝代鼎替之际,满清入关灭了明朝,皇亲遗族流亡江南,时南明孤臣延平郡王「郑成功」,渡海驱逐久占不离的荷兰殖民者收复东番后,将东番改名为:东都郑经东都改称:东宁清朝招降盘踞东宁郑氏集团当局之后,废除东宁并在台湾岛设置一府三县(台湾府,台湾、凤山、诸罗县),隶属福建省。(图文来源:中国国家博物馆典藏)









附录一


东汉吴国
黄龙二年春正月(公元230年),「孙权」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军万人至 夷州(琉球台湾),前后历时一年之久。

永安七年~天纪四年(264—280年),丹阳(安徽皖南、江苏南京、浙西部分地区)太守「沈莹」著《临海水土》,记载 夷州(琉球台湾)地理、气候、山夷(高山族/原住民)生产、生活情形。



隋朝   
大业三年(公元607年),隋炀帝遣羽骑尉「朱宽」、海师「何蛮」至 流求(琉球台湾)访察。
大业四年(608年),隋炀帝令「朱宽」慰抚流求(琉球台湾)
大业六年(610年),隋炀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军万余人自广东义安(潮州)至流求(琉球台湾),后返回至福建。




唐朝
元和年间(公元806~820年),诗人「施肩吾」举族迁居澎湖,曾作《题:澎湖屿》一诗,流传至今。




北宋
北宋中叶(公元11—12世纪),福建沿海渔民开始大批迁居澎湖群岛
南宋
乾道七年四月(公元1171年),泉州知府「汪大猷」遣兵屯戍澎湖
乾道、淳熙年间(公元12世纪中叶),毗舍耶人流求(琉球台湾)泛海至澎湖、泉州。

宝庆元年(1225年),福建路市舶提举「赵汝适」著《诸蕃》,记载澎湖隶属福建晋江县管辖




元朝 
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元世祖「忽必烈」出兵征日本,在九州、四国海面遭飓风,舰船沉没残兵漂至瑠求(琉球、台湾)、澎湖」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世祖派宣抚使「杨祥」、礼部员外郎「吴光斗」携诏书至瑠求(琉球、台湾)招《谕》高山族(原住民)。

元贞三年(1297年),福建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率军至瑠求(琉球、台湾)

至元年间(1335~1340年),澎湖设巡检司,属福建泉州同安县管辖。江西南昌人「汪大渊」访问瑠求(琉球、台湾),后写成《岛夷志略》,记载台澎地理、风物、人情。




明朝
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明朝廷遣使至瑠求(琉球、台湾)招安宣《谕》改元即位诏,其后以《琉求/琉球》的名移指今天《琉球(冲绳)》,而今天的台湾则改称:东番/小琉球》。
洪武二十年(1387年),撤除澎湖巡检司,迁移澎湖岛上居民于漳州、泉州。

永乐年间(1403~1424年),三宝太监「郑和」航海出使西洋,曾在东番赤嵌(台湾岛台南)汲水,并深入大冈山一带。
(注:据《清一统志,台湾府》记载,大冈山:在台湾县(台南)南八十余里。山顶险峻,上有巨冈,可望不可登。近凤山县之嘉祥里,亦曰:江山,又曰:碙山。其东南为:小冈山,近凤山县之长治里。新志:大冈在北,小冈在南,两山相对峙;凡至台,舟过澎湖东吉澳,即见此山,与台湾猴洞诸山相界处也。以舆图考之台湾(县)有两个大冈山:一在台湾(县),东稍北,当即「旧志」:大脚山/与「新志」:大目降山(在台湾县东五十里土番所居)也;一在(台湾)县南,又南曰:小冈山,与凤山县接界。按舆图台湾(县)之东有大冈山,当即:木冈及大目降山,字音讹异耳。又「通志」:自大目降山,历保大里东、保大里西,至新丰、永丰二里;又南抵崇德里,相距百里,其山崔嵬险阻,人迹不到,从无名号,以此知大冈山,盖大山之统名也)。

宣德六年(1431年),「郑和」第七次下西洋,曾至东番台江(台南、高雄之间海岸)

嘉靖十三年(1534年),帝遣正使:吏科左给事中「陈侃」、副使:行人司行人「高澄」奉命出使至琉球(冲绳)册封琉球世子「尚清」为中山王,其返京述职恭呈《使琉球录》详记载着藩属琉球中山王府所间接管辖的海屿到黑水止,并未把闽省直接管辖的钓鱼岛等岛屿涵盖在内。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葡萄牙人商船行至福建海峡(台湾海峡),远望海上居然有着绿意盎然茂盛丛林美丽的岛屿,故言:「Farmosa/福尔摩萨:台湾(东番)、琉球等列屿」。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朝廷任「胡宗宪」为剿讨倭寇(华人海商武装集团)的浙直总督,其统辖包括:南直隶、浙江、山东、福建、广东、广西等地,而钓鱼岛、黄尾屿、赤屿等岛屿均在当时直接管辖的海防范围之内。而琉球、东番(台湾)则分别受:浙直总督、福建三司所监督与节制。明朝初期闽浙省级地方官员分为三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滞留九州的华人海商武装集团伙同倭人,大举兹扰琉球、澎湖、东番(台湾)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朝廷复设澎湖巡检司,并屯兵驻守澎湖列岛。华人海商武装集团伙同倭人侵扰鸡笼(台湾基隆)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浙直总兵「俞大猷」率官兵追击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势力之一首领「林道乾」至澎湖败逃东番(台湾)

万历元年(1573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之一首领「林凤」兹扰福建沿海,为明朝官兵所败,逃到澎湖、东番(台湾)。
万历二年(1574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势力之一首领「林凤」,自澎湖率其船舰欲攻占吕宋(菲律宾),但为西班牙所败,其不克而退。
万历八年(1580年),西班牙耶稣会教士首次至东番(台湾)活动。
万历二十年(1592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侵犯鸡笼
(台湾基隆)、淡水等地。明朝廷在澎湖增设游兵。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滞留九州的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觊觎在台设置航运据点,招安东番(台湾)高山族,未逞。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明朝廷增设澎湖游兵,春冬汛守。
万历三十年(1602年),福建都司「沈有容」率官兵舰剿灭盘踞于东番(台湾)的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势力
(注:「陈弟」曾作《东番》,明朝初年常以东番诸山(岛)统称为台湾,由于前朝船舶从澎湖出洋往东航行后,自海面远望台湾岛西部的山、川、平原等地形间隔(如:淡水河、头前溪/后龙溪、大安溪/大甲溪/乌溪、浊水溪、曾文溪、高屏溪)是一串岛屿群。因此史料中的东番即为台湾,而北、南部的鸡笼山、北港,则常为船舶途径台湾、琉球航行中的识别方位地形此后十余年间,「何乔远」撰《闽书》、「张燮」撰《东西洋考》,在述及「东番」时,均引用之。依「陈第」所述「东番」的地理空间北起:魍港(嘉义布袋),中历:大员(台南安平)、打狗屿(高雄),南达:沙巴里、大帮坑台湾西南部沿海的原住民(高山族/平埔族)部落;东番部落内的政治组织不甚发达,每社人口多者一千人,“无酋长,子女多者众雄之”,且无部落联盟的现象,虽有社斗,但次日即和解;部落内的公廨为未婚男子的居所,同时兼作公共事务的会议所。)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荷兰舰队首次侵入澎湖,被「沈有容」率官兵战舰50艘逐走。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
华人海商武装集团为主伙同倭人等先入侵琉球列岛北段-大隅群岛、吐噶喇群岛(宝岛群岛)、奄美群岛(大岛群岛)、琉球群岛等地,导致琉球各地及首里中山王府的宫城被焚毁殆尽,而成千上百的王亲臣民华裔被盗匪所屠戮、被虏到九州后又另派「有马晴信」入侵东番(台湾),但遭遇原住民顽强抗拒,终失败而去。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派「村山等安」率舰欲再次侵犯东番(台湾),失败而退。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明朝廷谕屯兵终年戍澎湖,并增设冲锋游兵。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势力之一首领「袁进、李忠」盘踞南澳,后流窜东番(台湾)。西班牙圣多明尼会派神父进入东番(台湾)传教。

