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任何沿海国家都可以建立以领海[12海里和专属经济区为中心的国家管辖海域,可以从其领海基线向外扩展至200海里。
但是,如果两个沿海国之间的海域不足400海里,则涉及到两国之间海上疆界的划分问题。没有明确的海洋分界线 ,根据上述《公约》,相邻或相向国家应通过谈判或其他和平方法来划定它们之间的海上疆界
严防台日朝韩菲越等与中国内部人员勾结,假借渔业航空等国际组织各项法规,掩耳盗铃讹诈中国的主权岛岛屿礁石领海领土划界;而近代的国际法则基础是::
A 国际海洋法条列中两国海洋的专有经济海域内渔业等资源划界合作协议等等"不得作为国与国的主权归属"判决
例如::中韩的东海/中朝韩的黄海/中越的南海/台日渔业协议/台菲巴士海峡/中日东海等海洋经济海域渔业等资源的划界
B国际民航组织在国际上飞航情报区及防空识别区各有其独立功能,但"不能视为国与国的国家划界。
例如:::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群岛等:口之岛/大东岛/奄美岛/琉球岛/宫古岛/八重山岛/先岛/与那国岛及钓鱼岛及冲之鸟礁的飞航情报区与防空识别区;北纬20度以北的巴坦群岛的巴士海峡飞航情报区与防空识别区
附注::
飞航情报区是提供航管、通讯、气象、搜救等民航服务的范围。
防空识别区是执行战管、防空任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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