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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美国承认日本拥有琉球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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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3 22: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环保志愿 于 2013-5-15 22:11 编辑

   驳斥美国承认日本拥有琉球主权


作者/数字佛


     【美国国务院9号表示承认日本对琉球所在冲绳县的主权,但对钓鱼岛主权不持立场】


        5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琉球主权可再议》的文章后,美国便亟不可待地在第二天发出了这一声明,这是无耻的悍然对中国领土的出卖。是再一次对中国国家尊严的伤害。


         在中国历史上,琉球都是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明朝开始,所有的历史书籍均未为注明琉球是独立国家。琉球没有国王,只有中山王。没有军队,只有王府府丁中山王和三司官等均要接受明清中央政府的册封才是合法的执政者。琉球的政治,军事,经济均严格服从于明清中央政府的安排。这完全不同于其他藩属国。


         自日本明治维新以来,日本便走上了侵略扩张的道路,与之相邻的中国由于闭关锁国的国策导致了与世界隔离开来,错过了一次工业革命,由此这个东方大国便落后于世界,也落后于东邻日本。日本便对中国开始了长达百年的侵略瓜分与掠夺。


         1871年11月----
牡丹社事件。一艘琉球渔船遇飓风,飘到台湾南部高山族聚居的牡丹社地方,一些水手因同台湾高山族居民发生冲突而被杀,其余由清政府送回琉球。

     
          1872年----日本公然单方面宣布琉球王国属于日本的“内藩”,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破坏了自1372年起中国为琉球王国的
宗主国地位,正式侵占琉球。并拖延与中国谈判琉球问题。


1874年----日本以“
牡丹社事件”为藉口,声称“杀害琉球人就是杀日本人”,出兵侵略我国台湾。


     1875年,日军武力占领琉球群岛,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废除中国
年号,改为日本明治年号。虽然大清软弱无能,但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其为中国所有,没有让步。
1875年7月24日----日本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中央政府朝贡。


     1879年4月4日----日本强迫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流放到东京。把琉球改为冲绳县。并开始实行同化和殖民政策。


     1879年----清朝政府与日本政府就琉球问题开始谈判,清廷方面提出把琉球群岛分成三部分: 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
大岛作为日本领土;而琉球本岛及其附近岛屿作为一个独立的琉球王国存在;而在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日本方面建议把琉球划分成 2 部分:琉球本岛及其北方岛屿作为是日本的领土,而南部的先岛群岛则作为中国的领土。中方未同意。


     1880年9月迫于日本的压力,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签分界条约,包括
宫古、石垣、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属于中国。但清庭拒不签此约,这就意味着中国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仍然拥有琉球北部的主权----此后,日本干脆装聋作哑,即不再提归还先岛群岛,也不再提条约签署一事,在琉球国灭亡之后,继续拖延此领土纠纷至今。


     1882年----竹添真一郎(日本人名)在天津作为领事就职后,与清政府恢复谈判琉球问题,但是没有达成协定。琉球问题一直拖延至甲午战争。


    1894~1895年----中日
甲午战争,中国作为战败国割让台湾、辽东,在琉球群岛问题就更没有发言权。从此我国对琉球群岛也拥有领土的主权这一事实开始被人遗忘。


         直至1945年二战结束,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签署了《波茨坦公告》,日本的这一次侵略扩张才告结束。按波茨坦公告规定:(八)
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按此此规定及开罗宣言的规定,日本侵占的中国的领土钓鱼岛、琉球皆无条件交出,但由于当时蒋介石国民党党政府忙于内战,无暇顾及钓鱼岛、琉球,导致钓鱼岛、琉球交由联合国托管。但中国从没宣布放弃钓鱼岛和琉球主权。


          然随着冷战和朝鲜战争的开始,钓鱼岛、琉球却成了美国手中谋取战略利益的两张牌。这严重伤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国家尊严。如今美国又跳出来声称“日本拥有琉球主权”,这是公然出卖中国领土主权的霸权主义。中国人民决不答应,坚决收回琉球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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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之殇 发表于 2013-5-13 22: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琉球问题是美国强盗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对于美国坚持强盗做法并不感到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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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3 22: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使之殇 发表于 2013-5-13 22:22
琉球问题是美国强盗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对于美国坚持强盗做法并不感到吃惊。

这再一次证明只有强大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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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4 05: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历史上,琉球都是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明朝开始,所有的历史书籍均为注明琉球是独立国家。琉球没有国王,只有中山王。没有军队,只有王府府丁中山王和三司官等均要接受明清中央政府的册封才是合法的执政者。琉球的政治,军事,经济均严格服从于明清中央政府的安排。】此段文字引至于环保志愿的文章《琉球历史(一)》在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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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3-5-14 07: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吴景平经过数年的潜心研究,得出结论:琉球主权属于中国。5月13日,他把这篇论文发表在《新民晚报》上,强烈呼吁了中国政府坚决行使琉球主权

吴竟平教授的研究论文与《中国琉球网》的研究成果是一致的,琉球主权不是政治工具,琉球也不是物品,请北京听一听民间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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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3-5-15 21: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4 05:51
【在中国历史上,琉球都是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明朝开始,所有的历史书籍均为注明琉球是独立国家。琉球 ...

一字之差差之千里,琉球从来就不是独立国家。我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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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3-5-15 21:5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4 05:51
【在中国历史上,琉球都是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明朝开始,所有的历史书籍均为注明琉球是独立国家。琉球 ...