天启元年(1621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侵略者侵入东番(台湾)
天启二年(1622年),荷兰舰队再次侵入澎湖强迫居民为其修筑城堡,图久据劫掠海上。
天启四年(1624年),福建巡抚「南居益」派福建总兵「俞咨皋(gao)」率军驱逐荷兰殖民者,生擒荷将「高文津」等10余人,收复澎湖。残余荷兰船舶流窜于东番台湾南部),随即圈地强占为航运的据点。明朝万历年间,日本幕府「丰田秀吉」将军因狂妄自大企图用兵吞并中国,其发动了二次西征入侵中国朝鲜半岛,均被明朝官兵所大败,致日本国力萎靡不振。期间九州岛的华人海商集团又欲掌控及剥削明朝廷琉球中山王府与闽省往来转口的贸易丰厚利益,遂大举入侵琉球各地藉由烧杀虏猎三光屠戮华人、并挟持中山王亲等到九州、后送至本州岛京都觊觎嫁祸予日本新幕府「足利义满」将军。当时明廷采用以战逼和、积极交涉来针对日本新幕府等策略,然而,在面对中国朝廷的再次升高军事备战对峙,最终,日本释回中国中山王亲臣民等人回到了琉球、同时又不得不与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划清界限、遂强行驱逐长期占据九州岛的华人海商武装集团们,自此日本开始百年的闭关锁国,严格禁止船舶出海远洋。如:九州岛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等首领人陆续被迫离开九州,南下另劈新的航运据点,如:「颜思齐、郑芝龙」流窜到东番(台湾)、吕宋、南洋等各地圈地强占
天启五年(1625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首领之一「颜思齐」病逝,众推「郑芝龙」为首,开发东番西部平原
天启六年(1626年),西班牙舰队侵入东番北部)鸡笼。盘踞东番西部的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郑芝龙」转攻击福建沿海,大败明朝官军。
天启七年(1627年),荷兰侵略者攻击盘踞「郑芝龙」闽省铜山(福建省东山岛),荷兰舰队受创而退据东番南部。基督教传入台湾。

崇祯元年(1628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郑芝龙」接受明朝廷招抚,授任五虎游击官职,时福建大旱,故移沿海饥民数万至东番开垦。滨田弥兵卫事件发生。西班牙人侵入东番北部沪尾(淡水)辟新据点建筑红毛城
崇祯三年(1630年),荷兰人在东番南部建筑热兰遮城堡(台南)。荷人招募劝诱闽省沿海居民渡海东番为其劳务。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倭寇)首领之一「郑成功」」由九州岛迁居闽省。
崇祯五年(1632年),西班牙人入侵东番(台湾)东北部的蛤仔难(宜兰),遭高山族人民奋勇抵抗。荷兰第三任行政长官「讷茨」因「滨田弥兵卫」事件被引渡日本服罪。
(注:在荷兰、西班牙佔领东番南北部之前,闽浙粤海商与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就在东番(台湾)从事航运走私转口贸易。然,荷兰人佔领南部之后,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商与荷兰商人在时常在东番沿海竞逐闽浙海商走私货物,因此荷兰人、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间存在著相当大的利害冲突。1625年起,荷兰东印度公司当局开始向到东番的九州华人海商集团商人课徵10%的货物输出税,但因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较荷兰人早来东番,从事南洋、闽浙粤转口贸易,且此时荷兰货物输入九州转后本州享有免税优惠,因此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拒绝向荷兰人纳税,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甚至海上劫货杀人。)
崇祯六年(1633年),「郑芝龙」率明朝廷水师官兵,大败荷兰舰队于闽省金门料罗湾。西班牙传教士神父「瓦爱士」被沪尾(淡水)义民所杀死。
崇祯七年(1634年),华人海商武装集团(海盗)首领之一「刘香」率其舰船袭击盘踞东番南部的荷兰热兰遮城堡
崇祯八年(1635年),东番南部的麻豆社(台南原住民)平埔人反荷兰起义抗暴。「郑芝龙」率明廷船舰官兵清剿华人海商武装集团(海盗)首领之一「刘香」。日本幕府下令禁止日人出海及禁止海外日本人归国、禁止建造约75吨以上的大洋航海船舶,这使得九州岛华人海商武装集团的海运贸易利益几乎中断。
崇祯十二年(1639年),「郑芝龙」击退侵扰闽浙沿海的荷兰舰队。
崇祯十三年(1640年),「郑芝龙」与荷兰人订立对日本贸易协议。
崇祯十四年(1641年),东番中部鹿港(彰化原住民)高山族人民反荷兰起义抗暴。
崇祯十五年(1642年),荷兰人逐走久占盘据东番北部基隆、淡水的西班牙人, 荷兰寡占据守东番南、北聚点
(注:明朝南洋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首领之一「李旦」为「王直」之后较有海上势力的人物,其商业触角远及中国南洋的苏门答腊万丹、菲律宾群岛等地。1600年时,「李旦」虽已在吕宋的马尼拉闽人社群领头商人,然西班牙殖民者眼红其财富抄其家并逮捕之。1607年,远离吕宋迁居九州长崎、平户,结识九州岛上华人海商武装集团成员、并开展荷兰、英国人有商业往来,其滞留九州岛期间赏识会西班牙语的「郑之龙」,而后在《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合作铲除西班牙在中国、日本本州沿海的航运贸易利益》目标,「李旦」遂推荐「郑之龙」担任荷兰在澎湖、台湾通事,任其执行在福建海峡洋面中专门截击、截货往来于吕宋岛马尼拉东番北部的西班牙船队通商的海盗任务。1625年8月2日,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首领之一「李旦」,在其积极插手介入闽省厦门、东番、九州三角转口走私贸易,最终从东番乘船回平户的航程途中去世,其亡后的华人海商集团产业分别旁落:「郑芝龙、郑成功」经办福建海峡洋面、东番岛魍港、九州岛平户的产业和统辖民兵士卒、「许心素」经办厦门出口走私产业。1626年,「郑芝龙」以东番魍港(嘉义县布袋/布袋嘴/冬港)为据地,劫掠福建及广东数地,使明朝官兵疲于奔命,据史载其势力至1627年已有船700艘,而厦门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首领的「许心素」甚至建议荷兰东印度公司联手打击「郑芝龙」,但东印度公司未允。「郑芝龙」在打败福建副总兵「俞咨皐」,并杀了对手厦门的「许心素」,时为「郑芝龙」在福建海峡已纵横横行两年六个月。明朝崇禎元年(1628)九月,「郑芝龙」受抚于福建巡抚「熊文灿」,率部眾3万余人,船只千余艘降明,诏授海防游击,任「五虎游击将军」,筑城驻扎安平〈安海/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郑芝龙」利用安平镇(福建晋江安海)作为拥兵自守的军事据点和海上贸易基地,打破官方的海禁繁荣海市,武装船队旗帜鲜明,戈甲坚利,将航行中国沿海、九州、琉球、福建海峡(台湾海峡)、东番、澳门、九州、菲律宾等中国南洋各地之间,几乎承办及垄断了中国明朝晚期官府对海外诸国的贸易。1630年代,海澄人「刘香(刘香老)」势力崛起,「刘香」原与「郑芝龙」同为「顏思齐」党伙,与「李旦」之子「李国助」合作。郑、刘两大势力于1632-1635年间,为了东亚庞大航运走私贸易在中国沿海多次发生海上武装冲突。)




