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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宋成有:再议琉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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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9-3-18 1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议 琉球处分 》
文:宋成有(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二次编辑:猎户人



【内容摘要】
1872年,日本明治维新的第四年,看到中国清廷内忧外患导致实力渐弱,于是将其武力扩张的矛头指向东海中国藩属琉球,觊觎暗自强行将《中国藩属琉球(中山国)》侵占改名为《日本琉球藩》,从而采取各种措施制造琉球列岛为「单属日本、或中日两属」假象,企图巩固其非法的占领琉球列岛既成事实。
1879年,日本再次片面以其国内行政法宣布《废日本琉球藩》,改置《日本冲绳县》。日本这种公然违反当时欧美俄各国奉行「万国公法」的国际法则,即为:
「1.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2.以军事占领的区域,占领国只得享有对该区域的临时军事治理权益,并无权对该区域的原主权归属擅自做分割或赠与他国的权益。」
日本此种先以军警武装力量,强行片面的侵占了《中国藩属琉球》,投下组建近代日本殖民帝国的第二块奠基石(第一块是原属于《中国藩属库叶的虾夷岛(北海道) 》。众所皆知,日本几百年来的倚强凌弱基因紧随着中国历代皇朝盛衰,时而涨时而削,日本向来以挑战破坏中国历代皇朝为东亚传统国际秩序的行径,再次掀起与加剧了中日两国百年矛盾。自1874年起,中日两国官员围绕「琉球国归属、日本阻貢、琉球复国、分岛、改约与分岛、主权在我、搁置争议」等问题,展开交涉并显示了各自不同的外交立场。今日《再议》,侧重于分析交涉立场之所以不同的原因,从而有助于理解近代东亚国际关系变动的现代意义。


下图注: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宋成有」教授,曾在2017年第九届“东方外交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作主题报告。摄:钟义见。






 
120余年前,原奉中国明清两朝廷为其宗主权的藩属国琉球(中山),突然被日本军警武装力量非法的侵占、并且在未经中国清廷签署放弃或割让琉球列岛的主权协议书等前,日本就擅自片面将中国琉球王府废除,改置为日本冲绳县。日本侵列者企图以其一张国内行政法规定就擅自将臣服于中国的数百年藩属琉球王府给予「废琉置县」,日本单方面的非法此举产生了今天多种后果,如:日本对外扩张的野心再次被激活,其加紧重温了明朝万历年初的丰臣秀吉“开脱万里波涛”野心;也由于中国清政府晚期故步自封不求进取,导致边疆藩属领土频频遭遇来自欧美俄等军事侵吞蚕食,面对接连不断与外战事,导致其对外交涉逐渐以采取「以夷制夷、引公法的外交斡旋、据理力争、主权在我搁置争议」等软性策略。在面对狡黠日本的非法侵吞琉球之举,清廷采取先诉诸《公法条文》,并引各国驻华公使评理与介入调停。殊不知,日本自明治维新后,国力渐强且蛮狠而无视国际公法,导致中国清廷对于引《万国公法》据理力争琉球议题策略上,频频遭遇日本虚伪应付的拖延时间毫无进展于事无补。在「以夷制夷合纵」外交上,中国也期望能够在琉球列岛问题上采取消极的「主权在我、搁置争议、留待再议」,从而拒绝与日本签署任何放弃对琉球的宗主权、或割让琉球列岛主权的协议文件。以中国朝廷为核心的东亚封贡体制的一角坍塌,琉球复国提上日程。日本因何吞并琉球,琉球君臣如何反映,中国如何对日本展开交涉,则是本文探讨的几个基本问题。其中,有关中日对琉球问题的不同立场及其成因的分析,为观察东亚国际关系提供一个视角。



  一、所谓“琉球处分(废琉置县)”

所谓“琉球处分(中国称为:废琉置县)”,是日本对明治政府吞并琉球王国的一般表述。日语汉字“处分”的含义主要有两种:
一,是“遵照一定的规则加以处理”,即通常的“处分”、“处理”、“处置”等含义。
二,是“在《公法》上针对具体事实和行为,动用行政权或司法权”,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命令”、“强制处分”、“保护处分”、“保全处分”等。[注:1]

故此,在不经意之间“处分”二字,是将日本单方面非法的「侵吞中国藩属琉球国」偷天换日的说成是实施日本国内的“规则”或“法律”的行政过程,把非法变为“合法”移花接木的障眼法。换言之,日本侵吞中国藩属琉球国的武装侵略行为被淡化、乃至美化成为“琉球处分”,实际上是语意对日本明治政府强权政治的包庇和肯定。众所周知,今天某些日本学者经常使用“西南群岛”、“萨南群岛”、“冲绳群岛”等相关名词来称呼「琉球群岛」,甚至将琉球视为日本人的族源产生地,以强调琉球“自古以来”归属日本,牵强附会以致于此,不禁令人哑然失笑。本文认为,日语汉字的“琉球处分”的正确中文表述应为《非法侵吞中国藩属琉球》。至于本文标题中出现“琉球处分”的称谓,无非是子矛子盾,姑妄用之。

众所周知,日本自1867年12月起进入明治时期,在《王政复古大号令》中亮明了“挽回国威”的旗号。1868年3月,又在《宣扬国威宸翰》中摆出了“雄飞海外”的扩张姿态。日本各地区上行下效,首先在1870年(清同治九年),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其《征韩论》中更是露骨指出:「若以日本为一大城池,那么,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可为皇国之藩屏也,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也。」由此日外交官员的文章内,也可以知道当时的日本主权领土根本没有涵盖「满清(中国)、虾夷(北海道)、琉球(冲绳)、吕宋(菲律宾)、朝鲜(朝鲜半岛)」,至于朝鲜、琉球是否中日两属论、或日本单属论根本没有的事实。1871年7月,九州岛的萨摩藩向外务省提出《琉球国事由取调书》,要求收回“古史记载属于日本皇国”的“冲绳岛”。1872年5月,大藏大辅「井上馨」为“扩张皇国之规模”,建议将琉球收归日本所有,企图侵占琉球沿袭数百年接受来自中国册封、奉中国年号为正朔,视中国朝廷为琉球的宗主权国,而琉球对日本单纯就属航海经贸往来的对外关系框架。然此后,日本政府却片面编织杜撰炒作琉球国为“日本属国”的单属论、或琉球为「中日两属论」等虚假的不实历史言论。九州岛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奉命赴琉球的首里,通告王政一新,要求琉球王派出王子和高官前去东京祝贺。9月,日本的明治皇帝「睦仁」无视琉球向来臣服中国朝廷,向前来祝贺的不知情琉球王子「尚健」、赞议官「尚维新」等下达发给琉球王《诏书》内称:“朕膺上天之景命,绍万世一系之帝祚,奄有四海,君临八荒。今琉球近在南服,气类相同而言文无殊,世代为萨摩附庸。尔「尚泰」能致勤诚,宜予显爵,升琉球藩王,序列华族。咨尔「尚泰」重其藩屏之任,立于众庶之上,切体朕意,永辅皇室,钦哉!”[注:2]

