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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权可未经主权授予与主权分离吗?马英九台独之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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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陆压也 发表于 2014-3-14 22: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吾乃陆压也 于 2014-3-14 22:25 编辑

主权就是通过行使治权或授予治权得以体现。治权可以未经主权授予与主权分离吗?倒有一个未经主权授予的治权分离,那就是马英九跟日本人的钓鱼岛渔业协定,马英九宣称台湾伪民国拥有主权,却放任日本拥有钓鱼岛治权,结果只能是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马英九的台湾伪民国被排斥在外。马英九卖了钓鱼岛又执意分裂国家。马英九的台独之心昭然若揭!

——下面是有人跟帖和本人回帖。

万家灯火:马英九:两岸  互不承认主权   互不否认治权。楼主反对哪一句呢?还是两句都反对呢?
本人:大笑!!啥叫互不承认主权?啥叫互不承认治权。你来解释解释,然后我再回答你。
万家灯火:小学生都可以理解的了的。如果你理解不了,我就无法与你交流
本人:大笑!!!你这是虚张声势故弄玄虚色厉内荏!
万家灯火:少来啦。我问你反对哪一句?还是两句都反对?
本人:请解释那两句,然后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

摆渡:
美国:日本有钓鱼岛行政管理权,但对钓鱼岛主权,不持立场。
本人:大笑!!!谁给美国这么说话的权力?你又为何支持美国言论?
摆渡:
如果主权与治权无法分离,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有治权吗?对钓鱼岛有主权吗?
本人:嗯,如果治权未经主权分离,那就是分裂或者侵占,台湾搞分裂,日本搞侵占,所以都不合法,共和国绝不接受。
摆渡:没问你接不接受。问的是主权和治权分没分离?如果你认为没有分离,请你解释一个共和国对台湾钓鱼岛和拥有的治权?
本人:很简单,分离有经过主权和未经过主权两种,未经主权授权分离必然产生纠纷。就好比我没得到你同意就住到你家,你肯定会抗议,不会因为我住到你家了,你就以既然分离就接受不经你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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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吾乃陆压也 发表于 2014-3-15 00: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摆渡:美国:日本有钓鱼岛行政管理权,但对钓鱼岛主权,不持立场。

___

这句话充分暴露了摆渡是美国走狗,这与他要给美国带路互为印证。
关系到中国利益的问题,他却以美国说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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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3-15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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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叟臻翁 发表于 2014-3-15 00: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愚叟臻翁 于 2014-3-15 00:29 编辑

“如果治权未经主权分离,那就是分裂或者侵占,台湾搞分裂,日本搞侵占,所以都不合法,共和国绝不接受。”老朋友掷地有声、凌然正气,老朽佩服!
主权与治权不可分离,马英九搞的那一套‘互不承认主权   互不否认治权’,是在为法理上的‘两个中国’铺路,是继承并发扬了李登辉‘特殊国与国关系’陈水扁的‘一边一国’的典型汉奸卖国贼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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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3-15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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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尽周折 发表于 2014-3-15 00: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叟臻翁 发表于 2014-3-15 00:28
“如果治权未经主权分离,那就是分裂或者侵占,台湾搞分裂,日本搞侵占,所以都不合法,共和国绝不接受。” ...

来和我聊天,天南地北台海风云纵论天下我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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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3-16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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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吾乃陆压也 发表于 2014-3-15 11: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叟臻翁 发表于 2014-3-15 00:28
“如果治权未经主权分离,那就是分裂或者侵占,台湾搞分裂,日本搞侵占,所以都不合法,共和国绝不接受。” ...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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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逐浪 发表于 2014-3-16 01: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治权”换“主权”的把戏英国玩过,没管用。现在还有人捧臭脚呢?有了“治权”就拥有“主权”不是变相鼓励侵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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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3-1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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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吾乃陆压也 发表于 2014-3-16 07:5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追风逐浪 发表于 2014-3-16 01:11
“治权”换“主权”的把戏英国玩过,没管用。现在还有人捧臭脚呢?有了“治权”就拥有“主权”不是变相鼓励 ...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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