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八重王 于 2016-11-28 01:08 编辑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琉球国王(人民)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琉球五百年来视中国中央皇权为其宗主国,不与二心于日寇诱惑所动摇而侵蚀。
清朝时期藩属琉球国,为福建省闽浙总督 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 辖。琉球国文书向来先申 府,府申 道,道送 司,司再呈 督、抚。
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须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并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皇权朝廷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在未经中央皇权朝廷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世子》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的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世子袭爵王位等政治权益的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央皇权朝廷的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
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备注: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
察 作者之意,不外言公历一千六百十年,日本征服琉球以及一千八百七十四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两端已耳。
一千六百十年,"萨摩"征球,人所共晓——即「华人(海商盗匪集团)」,亦无异词;
而谓,一千八百七十四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则未免过当也。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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