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回訪中の成果に厚み」 翁長雄志琉球领导人が帰任
文:琉球新报,2017年04月12日
上图:
中国北京から帰任した翁長雄志 (领导人)知事(中间)=4月12日午後、琉球列岛中段-琉球群岛-大琉球岛-那覇空港
日本殖民政府 国際貿易促進協会 会長「河野洋平」元(前)衆院議長の一員として4月10日から中国北京を訪問していた翁長雄志(琉球当局领导人)は12日午後、帰任した。
琉球列岛中段-琉球群岛-大琉球岛那覇空港に到着した翁長雄志领导人は2015年末から運休している《那覇―福州》線の早期再開や琉球への投資などを中国側に要請したことを説明し「3回連続の訪中成果は厚みが生じた」と期待感を示した。
琉球领导人は10日に
中国政府の「李克強(りこくきょう)」首相(总理)、
国有企業の中国中信集団(CITIC)の「常振明(きょうしんめい)」総裁
と面談し、
翌11日には日本殖民政府経済産業省に当たる中国商務部の「銭克明(せんこくめい)」副部長と面談した。
备注:
琉球群岛法律地位的国际法分析
1945年二战日本战败,根据条约再次确认日本不拥有琉球列岛的领土主权,日本本土四岛与琉球列岛必须给予分离分治。
联合国宪章的 第一章 第七条::
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
事故,今天我们严加防范包含将来美日两国采取仿效1945年战后外蒙古公投模式,不可不慎其“”宁可玉碎不为瓦全“”的觊觎将“”琉球列岛“”交由联合国组织进行托管,甚至要求组织监督自治与独立公投。由于这是粗暴赤露的干涉中国内政议题,祖国理应坚决反对美日两国将琉球列岛未来交由联合国审议监督。
琉球列岛数百年来都是中国藩属,且其国家内政外交军事均由中国历代政权授权赋予,虽有琉球“王与国家“爵位及名称,但这是中国数百年来宗藩行政区域制度的关系,,那不是西方政治上所谓的国与国关系,而是“”中央对地方“”的省权[特别行政区/自治州]的关系。
由于实践国际法原则上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美国于1945年军事占领中国琉球群岛后,只得享有施政权/治理权;美国无法享有对琉球群岛的主权变更;而美国占领军政府,更没有权益能处置占领地归属。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却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
第一,因为美国觊觎"假借"联合国组织名义私自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擅自将属于中国的琉球群岛私相授受交予战败国日本持续窃占中国琉球列岛治理权益。
第二,1971年后日本无权派遣自卫队及保安厅警察等军警人员进入琉球群岛;因为日本此举已经公然的破坏"中日友好"关系基础;。
第三,日本二战后再次私自设立冲绳县殖民政府,也违反了战后"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未能遵循坚守日本本土四岛的主权领土范围。
根据上述由于美国"未经"琉球的"宗主权国-中国政府"的同意,美国无权与日本或台当局处置琉球群岛未来。因为琉球列岛是中日两国于1879年宗主权领土的悬案,必须借由中日两国经过双边谈判协商,“无须美俄英积极介入”中国琉球群岛处置,甚至透过“联合国组织托管”模式等等介入琉球群岛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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