清朝
顺治四年(南明永历元年/1647年),印度黄牛种引进东番饲养。郑成功起兵抗清。
顺治九年(南明永历六年/1652年),在东番闽人「郭怀一」反荷兰起义抗暴失败。留东番闽人惨遭屠杀。荷兰人再建东番南部新据点:普罗文查城堡(台南赤嵌楼)新据点。
顺治十一年(南明永历八年/1654年),「郑成功」封锁东番往来贸易。
顺治十四年(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荷兰人派「何斌」赴厦门与郑成功谈判恢复闽省与东番通商。「何斌」献策「郑成功」驱逐荷兰收复东番
(注:何斌,又名:廷斌,福建南安人,早年为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成员。明朝天啟年间,随滞留九州华人海商武装集团「郑芝龙」南迁居东番(台湾),习晓土语。明崇禎元年(1628),「郑芝龙」受朝廷招安内渡,「何斌」迁往闽省,明朝廷授防海游击,后积功至都督。「何斌」欲往内渡投之,途遇海盗不果,仍归东番。时荷兰人占据东番,「何斌」乃入其教(教会)习其语,任通事(翻译),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委任东番的重要包税人,负责稻作税与货物税之征收。荷兰文献称其为「斌官」(Pienquan)。南明永历十年(清顺治十三年/1656),荷兰东番长官「揆一」使通款「郑成功」,谋通商,愿年输餉及硫磺若干。「郑成功」许之,并从郑泰议,委其在东番,征台货西输税餉。越数年,事为荷人所悉,指为非法,乃拘讯之,解其通事及(教会)长老之职,财产没官。「何斌」乃谋归闽省「郑成功」,暗测鹿耳门(台南)航道并绘制沿岸地图以献,说「郑成功」取台。(南明永历)十五年(清顺治十八年/1661)四月,「郑成功」东征,「何斌」随侍藩幕为通译,荷兰人请和、议降,俱任其事。十二月,东番(台湾)既定,从「郑成功」抚慰新港(嘉义)、麻豆(台南)、萧壠(台南)、目加溜湾(台南善化)四社。翌年,「郑成功」薨,「何斌」则不知所终。《重修臺湾省通志》卷九人物志,页385。)
顺治十六年(南明永历十三年/1659年),「郑成功」在南京与清军作战,最终郑成功的战船沉兵员伤亡过半,决定移师东番(台湾)驱逐久占的荷兰
顺治十八年(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郑成功」率军数万人,自闽省金门料罗湾出兵出征东番(台湾)

康熙元年三月二十三日(1662年2月1日),久占不离东番的荷兰人投降,郑成功收回东番治理权,建立南明「郑氏集团」当局。改东番(台湾)东都,设1府:承天府(台南)、2县:天兴、万年嘉义、凤山)、另设安抚司:澎湖。同年6月,「郑成功」病逝于东番,子「郑经」嗣位。
康熙二年(1663年),清军与荷兰舰队援助合作攻下闽省金门、厦门,「郑经」率「郑氏集团」家眷退入东都(台湾)
康熙三年(1664年),荷兰舰队侵略者在清军授意攻占东都鸡笼(台湾基隆),妄图久占分割东都南、北(台湾岛)。「郑经」改东都东宁,改县为州,分军屯垦。「郑氏集团」当局与英国订立通商条约,特许英国东印度公司到安平(台南)贸易,以替补原荷兰在台湾的航运贸易角色。
(注:明末清初,在台江外海有11个岛屿/沙洲(古籍称:鯤鯓)横亙,而南、北方各有一个港口,北:鹿耳门,南:大员(大湾/台湾/安平/台江),是台湾最早之海港。。1624年,荷兰自澎湖流窜到东番(台湾台南)后,在一鲲身沙洲岛上筑:热兰遮城堡。港口北侧:北线尾沙洲岛,又北,隔鹿耳门水道加老湾沙洲岛。两处水口以内为辽阔的海湾水域,初名:大湾(大员)、台江。1653年,荷兰人筑普罗文查(台南市赤嵌热兰遮于郑成功入东番(台湾)驱荷后,改称安平台湾城/安平古堡)。)
康熙四年(1665年),郑氏降清将领「施琅」率清军进攻东宁(台湾),遇台风折返。
康熙五年(1666年),清廷遣「孔元章」赴东宁(台湾)招抚「郑经」,终无成议。
康熙七年(1668年),清圣祖皇帝下《敕、谕》招抚「郑经」,仍无成议。「郑经」派其「黄安」将领北上出兵鸡笼(基隆)驱赶荷兰入侵者
康熙十三年(1674年),原明朝降清将领「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起兵反清,「耿精忠」遣人入东宁(台湾)请求「郑经」入闽作为援助。「郑经」西征福建,另册立嫡长子「郑克臧」为延平王世子,授予监国的职务、掌理南明郑氏集团当局。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郑经」退闽省海澄金厦,曾与清军六次和谈,均无成议。
康熙二十年(1681年),「郑经」病逝。郑氏集团东宁当局「冯锡范」争权而杀「郑克臧」而立其婿「郑克塽」。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原郑氏集团当局将领「施琅」降清,清廷授福建水师提督官职,率军进入澎湖、东宁(台湾),以战逼和招降东宁「郑克塽」后率众归降清,郑氏集团东宁当局结束,中国实现统一。
清廷实施《六部处分则例》:台湾编查流寓六部处分则例颁布。该则例明文规定:全台湾郑氏延平王府各级文武官员及其家眷、罪犯、或者无家室产业的滞台汉人均须全数回大陆本籍地。而即使有资格留在台湾,也必须向清廷驻台各官府登记备案。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清廷废除原南明朝东宁延平郡王府,将台湾岛正式隶属台厦道,将原承天府改为台湾府, 原天兴、万年(嘉义、凤山)两州设:台湾、凤山、诸罗三县。规定福建省厦门港与台湾府安平港单口对渡,开始管控禁止内地人民私渡。由于台湾孤悬海外。顾虑留台军民据岛作乱,乃设置班兵制度,凡军官、兵丁等一律从中国内地轮派,不得由当地征召,且凡武职人员三年一换,并不准官员携眷来清廷取消海禁政策,另外颁布渡台禁令:
其一,欲渡台者需经官府稽查审核,偷渡者必处严惩、
其二,凡渡台者,皆不许携家带眷、
其三,不准广东省民渡台。
渡台条例虽有此明文,禁令条文亦偶有增减,但其实沿海管制并不严格禁令形同具文,偷渡移民在所多有。
(注:康熙二十三年,清廷招降郑氏集团东宁当局后,随即台湾设置一府三县(台湾府,台湾县、凤山县、诸罗县),隶属福建省,使台湾的行政建制与内地划一。台厦道隶属于福建省:台湾与厦门共署。道:中国清朝行政区划之一其地位在省与府之间。总管厦门与台湾的《台厦道》道署设于厦门,首任福建分巡台厦道「周昌」台湾府设于台南安平,首任台湾府知府「蒋毓英」
台湾县知县署设于台湾府城(臺南安平)。辖区:新港溪(盐水溪)至清水溪(二仁溪)之间。北起诸罗县交界,南至凤山县交界之间。
凤山县知县署设于兴隆庄(高雄左营),典史署在县治之西,巡检司署在东港(屏东东港)辖区:清水溪(二仁溪)以南。东至下淡水溪(高屏溪),西至打鼓山港(高雄柴山),南至沙马磯头(屏东鹅鑾鼻或猫鼻头),北至台湾县
诸罗县知县署设于开化里佳里兴(台南佳里)。辖区:新港溪(盐水溪)以北。东至大龟佛山,西至大海,南至台湾县交界,北至鸡笼城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建台湾府儒学。「蒋毓英」修第一部《台湾府志/蒋志》。「杨志申」率众开垦 半线(彰化)
(注:「蒋毓英」1684~1689年间,首任湾府知府,并与福建分巡台厦道(台湾最高行政长官)「周昌」共修宁南坊的台湾府学,改额先师庙,在台湾县的东安坊凤山县土墼埕设社学,兴建台湾府治镇北坊书院,在台湾县的文贤里台湾府学田,始「修于康熙二十余年,清人得臺之初的《台湾府志》,成于首任郡守之手,是台湾有方志之嗃矢」,只是「惜终蒋氏之任,斯志竟不得刊刻」。《台湾府志》分10卷,有:沿革、分野、气候、风信、封隅、坊里、叙山、叙川、物产、风俗、岁时、规制、学校、庙宇、市廛、户口、田土、赋税、祀典、官制、武卫、人物、古蹟、灾祥、兵乱、扼塞,及附录「季麒光」所撰序,没有艺文。府志实脱胎于季氏(「季麒光」)之郡志。)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福建分巡台厦兵备道「高拱乾」撰成《台湾府志》。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郁永河」访台湾自南登岸至北部招雇高山族人开采硫磺,将其自闽省渡海赴台湾由南至北亲身游历写成《裨海纪游》。
    1699年(清康熙三十八年)
    吞霄“番社”土官卓个、卓雾、亚生起义。
    1701年(清康熙四十年)
    嘉义刘却起义。
    1704年(清康熙四十三年)
    建崇文书院。
    1708年(清康熙四十七年)
    泉州人陈汉章入垦台北大佳腊平原。江日升作《台湾外纪》。程顺作《指南广义》。
    1712年(清康熙五十一年)
    台湾知府周元文重修《台湾府志》。
    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
    清政府遣耶稣会教士冯秉正测绘台湾地图,勘丈里数。
    1716年(清康熙五十五年)
    岸里社土目阿穆入垦台中。诸罗县汉族与高山族人民共同修设蓄水,灌溉田亩达数百顷之多。
    1718年(清康熙五十七年)
    清政府在台澎要冲口岸修筑炮台,建造营房,巩固海疆。
    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建海东书院。
    1721年(清康熙六十年)
    高雄朱一贵率数万农民起义。水沙连社高山族人民起义。改分巡台厦兵备道为分巡台厦道。设巡视台湾监察御史,每任满、汉各1人。