这份妄自尊大日本皇帝下的《诏书》显示出其侵列的野心图谋和盘托出:
其一,自称日本天皇“万世一系”、“奄有四海”、“君临八荒”,为堪与中国皇帝比肩的另一个效忠对象。
其二,歪曲历史,抹杀先于萨摩藩势力曾经短暂的入侵琉球列岛,但早于200年前琉球就臣服中国明朝以及随着清朝鼎替东亚封贡体制的事实,谎称宣称琉球“世代为萨摩附庸”。
其三,在日本已完成废藩置县的政体改革之后,另行颁布日本国内法将中国藩属琉球国王封为日本“藩王”,令其享受华族待遇,将日本虚假的历史,琉球「单属论」付诸行动,实现吞并琉球国的第一阶段目标。日本先是以「外务省」在琉球的那霸设置出张所(驻外办事机构),全权处理日本与琉球两地事务,借此缓兵之计应对清朝的诘难,由此可见日本当时琉球列岛不属于其所有的且战且退心虚,日本根本掩耳盗铃准备窃占琉球的暧昧关系。


1874年,日本制造声东击西「窃琉侵台」方案:即为窃占中国藩属琉球、兵侵中国台湾的牡丹社屠戮生番事件,觊觎与中国清廷订立《中日北京专约》期间上下其手,对外断章取义造谣、虚构历史。中日两国官员在协商“北京专约”细则,日本多次浑水摸鱼、混肴视听,将在台湾岛发生的遭风难漂流的伤亡两件案例(1)误杀的中国藩属琉球的八重山、太平山人(2)劫伤日本小田县人。日本有计划把两件国籍属民不同属性管辖权的案件,对外谎称改称为“日本国属民”,日本派兵入侵台湾遂成“保民义举”,由清朝发给抚恤金。以恭亲王为首的军机处诸大臣为了避免中日两国战事延宕恶化,关注抚恤金的数额与性质,殊不知《专约》协议内容,却被日本虚构杜撰对外宣传成为中国间接承认了日本对琉球国的宗主权。此后,日本驻那霸的办事机构由「外务省」改为「内务省」派出。两个省厅名称虽有一字之差,但由“外务省”改为“内务省”,却表明琉球国的归属发生质变,这就是日本惯用伎俩「鱼目混珠」。


《1874年中日两国北京专条与会议凭单》
日本单方面制造兵侵台湾,疯狂屠戮原住民的《牡丹社事件》。中国清廷在美英两国驻华公使劝和下,1874年中国与日本侵列者签署《北京专条》协议内容如下,在此历史文件内,却没有一个字涉及「琉、球」二字,并且也未如日本杜撰历史所说的「中国承认了琉球属于日本」等文字。而条文内有关于日本对中国官府在《中日两国北京专条》所谓的「保民义举」是为:清同治十一年,台湾生番劫杀《日本小田县难民四人》。
「一八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明治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北京。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奕诉(訢)」),军机大臣-大学士-管理工部事务「文(祥)」,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宝(鋆)」,吏部尚书「毛(昶熙)」,户部尚书「董(恂)」,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沈(桂芬)」,工部尚书「崇(纶)」,头品顶戴-兵部左侍郎「崇(厚)」,理藩院右侍郎成,三品顶戴-通政使司副使「夏 」 ;
大日本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
为会议条款互立办法文据事:照得各国人民有应保证不致受害之处,应由各国自行设法保全,如在何国有事,应由何国自行查办。兹以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国本意为该番是问,遂遣兵往彼,向该生番等诘责。
今与中国议明《退兵并善后办法》,开列三条于后:
一、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二、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别有议办之据。
三、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兇害。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明治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会议凭单》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奕诉(訢)」),军机大臣-大学士-管理工部事务「文(祥)」,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宝(鋆)」,吏部尚书「毛(昶熙)」,户部尚书「董(恂)」,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沈(桂芬)」,工部尚书「崇(纶)」,头品顶戴-兵部左侍郎「崇(厚)」,理藩院右侍郎成,三品顶戴-通政使司副使「夏 」 ;
大日本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
为《会议凭单》事:台番一事,现在业经英国「威」大臣同两国议明,并本日互立办法文据。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中国先準给抚恤银十万两。又日本退兵在台地方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準给银四十万两,亦经议定,準于日本国明治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日本国全行退兵,中国全数付给。均不得愆期。日本国兵未经全数退尽之时,中国银两也不全数付给。立此为据,彼此各执一纸存照。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明治七年十月三十一。上述历史文件没有一个字涉及说「琉、球」二字,并且也未如日本杜撰历史说中国承认琉球属于日本等文字。条文内有关于日本对中国官府在《中日两国北京专条》所谓的「保民义举」是为:
清同治十一年,台湾生番劫杀《日本小田县难民四人》。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2149




  1875年1月,日本内务大丞「松田道之」通告被邀请来东京观礼的中国藩属琉球国官员,表示可以用《中日北京专条》清朝的「抚恤金」,购买抚恤米和蒸汽船发放给琉球。但必须请“藩王” 「尚泰(中国称:中山王)」来东京致谢、同意藩制改革,废止与清朝的宗主国封贡关系、允许日本在琉球那霸设置「镇台分营」等。由于被要求必须与宗主国清廷做政治上的切割的重大议题,访日的琉球官员们表示可接受来自日本的抚恤米和蒸汽船,但对上述以物资做交换成终止中琉政治从属关系等条件,纷纷表示扔须留待琉球中山王命令所批准。然而,琉球官员返回琉球那霸后,对日本侵列者提出的苛刻条件与违反国际公法,形同未经其宗主国清廷政府与日本签署弃琉协议,琉球就甘愿束手就擒被日本所侵吞的条件,于是琉球王府内迟迟不肯答复日本侵列者。相反,琉球王府忙于派出使臣祝贺祖国清廷光绪皇帝即位大典。到了5月,等不到琉球答复的日本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向其太政官提出取消中琉宗主国与藩属封贡的关系,确保日本“国权”的五项意见:
(1)琉球“每隔一年向清朝派遣朝贡使或庆贺清帝即位等所有惯例,今后概行废止”;
(2)“撤销驻福州的琉球馆,其贸易业务由日本驻厦门领事馆管理”;
(3)“以往藩王更替,由清朝派遣官船,接受册封的惯例,今后予以废除”;
(4)“藩王为谢恩来京并派出藩制改革官员事宜,依据轻重缓急办理”;
(5)“今后琉球与清朝的交涉,全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理”。[注:3]

而后,太政官据此发布多项指令,日本侵占吞并琉球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7月,「松田道之」来到中国藩属琉球的那霸,强制贯彻日本侵列者方案,太政官的指令,切断中国藩属琉球王府与宗主国中国的所有政治从属伦理传统联系渠道,强令使用日本年号、实施日本的刑法。琉球王府不肯中断与中国的宗主国来往关系,在多次遣使来日本东京陈情,消极抵制日本的指令。与此同时,也在寻求驻日本东京欧美外交官的同情和支持,但在那个年代各国只信奉船坚炮利拳头的年代,纷纷不愿与军事上崛起的日本正面冲突,琉人在日本得不到各国有利的《反日侵琉》回应。1876年5月,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在琉球各地持续强行推行日本司法、警察改革。内务少丞「木梨精一郎」奉命率领警部、巡查入侵进驻琉球,实行“海外旅行券(证明文件)”制度,借此封锁「日本非法入侵琉球」消息、并严格限制琉球人前往中国。