在中国的历史上,琉球都是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明朝开始,所有的历史书籍均注明琉球王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琉球王国没有国王只有中山王,没有军队只有中山王府的府丁,中山王和三司官等均要接受明清中央政府的册封才是琉球王国合法的执政者,琉球王国在政治、军事和经济等均严格服从于明清中央政府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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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5 22: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3-5-15 21:58
在中国的历史上,琉球都是中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明朝开始,所有的历史书籍均未注明琉球王国是一个独立 ...

谢谢指出错误之处,请帮助编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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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3-5-15 22: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5 22:05
谢谢指出错误之处,请帮助编辑一下。

好的。

重要是环球网等其他网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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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数字佛 发表于 2013-5-16 06: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志愿 发表于 2013-5-15 22:08
好的。

重要是环球网等其他网站怎么办?

幸好,次片帖子只在本网发表。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在这里再次谢过指正。并帮助改正。看来文章的反复查阅是何等的必要。

补充内容 (2013-5-16 06:22):
幸好“此篇帖子”不是“次片”特此更正,怎么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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贏政 发表于 2013-5-16 12: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方各國歷史均把琉毬視爲中國領土

包括美國  19世紀70年代的資料也表明 琉毬群島是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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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6-1-12 06: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1971年美国和日本关于 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18593

简要内容:
美国,考虑到希望根据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在旧金山市签署的《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的规定,
把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放弃给日本,并认为据此对该条约规定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放弃完毕,而日本国考虑到为了行使对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领域及其居民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方面的一切权利,希望接受完全的权能和责任。据此,双方达成如下协定:

二、本协定的适用范围,所谓“琉球诸岛、大东诸岛”是指根据《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美国所给与的全部领土和领水范围内,日本有权行使行政、立法和司法方面的一切权利。
这种权利,不包括根据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和一九六八年四月五日美国和日本国分别签署的关于奄美诸岛的协定和关于南方岛屿及其他岛屿的协定中已归还日本的部分。

第三条
一、根据一九六零年一月十九日,在华盛顿签署的《美日安保条约》及此有关的协定,日本国同意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让"美国"使用在琉球诸岛、大东诸岛上的设施和区域"。

第四条
一、 日本国对在本协定生效以前,在琉球诸岛、大东诸岛上由于美国军队或当局的存在,由于履行职务或采取行动,或对这些岛屿带来影响的美国军队或当局的存在,对其履行职务或采取行动而产生的日本国及其国民,要求美国及其国民以及这些岛屿现任当局的一切要求赔偿权,均予放弃。

第六条
一、自本协定生效之日,琉球电力公司、琉球自来水公司、琉球开发金融公司的财产将交给日本政府。同日起,日本政府还将按本国法令继续行使这些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二、此外,自本协定生效之日,在琉球诸岛、大东诸岛上的一切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的财产,而且是存在于根据第三条规定提供的设施和区域之外的,同日将全部移交给日本政府。但是,自本协定生效前已归还给原土地拥有者的土地上的财产,以及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得到日本国政府同意于同日以后置办并继续拥有的财产不受此限。

三、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琉球诸岛、大东诸岛围垦的土地和在这些岛屿取得的其他围垦地,至本协定生效之日止仍属该政府所有的,同日起成为日本政府的财产。

四、在本协定生效前,美利坚合众国根据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向日本国政府移交财产的所在地上发生的任何变化,对日本国和日本国民不负有补偿的义务。

第七条
日本国政府考虑到美国的财产将根据第六条的规定移交给日本国政府;
考虑到美国将如一九六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联合声明第八项规定在不违背日本国政府政策的前提下把琉球诸岛、大东诸岛归还日本,还考虑到美国政府愿意在归还后分担余下的费用等事实,
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的五年内,将向美国政府支付总额  三亿两千万美元。
日本国政府在本协定生效后的一星期内先支付一亿美元,
余额平均分四次在本协定生效后的每年六月间等额支付。

作为上述归还冲绳协定的证据,下列签字者各受本国政府的正式委托在本协定上签字。

本协定于一九七一年六月十七日,在华盛顿和东京同样用英文和日文缮写成两份。

美国代表 威廉·皮尔斯·罗杰斯。
日本国代表 愛知揆一。

备注:
1950年12月4日中国总理周恩来同志讲稿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19457

1950年12月 4 日 , 针对美国一手炮制的"对日媾和草案(旧金山和约)" , 新中国总理"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发表八点严正声明 :
“关于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 , 不论开罗宣言或波茨坦公告 , 均未有托管的决定 , 当然更说不上要指定‘美国为管理当局’的事情了。”

1951 年 8 月 15 日 , 新中国总理"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针对即将召开的"旧金山和会",再次发表声明:
美国排斥新中国而一手包办对日和约是非法的 ,中国人民绝不承认。

另外 , “美国政府 ……获得对于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硫磺列岛、西之岛、冲之鸟岛及南鸟岛等的托管权力 , 实际上就是保持继续占领这些岛屿的权力 , 而这些岛屿在过去任何国际协定中均未曾被规定脱离日本的”。

纵观当时,"周总理"言下之意::
美国"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的同意,美国无权与日本或台当局处置琉球群岛未来;

因为琉球列岛是中日两国于1879年宗主权的悬案,
必须由中日两国经过双边谈判协商,
“无须美俄英积极介入”中国琉球群岛处置,甚至透过“联合国组织托管”模式等等介入琉球群岛治理。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百年來中国外交部挺直腰杆的副外长 傅莹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774

2013年3月15日,日本外务副大臣山口壮在众议院外务委员会上证实了:
(2012年8月,中日雙方北京会谈期間,中国副外长傅莹称:“中国拥有包括琉球本岛在内的琉球诸岛主权。)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Agreement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Japan Concerning the Ryuky...
1971美日两国关于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之议订书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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