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可以对我禁运碳纤维,我为何不能对其禁运稀土?
曲方
近日,网上有一则“三名日本人因涉嫌对华出口军用碳纤维被捕”的新闻,似乎没太引起国人的注意,因为被捕的是日本人,似乎与我无关紧要。但笔者认为,这三名日本人被捕的原因值得每一位中国人关心关注,因为这事儿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尊严!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兵库县一名贸易公司董事长等3人26日被逮捕,这三名日本人被捕的原因,是因涉嫌将严格限制出口的日本造碳纤维出口到中国。碳纤维比重为铁的1/4,强度却相当于后者的10倍,并具有弹性,可用来制作铀浓缩离心分离机零件等或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看来也能制造防弹衣!)。而中国的碳纤维技术目前比较落后,在该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日本以其具有军事用途为由而严格限制出口。
共同社的报道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日本禁止向中国出口碳纤维,其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因为碳纤维能用于军事目的,制作高精尖端武器装备。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在碳纤维研制这方面的技术比较落后!因此“严格限制出口”!在此笔者不禁要问,日本也是WTO成员,他就不怕我们在WTO起诉他吗?不过看起来,即使我们就此事向WTO提起诉讼,似乎也赢不了。那这就怪了!同样是WTO成员,同样是能够作为制作高精尖端武器装备的物质资源,日本的碳纤维为什么就能够不受WTO规则影响而“严格限制出口”到中国,这实际就是禁运,那我们的稀土资源为什么就不能像日本的碳纤维之于我们这样,对日本及其他对我实行武器禁运和技术封锁的国家实行禁运呢?
众所周知,稀土有工业“黄金”之称,由于其具有优良的光电磁等物理特性,能与其他材料组成性能各异、品种繁多的新型材料,其最显著的功能就是大幅度提高其他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比如大幅度提高用于制造坦克、飞机、导弹的钢材、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的战术性能。而且,稀土同样是电子、激光、核工业、超导等诸多高科技的润滑剂。稀土科技一旦用于军事,必然带来军事科技的跃升。从一定意义上说,美军在冷战后几次局部战争中压倒性控制,以及能够对敌人肆无忌惮地公开杀戮,正缘于其对稀土的利用和相关科研的高度重视。而美日轴心国使用我国出口的稀土制成的高精尖端武器,有朝一日极有可能会砸向我们中国人的头上。出口稀土给美日对我国家安全的损害是十分现实和重大的!
那么,为什么日本就能以碳纤维能用来制造高精尖端大规模杀伤武器为由对我国实行禁运,而我国却不能以同样的理由对日及其他正对我国实行战略资源禁运的国家实行战略资源禁运?答案很简单,日本等西方国家有相应的国内明文法律规定,而我国始终没有!那为什么我国不制定这样的法律呢?这些年我们除了在稀土问题上总是被西方国家利用所谓WTO规则牵着鼻子走,显得毫无主权外,前些年在焦炭问题上不也是同样处处被动挨打吗——西方国家一方面不断指责我国在节能减排上做得不够,另一方面又利用WTO规则强迫我国保证对环境污染严重的焦炭的生产和供应,否则WTO仲裁上见,对此我国也只能乖乖就范。
一切的根源都是因为我国缺了一部真正与国际接轨的相关法律。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经常听专家学者谈某某方面应与国际接轨,唯独不见有人提在国家战略资源保护方面应与国际接轨。难道是专家学者乃至官员们都没想到这个问题吗?显然不是,据笔者分析,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方面:一是高层中甚至国家立法部门有西方势力代言人,他们拿了西方的什么赞助基金,根本就不会给依法保护国家战略资源的声音以传播空间(当然这只是猜测)!二是由于国内对稀土的使用量很小(由于全部是用于高精尖端武器装备),一些稀土企业出于各自的眼前经济利益需要,本身就希望甚至欢迎国家对出口不设任何限制,因此明里暗里长期对国家相关的稀缺战略资源依法保护施加消极影响。三是从国家层面,不论是负有对国家战略资源保护职责的中央政府,还是有立法权的全国人大,长期以来依法治国观念淡薄,总是想通过政府行政权力来限制出口(刚刚被迫取消的稀土出口配额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体现!),结果这恰恰给了一些国家借WTO规则攻击我国政府违反市场规则的口实。中国人都知道一句俗话叫“没吃过活羊肉,还没见过活羊走?”意思是说假使我们不知道怎样对付他们,但学学这些敌对国家是怎么对待我们的,照葫芦画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们也只能癞蛤蟆干鼓肚——没话说了!
鉴于以上原因,笔者强烈呼吁全国人大,应尽快参照美日等西方国家的相关战略资源保护法律,制定实施能最大限度保护我国战略利益的国家战略资源保护法(希望同意的网友们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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