康熙六十一年,再设置巡台御史,其具体职责为:监督台湾各级官员执行政务情况并向中央朝廷参奏,建议地方机构的设置,清查审理历年积案,督促地方军队严防海务,并可过问经济、文教事务等。
    1723年(清雍正元年)
    清政府增设彰化县,淡水厅。升澎湖巡检为海防同知。傀儡山高山族人民起义。台南出现商人组织“三郊”。蓝鼎元作《平台纪略》。
    1726年(清雍正四年)
    水沙连社高山族人民起义。颁布食盐官营制。
    1727年(清雍正五年)
    清政府改分巡台厦道为分巡台湾道。增设澎湖厅,定“台湾”为官方统一名称。还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为社田,其余土地悉令召垦, 3年后交纳“番大租”。
    1729年(清雍正七年)
    重申私渡禁令。宣布封山禁令,禁止汉人深入内山。山猪毛社高山族人民起义。
    1731年(清雍正九年)
    台中大甲西社林武力起义。
    1732年(清雍正十年)
    清政府准居民携眷入台。朱一贵余部凤山县吴福生起义。沙辘、吞霄
    等地高山族人民攻彰化。
    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
    清政府设“土番社学”达49所,多延请汉人教育高山族儿童。
    1735年(清雍正十三年)
    眉加腊高山族人民起义。
    1736年(清乾隆元年)
    重申禁止私渡。张振万募佃凿圳,引水灌溉岸里、阿里史等社土地。
    1737年(清乾隆二年)
    清政府禁止汉族与高山族通婚。
    1739年(清乾隆四年)
    禁止汉人入垦“番地”。台北万华龙山寺建成。
    1740年(清乾隆五年)
    英军侵犯鸡笼、淡水等地。清政府停发台湾居民携眷入台执照,禁止大陆居民移居台湾。
    1741年(清乾隆六年)
    分巡台湾道刘良璧重修《台湾府志》20卷。
    1746年(清乾隆十一年)
    巡台御史范咸等续修《台湾府志》25卷。清政府开台湾居民接眷入台之禁。
    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
    清政府再次禁止居民接眷入台。客家居民入垦苗栗盆地。
    1760年(清乾隆二十五年)
    清政府重开接眷入台之禁,定限1年。
    1764年(清乾隆二十九年)
    台湾知府余文仪重修《台湾府志》。
    1766年(清乾隆三十一年)
    设鹿港同知,专管高山族事宜,驻彰化县。
    1768年(清乾隆三十三年)
    漳州人林汉生率众入垦蛤仔难,被杀。
    1769年(清乾隆三十四年)
    阿里山通事吴凤为戒当地猎取首级祭祀之陋俗而献身。
    1770年(清乾隆三十五年)
    凤山黄教起义。
    1771年(清乾隆三十六年)
    俄国俘虏波兰贵族贝尼奥斯基乘俄舰逃台湾东北部“番地”,上书法国政府及奥地利皇帝《台湾殖民方案概要》12条。
    1776年(清乾隆四十一年)
    清政府废除文武官员眷属入台之限。
    1783年(清乾隆四十八年)
    反清秘密团体天地会由福建漳州人严烟传入台湾。
    1784年(清乾隆四十九年)
    开放蚶江(今泉州)与鹿港通航。
    1786年(清乾隆五十一年)
    林爽文、庄大田领导台湾天地会起义。
    1787年(清乾隆五十二年)
    清政府改分巡台湾道为分巡台湾兵备道。改诸罗县为嘉义县。林爽文建立农民起义政权。
    1788年(清乾隆五十三年)
    清政府准许福建等地居民移往台湾。
    1792年(清乾隆五十七年)
    开放八里岔(淡水河口)与五虎门(闽江口)通航。
    1795年(清乾隆六十年)
    彰化陈周全、凤山陈光爱起义。
    1796年(清嘉庆元年)
    福建彰浦人吴沙率众入垦蛤仔难。
    1802年(清嘉庆七年)
    小刀会白启起义失败。李鼎元著《使琉球记》。
    1803年(清嘉庆八年)
    福建同安人蔡牵率众起义。朱濆事件。始垦火烧岛。
    1805年(清嘉庆十年)
    吴维泗起义。林瓶起义。
    1807年(清嘉庆十二年)
    许北起义。
    1810年(清嘉庆十五年)
    设噶玛兰厅。
    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
    台北高夔起义。
    1813年(清嘉庆十八年)
    沈知起义。
    1815年(清嘉庆二十年)
    郭百年率千余人入垦埔里社盆地。
    1822年(清道光二年)
    噶玛兰樟脑业者林泳春起义。
    1824年(清道光四年)
    许尚、杨良斌与高山族潘志通联合起义。
    1826年(清道光六年)
    黄斗奶、李通与高山族人民联合起义。淡水闽、粤籍移民械斗。
    1828年(清道光八年)
    淡水吴全率众入垦台东花莲溪流域。陈集成公司始垦大嵙崁盆地(今花莲县境内大溪镇)。
    1832年(清道光十二年)
    嘉义张丙起义。
    1833年(清道光十三年)
    金广福公司入垦北埔盆地。
    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
    台湾官民响应林则徐禁烟。
    1840年(清道光二十年)
    鸦片战争爆发,英军入侵台湾鹿耳门外马鬃洋面。
    1841年—1842年(清道光二十一年至二十二年)
    英舰侵犯基隆和大安港,被姚莹、达洪阿领导的爱国军民打败。腐败清廷在英人要挟下,以“冒功欺罔”罪名将姚莹、达洪阿革职解京审办,台湾民众包围府署。
    1843年(清道光二十三年)
    郭光侯事件。
    1847年(清道光二十七年)
    英海军少校戈登等乘军舰抵鸡笼勘查当地煤炭资源。
    1848年(清道光二十八年)
    台民公订《绅民公约》,以对付外国侵略者。
    1850年(清道光三十年)
    英驻华公使照会两广总督和闽浙总督,要求采购鸡笼煤炭,被拒绝。
    1851年(清咸丰元年)
    淡水黄阿凤率众入垦台东歧莱(花莲港)。
    1853年(清咸丰三年)
    小刀会李石、林恭起义。淡水漳、泉械斗,漳州移民退垦大稻埕。
    1854年(清咸丰四年)
    美舰窥伺鸡笼。厦门小刀会领袖黄位退至台湾。噶玛兰吴磋、林文英起义。赖唇起义。
    1855年(清咸丰五年)
    凤山郑尚至卑南(今台东)与高山族人贸易,并教以耕耘之法。
    1856年(清咸丰六年)
    美商在高雄设立洋行,非法在台收购樟脑。
    1857年(清咸丰七年)
    美驻华公使策划阴谋夺取台湾。
    1858年(清咸丰八年)
    清政府被迫与俄、英、法签订天津条约,开放台湾(台南)、沪尾(今淡水)为通商口岸。黄位等再攻鸡笼。
    1859年(清咸丰九年)
    天主教传入台湾南部。
    1860年(清咸丰十年)
    英国首派领事驻台。德国入侵枋寮,被高山族人民击退。
    1862年(清同治元年)
    八卦会首领,彰化戴潮春率众起义。签订中葡贸易条约,台湾(台南)、淡水被辟为通商口岸。
    1863年(清同治二年)
    与丹麦、日本签订天津条约,台湾(台南)、淡水对丹、日开放。清政府设专卖局,将台湾樟脑全部收为官营。
    1865年(清同治四年)
    苏格兰长老会派马雅谷来台南传教。
    1867年(清同治六年)
    美船罗佛号事件。美领事李仙得鼓吹“番地非中国领土”谬论。
    1868年(清同治七年)
    英舰炮击安平,签订樟脑条约。德、英商人占垦大南澳事件。凤山等地反洋教斗争。
    1871年(清同治十年)
    与日本签订中日通商章程。琉球居民漂至台湾被高山族牡丹社人杀害。
    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
    加拿大长老会派马偕来淡水传教。改鸡笼为基隆。
    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
    日本军人桦山资纪(后任台湾首任日本总督)等潜台刺探情报。
    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
    日本设立侵台机构“台湾都督府”。反抗日军入侵牡丹社。清政府派总理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赴台办理海防。清政府与日本政府签订《台事专约》。陈心妇仔事件。
    1875年(清光绪元年)
    沈葆桢改革台湾政制,解除大陆居民渡台耕垦禁令,设招垦局,奖励移民入台。设1府(台北府)3县(淡水、恒春、新竹)2厅(卑南、埔里)。改噶玛兰为宜兰。开山抚番。修筑横贯台湾道路3条。福建巡抚移驻台湾。铺设福州与厦门、厦门与台湾陆上和海底电线。建郑成功祠。蔡显老起义。
    1877年(清光绪三年)
    创设台南至安平、旗后有线电报。红头屿收入版图。
    1878年(清光绪四年)
    加礼宛、阿眉等高山族人民起义。
    1880年(清光绪六年)
    俄舰集中长崎,台湾戒严。建台北府儒学。水沙连高山族人民起义。
    1881年(清光绪七年)
    台东高山族(平埔人)人民起义。
    1884年(清光绪十年)
    中法战争起,福州巡抚刘铭传率军民反抗侵犯基隆、淡水法舰队。刘铭传、刘璈交恶。设埔里社厅。䔞芒、北势高山族人民起义。
    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
    台湾建省,刘铭传为首任巡抚。台北建机器制造局。林房、王办起义。北部人民反洋教斗争。屈尺、东势高山族人民起义。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
    设抚垦总局、邮政局、台北电报总局。设清赋总局。在新加坡设招商局,鼓励华侨来台经商。大嵙崁、五指山,北港高山族人民起义。
    1887年(清光绪十三年)
    刘铭传改革。设台湾府,领台湾、彰化、云林、苗栗四县,改前台湾府为台南府,前台湾县为安平县,升台东厅为直隶州,升基隆通判为海防同知。设台湾铁路总局,设西学堂。成立轮船公司,开辟上海、香港、西贡、菲律宾、新加坡等航路。架设沪尾至福州海底电线。南势、阿冷等地高山族人民起义。台湾人口230万。
    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
    基隆,沪尾至台南电报线峻工。彰化施九缎起义。
    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
    设电报学堂。台北设培养高山族青年的学校。苏沃老狗社、牡丹社高山族人民起义。
    1891年(清光绪十七年)
    采用新法采煤。基隆至台北的台湾第一条铁路通车。刘铭传去职。邵友廉继任巡抚。南澳、大嵙崁、五指山等地高山族人民起义。
    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
    䔞芒、射不力高山族人民起义。设台湾通志局。
    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
    台北至新竹铁路通车,全线190华里。
    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
    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台湾戒严。台湾省会移往台北。刘永福率黑旗军由粤入台。唐景崧任巡抚。设南雅厅。
    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
    4月 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台湾人民掀起反割台斗争。
    5月 唐景崧、丘逢甲、刘永福等成立“台湾民主国”。
    6月 日本在台湾设总督府,桦山资纪任第一任总督。
    6—12月 刘永福率军抗日。徐骧、林大北、简大狮等起义抗日。
    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
    4月 日本颁布“六三法”。