  1877年4月,中国藩属琉球国中山王「尚泰」受困于首里王府在计无可施下,派遣王府密使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渡海赴祖国闽省福州官府,向其王府上属长官-闽浙总督「何璟」、福建巡抚「丁日昌」陈告日本侵列与阻貢等事。6月,「何璟、丁日昌」联名上奏朝廷。至此,清廷才方知琉球王国停派贡船渡海赴闽的真相。
但此刻的清政府在面临英、俄、法等国频频以军事入侵各地边疆生事侵占、于是朝廷在外交上听信《以夷制夷》外交策略下,期望能联日制英、俄、法各国,故以「主权在我、引公法评理、据理力争、搁置争议」勿正面与日军事冲突底线,责成即将赴日的首任公使「何如璋」相机妥筹办理。11月,「何如璋」抵日本履新。滞留东京的琉球王府官员前来会晤,要求中国措施来阻止日本的窃琉,给初到日本的「何如璋」留下深刻印象。

  1878年5月,「何如璋」致函「李鸿章」,其认为“日人无情无理”,中日两国“和好,终不可待”;预测日本“阻贡不已,必灭琉球;琉球既灭,行及朝鲜”并危及台湾的安全,因而“不得不争”。[注:4]为此,「何如璋」提出中国应对的三策,
上策为:「“先遣兵船,责问琉球,征其入贡,示日本以必争”」;
中策为:「“据理与言明,约琉球令其夹攻,示日本以必救”」;
下策为:「日本“若不听命,或援万国公法以相纠责;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要与必从而止。”」
[注:5]

「李鸿章」虽然同意「何如璋」对日本扩张的分析,但指斥其“必争”的上策和“必救”的中策“似皆小题大做,转涉张皇”;认为迫使日本“必从”的下策“实为今日一定办法”。[注:6]
总理衙门也认为前两策“过于张皇,非不动声色办法”,支持“据理诘问”。[注:7] 实际上,总理衙门的“不动声色”不过是不作为的另一种说法。


  1878年9月, 「何如璋」拜会外务卿「寺岛宗则」,就日本阻贡问题提出抗议。「寺岛宗则」狡辩琉球数百年来为“日本领土”,予以婉拒。10月,「何如璋」交给「寺岛宗则」一份措辞强硬的照会,强调琉球“从古至今,自成一国”,自洪武年间“封王进贡,列为藩属;惟国中政令许其《自治》,至今不改”;琉球国与美法荷兰缔约皆用中国年号历朔,“欧美各国无不知之”。照会谴责日本阻贡为“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之事”,违反了《中日修好条规》第一条不可侵越“所属邦土”的规定,要求日本“待琉球以礼,俾琉球国政体一切率循旧章,并不准阻我贡事”,以“全友谊,固邦交”。11月,「寺岛宗则」照会「何如璋」,重弹数百年来琉球为“日本领土”的老调,为阻止琉球进贡寻找依据;指「何如璋」谴责日本“不信、不义、无情、无理”为“暴言”,要求“道歉”。[8]  此后,「何如璋」又与日本内务卿「伊藤博文、寺岛宗则」交涉,均不得要领,中日对话陷入僵局。

  当日本「伊藤博文」等维新官僚在琉球国归属归属的问题上纠缠不休的同时,待稳定了国内局势后,加紧片面非法吞并中国藩属琉球国。1879年1月,日方「松田道之」再来琉球的首里,传达太政大臣「三条实美」的督责书和指令,要求琉球必须在2月3日之前作出答复。中国藩属琉球国王「尚泰」坐困危城则称病不起,琉球国官厅则要求日方延期执行类似最后通牒的督责和指令。3月8日,日本天皇「睦仁」下达敕谕,指责琉球国王「尚泰」“恃恩挟嫌,不恭使命,盖为舟路辽远,见闻有限所致。朕一视同仁,并不深究既往之罪”;宣布“兹废琉球藩「尚泰」移居东京府下,赐以府宅,且特将「尚健、尚弼」列入华族,俱为东京府贯属。”[9]  日方「睦仁」的敕谕直接废除了“琉球藩”,将琉球王室强行迁居软禁于东京,令其归属东京府管辖,是为日本片面违反国际法则(万国公法)吞并中国藩属国琉球的关键一步。

  3月11日,太政大臣三条签发命令书,强令琉球国王迁居东京,移交版籍连同官方文簿,所有财产一律充公,还要调查琉球国王的苛政并立即加以纠正。命令书恐吓说,若拒绝听从,则出动警察、军队,强制执行,琉球国居民“土人”若骚乱、反抗,则出动军警镇压。[10] 3月31日,琉球国“处分官”、内务省大书记官松田道之与警视补园田安贤、益满邦介大尉率领的160名警察和400名步兵接管了首里城。松田向琉球高员,宣读了三条签发的命令,宣布废琉球藩,设冲绳县。至此,国祚长达500余年的琉球国被日本吞并。4月4日,明治政府发表文告,正式宣布琉球废藩置县,吞并了琉球国。

  立国500余年的琉球国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变成日本的一个县,琉球君臣国人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抵制。至5月下旬,琉球国王尚泰父子仍以托病为由,拖延前往东京的时间。琉球国诸臣不服日本的占领和强制改革,用琉球语咒骂执棒巡街的日本警察为“恶贼”,斥责尊奉三条命令的代理藩王尚弼为“国贼”。仪保村、当藏村的居民群起抗议,拒绝为藩王出航东京向神佛祈祷;迁居琉球久米村的三十六姓闽人的后代,表示“纵令死也不遵奉倭命”。5月27日,琉球国王尚泰登船北上之际,码头上冷冷清清,[11]琉球国人以沉默抗议日本的无理吞并。

  二、“改约分岛”交涉

  尽管日本非法吞并了琉球国,但毕竟心虚,对“同光中兴”的中国犹抱疑虑。因此,在吞并琉球后,仍希冀清政府不至武力干涉。1879年3月,新任驻华公使宍户玑来北京履新,就琉球问题与总理衙门展开的周旋。5月,美国离任总统格兰特走访东亚,抵达天津、北京,会晤李鸿章和恭亲王奕?。李鸿章和奕?苦于清朝尚无远洋海军,且因中俄伊犁交涉步履维艰,难下决心与日本对决。因此,在会晤格兰特时,把解决中日琉球争端的希望寄托于美国的调停。6月,格兰特赴日、途径天津期间,与李鸿章再次谈及琉球争端。格兰特作出了取悦中国的表态,强调“琉球自为一国,日本乃欲吞灭以自广,中国所争者土地,不专为朝贡,此甚有理。”李鸿章答称:“贵总统所见极大,拜托拜托!”[12]寄希望于投机性的“以夷制夷”策略,注定“拜托”的必然落空。

