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鞑靼、女真、奴儿干、后金、大清等均属中华民族传承

2016-9-27 00:57|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2708| 评论: 6|原作者: 台灣獵戶人

摘要: 1618年~1683年,中国明清两朝皇权轮替以65年大致完成(女真/后金/清朝)。1589年,女真爱新觉罗部首领”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 明万历44年/后金天命元年(1616年),建立后金,1644年,清兵入关。以明朝为名号的的最 ...
1618年~1683年,中国明清两朝皇权轮替以65年大致完成(女真/后金/清朝)。
1589年,女真爱新觉罗部首领”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
明万历44年/后金天命元年(1616年),建立后金,
1644年,清兵入关。以明朝为名号的最终政权结束于1683年台湾明郑王朝。


奴尔干,是元朝设置“征东元帅府”的旧址,明朝在这里设“奴尔干都指挥使司卫所制度”也是承元朝旧制。
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奴儿干都指挥使司辖区内增加到卫384、所24、地面7、站7、寨1,通称384卫。
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以后金努尔哈赤为首的建州女真,逐渐取代了明朝对黑龙江地区的统治。
其中在东北的女真族也被统称为“”韃靼“”,而又以建州女真最为强大。


明朝收建州女真为藩属,并”册封”:阿哈出 为 建州都指挥使、猛哥帖木儿 为 建州卫左都督。
1442年,明朝自建州左卫”分立出”右卫,以凡察领导右卫、董山领导左卫,形成建州三卫。
由於建州三卫屡次犯边抢掠。
1467年,明朝与朝鲜联军制裁”建州三卫”,并且於辽东边界兴建长城。

辽东总兵李成梁利用女真各部落之间以及和其他民族部落之间的矛盾纵横捭阖,以控制局势。
万历二年(1574年),建州右卫指挥使王杲不堪明朝压迫,起兵反明,战败被杀。
明朝万历初年,董山的后代觉昌安与其子塔克世偕同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以建州右卫”王杲”叛乱为由攻灭王杲与其子阿台,然而觉昌安父子也在混战中死亡。
1586年,明廷”袭封”塔克世之子”努尔哈赤”为指挥使作为补偿。努尔哈赤以祖、父遗留的十三副遗甲崛起,统一建州女真后,陆续併吞女真各部,并与漠南蒙古友好,建州女真国力日盛。
努尔哈赤在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的扶植下逐渐强大。

1593年9月,叶赫、辉发、乌拉、哈达(海西女真的“扈伦四部”)、锡伯等九个部落联合攻打努尔哈赤。在古勒山之战努尔哈赤击败九部。
1603年努尔哈赤收哈达。1607年收辉发,1613年收乌拉。

万历四十三年(1616年),李成梁去世。
1616年,努尔哈赤在建立八旗制度后於赫图阿拉(后称兴京)称汗立国,即后金汗国。
两年后,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为由正式起兵反明。

1619年,努尔哈赤于萨尔滸之战击败明朝”杨镐”指挥的明军、朝鲜、叶赫女真各族联军;随后连佔领瀋阳、辽阳、抚顺等辽东、辽西地区。
1626年,努尔哈赤亡于宁远战役中被袁崇焕的红衣大炮击败。
皇太极即位之后,改文馆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这是入关后清朝内阁的雏形、扩大蒙古八旗、汉军八旗,设立理藩院管辖蒙古等等各族地方事务、将都城瀋阳易名「盛京」,更改「女真」族名为「满洲」。

1636年,在盛京称帝,改年号为崇德,国号为大清。当时明朝在关外的势力尚有袁崇焕守备的锦州、寧远、松山等三城。皇太极为绕道避开此防线,首先稳定根据地。他先胁迫明朝求和未果,随后成功降伏原本效忠明朝政权的西边蒙古察哈尔部、东边藩属朝鲜。皇太极经察哈尔绕道入侵明朝首都北京。最后崇禎帝中了反间计,杀害援救北京的袁崇焕,史称己巳之变。这种藉由绕道入侵的作法后来又执行五次,与李自成等农民起义流寇共同消耗明朝的政经军综合实力。

1642年,清军於松锦之战击溃明军并收降洪承畴等人,夺取明朝在关外的所有堡垒,防线移至山海关。

1643年,顺治帝即位,多尔袞摄政辅佐。

明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
明清易代時所爆發的入關戰爭,滿清以12万的兵力入關,襲捲整個华北和华南。

清朝趙烈文曾表示:
“国初创业太易,诛戮太重,所以有天下者太巧。天道难知,善恶不相掩,后君之德泽,未足恃也。”。



注:
奴尔干是元朝设置“征东元帅府”的旧址,明朝在这里设“奴尔干都指挥使司卫所制度”也是承元朝旧制,与之类似的是中国汉朝匈奴在西域设置的“僮仆都尉”城,后来被汉朝西域都护继承(轮台)。
而元朝之所以在这里设置“征东元帅府”,企图通过鞑靼海峡(今称鄂霍茨克海峡)、虾夷岛(今北海道),北路抄袭日本本州岛东北地区。
元朝汉族将军张成(远征日本,遇台风后搜罗残部顺利回到元朝)率所部曾经在奴尔干地方屯田镇守达一年之久。更加溯其源流,奴尔干所在的黑龙江口地区,在古代就是堪察加半岛、千岛群岛、库页岛、虾夷岛(北海道)、黑龙江流域的北方丝路物品交易点,在长时期内一直都是贸易区,这个职能在清代还是存在,虾夷人就从这个途径从中国输入丝织品,再传至日本,被日本人叫做“虾夷锦(中国服饰)”。
明朝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卫所管辖,西起鄂嫩河,东至库页虾夷岛,北达外兴安岭,南濒日本海、图们江上游、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流域、库页虾夷等岛的广大地区。大致包括了现在的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东北部分及以西俄罗斯局部、乌苏里江以东、外兴安岭及以北。辖区内广置卫、所,作为都司所属的地方军政合一建制。辖内有蒙古、女真、吉里迷、苦夷(苦兀,库页虾夷)、达斡尔、赫哲等族人民,多以渔猎为生。辖区内分置卫所,明朝政府还任命各族首领掌各卫所,给予印信,仍其习俗,统其所属,以时朝贡。贡物有海东青、貂皮、马匹等土特产品,相当于内地的赋税。