    6月 云林县柯铁等起义抗日,建立铁国山抗日根据地。刘德杓台东起义抗日。日撤换总督,以桂太郎代替桦山资纪任第二任台湾总督。
    10月 日再撤总督,乃木希典接任第三任台湾总督。
    12月 太鲁阁高山族同胞起事抗日。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
    5月 数千名台民拒绝被编入日本国籍,渡海前往大陆。简大狮等进攻台北。
    6月 日实行“三段警备法”。
    8月 兴中会台湾分会建立。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
    2月 日陆军中将儿玉源太郎继乃木任第四任台湾总督。
    7月 日总督府公布实施保甲条例。
    11月 日总督府颁布“匪徒刑罚令”。
    12月 林少猫等率部进攻潮州、恒春。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
    台湾银行开业。发行台币。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
    3月 清政府将去大陆的简大狮解交台湾日寇,简被害。
    9月 孙中山为策划“惠州起义”首次到台湾。
    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
    颁布土地收买规则。詹阿瑞、 黄茂松起义。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
    日本人开展“大扫除”、制造后壁林惨案、林少猫被害,台湾武装抗日斗争转入低潮。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
    禁止使用台湾旧有度量衡。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
    总督府颁布“枪炮火药取缔规则”。苗栗高山族人民袭击日警。台湾财政独立。日俄战争爆发。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
    日颁布戒严令和土地登记规则。新竹蔡清琳等组织“联合复国中兴会”。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
    日颁布“三一法”、“台湾浮浪者取缔规则”。佐久间左马太任第五任台
    湾总督。太鲁阁、大豹社高山族人民抗击日警镇压。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
    蔡清琳北埔起义。南北纵贯铁路通车。
    1909年(清宣统元年)
    改台湾地方官制二十厅为十三厅。日本人禁止台湾人民用中国农历。雾社等高山族人民反抗日警镇压。
    1910年(清宣统二年)
    日实行“五年讨蕃计划”,高山族人民纷起反抗。
    1911年(清宣统三年)
    辛亥革命给台胞的抗日斗争以巨大鼓舞。公布台湾货币法。梁启超赴台。
    1912年(民国元年)
    3月 刘乾、林启桢林圯埔起义。
    6月 黄朝土库起义。
    10月 沈阿荣南投起义。
    11月 罗福星奉孙中山命至台成立同盟会支部。
    12月 赖来东势角起义。
    1913年(民国二年)
    3月 罗福星苗栗起义。
    4月 张火炉大湖起义。
    7月 李阿齐关帝庙起义。
    8月 孙中山第二次到台湾。
    1914年(民国三年)
    3月 罗福星、刘乾、黄朝等被害。
    5月 罗阿头六甲起义。
    12月 坂垣退助组织台湾同化会。
    1915年(民国四年)
    2月 日解散台湾同化会。
    5月 台南余清芳、江定、罗俊西来庵起义。安东贞美任第六任台湾总督。
    7月 台北杨临起义。
    同年 花莲高山族人民武装袭击日警厅、所。
    1918年(民国七年)
    6月 孙中山第三次到台湾。明石元二郎任第七任台湾总督。
    同年 林献堂等发起“六三法”撤废运动。
    1919年(民国八年)
    留日学生成立声应会。日本台湾总督改行文官政治,田健治郎任首任文官总督(第八任台湾总督),推行“日本延长主义”。北势高山族人民起义抗日。
    1920年(民国九年)
    1月 留日学生成立启发会、新民会。
    7月 创刊《台湾青年》。
    11月 连横《台湾通史》出版。
    同年 改革地方官制,分五州三厅,改打狗为高雄、打猫为民雄、阿缑为屏东、葫芦墩为丰原,牛骂为清水、大嵙崁为大溪、水返脚为汐止、锡口为松山。
    1921年(民国十年)
    2月 林献堂等发起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
    10月 台湾文化协会成立。
    同年 日人废止“三一法”。台湾印刷工人工会成立。
    1922年(民国十一年)
    旅居北京的台湾学生创立“北京台湾青年会”。之后,上海、广东、厦门和南京等地相继组织青年会。八骏事件和“犬羊祸”。
    1923年(民国十二年)
    1月 日殖民当局实施“治安警察法”。蒋渭水等组织台湾议会期成同盟会。
    4月 《台湾民报》创刊。
    9月 内田嘉吉任第九任台湾总督。
    11月 辜显荣等成立“台湾公益会”。
    同年 白话文传入台湾。
    1924年(民国十三年)
    日殖民当局对蒋渭水等提出“起诉”。伊泽多喜男任第十任台湾总督。1925年(民国十四年)
    3月 台北5000余人举行孙中山逝世追悼大会。
    同年 二林庶农组合、凤山农民组合建立。日本退职官员滥占土地。
    1926年(民国十五年)
    6月 台湾农民组合成立。
    7月 上山满之进任第十一任台湾总督。
    10月 台北商工学校学生为抗议日人歧视罢课。
    同年 台北机器工会成立。
    1927年(民国十六年)
    3月 台湾工友协助会成立。第一次中坜事件。
    4月 全岛性罢工风潮。
    7月 台湾文化协会分裂,王敏川等组织台湾“新文协”,林献堂、蒋渭水等组织台湾民众党。
    1928年(民国十七年)
    1月 台湾机械工会联合会建立。
    2月 台湾工友总联盟建立。
    4月 台湾共产党在上海建立。
    6月 川村竹治任第十二任台湾总督。
    8月 第二次中坜事件。
    同年 台北帝国大学(台湾大学前身)创立。
    1929年(民国十八年)
    2月 日人策动二一二事件,严厉镇压各地文协、工会、农民组合等抗日团体。
    1930年(民国十九年)
    2月 “台湾工友总联盟”于台北举行联盟大会。
    7月 石塚英藏任第十三任台湾总督。
    8月 民众党分裂。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建立。
    10月 雾社事件。
    1931年(民国二十年)
    1月 台湾共产党成立改革同盟。太田政弘任第十四任台湾总督。
    2月 台湾民众党被解散。
    4月 第二次雾社事件。
    6月 台湾共产党人遭大搜捕。
    8月 蒋渭水病逝。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
    日禁止台湾人开设书房。南弘任第十五任台湾总督,两个多月后由中川健藏接任第十六任台湾总督。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
    台湾共产党再遭大搜捕。日实施“内台通婚法”和米谷统制令。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
    7月 辜显荣敕选为日本贵族院议员。
    9月 议会设置请愿运动被日殖民当局谕令停止。众友会起义。基隆爆炸事件。
    同年 日月潭水电工程完成。
    年末 台湾人口总计519万余人。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
    日宣布实行台湾地方自治。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
    日在台恢复军人总督制度。小林跻造任第十七任台湾总督。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
    1月 地图事件。
    7月 中日战争爆发, 日推行“皇民化运动”。禁用汉文。台湾地方自治联盟被解散。
    11月 宜兰矿工暴动。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
    10月 高雄、六甲等地反战暴动。
    同年 台湾革命党建立。久留米油库爆炸事件。
    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
    年初 日颁布“国民征用令”。台湾革命青年大同盟等在大陆成立。
    3月 高雄、台北反战暴动。
    10月 基隆反战暴动。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
    4月 台湾民族主义青年团建立。
    11月 长谷川清任第十八任台湾总督。
    同年 日推行寺庙整理和改姓名运动。
    1941年(民国三十年)
    2月 台湾革命同盟会在重庆建立。
    4月 日组织“皇民奉公会”。
    11月 东港事件。
    12月 爆发太平洋战争。
    1942年(民国三十一年)
    日实施台湾陆军特别志愿兵制度。
    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
    12月1日 《开罗宣言》发表,明确规定台湾、澎湖等地归还中国。
    同年 日实施台湾海军特别志愿兵制度。李建兴事件。
    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
    1月 日在台湾各地设“皇民练成所”。
    4月 中国国民政府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陈仪任主任委员。
    9月 日实施“台民征兵制度”。
    10月 蔡忠恕事件。
    同年 苏澳渔民事件。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
    7月26日 《波茨坦公告》发表。
    8月15日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将台湾、澎湖列岛划为第15受降区,任陈仪为受降主官。
    9月 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在重庆成立,同时成立台湾警备司令部,陈仪任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
    10月 台湾人民协会、农民协会、总工会筹备会、学生联盟等组织相继建立。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市举行,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
    11月 台湾省政府颁布《人民团体组织临时办法》。
    12月 台湾省政府颁布《台湾省民意机关成立方案》。
    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
    4月 宣布完成在台日军和侨民的遣返工作。
    5月 台湾省参议会成立。台湾银行完成改组。
    7月 发行新台币。
    12月 台湾省政府通过《充实县市自治机构办法》。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
    2月 台湾发生米荒和抢米风潮。二二八起义。
    4月 撤销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成立台湾省政府,魏道明任省主席。
    11月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在香港建立。