  7月,格兰特抵达日本。内务卿伊藤博文、陆军卿西乡从道等出面接待,强调琉球数百年来为日本“属国”,并以《北京专约》为中国承认琉球为日本所属的“证据”;提出中日恢复协商的先决条件,即中方必须撤销何如璋谴责日本的照会。格兰特转述了李鸿章对琉球战略位置的看法,即“琉球是各国与中国通商要路,为台湾前面门户”,建议日本与中国“另立章程,保住中国要路门户”。[13]这些话给伊藤留下深刻印象,谋划与中国瓜分琉球群岛并修改《中日修好条规》。同月,琉球国紫巾官向德宏受琉球国王尚泰委派,抵天津向李鸿章求援,急盼中国兴问罪之师,协助琉球复国。清朝面临“复国”与“分岛”的选择。

  8月,格兰特自日本致函李鸿章,建议撤销何如璋照会,“日人悦服,情愿特派大员与中国特派大员妥商办法”,从而“商定万全之策,俾两国永远和睦”。格兰特还表示,中方不必寻求多国调停,只与美国协商即可。[14]总理衙门接受了格兰特的建议,照会日本外务省,撤销何如璋谴责日本的照会。寺岛复照总理衙门,深表“欣慰”。依赖格兰特调停,满足日方的无理要求,使总理衙门在外交上再失一局。10月,曾任琉球进贡正使、耳目官毛精长与通事官蔡大鼎等薙发改装,密访北京,至礼部呼救。但求助专以息事宁人为是的总理衙门,无疑缘木求鱼。

  12月,受外务省委托,汉学家竹添进一郎来天津投石问路。在笔谈中,竹添以1611年岛津氏强迫琉球君臣宣誓效忠的“掟十五条”为据,强调琉球单属日本,而非中日两属。李鸿章予以反驳,指出“当时系强逼拟稿照写”,以此为属日本之证,则“惑世诬民甚矣!”[15]竹添随即返回东京向政府汇报,日本政府看透了清政府的软弱无能,遂自行敲定“改约分岛”的交涉方案。所谓“改约”,即修改《中日修好条规》,增加片面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分岛”则是私相授受琉球国的领土。其目的主要有二:一是分沾欧美列强对华不平等条约的利益,乘机凌驾于中国之上;二是确保日本对琉球本岛和北部诸岛的实际占领。

  1880年3月,竹添再来天津拜访李鸿章,提出日方交涉方案。方案奢谈中日两国“同文同种”、“视如一家”、“大局为念”、“永以为好”等漂亮辞令,要求修改《修好条规》,使日本“商民入中国内地,懋迁有无,一如西人”,自由通商;嗣后凡中国与欧美各国改订条约、章程、税则,日本也一体均沾其利益,享受最惠国待遇。作为交换,日本“可以琉球之宫古岛、八重山定为中国所辖,以划两国疆域”。方案谎称此二岛“度其员幅,殆琉球全部之半,实为东洋门户”,[16]公然实施欺骗。

  对日本方案的真实意图,清廷并非一无觉察。为避免在俄国之外再树一敌日本,1880年7月,总理衙门与宍户玑展开交涉。中方提出琉球北部各岛归日本、琉球本岛及中部各岛由琉球复国、南部各岛归中国的三分琉球方案。日方则坚持南北二分琉球、修改《修好条规》等既定方案。在反复交涉中,总理衙门对日“息事宁人”的方针发酵,准备在日方所谓面积为“琉球全部之半”的两岛恢复琉球国。为此,中方提出(1)“除冲绳本岛以北属大日本国管”,“宫古、八重山两岛属大清国管辖,以清两国疆界,各听自治,彼此永远不相干预”;(2)对《修好条规》的条款,新增“嗣后两国与各国加有别项利益之处,两国人民亦均沾其惠,不得较各国有彼厚此薄之偏”一款,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3)以上条款获得御批后,在3个月内在北京互换新约的草案。[17]以此为基础,10月双方达成初步达成共识并草签了协议。

  总理衙门与日方达成的协议引起在京琉球官员的抗议,清廷的封疆大吏莫衷一是。原来听信日方所谓南二岛幅员“殆琉球全部之半”的李鸿章,经询问来津求救的琉球紫巾官向德宏,方知“中岛物产较多,南岛贫瘠僻隘,不能自立”,方知当初赞成分岛改约是上当受骗。11月,李鸿章上奏光绪帝,引用“明代倭寇之兴”的往事,认为日本人“贪利无耻”、“性又贪狡”,琉球王与世子被扣留住东京,宫古、八重山二岛窄小,无法安置琉球王以复国;一体均沾必导致日人“纷至沓来,与吾民争利”。鉴于日本方案“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惟有用延宕一法最为相宜”。[18]清廷接受了此一建议,中止签署协议。

  1881年1月,宍户玑在离任回国前通告清政府日本将“自由处置”琉球,坚持吞并的立场。1882年3月,竹添进一郎出任驻天津领事。在与李鸿章会面时,竹添声称宫古、八重山“二岛归于中国,自中国册封琉王,以全中国体面;敝国则得均沾之约,以全体面耳。”李鸿章以为“南二岛封琉王实不足以自存”,且“宗庙社稷均在首里都城”,“中国以存琉祀为重”的目标落空,“中国体面仍不能全”;结果“中国得复琉虚名,而贵国得均沾实惠,似欠平允”。李鸿章主张在南二岛封琉球王,并附以首里王城,使其可归故宫、祀宗社,日本占据之地任由日本人为政,但须坚明约束,日后不得再占一步。[19]竹添对此表示拒绝,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利用清廷不作为的“延宕”,日本吞并了整个琉球群岛。值得注意的是,因钓鱼岛列屿为中国领土,故在中日琉球交涉过程中,从未提及此一问题。

  三、“琉球处分”得逞的原因分析

  1、“琉球处分”得逞的表层原因

  (1)在“琉球处分”的整个交涉过程中,两国政府的外交立场和外交类型不同。在整个“琉球处分”的过程中,清政府始终以“琉球自成一国”为前提,先因日本“阻貢”开始与之交涉,后则为琉球的复国多次与日本谈判,以恢复琉球国作为封贡对象国而尽力,竭力维护摇摇欲坠的传统的东亚封贡体制。上述目标决定清政府的外交只能在被动防守类型的框架内展开,息事宁人成了常态。指望美国前总统格兰特介入中日争端,主持公道的“以夷制夷”外交方针,无疑拱手出让外交的主动权,陷入被动。

  明治政府则在萨摩藩实施占领的基础上,将琉球国视为“宣扬国威于四方”的第一个下手的目标,追随欧美列强,另建近代国际条约体系,以取代东亚封贡体制,进而主导东亚,充当霸主。此种立场决定了明治政府的东亚外交采取主动进攻类型,不断挑起事端,逐步实现其预定目标。

  (2)外交情报和信息掌握程度差异明显。外交谈判过程中,能否掌握详尽准确的情报是赢得主动的重要条件。在整个“琉球处分”的交涉过程中,清政府以天朝老大自居,缺乏放低身段详细了解日本和琉球国的情报的兴趣,一致疏漏百出。何如将西乡隆盛与西乡从道混为一谈,李鸿章听信竹添进一郎所谓谎称宫古、八重山二岛“度其员幅,殆琉球全部之半,实为东洋门户”的谎言,接受了日本的改约、分岛方案等,即为典型的事例。清政府之所以处处被动,穷于应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琉球国、日本国的的内政外交情报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戳破日本奸诈的图谋,作出有力的回应。