图注: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中国前国民政府时期由”上海商务印书馆版”《中国疆域变迁图》特大型地图一张,附有原封套。图中清晰地标示了我国琉球列岛与日本传统分界线在九州岛近海的《大隅海峡中间线》、台湾、南中国海的南洋区域特别是《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今称为:中沙群岛)、团沙群均属(今称为:南沙群岛)》,并指明南海诸岛归广东省管辖。在地图左下角则附带有《元代全盛时期之中国疆域图》。

中国疆域变迁图,内包含清朝《皇朝直省地舆全图》与清朝宗主权领土等历史范围图。
(一)直接治理地区,各省道府厅州县市。
(二)间接治理地区,各羁糜、藩属国、租借地等区域《虽然其区域为地方自治,但中国拥有其宗主权领土》。

1936年,中国疆域变迁图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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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兰色凡尘 2016-4-22 22:03
引用 兰色凡尘 2016-4-22 22:03
引用 关天培 2016-6-13 05:52
明朝对库页岛的管辖: 1412年, 明朝征服苦兀,在库页岛北部近海处设立囊哈儿卫,在中部波罗奈河流域设波罗河卫,东部驽烈河流域设兀烈河卫,隶属于奴尔干都司。朝廷曾经十次派遣太监亦失哈巡视库页岛。1430年 明宣宗派都指挥康旺、王肇舟、佟答敕哈等人 前往 库页岛抚恤军民,这是明朝最后一次巡视库页岛。随着奴尔干都司的撤销,明朝再也没有巡视过库页岛,但依旧保留了岛上的卫所直到努尔哈赤起兵叛乱后彻底失去控制。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6-10-13 18:26
1635年,map of Asia by Blaeu W.& J.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700


1617年,在日本本州岛以南的海域、中国琉球列岛(含 台湾岛)以西、吕宋岛以西等的海域,北回归线南北之间统称为《中国洋(OCEANUS  CHINENSIS)》。
Date of first edition: 1617(明神宗万历45年/清太祖天命2年)
Date of this map: 1635(明思宗崇祯8年/清太宗天聪9年)

中国海(西太平洋)、东中国海、南中国海等海域局部放大图。
“”日本本州岛、四国岛“”局部放大截图。
(由此可见,日本主权领土当时尚且不及于库页虾夷、九州、琉球台湾等岛)

地图(由上往下,第一段)从右上角到左上角为各为,美洲阿拉斯加、中国后金(大清入关前时期领土含盖西伯利亚、库页虾夷、”大小兴安岭、内东北(内陆、沿海)”、内外蒙古、青海等族部落归附)、”中国明朝等地局部放大截图。
(由此可见,日本主权领土当时尚且不及于库页虾夷等岛)

引用 关天培 2016-11-20 23:53
中国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的居住权问题
文:黎蜗藤、殷敏鸿






2015年是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大屠杀(庚子俄难)115周年。江东六十四屯这块曾是中国人世代居住,物产丰富的肥沃土地,至今在俄罗斯控制下。很多人看来,俄国当年割占中国的外东北已成定案,但依照国际法和相关历史条约,包括江东六十四屯在内的外东北,仍然是一个未曾解决的问题。中国仍然有权依照相关条约和国际法,收回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永久居住权和中国政府对这些居民的管辖权,争取对整个外东北原中国人的居住与渔猎地权利。中国甚至有权根据国际法以俄罗斯严重违约为由,废除《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这两大不平等条约。


(一)背景: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是如何被俄国占据的


江东六十四屯地区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的黑龙江对面,结雅河(精奇里江)口南侧,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海兰泡)隔江相望,战略位置重要,可以从两岸扼守黑龙江。在清代这里曾是中国人大量聚居的鱼米之乡,有中国人聚居的村屯数十个,江东六十四屯由此得名,面积约四千平方公里左右,即使根据被俄方多次蚕食后,俄方公布的数据,也有约合1820平方公里,约相当于两个香港的面积。至1881年当地有中国臣民14000人,其中汉人8600人,满人4500人,达斡尔人900人。[1]


十七世纪,俄罗斯人从欧洲向东方的侵略扩张步伐到达远东,开始对远东的征服。此时,也入侵了原属清朝的外东北地区。1689年,在经过多次侵略与反侵略作战后,清朝和俄国签订中俄第一个边界条约《尼布楚条约》,条约以外兴安岭为中俄之间远东地区的界线。清朝尽管作出了巨大让步,但一般被认为是一个平等的条约。在这个条约之下,本文所称的外东北,即包括江东六十四屯在内的黑龙江流域到外兴安岭的广阔地区,都归属中国。


