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年谱》 1979年1月上旬 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为一九七八年度世界风云人物。《时代》周刊一九七九年第一期序言说:一个崭新中国的梦想者——邓小平向世界打开了“中央之国”的大门。这是人类历史上气势恢宏、绝无仅有的一个壮举! 1979年1月1日 △ 下午,出席全国政协举行的讨论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座谈会。在讲话中指出:一九七九年元旦是个不平凡的日子,有三个特点:第一,是我们全国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了;第二,中美关系实现了正常化;第三,把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提到具体的日程上来了。这三个特点,反映了在粉碎“四人帮”之后,我们在国内工作和国际事务中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邓小平文选》第二卷,题为《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提上具体日程》。 1979年1月30日 上午,同卡特举行第三次会谈,重点讨论双边关系问题。在谈到台湾问题时说:我们讲过的话是负责的。中国人不会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因为这有助于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会谈中,双方同意成立联合经济委员会、签订中美航空协定和海运协定。会谈结束后,在同记者见面时说:这次访问,使我更加坚信:中美两国和两国人民在各个领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合作有广阔发展前途。 △ 中午,出席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举行的午餐会。随后,同美国参议院、众议院议员谈话。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我们一方面尊重台湾的现实,另一方面一定要使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 1979年4月19日 上午,会见弗兰克·丘奇为团长的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访华团。指出:中美两国关系能够正常化的政治基础,就是承认只有一个中国。现在,这个政治基础受到了一些干扰。对你们国会通过的《与台湾关系法》②,中国是不满意的。这个法案最本质的问题,是实际上不承认只有一个中国,法案的许多条款还是要保护台湾。美国认为,保护台湾是美国的利益,还说要卖军火给台湾,包括一旦有事美国还要干预。所以说,这个法案实际上否定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政治基础。我奉劝美国朋友注意这个问题,这样的事情不能干了。 —————— ② 《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总统卡特于1979年4月10日签署生效的一项立法。1979年1月1日,中美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同时美国政府宣布与台湾断交、终止美台《共同防御条约》、从台湾撤出美国军队。1月26日,卡特总统提出《与台湾关系法》议案,美国国会众参两院分别于3月28日、29日予以通过。《与台湾关系法》称:“美国作出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是以台湾的前途将以和平方式决定这种期望为基础的;凡是企图以和平以外的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的努力,都将会威胁西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引起美国的严重关注。”并提出要向台湾提供“防御性武器”,使之“保持抵御会危及台湾人民的安全或社会、经济制度的任何诉诸武力的行为或其他强制形式的能力”。这个法案继续违反了中美两国建交时双方同意的原则以及美方的承诺,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 (笔者注:《与台湾关系法》第18条 本法自1979年1月1日起生效。) 1984年12 月 19 日 下午,出席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签字仪式,并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会见结束后,请撒切尔夫人在过几天见到美国总统里根时介绍一下中英两国合作解决香港问题的情况,并祝贺里根先生连任总统。还说:里根总统认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式是可取的话,美国在台湾问题上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特别是里根总统本人。签字仪式结束后,再次对香港记者表示,如果一九九七年身体还行,一定会去香港看看。这个谈话的一部分已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题为《中国是信守诺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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