  相形之下,日本对琉球君臣的动向和中国陷入对俄外交的困境均有了解。在掌握丰富外交情报和信息的基础上,明治政府看透清政府对琉球政策的底线。日本外交配合对琉球国的军事行动,彼此呼应,招招得手。

  (3)外交手段的差异。由于中日两国的外交立场和类型不同,也由于两国外交决策部门对情报的掌纹程度不等,因此两国在“琉球处分”的交涉过程中出现外交手段上的明显差异,造成外交过程的异常化。在日本,精于谋划的明治政府首先以武力控制为基础,将琉球国变成琉球藩,再将琉球藩变成了冲绳县。其次,明治政府采用欺诈手段,致使介入中日争端的前美国总统格兰特在中日争端中选边日本,占尽便宜。对华外交,则将奸诈的外交手段进行到最后一分钟。最终,日本吞并琉球,掏走东亚封贡体制的一块重要的基石。

  相形之下,反应迟缓且软弱的清政府拒绝采纳如璋提出的以军事为后盾的上策与中策,斥之为“小题大做”、惊慌失措;仅对提出外交抗议或“约各国使臣与之评理”的下策表态支持,将“不动声色办法”当成唯一可取的办法。面对日本以武力为后盾的吞并琉球的行动,口水战解决不任何问题。当然,至1879年,中国的南洋海军和北洋海军尚在筹建之中,中俄伊犁交涉尚在进行中,清政府也有其难言的苦衷。清政府息事宁人的外交手段,反应被动、迟缓的交涉运作,远非反应灵敏的日本奸诈外交的对手。

  2、“琉球处分”得逞的深层因素

  (1)两国政治文化传统的差异。自世纪之初,汉帝国周边民族历经有周以来千余年间繁衍发展,形成许多部落联盟国家、城邦国家或区域国家。东亚形成以汉帝国为中心的区域性国际社会或曰东亚国际秩序。在这个国际体系中,汉朝皇帝贵为天子,依据五德终始的天命论君临天下,享有共主之尊;周边国家或民族的君长须经过向皇帝称臣、朝贡请封程序,接受册封,取得正统地位。自汉朝至清季,除蒙元前期的征伐掳掠的短暂时期之外,两千年间,

  在进贡与册封政治纽带建立起来的东亚国际关系架构中,“华夏”中国对周边“夷狄”国家通行的准则是在称臣中国帝王的前提之下,中国对周边国家实行“事大字小”、“薄来厚往”、“王者不治夷狄”、“和为贵”等通则,诸国内政外交任由自主,在大中华圈里“共享太平之福”,互通有无,文化交流,形成自成一域的东亚封贡体制。

  以中琉关系为例:1372年正月,朱元璋命行人杨载诏告琉球中山国以即位建元、新王朝的建立。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入明贡方物,加入宗藩关系体系。[20] 1383年,朱元璋赐中山王镀金银印。1392年,朱元璋准许闽人36姓入居琉球,传播文教之礼和舟楫之技。1416、1429年,中山王尚巴志征服山北国、山南国,统一琉球后,得到明帝赐予的冠服。自洪武朝至崇祯朝,有明一代,明朝多次派出使臣前往琉球册封,琉球使节请封朝贡北京,双方关系密切。明琉文化交流繁盛,琉球国得到明朝从人到物的全面关照,成为东亚国际贸易的“万国津梁”。

  顺治四年(1647),琉球国使金思德进京拜见顺治帝,福临“赐其使衣帽布帛遣归。” [21]同年,琉球王尚贤之弟尚质袭位。1649年,顺治帝派遣的招抚使谢必振一行抵达琉球国。尚质率领百官迎接,向顺治帝上表称臣,因未按照清顺治帝敕谕的要求,交出明朝所赐王印和敕书,求封无果而终。1654年,尚质遣王舅马宗毅为请封使抵达北京,至礼部,进献方物,并将万历三十一年、崇祯二年颁给袭封王爵的诏书和敕谕,以及洪武十六年颁给的镀金银印交出,完成了臣属请封的手续。清帝顺治自然“允之”,赐左满右篆、印文为“琉球国王之印”的镀金驼纽银印,册封尚质为琉球王,给予大量赏赐。同时,福临规定琉球的贡期为:“二年一贡,进贡人数不得逾一百五十名,许正副使二员、从人十五名入京,馀俱留闽待命。”[22]这样,清琉封贡关系确定。康熙二年(1663),册封使张学礼等奉诏印,自北京启程,经福建出使琉球,礼成而归。琉球王尚质遣王舅吴国用携带礼品,陪同张学礼一行赴北京谢恩,完成了册封的全过程。同治四年(1865),清廷派出最后一任册封琉球国正使赵新前往首里。二百余年间,琉球国未因明清更替成为清代东亚封贡体制和东亚国际贸易圈中活跃的一员。

  琉球国的近邻日本则是另外一副面孔。自平安时代武士登上历史舞台以来,战乱频仍,不断升级。武力催生了武家政权幕府,天皇朝廷靠边站。在战乱过程中,武士主导国家命运,武力决定成败,刀剑杀出话语权。日本成了一个暴戾的“武国”,专以持强凌弱为是。1609年3月,萨摩藩主岛津家久奉江户幕府之命,出动战船百余艘、士兵三千,占领吐噶喇列岛、奄美大岛、喜界岛、德之岛和琉球本岛,逼近首里城。4月,琉球国王尚宁开城投降。7月,德川家康将琉球统治权授予岛津家久。1610年3月,岛津家久在琉球丈量土地,确定贡赋标准。5月,将尚宁君臣带往江户,8月谒见德川家康及第2代将军德川秀忠。9月,岛津家久押送尚宁等返回鹿儿岛,继续拘押。1611年9月,岛津氏发布15条规定(“掟十五条”),强迫琉球君臣宣誓效忠萨摩藩主,割让奄美诸岛等。12月,尚宁君臣重返故里。琉球国从此成为萨摩藩的米仓和糖罐,备受盘剥之苦。萨摩人控制了琉球国,但慑于明朝的威力,每逢明使使琉,驻琉人员都要藏匿起来,生怕被发现。琉球国对日交往不乏屈辱和压榨,但享有外交自主权。19世纪50年代,琉球先后与美、法、荷兰等国签定通商条约,表明欧美国家承认琉球为一个主权国家。

  (2)深层精神因素:源自岛国根性的自命不凡

  岛国日本地处东亚一隅,封闭的自然环境极易培育岛国人狭隘的自我定位观念,即通常所说的岛国根性。在国力赢弱时,基于自存自立或向朝鲜半岛扩张的需要,倭国王权向中国皇帝称臣纳贡,奉表请封。在中国高品位的文化面前,不得不执弟子礼、全盘接受。与此同时,也用自我夸大的偏执和臆想来掩饰强烈的自惭形秽,故作孤傲不群的姿态,减缓外来先进文化的冲击和压力,以唯我独尊的虚荣,增强族群的凝聚力。一旦有所发展,则竭力赶超或试图压倒曾经的文化师从国。透过日本文化内含着既相互矛盾排斥,又彼此依存和补充的多元属性,如开放性与封闭性、兼容性与排斥性、革新性与保守性、暧昧性与极端性、谦卑性与傲慢性,可以发现:以不变应万变的强烈“自我优越”意识,是日本文化的基本内核。凡此种种,均难以脱离岛国根性的干系。