之后的一百多年,中俄边界基本安宁。但到了十九世纪中叶,清朝面临巨大的内忧外患,同时深陷于于太平天国内战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沙俄趁火打劫,迫使满清政府签订了中俄瑷珲条约(1858)和中俄北京条约(1860)。这两个不平等条约和后来的中俄勘分西北界约、伊犁条约等不平等条约一道,割占中国1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


在这两个条约中,江东六十四屯和外东北一道被划归俄国,但中国人仍然在该处有居住权和管理权(见后)。在二十世纪之前,中国人也一如既往地在此居住。但到了1900年7月16日,沙俄悍然出动大批军队,驱赶、屠杀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其中数以千计的中国人被驱赶进黑龙江后遭射杀或淹死,大屠杀持续了6天,遇害者达一万人左右,宽阔的黑龙江面上漂满了中国人的尸体。这就是当时震惊中外,引发国际舆论强烈谴责的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之后沙俄军队又渡过黑龙江,侵占整个东北。[2]


1902年9月,中俄《交收东三省条约》第一条规定:沙俄允在东三省各地归复中国权势,并将该地方一如俄军未经占据以前,仍归中国版图及中国官员治理。据此,俄应将归属黑龙江瑷珲副都统管辖的江东六十四屯归还清朝。但沙俄不但不归还江东六十四屯,还在东北赖着不走,1903年成立以旅顺为中心的远东总督区,任命总督,准备将东北吞并变成“黄俄罗斯”。沙俄的侵略引起同样觊觎东北的日本介入,1904年日俄战争在东北打响,最终日本打败俄国,俄军这才撤出东北,但仍然占领江东六十四屯。


清朝中国政府曾对此提出交涉。在1907年,中国外务部先后照会俄驻华公使璞科第,要求俄国政府“将该江东满洲人向来居住处所,仍准照旧恢复其原住产业”,恢复六十四屯中国居民的居留权。但璞科第说六十四屯原住“之满洲人仍留前居之地,自应保护所有权利,其已经离开该地者,自不能仍享此占地之权”,一九〇〇年“江左华民弃地逃回中国,现已将该地交俄民居住,碍难交还中国。” [3]


中国历届政府都未承认俄国对江东六十四屯的非法占领,如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初版的《东北九省新地图上》,就将江东六十四屯地区划为中国管辖地。中国政府曾多次与俄方交涉,但俄方一直拒不归还至今。


俄国对江东六十四屯不仅仅是占领,还有赤裸裸的大屠杀和掠夺,至今仍不归还。多年来,中国的初中历史教材记载着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这段屈辱的历史早已成为无法忘却的民族记忆。黑龙江对面近在矩尺的江东六十四屯,以及更广阔富饶的外东北地区,成为中国人内心一道没有痊愈的巨大伤痕。


(二)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的解读


对于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以往研究和宣传中有不深入之处。查该两条约,均有通常理解之外的含义。首先,在这两个条约中,都不包括库页岛,关于这点的讨论,在《中国为何有权收回库页岛》中已经详细讨论了。在此,主要讨论第二个问题,即在外东北地区中国所拥有的永久居住权以及管辖权的问题。


1858年5月28日的《中俄瑷珲条约》规定:


一、黑龙江、松花江左岸,由额尔古訥河至松花江海口,作为俄罗斯国所属之地;右岸顺江流至乌苏里河,作为大清国所属之地;由乌苏里河往彼至海所有之地,此地如同接连两国交界明定之间地方,作为大清国、俄罗斯国共管之地。由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河,此后只准大清国、俄罗斯国行船,各别外国船隻不准由此江河行走。黑龙江左岸,由精奇里河以南至谿尔莫勒津屯,原住之满洲人等,照旧准其各在所住屯中永远居住,仍著满洲国大臣官员管理,俄罗斯人等和好,不得侵犯。[4]


在这个条约中,将黑龙江左岸地区(即黑龙江以北)划给沙俄,但却单独列出一块地区作为特殊处理。那就是“由精奇里河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之地,也就是江东六十四屯的地方。由于江东六十四屯世代居住着大量中国人,俄国人有意利用此地的粮食物产等原因,条约规定在江东六十四屯,“原住之满洲人等,照旧准其各在所住屯中永远居住,仍著满洲国大臣官员管理,俄罗斯人等和好,不得侵犯。”


因此,从条约来看,中俄东部以黑龙江为边界,江东全部割让给俄国,但保留了在江东六十四屯地区的中国居民永久居住权和中国政府对当地中国居民的管辖权,虽无领土主权,但已经是准领土权利,类似与永久租界,但无需支付租金等报酬。


1860年11月14日的《中俄北京条约》中规定:


第一条 决定详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玛乙月十六日(即咸丰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璦琿城所立和约之第一条,遵照是年伊云月初一日(即五月初三日)在天津地方所立和约之第九条,此后两国东界定為由什勒喀、额尔古纳两河会处,即顺黑龙江下流至该江、乌苏里河会处。其北边地,属俄罗斯国,其南边地至乌苏里河口,所有地方属中国。自乌苏里河口而南,上至兴凯湖,两国以乌苏里及松阿察二河作為交界。其二河东之地,属俄罗斯国;二河西属中国。自松阿察河之源,两国交界逾兴凯湖直至白棱河;自白棱河口顺山岭至瑚布图河口,再由瑚布图河口顺琿春河及海中间之岭至图们江口,其东皆属俄罗斯国;其西皆属中国。两国交界与图们江之会处及该江口相距不过二十里。且遵天津和约第九条议定绘画地图,内以红色分為交界之地,上写俄罗斯国阿、巴、瓦、噶、达、耶、热、皆、伊、亦、喀、拉、玛、那、倭、怕、啦、萨、土、乌等字头,以便易详阅。其地图上必须两国钦差大臣画押鈐印為据。