    12月 美蒋签订“中美海军协定”,基隆、高雄沦为美国海军基地。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
    2月 美蒋签订共同开发台湾协定,美获得开采台湾资源特权。廖文
    毅、廖文奎在日本组织“台湾留学生会”,提出“台湾独立”主张。
    6月 台湾省政府放租全省大部公有耕地。台湾省当局规定对高山族称山胞。
    7月 国民党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中美经济援助协定”。
    12月 陈诚任省政府主席。
    1949年
    4月 台湾省政府公布《台湾私有土地租用办法》,推行“三七五”减租。
    5月20日 颁布戒严令,宣布全省戒严。
    6月 发行新版台币。近万名被强征入伍的台胞开赴大陆内战前线。
    8月 美国国务院发表《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
    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1月 台湾省议会通过《台湾省地方自治实施纲要》。胡适、雷震等创办《自由中国》杂志。
    12月 国民党“行政院”、“总统府”、“中央银行”迁台北。蒋介石到台北。吴国桢任省政府主席。美国发表《关于台湾的政策宣传指示》,确认台湾在政治上、地理上、战略上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1950年
    1月 美国政府宣布继续援助台湾。
    3月 蒋介石在台北复“总统”职。陈诚任台湾当局“行政院”院长。
    6月 陈仪被枪决。美国发动侵朝战争。美总统杜鲁门散布“台湾地位未定”论,命令美第7舰队进入台湾海峡。周恩来外长发表声明驳斥杜鲁门谬论。
    7月 国民党成立改造委员会和评议委员会。美任命兰钦为驻台“大使”。
    8月 美空军第13舰空队进驻台湾。台湾省政府调整行政区划,设5市16县。
    1951年
    5月 美国军事顾问团在台北成立。
    6月 台湾当局公布《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
    7月 台湾当局颁布《三七五减租条例》。
    12月 台湾省临时省议会成立。
    1952年
    1月 台湾“监察院”通过弹劾李宗仁案。
    4月 台湾当局与日本政府签订《台日和平条约》。
    6月 公布《扶持自耕农条例》。
    9月 台湾当局“立法院”通过《鼓励华侨投资办法》。
    10月 国民党召开“七大”。“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成立。
    1953年
    1月 台湾当局颁布《耕者有其田条例》,在农村推行资产阶级改良性质的“土地改革”。颁布《公营事业转移民营条例》。
    2月 美国政府宣布停止美舰在台湾海峡的中立巡逻。蒋介石下令废止《中苏友好条约》。
    7月 国民党军队窜犯大陆。
    9月 蒋介石批准按原法律任期已满的原“国大代表”继续行使职权。
    10月 台湾省政府宣布实施“渔者有其船”政策,开始放领渔船。
    同年 实行第一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
    1954年
    1月 万余名朝中方战俘到达台湾。
    2月 召开“国民大会”一届二次会议。蒋介石、陈诚连任正、副总统。吴国桢事件。
    3月 台湾有关当局公布高山族9族统一名称。
    5月 俞鸿钧任台湾当局“行政院”院长。
    7月 台湾“立法院”通过《外国人投资条例》。
    9月 美国务卿杜勒斯抵台同蒋介石会谈。
    10月1日 我国防部宣布:一定要解放台湾。
    12月 台美签订《共同防御条约》。
    1955年
    1月 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一江山岛。美参众两院批准授权美国总统在台湾及台湾海峡动用美国武装力量。
    2月 人民解放军解放大陈岛、南麂山列岛。
    8月 孙立人事件。
    9月 廖文毅等人在日本进行台湾分裂活动。
    1956年
    6月 台湾当局宣布派往南沙群岛巡弋的舰队在南沙群岛树碑、升旗。周恩来在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政策。
    7月 东西横贯公路开工。石门水库开工。
    9月 台湾进行首次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931万。
    12月 台湾省政府由台北市迁至台中市。蒋介石发表《苏俄在中国》一书。
    1957年
    4月 日台组织建立“合作策进会”。
    5月 美国战术导弹部队进驻台湾。刘自然事件。
    6月 日首相岸信介抵台活动。
    10月 国民党召开“八大”,决定增设副总裁,蒋介石提名由陈诚担任。基隆千余名造船工人罢工。
    同年 实行第二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
    1958年
    7月 陈诚取代俞鸿钧再任“行政院”院长。
    8月 人民解放军炮击金门蒋军。
    9月 美国导弹部队和第11航空队战斗机进驻台湾。
    10月 我国防部长彭德怀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蒋介石、杜勒斯会谈公报发表,蒋介石放弃“反攻大陆”口号。
    1959年
    2月 花莲港成为继基隆、高雄之后台湾开放的第3个国际港口。
    6月 台湾省临时省议会改称台湾省议会。
    8月 台湾中南部发生空前大水灾。
    11月 台北荣民总院开业。
    1960年
    2月 召开“国民大会”一届三次会议。蒋介石连任第三任“总统”,陈诚任“副总统”。台北市民抗议美军侵占阳明公园。
    3月“国民大会”决议,“总统”、“副总统”“连选连任”,无任期限制。
    台湾“行政院”公布《加速经济发展19项措施》。
    5月 东西横贯公路通车。
    6月 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访台。
    9月 雷震事件。
    1961年
    1月 基隆美资“殷台”造船公司千余名工人罢工。
    4月 台湾各界举行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00周年活动。
    7月 台湾“中央银行”复业。
    12月 台湾省政府制定私人办学奖励办法。
    同年 实行第三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
    1962年
    2月 台湾证券交易所开业。
    3月 台湾省政府规定筵席税从每席50元起课征。
    4月 对台美援由赠款改为贷款。
    5月 台湾省议会决议,省府官员不得经商。
    12月 9股美蒋武装特务从1962年10月至12月不断袭扰大陆沿海。台湾当局宣布完成实施“耕者有其田”。
    1963年
    5月 陈诚声称“土地改革”已获成功,今后发展重点在工业。台湾当局取缔一贯道。
    6月 国民党空军上尉飞行员徐廷泽驾机起义。
    9月 台湾“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改组更名为“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
    11月 国民党召开“九大”。
    12月 陈诚辞去台湾当局的“行政院”长兼职,严家淦继任。
    1964年
    3月 蒋经国任台湾当局“国防部”副部长。
    6月 石门水库竣工。
    9月 彭明敏等因秘密起草“台湾独立宣言”被捕。
    11月 于佑任病逝。
    1965年
    1月 蒋经国任台湾当局“国防部”部长。公布《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
    3月 陈诚病逝。
    5月 廖文毅宣布放弃“台独”主张,由日本返回台湾。
    7月 美停止对台经济“援助”。
    8月 国民党海军“剑门”号、“章江”号军舰被人民解放军海军击沉。同年 实行第四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
    1966年
    1月 台湾“行政院”通过《中小企业辅导计划》。“中国农民银行”开
    附录一业。
    2月 召开“国民大会”一届四次会议。蒋介石连任第四任“总统”,严家淦任“副总统”。成立“中国钢铁贸易公司”。
    11月 台北阳明山中山楼落成。
    12月 台湾第一个加工出口区高雄加工出口区开业。
    1967年
    2月 蒋介石下令成立“国家安全会议”,黄少谷任秘书长。
    7月 台北市改为“行政院”直辖市。“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委员会”成立。
    9月 日本首相佐滕荣作访台。
    1968年
    2月 台湾当局“立法院”通过《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并开始实施。
    3月 柏杨事件。
    10月 苏联特务维克托·路易斯去台活动10天,会晤蒋经国,观看了高雄港。
    1969年
    3月 国民党召开“十大”,取消副总裁。
    4月 台湾当局制订“人口政策纲要”,推行“家庭(生育)计划”。
    6月 蒋经国任“行政院”副院长。
    8月 高雄港码头工人怠工。
    12月 增选“中央民意代表”。第一座通讯卫星地面转播站开始使用。
    同年 实行第五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
    1970年
    1月 美国帮助台独分子彭明敏逃离台湾至美国。“台湾独立联盟”在美成立。
    4月 台湾省政府划定10处风景特区,开发旅游观光资源。“台独”分子黄文雄、郑自才在纽约刺杀蒋经国未遂。
    6月 台湾第二个加工出口区楠梓加工出口区开业。
    8月 台湾当局严厉镇压竹联帮等黑社会成员。台湾当局声明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
    1971年
    1月 在美各地的中国留学生开展“保钓”运动。
    2月 台湾当局“外交部长”周书楷向日本记者发表谈话称:苏联如果认为台湾有用的话,可以利用。我们感到苏联有可用之处的话,也利用苏联。台湾第三个加工出口区台中加工出口区开业。建成第一座工业用原子反应堆。
    3月 台湾当局逮捕和驱逐从事“台独”活动的日本人。逮捕和驱逐与“台独”分子有联系的美国传教士。澎湖跨海大桥完工。
    4月 台北学生举行“保钓”集会和游行。
    6月 美日签订归还冲绳协定,非法将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我国外交部声明,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台湾当局声明“不能接受”美、日归还冲绳协定。
    10月 第26届联大通过提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合法权利,驱逐台湾当局代表。
    1972年
    2月 召开“国民大会”一届五次会议。蒋介石连任第五任“总统”,严家淦连任“副总统”。美国总统尼克松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美联合公报在上海发表。
    3月 台湾当局驱逐鼓吹“台湾自决”的美国人丹尼尔·比里。
    5月 蒋经国出任台湾当局“行政院”院长。
    9月 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外相大平正芳访华。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中日建交。大平正芳在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日台和平条约失效。