  由此不难理解,从世纪之初的倭奴国到5世纪的倭五王的500年间,倭国加入以中国汉族王权为中心的东亚国际秩序,谨守外臣的礼法。自593年圣德太子摄政后,由臣从中国王权转而追求地位对等,自我定位“日出处天子”或“东天皇”,与中国帝王分庭抗礼。《隋书》和《日本书纪》的记载,为解密这种现象提供了若干蛛丝马迹。据载,开皇二十年(600),“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北孤,号阿辈鸡弥,遣使诣阙”,“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23]一般认为,“阿每多利思北孤”是“天より垂下した彦”的音译,意为自天而降尊贵男子;“阿辈鸡弥”即アメキミ,意为“天君”,“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可见,日本建国神话中的“天照大神”、“天孙”、“天皇”等“神国论”要素已先于《日本书纪》成书而存在于倭国的政治生活之中。620年,圣德太子与大臣共议,“录《天皇记》、《国记》、《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纪》”,[24]用“神国论”、“皇国论”史观编纂《天皇记》、《国记》,并据此宣扬倭国的不群意识。672年大海人皇子夺权,翌年在飞鸟净御原即位,称天武天皇。在其授意下,开始编制国史。720年,第一部官撰正史《日本书纪》编成,“神国论”-“皇国论”和“武国论”等三大史观定型。“三论”构成日本人的精神支柱,集中展示了“自我优越”意识的核心价值观。其中,“神国论”为后两论的基础,后两论则是“神国论”的衍生物,三论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归纳起来看,(1)“神国论”强调日本是神国,神造日本国土,神佑日本国运,即神代七世神“伊奘诺尊”与“伊奘冉尊”立于高天原的天浮桥,“投戈求地”,用“天琼矛”搅拌海水,矛尖滴水化为国土“磤驭虑嶋”,继而创生了“大八洲”,因为神造日本国土。[25](2)“皇国论”强调国为“皇国”,君为“天皇”,子孙为“皇子皇孙”,军队为“皇军”;太阳神“天照大神”为皇家祖神、天皇统治权的源泉,天皇统治“万世一系”。即如《日本书纪》所言,天照大神神敕天孙琼琼杵尊:“丰苇原中国,是吾儿可王之地也。然虑有残贼强暴横恶之神者,故汝先往平之。”乃赐天鹿儿弓及真鹿儿矢,降于九州日向国高千穗之峰,肇基立国。[26](3)“武国论”强调以武立国的尚武精神。《日本书纪》描绘日本国土由“天琼矛”划海化成岛屿国土,天孙之孙神日本磐余彦亲率诸皇子皇军登舟东征6年,战胜各种敌对势力,进入大和国。在传说中的辛酉年(公元前660年)登基于亩旁山橿原宫,成了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不仅以武力开国,而且热衷“光宅天下”,以日本为“六合之中心”;[27]下令“兼六合以开都,掩八纮而为宇”,[28]寓意武力扩张。

  《日本书纪》提供的“神国论”、“皇国论”和“武国论”等思想要素,在不同时期,某种论调被强调和发挥,但并不妨碍三者的互联互动。平安时代(794-1192)“国风”渐盛,文化自夸、自我优越意识滥觞。武士阶级兴起,《斗战经》应运而生。这部武士的经典,叫板《孙子兵法》,表达强烈的武国意识和尚武精神。其第一章《万物根源》开宗明义,称“我武者在天地初而一气两天地”,武道乃“万物根元”;第二章《轮翼二而谛》以“天祖先以琼锋造磤驭”,神化“武国论”;第八章《汉诡倭真》贬斥《孙子兵法》的“汉文有诡谲”,自夸日本兵道德“倭教说真锐”;第九章称日本“兵道能戦”;第十三章称“孙子十三篇不免惧字也”;第十九章称“儒术死”等等。[29]

  “神国论”的历史影响尤其久远。1274年和1281年元军两次东征失败,“神风”庇佑“神国”日本的观念流行。1339年,公卿北畠亲房著《神皇正统记》,开篇第一句即“大日本者乃神国也”,强调拥有“三件神器”的南朝继承了神统。1587年丰臣秀吉征服九州后,下令禁止天主教,将“日本是神国,岂能接受天主教国家邪法”说成是最大的理由。[30]

  在德川幕府主政的江户时代,日本人在锁国的环境中将民族文化推行最高峰。倡导复古、排佛斥儒,宣扬“日本中心论”的国学大倡其道。其先驱学者下河边长流(1626-1686)和僧契冲(1640-1701),主张研读《万叶集》、《古事记》、《日本书纪》等古典,焕发弘扬的“皇神之道”。长河边认为“本朝乃神国也”,“上古之时,惟以神道治天下”;[31]契冲强调探寻儒佛尚未传人之前的日本“古人之心”。契冲的弟子神官荷田春满(1669-1736)主张钻研“神国”日本的固有精神,主张“国乃神国”,“道乃神道”,较早概括了“国体论”的基本框架。[32]荷田的弟子贺茂真渊(1697-1769)提出“皇神之道”的概念,[33]鼓吹“脱中国化”。贺茂将儒学崇尚的三代圣贤说得一无是处,尧将天下禅让给历山的农夫舜,是“过善为恶”;接受舜禅让天下的禹是恶人之子;周文王夸口引来杀身之祸;周公灭殷商杀伐过重;儒学传入日本导致君臣分离和动乱。贺茂还攻击中国“人心险恶”,“朝闻教,夕已忘之”;日本才是“人心正直之国”,其“复古之道”堪与天地无穷,“唐国之道”瞬间即逝。[34]。

  贺茂的弟子本居宣长(1730-1801)坚信《日本书纪》所载的神代为信史,批判中国说易姓革命观,颂扬以死报效皇室的忠臣楠木正成。因本居的提倡,国学日益向“皇国论”倾斜。对本居执弟子礼的平田笃胤(1776-1843)强调 “皇国论”和“日本优越论”。他认为,“皇大御国”日本居于大地各国之首,“卓越于万国”,“我天皇熟知君临万国大君之真理”,恣意夸赞“大倭心”。[35]平田的“皇神之道”,以“清净为本,避恶污秽,事君亲以忠孝,惠妻子,多生子孙,家族和睦、取信于朋友,怜惜奴婢,光耀门庭”为宗旨;攻击佛教是“神敌”,指责释迦牟尼“抛君父”、“弃妻子”,不足为训。[36]荷田、贺茂、本居和平田等号称“国学四大人”,他们所阐发的国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具有相对的积极意义。国学者对现状不满,向往“复古”,却看不到未来,在“皇国”、“皇神”的极端自我夸大中,勾勒虚幻的憧憬。国学恣意宣扬日本文化的神秘性,鼓吹民族优越意识,为近代宣扬“神国”日本由“现人神”天皇世代统治的“国体论”的泛滥提供了思想依据,成为对外侵略扩张的精神支柱。