上所言者,乃空旷之地。遇有中国人住之处及中国人所佔渔猎之地,俄国均不得佔,仍準由中国人照常渔猎。


从立界牌之后,永无更改,并不侵占附近及他处之地。[5]




这个条约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首先,该条约是在进一步确定两年前瑷珲条约的内容的基础上而签署的条约。它的作用,至少在远东土地问题上,是“详明”瑷珲条约,而非否定瑷珲条约。也就是说,在瑷珲条约被继续支持的情况下,北京条约时增补或修改了部分条款。如果没有明确否定的部分,瑷珲条约继续有效。因此,在瑷珲条约中关于江东六十四屯的部分是仍然有效的。


其次,在本条约中,把瑷珲条约中规定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之地划归俄国独占,这是明显的不平等之处。


第三,可能部分为了抵消这种不平等,在北京条约中对外东北的中国原住民作出进一步的保护。那就是“上所言者,乃空旷之地,遇有中国人住之处及中国人所占渔猎之地,俄国均不得占,仍准中国人照常渔猎。”


这句话极为重要。解释如下:


(1)这个条款声明的“上所言者”,是指包括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北岸和乌苏里江东岸的所有外东北地区(但不包括库页岛)。


(2)条款规定上述地区的“空旷之地”,才属于俄国管辖。而有中国人住和中国人渔猎的地方(以下称为非空旷地区),则俄国不能侵占。根据整个条款的意思,这里的含义是,俄罗斯尽管对那些地区有主权,但是不能管理这些地区,更不能把这些地区的中国人赶走。即中国人继续在此享有永久居留权。条约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些地区由谁管理,这留下了法律空间,中国政府可能有管理权(和江东六十四屯一样),但更大的可能是当地中国居民有自治权。


(3)上述的非空旷地区包括江东六十四屯,但不限于江东六十四屯。凡是在1860年之前有中国人居住和渔猎的地方都属于这个范围之内。


(4)在瑷珲条约中,仅仅说是“满洲人”(指满族)等常住人口,但是在北京条约中,这个规定被扩大到“中国人”,这里的中国人应该被理解为有中国籍的人或者是清朝的子民,因为当时并无“中华民族”的概念,既包括满族,也包括其他中国东北少数民族以及汉族人。


因此,根据这两个条约,外东北(除库页岛之外)的土地有三种法律状态:第一,江东六十四屯,中国人有永久居住权,中国政府有管理权;第二,江东六十四屯之外的“非空旷地区”,中国人有居住权,也可能有当地居民的自治权或中国政府的管理权。第三,除此之外的外东北地区,俄罗斯拥有完全的主权。


(三)江东六十四屯等地并非租界


苏联历史学家普罗霍洛夫提出,江东六十四屯相当于中国的“租借地”,对俄国是“不平等的”,故应当废除[6]。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首先,无论是瑷珲条约还是北京条约,都是俄国强加于中国之上的不平等条约。尽管国际上对不平等条约没有公认的标准,但根据法学家普分道夫的分析“不平等条约即条约中双方所允诺的事不平等或使一方低于另一方” [7]。 中国割让大片土地以及各种权益,这是显而易见的双方权利上的不对等。在订立瑷珲条约之际,中国同时处于太平天国内战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而俄罗斯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穆拉维约夫率领哥萨克部队,以“助华防英”的名义,在两艘炮舰护送下来到瑷珲城内与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谈判,要求废止中俄《尼布楚条约》对两国边界的规定。这样的乘人之危和武力胁迫之下签订的,又怎么不是不平等条约呢?


其次,这种“不平等的”租界地(concession),我们通常称为租界,是指一国(租借国)以租借方式在他国(主权国)领土内取得的一块拥有管辖权的地区。这个定义的要旨之一是,那块地区原先就是主权国所拥有的。但是在1858年之前,外东北是中国的领土而不是俄罗斯的领土。江东六十四屯等地,不是先变为俄罗斯的领土,再被中国租借的,而是在整个条约中作为给中国的极少的剩余利益而保留的。可以说,那是极大不平等之下的些许补偿。又怎么能说是对俄罗斯的“不平等”呢?


第三,在这些土地上,中国人不是外来人,而是原住民。在各国领土开拓领土的过程中,对原住民均有保护,承认原住民的权利。因此这种处理,仅仅能被视为一种对现状(status quo)的承认。


第四,在当时,这种处理方法也有例子,这就是香港的九龙城寨。比如,在1898年中英签订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中就规定,新界被英国统治,但是由于之前中国政府就在那里建立了行政中心,中国保留在九龙城寨内的管理权。直到中英香港回归谈判后,在中国允许之下,港英才开始管理城寨。因此,清朝在江东六十四屯的管理权并非一个特例。


(四)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既违反条约也违反国际法


俄国通过中俄瑷珲条约与中俄北京条约两大不平等条约,从中国获得了百万平方公里土地,却又严重违约,不履行条约规定的重要义务,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符。


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沙俄在远东推行“俄罗斯化”政策,在大批移入俄罗斯人的同时,残酷地灭绝土著民族并迫害、驱赶中国居民。根据北京条约,俄罗斯无权向外东北“非空旷地区”进行移民。但是在俄罗斯化后,外东北地区迅速沦为俄罗斯人的殖民地。中国人在“非空旷地区”不是被驱逐,就是被稀释。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北京条约》中的规定。