    10月 南部横贯公路通车。
    12月 日本和台湾分别成立“交流协会”、“亚东关系协会”,以维持双方非官方往来。选举增额“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台湾基督教徒争取自决运动”在美国成立,鼓吹所谓台湾“自立自决”。
    1973年
    2月 民族主义事件。台湾当局“行政院”通过《农业发展条例》。
    3月 蒋经国称,“坚决反共,绝不妥协”。
    7月 美国宣布停止向台湾提供军事援助,但仍出售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
    11月 亚运会联合理事会确认中国为会员,取消台湾会籍。
    12月 台湾“立法委员”胡秋原发表文章提出:美、日、苏对台湾都不怀好意,所以“党派得失”“不值得重视”,“应重视的,是对全民族之再融合有利或有害”。
    同年 实行第六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后改为“六年经建计划”。
    1974年
    2月 台湾当局照会菲律宾,申明对南沙群岛的立场。9月 世界台湾同乡会联合会在维也纳成立。
    10月 全岛南北高压输电线路建成。美国总统福特签署法案废除“台湾决议案”。
    1975年
    2月 台湾当局就南越伪政权“白皮书”发表声明,重申“对西沙群岛及南沙群岛的固有主权”。
    4月 蒋介石病逝。严家淦继任“总统”。国民党召开中央临时全会,修改“中央组织条例”,废总裁制,改设中央主席,由蒋经国担任。10名被特赦人员要求赴台湾,遭台湾当局拒绝。
    7月 台湾外汇储备达20亿美元。
    12月 美国总统福特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国民党地方人士康宁祥、张俊宏主办的《台湾政论》被勒令停刊。
    1976年
    5月 台湾当局以“意图颠覆政府”为由逮捕非国民党地方人士颜明圣、杨金海并判刑。
    6月 《夏潮》杂志创刊。
    7月 国际奥委会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当局宣布退出国际奥委会。
    7—8月 台湾当局以“共谍”罪逮捕陈明忠等14名工商界人士以及“立法委员”黄顺兴的女儿黄妮娜。
    10月10日 “台湾省主席”谢东闵被邮件炸弹炸伤左手。六年经济建设计划开始实施。
    11月 国民党召开“十一大”。“选举”蒋经国为该党主席。
    1977年
    1月 台北《联合报》发表丘宏达文章,鼓吹“一个中国、两个政府”。
    6月 台湾建造的第一艘44.5万吨级油轮下水。
    8月 台湾基督教长老会发表“人权宣言”,鼓吹“台独”。关于乡土文学的论争。
    9月 蒋经国在“立法院”会上提出为期十年的“十二项建设”计划。
    11月 中坜事件。
    1978年
    2月 非国民党地方人士余登发公开呼吁:“我们都是中国人,中国应该统一”。
    3月 召开“国民大会”一届六次会议,“选举”蒋经国任“总统”,谢东闵为“副总统”。
    5月 孙运璇就任台湾当局“行政院”院长。
    10月 南北高速公路全线通车。
    11月 部分非国民党地方人士发表“联合政见”,要求“召开国民会议”,实行“言论出版自由”,“开放党禁”,“解除戒严”等。
    12月 中、美两国发表《联合公报》,宣布自1979年1月1日起,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国民党召开“中常委”紧急会议,攻击美国“背信毁约”。蒋经国发布三项“紧急处分事项”:全面加强军事戒备;维持经济稳定;延期举行“增额民意代表选举”。
    1979年
    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邓小平提出统一台湾的大政方针、基本立场和态度。人民解放军停止炮击金门等岛屿。中美建交。台美官方关系中断。美国宣布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余登发事件。“台湾民主运动海外同盟”在美国组成。
    2月 台湾当局宣布成立“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桃园国际机场正式启用。
    4月 台湾当局接受以“中国台北”名义参加国际奥运会比赛。蒋经国在国民党的一次会议上提出与中共“不妥协、不接触、不谈判”的“三不”政策。美国总统卡特签署《与台湾关系法》。“美国在台协会”开始工作。美国撤走最后一批在台军事人员。
    7月 高雄市改为“行政院”直辖市。
    12月 美丽岛事件。
    1980年
    1月 邓小平提出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是80年代三大任务之一。
    2月 北回铁路全线通车。台湾上演寻根影片《源》。林宅血案。
    4月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委会恢复中国在该组织的代表权,台湾当局宣布退出该组织。台湾当局判处美丽岛事件被捕人士。
    6月 蒋经国提出“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台湾当局收回1867年清政
    府以永久租借地形式割让给英国的淡水红毛城。
    11月 荷兰内阁会议批准向台湾出售两艘潜艇。
    12月 新竹科学工业园区正式揭幕。全岛人口普查,总人口为1780余万人。
    同年 实行“10年经济建设计划”。
    1981年
    1月 蒋经国主持台湾军事会议,宣称,“绝不与中共谈判”是“永不改变的政策”。并反复强调“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
    3月 费希平等10名非国民党籍的“立法委员”要求解除戒严令,开放党禁。国民党召开“十二大”。蒋经国在会上再次正式宣称要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
    7月 陈文成事件。在加拿大举行的第一届世界青年垒球锦标赛中,中国女子垒球队与中国台北女子垒球队进行比赛。为两岸运动员在世界性比赛中第一次竞赛。
    8月 国民党空军少校飞行考核官黄植诚驾机起义。
    9月 叶剑英提出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行和平统一的9点建议。
    10月 胡耀邦在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大会上邀请蒋经国、谢东闵、孙运璇、严家淦、蒋纬国等亲自来祖国大陆看一看。台湾当局“行政院”院长孙运璇在“立法院”就其在施政报告中不再提“光复大陆”口号一事进行答询。
    11月 台湾同学会在北京成立。
    12月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在北京成立。
    1982年
    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就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计划向美国提出强烈抗议。台湾“中央银行”宣布外汇存底为86亿美元。
    5月 台湾当局派往大陆的特务分子相继落网。
    7月 廖承志致信蒋经国。
    8月 中美两国政府发表“八·一七”公报。
    10月 台湾当局成立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何应钦任主席。
    11月 台湾“行政院”院会通过《第二阶段农地改革方案》。
    1983年
    4月 成立“农业委员会”,隶属“行政院”。13名台胞当选为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国民党空军少校飞行员李大维驾机起义。
    6月 邓小平提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设想。统一后,台湾可实行与大陆不同的制度。
    1984年
    2月 邓小平进一步明确提出用“一国两制”的构想解决台湾同大陆的统一问题。宋美龄发表致邓颖超公开信。召开“国民大会”一届七次会议。蒋经国“当选”第七任“总统”,李登辉“当选”“副总统”。
    5月 俞国华接替孙运璇出任“行政院”院长。
    6月 黄埔同学会在北京成立。
    9月 党外公政会成立。
    10月 江南命案。
    11月 开展“一清专案”。
    1985年
    2月 “十信”案件。
    5月 14位无党籍台湾省议员集体辞职。
    9月 李亚频事件。
    10月 党外后援会成立。
    12月 “国家未来十年发展研讨会”召开,与会学者要求台湾国民党当局对大陆采取灵活政策。
    1986年
    3月 “亚洲开发银行”接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成员,要求台湾当局以“中国台北”名义留在“亚银”中。台湾当局宣布外汇存底达247亿美元。国民党召开十二届三中全会,蒋经国在会上强调“中国只有一个,中国必将统一”。但又宣称与中共“不妥协”。
    5月 华航货机事件。党外人士数百人在台北龙山寺游行请愿要求解除戒严,称“五·一九”绿色行动。
    9月 民主进步党成立。
    12月 许信良返台事件。
    1987年
    2月 民进党成立“立法院”党团和“国大”党团。台湾当局解除对一贯道的禁令。
    7月 解除在台湾本岛和澎湖实行38年之久的“戒严令”,并开始实施《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中国自由党成立。
    8月 台湾“行政院”成立“劳工委员会”。国民党中常会决定取消田赋并通过《劳工政策纲要》。
    9月 国民党中常会通过《加强农村建设纲要》。民主自由党成立。台湾《自立晚报》记者李永得、徐璐赴大陆采访,成为38年来第一次公开到大陆采访的台湾新闻记者。“行政院”通过《集会游行法草案》。
    10月 中国民主正义党成立。国民党中常会通过决议,开放三亲等民众赴大陆探亲。
    11月 工党成立。台湾“立法院”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草案。台湾红十字会开始办理登记赴大陆探亲事宜。台湾当局宣布外汇存底达710亿美元。
    1988年
    1月 台湾当局解除“报禁”。蒋经国病逝。中共中央发出唁电,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发表谈话,重申中国共产党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不变。李登辉继任台湾当局“总统”。蔡有全、许曹德因鼓吹“台独”被判刑。颁布《动员戡乱时期集会游行法》。
    3月 统一民主党成立。中华共和党成立。
    4月 “中国统一联盟”成立。台湾当局派员参加“亚银”年会。
    5月 台湾铁路工人罢工,全线铁路瘫痪。“五二○”台湾农民与宪兵发生冲突事件。
    6月 “台湾人公共事务会”在美国成立。
    7月 国民党召开“十三大”,选举李登辉为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主席。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以陈立夫为首的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提出“文化统一中国”议案。
    9月 台湾首次派团参加在大陆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
    10月 “立法委员”胡秋原回大陆探亲。台北地方法院判处劫持中国民航机罪犯张庆国、龙贵云各有期徒刑3年半。
    11月 台湾当局有条件开放大陆同胞赴台探病、奔丧。钱穆女儿钱易成为大陆去台探病、奔丧第一人