  (3)欧美要素激活日本

  日本的战国时代(1467-1573),世界进入大航海时代。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等国的传教士、贸易商,为传播天主教、追逐利润和占据海外领土,先后来到中国、日本。1543年,葡萄牙商船因海难漂流到九州南部萨摩国的种子岛,欧洲人首次来到日本。1546年,3艘葡萄牙商船开辟了日欧贸易航线。1549年,耶稣会传教士方济格·沙勿略来到萨摩国传教,天主教进入日本的精神生活。葡萄牙人利用日明“勘合贸易”中断的良机,以澳门为据点,开展转口贸易,获取高额利润。西班牙、荷兰、英国人接踵而至,“南蛮贸易”兴旺发展。“西学东渐”,西欧的火绳枪、火炮、望远镜、地球仪、钟表等西洋新制舶来品,与天主教、圣经圣像、天文地理、数理化、医学、航海术、世界地图等新宗教和新知识一时俱来,造成第一次文化冲击。“南蛮文化”激活日本,织田信长-丰臣秀吉利用西洋火器,降服各地战国大名,实现武力统一。1592-1598年,丰臣“借道伐明”,发动两次侵朝战争,试图颠覆东亚国际秩序,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大帝国,万历朝鲜之役在所难免。“武国”日本一旦被激活,就意味着东亚进入动荡时期。

  1639年,德川幕府完成锁国,葡萄牙、西班牙、英国人退出日本,“南蛮文化”急剧衰落。锁国时期,荷兰贸易商人作为西欧国家的唯一代表,被限制在长崎出岛的商馆。通过荷兰语研究欧洲医学、自然科学和军事学新学问“兰学”在日本兴起,代有传人,渐次发展。由于日本并无科举制,日本的文化人即武士竞相学习研究兰学,近代性的新兴知识分子集团在缓慢的发育过程中。除兵侵琉球国之外,德川时代的日本未向东亚其他国家动武,对外总态势处于战略收缩阶段。

  19世纪40年代以来,为开拓世界资本主义市场,实现了产业革命的欧美列强对东亚发动第二次冲击。以坚船利炮为基本手段的“西力东渐”,令日本朝野关注世界局势。开港前,目睹鸦片战争进程的幕府做出反应,1841-1843年实行天保改革,试图富国强兵,自保自强。至开港前的1852年,日本的外文书译者多达117人,译书500部,涉及医学、天文、地理、生物、化学、植物等学科,[37]近代人才队伍已成规模。1954年开港后,幕藩领主以中国战败缔约为鉴,采取避战开放政策,与时俱进地展开安政、文久、庆应改革,《海国图志》、《万国公法》的为中国士人所不屑的著述,在日本受到追捧。幕末的欧风美雨为明治维新提供了政策思路、制度改革的参考和持续改革的人才梯队。1862年,福泽谕吉在伦敦遇到中国人某,双方笔谈及洋学,某人说中国稍解洋文者18人而已。福泽感叹说:当时日本乃兰学之世,读英文书者甚少,但日本国内讲洋文,热心西洋事情者数以千计。[38]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18人与数以千计的人才多寡差距,决定了中日两国近代化竞赛的结局。

  1868年3月,明治天皇睦仁与群臣在神前宣誓,发布了维新纲领《五条誓文》。“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官武一途”等前三条誓文强调建立举国一致体制;“破旧来之陋习,基于天地公道”和“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等后两条誓文,[39]强调对外开放,加入国际社会。在《安抚亿兆宸翰》中,提出内以“君臣相亲,上下相爱,德泽洽天下”;外以“与万国对立”,“光耀国威于海外”的安內竞外施政纲要。[40]日本再次被激活,国际观念迅速转换,朝野竞相追逐“继承列祖伟业”,“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的国家目标。[41] “脱亚入欧”与以邻为壑并行不悖,明治政府在挑战东亚传统国际秩序,另建近代条约体系的过程中,从吞并琉球国起步,继而向朝鲜半岛扩张,最终发动中日甲午战争,摧毁东亚封贡体制,走上组建日本殖民帝国的不归路。

  结 语

  (1)鸦片战争以后,东亚封贡体制的终结与近代东亚条约体系的形成,不过是个时间问题。在前所未有的国际大变局面前,缺乏海权意识清政府在应对日本吞并琉球国的过程中,难脱传统宗藩关系陈旧思维的羁绊,反映迟钝,举措失当,并非明治政府欺诈外交的对手。歪曲历史、捏造事实是日本推行欺诈外交的管用手法,无论是睦仁诏书的琉球“世代为萨摩附庸”的“单属论”,还是大久保的琉球人“日本国属民论”、伊藤博文的琉球国日本“属国论”,或者竹添进一郎的宫古岛、八重山岛“殆琉球全部之半论”均属此类谎言。在日本近现代史中,欺诈外交并非止于“琉球处分”,称之为不胜枚举并非过言。

  (2)自近世以来,日本被欧洲大航海时代、欧美工业革命两次激活,先后用北进朝鲜半岛,引发万历朝鲜之役,或者南进琉球群岛,公然实施吞等重大侵略行动,展示这个信奉强权,习惯于弱肉强食的“武国”在较长时间的潜伏、收缩期之后,必然进入爆发、活跃时期,以巨大的冲击力突破既有的东亚国际秩序,图谋另建日本主导的东亚新秩序,但均以失败告终。日本在二战结束、走过70年的和平道路之后,目前随着安倍内阁解禁自卫权并修改相应法案,正进入新的历史拐点。日本是否正进入新一轮的爆发、活跃时期,值得高度关注。

  (3)1879年,在日本吞并琉球国、置县冲绳31年之后,1910年日本吞并韩国。又过了31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兵侵东南亚,组建了庞大的“大东亚共荣圈”,将日本殖民帝国膨胀到极限。1945年6月,冲绳之战过后,日本国门洞开,“大日本帝国”摇摇欲坠。8月,在盟国联合打击下,宣布战败投降,殖民帝国崩溃。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大日本帝国”自吞并琉球国起步,以兵败琉球而无可奈何地走向战败投降,留下惨重的战争创伤,最终崩溃。


   (作者:北京大学历史系)

(本文发表于《战略与管理》2016年第3期)