而在六十四屯地区,俄罗斯在1879-1890年间通过占领段山屯草甸、牧厂和“垦地二百四十余垧”,“荒地四十余里”等,不断压缩其面积,从原先4000平方公里缩小到1600平方公里左右。[8]这也违反了《瑷珲条约》的规定。


1890年之后,俄罗斯进一步加快侵吞江东六十四屯的步伐。在一八九四年沙俄官员马丘宁提出彻底解决“结雅河畔(即江东六十四屯)满洲人”问题的报告。一八九三年,沙俄官兵“直捣补丁屯”,毁酒铺三十余家,“屯中聚酒成渠”,损失“三百余万之多”。一八九八年,沙俄官兵在各旗屯“调查人民户口、房屋产业、六畜数目”,企图强行征税,实践既定完全侵吞六十四屯的马丘宁方案的第一步。中国瑷珲当局“拨派官兵一哨,过江保护旗屯”,被俄军强行缴械,几乎演成武装冲突。[9]


在1900年的海兰泡和江东六十四屯的大屠杀中,遇难者达一万人左右。之后一直强占江东六十四屯,不许中国人回去居住。沙俄在海兰泡等其他外东北地区也大量驱逐和屠杀中国人,有资料称遇害者总数达20万人左右。据寿山奏报:俄人“将海兰泡佣工华民数千人驱投诸江。二十四日,复以马队二百焚我江左旗屯,老弱妇女半遭杀戮。”盛京副都统晋昌奏称:“海兰泡中国商人五千余人,一臼尽沉诸江。余如尼布楚、司特例津、伯力、海参威等处,枪毙、水淹、火焚不下二十余万。”


这次大屠杀的规模虽然比不上南京大屠杀,但是其性质是一样恶劣的,甚至还更为恶劣,因为南京大屠杀的目的并非有意杀光中国人,但海兰泡大屠杀却是长期策划的有计划的“肃清”中国人的一部分,而且也达到了在以上地区几乎完全灭绝中国人的目的。这种有计划有组织的专门“肃清”中国人的行为,甚至可以和纳粹德国的暴行相比拟。这已经不仅仅是违反条约的问题,而是种族主义罪行的问题。且南京大屠杀与日本侵华罪行受到了清算,不但完全撤出中国,还将五十年前割占中国的台湾归还中国,而俄罗斯至今仍占据着江东六十四屯,甚至没有道歉过。


苏联时期,当局继续非法占据江东六十四屯,在外东北对当地中国人进行大清洗,占据大量中国人居住地和渔猎地。《炎黄春秋》2014年第3期《旅苏华人遭受政治迫害史实》一文中记载:苏联三四十年代在远东的大清洗,屠杀约30万左右华人。俄罗斯出版的《中国移民在俄罗斯:历史与现实》一书中记载:苏俄时期,由于中央政府对外国人实行镇压政策,中国“移民”的数量达到历史最低点,仅为5000多人,进而导致中国人未能被列入苏俄少数民族行列。在凤凰卫视凤凰大视野栏目一部记录片中,海参崴的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院历史考古民族学研究所所长拉林教授亲口说:“1938年,所有来到远东的亚洲居民,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都被杀害了,据1989年的统计,这里,整个远东,在我看来只有为数不到两千中国人”。一百多年后,外东北的原住中国人只剩下不到两千,这无论如何都是不正常的,苏联当局种族清洗行为严重违反了《中俄北京条约》和相关国际法与国内法。


(五)当今中国仍然有权收回俄占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合法权益


苏联解体后,中俄解决了所有边界问题,并于2001年在莫斯科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其中第六条写到:“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这意味着中国从法律上承认:以往沙俄与苏联通过不平等条约和非法吞并方式攫取的中国领土主权全部归属俄罗斯。


不过,从国际法上来说,中国在江东六十四屯以及外东北的“非空旷地区”的问题上还有余地。无论是1991年签订的《中苏国界东段协定》和在2004年签订的《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中,都只规定了中俄双方的边界问题。在2001年签订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也只是规定“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决心并积极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缔约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10]可见,中俄在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的一系列条约放弃的是领土要求,并不牵涉到永久居住权、自治权和管理权等问题。因此,从满清到现在中国历届政府都没有正式放弃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永久居住权和中国政府对当地居民的管辖权,以及外东北中国人居住和渔猎地权益,俄罗斯应依照相关条约和国际法,将江东六十四屯及外东北权益归还中国。


俄国辩称“满洲人仍留前居之地,自应保护所有权利,其已经离开该地者,自不能仍享此占地之权”[11]。这是完全错误的。中国人在故土上被灭绝或被迫离开,乃是俄罗斯违反条约甚至犯下种族主义罪行的结果,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显而易见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从来没有被废除,俄罗斯违反条约在先,中国要求俄罗斯遵守条约,恢复条约中的规定,有理有据。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英举行香港问题谈判,当时中英关系并非很好,中国国力也远不如现在,尚且能在谈判桌上促使英国将香港岛、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昂船洲和平归还中国,而这些地方根据中英南京条约和中英北京条约,是属于永久割让给英国的土地,英国本有理由不归还。三十年后,中国国力远比当初强大,在南海和东海钓鱼岛问题上立场强硬,主张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权益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比钓鱼岛更充分,中俄关系也应该比当年中英关系要好得多,中国没有理由不向俄罗斯政府要求收回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的江东六十四屯权益与外东北权益。


作为沙俄与苏联继承者的俄罗斯政府,有责任依照国际法和相关条约,将江东六十四屯权益归还给满清继承者中国,保障中国人在外东北的土地等权益,并就制造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等罪行向中国做出道歉与赔偿。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1)江东六十四屯重新开辟为中国人居住区,中国政府享有管理权。