备注:
明、清两朝的兵制員額初期、晚期皆有異動,明初卫所制驻扎的官兵需屯田开垦,到明末的官兵员额则改为雇佣制并裁撤缩减近十倍规模。清朝綠營:官品为從三品,統兵軍階由高至低依序:



提督:
明初:集团军司令,一集团军辖几个军没有定额。明末:师长。
清初绿营制:指挥全省的军队和1个抚标。

总兵:
明初:军长,一军辖几个师没有定额。明末:军长。
清初绿营制:指挥1个镇标(5个步兵营共3000人)。

副将:
明初:副军长。明末:步兵旅长
清初绿营制:指挥1个协标(4个骑兵营共800人)。

参将:
明初:师长。明末:步兵团长。
清初绿营制:步兵营长兼步兵连长,辖步兵600人。

游击(遊击將軍),是在总兵(主管四至五營;約800至3000兵員)轄下的中階武官。游击(遊击將軍)次级:佐击将军。明朝任职游击、佐击将军,此军衔可掌兵三千。与參將、都司、守備等武官一同統轄六百至兩百的營兵力。其轄下則統馭統領汛(兵力從十數名到百名)兵制單位的千总、把总:
明初:军属机动旅长。明末:师属骑兵营长。
清初绿营制:骑兵营长,辖骑兵200人。

都司:
明初:军属特种团长。明末:师属特种营长。
清初绿营制:副营长兼步兵连长,辖步兵200人。

守备
明初:军属辎重营长。明末:师属辎重营长。
清初绿营制:步兵连长,辖步兵200人。

千总
明初:团长,但。明末:团属步兵营长。
清初绿营制:步兵副连长,辖步兵100人。

把总:
明初:连长。
清初绿营制为步兵排长,辖步兵20人。

標長:
明:排长。
清初绿营制:步兵伍长,辖步兵5人。





清朝时期,在总兵官的分防营,设置「汛」,在千总、把总、外委所统率的绿营兵均称「,有些下设:墩塘小汛(军事哨所与警务室)。汛驻防巡逻的地区称「汛地。汛的防区,则视重要或次要地区,小的只负责半个县的守卫工作,大的要负责多个县。汛隶属于分防营,负守卫副将衙门防区内的次要地区,类似于现在的守备连、派出所。各汛人数多寡不定,其内士兵称「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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