  [1] 《处分》,新村出编:《广辞苑》,岩波书店,1984年版,第1217页。

  [2] 宫内厅:《明治天皇纪》第2卷,吉川弘文馆,1969年版,第756页。

  [3] 大久保利通《琉球处理方案的意见》,历史科学协议会编《史料日本近现代史》1,第61-62页。

  [4] 《李文忠公全书》第6卷,《署译函稿》卷8,第23097、3098页。

  [5] 《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印,1932年年版,第24、25页。

  [6] 《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20、321页。

  [7] 《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第25页。

  [8] 日本外务省编:《日本外交文书》卷11,日本国际联合协会,1949年版,第271、272页。

  [9] 东亚同文会:《对华回忆录》上卷,原书房,1973年,第148-152页。

  [10] 《琉球藩处理命令书》,历史科学协议会编《史料日本近现代史》1,第62-63页。

  [11] 《民众对琉球处理的反应》,历史科学协议会编《史料日本近现代史》1,第63-64页。

  [12] 《李鸿章全集》第6卷,《译署函稿》卷8,第3117页。

  [13] 《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第466页。

  [14] 《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第474、475页。

  [15] 《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第499页。

  [16] 《李鸿章全集》卷32,《信函》4,第524页。

  [17]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2,第8-10页。

  [18]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2,第14-17页。

  [19] 《李鸿章全集》卷33,《信函》5,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524页。

  [20] 《明史·列传》第210,《外国》4《琉球》上,洪武五年、七年条。

  [21] 《清史稿》列传三百十三,《属国》一《琉球》顺治四年条。

  [22] 《清史稿》列传三百十三,《属国》一《琉球》顺治十一年条。

  [23] 《隋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六,东夷倭国条。

  [24] 《日本书纪》卷二十二,推古二十八年条。

  [25] 《日本书纪》卷一,《神代》上。

  [26] 《日本书纪》卷二,《神代》下。

  [27] 《日本书纪》卷三,神武天皇条。

  [28] 《日本书纪》卷三,神武天皇己未年三月条。

  [29] 《斗战经》,第一、第二、第八、第九、第十三、第十九章,笹森顺造:《斗战经释义》,一刀流极意刊行会,1973年。

  [30] 桑田忠亲:《丰臣秀吉》,第302页。

  [31] 《杂说-,<万叶代匠记>总释》,《日本思想大系》39,《近世神道论 前期国学》,岩波书店1972年版,第315、310、311页。

  [32] 《创学校启》,《日本思想大系》39,《近世神道论 前期国学》,岩波书店1972年版,第335、333页。

  [33] 《国意考》,《大日本思想全集》9,常磐印刷株式会社1933年版,第31页。

  [34] 《国意考》,《大日本思想全集》9,第7-15、31页。

  [35] 《灵之真柱》,林屋辰三郎等编:《日本史史料大系》5,《近世》2,第323页。

  [36] 《玉襷》,《日本思想大系》50,《平田笃胤 伴信友 大国隆正》,岩波书店1973年版,第202、191页。

  [37] 维新史料编辑会编:《维新史》第1卷,吉川弘文馆1983年版,第520页。

  [38] 福泽渝吉:《时事小盲》,《福泽渝吉全集》第4卷,时事新报社1898年版,第130页。

  [39] 历史学研究会编:《五条誓文》,《日本史史料》(4)近代,第82页。

  [40] 历史学研究会编:《安抚亿兆宸翰》,《日本史史料》(4)近代,第83页。

  [41] 历史学研究会编:《安抚亿兆宸翰》,《日本史史料》(4)近代,第83页。






备注:
“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中外交流与互动”第九届“东方外交史”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
2017年08月13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钟义见


宋成有教授曾经在题为《狼贪鼠窃:简评明治前十年的日本东亚外交》的报告中认为,明治政府成立后的前十年(1868-1878),突出“欧化”的改革新令迭出,日本社会急剧变化,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拉开与中国、朝鲜、琉球等东亚邻国的发展阶段差距;日本信奉欧美列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践行“雄飞海外”、 “与万国对峙”国策目标,视之为推行近代日本东亚外交的抓手,主动布局,逐一得手;为颠覆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传统封贡体系,另建日本主导的近代不平等条约体系,日本依托欧美列强,对中琉朝三国分别采取不同的外交手段。博弈中国、鲸吞琉球、蚕食朝鲜主权,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狼贪鼠窃”的“狼贪”,所指贪婪如狼;“鼠窃”,意为狡诈多端,体现了近代日本东亚外交的本质特征。他指出,对清外交是近代日本东亚外交的重头戏,目标在于颠覆传统国际体系。另立炉灶,依托欧美:1871年《中日修好条规》前,谎称日中联合对抗欧美,诱使清政府缔约;谈判时以日美通商条约为 蓝本;缔约后后为欧美质疑,试图改约。 1872年,采用外务省顾问李仙得(Le Gendre)的“台湾蕃地无主论”; 得到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等支持,签订《中日北京专约》:“日本国属民”;白银50万两。1879年借重退休美国总统格兰特。挑战手段:动用武力,1874年兵犯台湾;外交争夺,1876年订《日朝修好条规》;鲸吞琉球,挖断东南墙角。

  宋成有教授指出,日本用武力打开朝鲜国门:1870年2月,日本呼应美法征服行动,提出“征韩论”。1875年9月,制造“云扬号”事件。1876年2月,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日朝修好条规》,强加给朝鲜。1882年8月订《济物浦条约》、1885年1月订《汉城条约》等,不断将不平等条约强加给朝鲜,逐步搭建日式近代条约体系。并且挑拨拉拢:利用朝鲜君臣弃旧图新、追求自主的愿望,给朝鲜“自主之邦”,与“日本国平等”的虚幻承诺;款待朝鲜修信使或绅士游览团培养青年贵族的亲日开化派。1885年4月,伊藤博文在天津与李鸿章签订《中日天津条约》,日本获得与中国同等的朝鲜半岛出兵权。明治政府以中国为假想敌,加紧扩军备战。10年后,甲午战争爆发。

  宋成有教授总结认为,1、日本在东亚外交舞台上的崛起,得益于明治维新。通过维新变革,日本的人才优势、观念更新和制度建设等远超中、琉、朝三国之上。2、明治初年日本东亚外交的实质,是在两种国际体系的激烈竞中,探索建立殖民帝国之路。日本顺应了强权政治的时代潮流,背靠欧美强国,欺凌东亚邻国,形成近代日本的外交传统。3、19世纪70年代,中国边疆频频告警。清政府既缺乏战略眼光和强有力的支撑,专以“息事宁人”为要,在东亚外交中陷入被动。日本轻易得手,刺激了军国主义狂热的不断升温,遗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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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jiaguareno + 10 + 10 + 10 日寇殖民侵占琉球美国前总统格兰特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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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jiaguareno 发表于 2019-3-20 11: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寇1879年殖民侵占琉球,美国卸任总统格兰特受中国清廷之邀参与调停。美日都是侵华战争中八国联军成员,清廷算是瞎了眼。六百多年前的明朝皇帝朱元璋建立琉球王国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王国享受了五百多年的和平。是日本殖民强盗于1879年强占中国的特别行政区琉球王国,强行改名冲绳县。殖民强盗们给琉球带来的是尸骨成山,血流成河,至今战机轰鸣,居民随时有粉身碎骨成为殖民强盗的炮灰的危险。驱赶殖民强盗,还我和平的琉球。日本应该像英国和葡萄牙一样把殖民地还给中国,日本作为战败国有什么理由不归还?!日本就是把琉球的原住民杀光了,都住上了日本人,琉球也是中国领土,不能是日本的冲绳,必须归还中国!《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确限定了日本的领土范围。美国私自把琉球给日本是藐视联合国宪章!美国不是上帝,旧金山和约不是法律。琉球是中国的,殖民强盗滚出去!。美国的恶霸政客们殖民强盗恶性不改,给日本复活法西斯势力可乘之机。日本千方百计地拉着美国把中国的琉球说成他的固有领土。中国不能再错误地把自己的琉球称为日本的冲绳了,中国的官员越大方,日本政客就越狂妄。错了的一定要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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