2)外东北的“非空旷地区”,即原中国人居住与渔猎地开辟为中国人居住区,中国人有居住权,并可享有自治权。


3)俄罗斯应就俄国与苏联对中国的侵略和对中国人的大屠杀道歉。


4)俄罗斯应该对历史上对中国侵略造成的损害做出适当赔偿或补偿,向中国受害者的后人做出赔偿,并承诺不再犯。


(六)中国是否有权依国际法废除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


如果俄罗斯不履行条约的承诺,那么中国甚至有权考虑是否需要废约的问题。


如前所述,俄国与苏联当局长期违反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相关规定,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严重不符。


按照国际法,一方违约,他方有权废除条约。这源于习惯国际法规则“对不履行者无需履行”,亦称“一方不履行义务,他方亦得免除之。”或“不履行契约的抗辩”。中俄两国均已加入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条规定:如果缔约一方废弃条约或行使了与条约目的和宗旨不符的重大违约时,双边条约当事国的另一方有权援引违约为由终止该条约。[12]


虽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签订于1969年,中国加入公约时间为1997年,但俄国违反中俄瑷珲条约与中俄北京条约,非法占据外东北中国人居住与渔猎之地,以及占据江东六十四屯的行为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俄罗斯,且没有任何说法,因此这俄罗斯这一现行违约行为仍然适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更符合公约签订前长期存在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中国的相关案例是1953年2月民国当局正式宣布因苏联严重违约,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且不再承认外蒙独立,当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尚未问世,但“对不履行者无需履行”的习惯国际法规则有效。之前的1952年1月29日,联合国大会曾通过“控苏案”决议,判定“苏联自日本投降以来在其对中国之关系上,未能履行1945年8月14日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3]


综上所述,如果俄罗斯不肯履行条约义务,依照国际法,中国有权宣布终止割占中国百万平方公里国土的两大不平等条约------《中俄瑷珲条约》与《中俄北京条约》,废除这两个条约意味着中国仍有主张整个外东北主权的权利,对中国来说意义重大;对俄罗斯来说,其危害性比依照条约归还中国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权益大得多。两相比较,俄罗斯履行条约对自己也有好处。


因此,中国应早做准备,广泛深入搜集研究俄国苏联违反条约等方面的资料和证据,并收集研究相关法律和案例,将来能在外交斗争中起到重大作用,至少,不要让这段血与火的屈辱历史被埋没。


(七)解决历史问题才是中俄长期互信的基础


中俄互为最大的邻国,对彼此都很重要。虽然目前俄罗斯因吞并克里米亚事件,乌克兰危机和侵略扩张历史遗留问题等,受到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巨大压力,中俄在诸多领域仍保持着较好的关系。但是,看似良好的中俄关系存在严重隐患,犹如建立在沙滩上的大楼,潜藏着巨大的危险。其根源是历史上沙俄与苏联长期侵略中国,掠夺大量富饶的土地与无数财富,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灾难。中国的独立自由被践踏,精神被毒害,土地被割占和分裂,财富被掠夺,人民遭受战乱、屠杀、掳掠、饥荒之苦,发展路线受到误导,国家和民众的正常发展被阻断或严重耽误,直到今天这种负面影响仍未消除,贻害无穷。


中国前领导人邓小平曾说过:欺负中国的列强……得利最大的是沙俄,以后延续到苏联,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侵占中国的土地,超过150万平方公里。“中苏关系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14]


而中国对俄国表现了极大的宽容,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中俄边界问题通过谈判陆续得到解决,中国作出巨大让步,从法律上承认了沙俄与苏联割占或吞并中国的百万平方公里土地。矛盾暂时得到掩盖和淡化,中俄关系获得一定改善。


但是直到今天,历届俄国政府从未就其侵华扩张罪行对中国有过一次正式道歉,更没有赔偿,反而不能正确对待历史,长期存在大量否定和美化侵华历史,损害中俄关系的言行,继续非法占据江东六十四屯和外东北的中国人土地权益,中国人的屈辱和不平等感依然如故,甚至更加深重。俄方则担心中国将来收回俄占中国的土地,两国缺乏应有的互信,中俄关系的隐患没有消除。


中俄关系史证明,在历史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中俄关系从来没有稳固过。以往中俄曾几次结盟,但很快就破裂,最近和关系最好一次是有共同意识形态基础的中苏结盟,没多久便兵戎相见,中国大幅改变对外战略,联合美日抗苏,对苏联解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消除中俄关系这一重大隐患的钥匙在俄罗斯政府手中,那就是俄罗斯就历史上沙俄与苏联的侵华罪行向中国道歉赔偿,对中国所受的损害和苦难作出适当赔偿或补偿,并承诺不再犯,并依照相关条约和国际法规定,将江东六十四屯权益归还中国,归还和保障外东北中国人的土地等权益。俄罗斯联邦是苏联与沙俄在法理上的继承者,继承了沙俄与苏联侵占中国的绝大部分土地和财富,有义务承担沙俄与苏联遗留的责任。


俄罗斯向中国道歉赔偿,归还中国合法权益,是一种低成本解决中俄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符合中俄两国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可以大大缓和中俄延续百年的民族矛盾,降低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增进中俄互信,促进中俄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也可以彰显正义,让无数俄国侵华死难者和抗俄英烈安息,安抚亿万受害者及其后代,促使俄罗斯正视并反省侵略扩张历史,正确处理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关系,改善俄罗斯的国际形象,遏制法西斯军国主义膨胀,防止俄罗斯开历史倒车,重新走上侵略扩张和独裁专制的老路、邪路,帮助俄罗斯增进民主和文明,预防战争,促进世界和平与人民福祉。


中俄同为世界大国,两国有许多共同的精神追求和利益,应该世代友好下去。中国是宽容的,为改善中俄关系做出了巨大让步,但任何人和国家的宽容都是有限度的,不平等不健康的中俄友好注定不能长久。期待俄罗斯政府能够在改善中俄关系上展现出应有的智慧和勇气,负起大国的责任,趁中俄关系良好时向中国道歉赔偿,归还外东北中国权益更容易实行,效果更好,消除侵略历史遗留问题这一中俄关系的最大隐患,开创健康稳定共赢的中俄关系新时代。


参考资料


[1] 薛衔天 《有关江东六十四屯的记述(选译)》,黑河学刊 1990(4) 转引自臧扬勤 中俄江东六十四屯问题,兰台世界,2010年第7期


[2]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3]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4]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 ... F%E6%A2%9D%E7%B4%84,咸丰条约翻译本。


[5]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 ... C%E6%A2%9D%E7%B4%84,咸丰条约本。


[6](苏)阿·普罗霍罗夫著《关于中苏边界问题》,,俄文版莫斯科1975年,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77年12月第一版 (А.Прохоров: К ВОПРОСУ О СОВЕТСКО-КИТТАЙСКОЙ ГРАНИЦЕ)。转引自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7] Samuel Pufendorf, De Jure Nature et Gentium (on the law of nature and nations),转引自丘宏达《关于中国领土的国际法问题论集》,199页。


[8]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9] 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10] http://zh.wikisource.org/wiki/%E ... C%E6%9D%A1%E7%BA%A6


[11]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12] 《国际法》 邵津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11月第1版 第346页


[13] 《退台前后的国民党当局与“控苏案”》 肖如平 《台湾研究》 2013年第4期


[14] 《邓小平文选》 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294-295页


引用 关天培 2016-11-20 23:57
中国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的居住权问题
文:黎蜗藤、殷敏鸿



2015年是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大屠杀(庚子俄难)115周年。江东六十四屯这块曾是中国人世代居住,物产丰富的肥沃土地,至今在俄罗斯控制下。很多人看来,俄国当年割占中国的外东北已成定案,但依照国际法和相关历史条约,包括江东六十四屯在内的外东北,仍然是一个未曾解决的问题。中国仍然有权依照相关条约和国际法,收回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永久居住权和中国政府对这些居民的管辖权,争取对整个外东北原中国人的居住与渔猎地权利。中国甚至有权根据国际法以俄罗斯严重违约为由,废除《中俄瑷珲条约》和《中俄北京条约》这两大不平等条约。


(一)背景: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是如何被俄国占据的


江东六十四屯地区位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的黑龙江对面,结雅河(精奇里江)口南侧,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海兰泡)隔江相望,战略位置重要,可以从两岸扼守黑龙江。在清代这里曾是中国人大量聚居的鱼米之乡,有中国人聚居的村屯数十个,江东六十四屯由此得名,面积约四千平方公里左右,即使根据被俄方多次蚕食后,俄方公布的数据,也有约合1820平方公里,约相当于两个香港的面积。至1881年当地有中国臣民14000人,其中汉人8600人,满人4500人,达斡尔人900人。[1]


十七世纪,俄罗斯人从欧洲向东方的侵略扩张步伐到达远东,开始对远东的征服。此时,也入侵了原属清朝的外东北地区。1689年,在经过多次侵略与反侵略作战后,清朝和俄国签订中俄第一个边界条约《尼布楚条约》,条约以外兴安岭为中俄之间远东地区的界线。清朝尽管作出了巨大让步,但一般被认为是一个平等的条约。在这个条约之下,本文所称的外东北,即包括江东六十四屯在内的黑龙江流域到外兴安岭的广阔地区,都归属中国。


之后的一百多年,中俄边界基本安宁。但到了十九世纪中叶,清朝面临巨大的内忧外患,同时深陷于于太平天国内战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沙俄趁火打劫,迫使满清政府签订了中俄瑷珲条约(1858)和中俄北京条约(1860)。这两个不平等条约和后来的中俄勘分西北界约、伊犁条约等不平等条约一道,割占中国1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


在这两个条约中,江东六十四屯和外东北一道被划归俄国,但中国人仍然在该处有居住权和管理权(见后)。在二十世纪之前,中国人也一如既往地在此居住。但到了1900年7月16日,沙俄悍然出动大批军队,驱赶、屠杀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其中数以千计的中国人被驱赶进黑龙江后遭射杀或淹死,大屠杀持续了6天,遇害者达一万人左右,宽阔的黑龙江面上漂满了中国人的尸体。这就是当时震惊中外,引发国际舆论强烈谴责的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之后沙俄军队又渡过黑龙江,侵占整个东北。[2]


1902年9月,中俄《交收东三省条约》第一条规定:沙俄允在东三省各地归复中国权势,并将该地方一如俄军未经占据以前,仍归中国版图及中国官员治理。据此,俄应将归属黑龙江瑷珲副都统管辖的江东六十四屯归还清朝。但沙俄不但不归还江东六十四屯,还在东北赖着不走,1903年成立以旅顺为中心的远东总督区,任命总督,准备将东北吞并变成“黄俄罗斯”。沙俄的侵略引起同样觊觎东北的日本介入,1904年日俄战争在东北打响,最终日本打败俄国,俄军这才撤出东北,但仍然占领江东六十四屯。


清朝中国政府曾对此提出交涉。在1907年,中国外务部先后照会俄驻华公使璞科第,要求俄国政府“将该江东满洲人向来居住处所,仍准照旧恢复其原住产业”,恢复六十四屯中国居民的居留权。但璞科第说六十四屯原住“之满洲人仍留前居之地,自应保护所有权利,其已经离开该地者,自不能仍享此占地之权”,一九〇〇年“江左华民弃地逃回中国,现已将该地交俄民居住,碍难交还中国。” [3]


中国历届政府都未承认俄国对江东六十四屯的非法占领,如民国三十六年八月初版的《东北九省新地图上》,就将江东六十四屯地区划为中国管辖地。中国政府曾多次与俄方交涉,但俄方一直拒不归还至今。


俄国对江东六十四屯不仅仅是占领,还有赤裸裸的大屠杀和掠夺,至今仍不归还。多年来,中国的初中历史教材记载着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这段屈辱的历史早已成为无法忘却的民族记忆。黑龙江对面近在矩尺的江东六十四屯,以及更广阔富饶的外东北地区,成为中国人内心一道没有痊愈的巨大伤痕。


(二)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的解读


对于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以往研究和宣传中有不深入之处。查该两条约,均有通常理解之外的含义。首先,在这两个条约中,都不包括库页岛,关于这点的讨论,在《中国为何有权收回库页岛》中已经详细讨论了。在此,主要讨论第二个问题,即在外东北地区中国所拥有的永久居住权以及管辖权的问题。


1858年5月28日的《中俄瑷珲条约》规定:


一、黑龙江、松花江左岸,由额尔古訥河至松花江海口,作为俄罗斯国所属之地;右岸顺江流至乌苏里河,作为大清国所属之地;由乌苏里河往彼至海所有之地,此地如同接连两国交界明定之间地方,作为大清国、俄罗斯国共管之地。由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河,此后只准大清国、俄罗斯国行船,各别外国船隻不准由此江河行走。黑龙江左岸,由精奇里河以南至谿尔莫勒津屯,原住之满洲人等,照旧准其各在所住屯中永远居住,仍著满洲国大臣官员管理,俄罗斯人等和好,不得侵犯。[4]


在这个条约中,将黑龙江左岸地区(即黑龙江以北)划给沙俄,但却单独列出一块地区作为特殊处理。那就是“由精奇里河以南至豁尔莫勒津屯”之地,也就是江东六十四屯的地方。由于江东六十四屯世代居住着大量中国人,俄国人有意利用此地的粮食物产等原因,条约规定在江东六十四屯,“原住之满洲人等,照旧准其各在所住屯中永远居住,仍著满洲国大臣官员管理,俄罗斯人等和好,不得侵犯。”


因此,从条约来看,中俄东部以黑龙江为边界,江东全部割让给俄国,但保留了在江东六十四屯地区的中国居民永久居住权和中国政府对当地中国居民的管辖权,虽无领土主权,但已经是准领土权利,类似与永久租界,但无需支付租金等报酬。


1860年11月14日的《中俄北京条约》中规定:


第一条 决定详明一千八百五十八年玛乙月十六日(即咸丰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璦琿城所立和约之第一条,遵照是年伊云月初一日(即五月初三日)在天津地方所立和约之第九条,此后两国东界定為由什勒喀、额尔古纳两河会处,即顺黑龙江下流至该江、乌苏里河会处。其北边地,属俄罗斯国,其南边地至乌苏里河口,所有地方属中国。自乌苏里河口而南,上至兴凯湖,两国以乌苏里及松阿察二河作為交界。其二河东之地,属俄罗斯国;二河西属中国。自松阿察河之源,两国交界逾兴凯湖直至白棱河;自白棱河口顺山岭至瑚布图河口,再由瑚布图河口顺琿春河及海中间之岭至图们江口,其东皆属俄罗斯国;其西皆属中国。两国交界与图们江之会处及该江口相距不过二十里。且遵天津和约第九条议定绘画地图,内以红色分為交界之地,上写俄罗斯国阿、巴、瓦、噶、达、耶、热、皆、伊、亦、喀、拉、玛、那、倭、怕、啦、萨、土、乌等字头,以便易详阅。其地图上必须两国钦差大臣画押鈐印為据。


上所言者,乃空旷之地。遇有中国人住之处及中国人所佔渔猎之地,俄国均不得佔,仍準由中国人照常渔猎。


从立界牌之后,永无更改,并不侵占附近及他处之地。[5]




这个条约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地方。


首先,该条约是在进一步确定两年前瑷珲条约的内容的基础上而签署的条约。它的作用,至少在远东土地问题上,是“详明”瑷珲条约,而非否定瑷珲条约。也就是说,在瑷珲条约被继续支持的情况下,北京条约时增补或修改了部分条款。如果没有明确否定的部分,瑷珲条约继续有效。因此,在瑷珲条约中关于江东六十四屯的部分是仍然有效的。


其次,在本条约中,把瑷珲条约中规定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之地划归俄国独占,这是明显的不平等之处。


第三,可能部分为了抵消这种不平等,在北京条约中对外东北的中国原住民作出进一步的保护。那就是“上所言者,乃空旷之地,遇有中国人住之处及中国人所占渔猎之地,俄国均不得占,仍准中国人照常渔猎。”


这句话极为重要。解释如下:


(1)这个条款声明的“上所言者”,是指包括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北岸和乌苏里江东岸的所有外东北地区(但不包括库页岛)。


(2)条款规定上述地区的“空旷之地”,才属于俄国管辖。而有中国人住和中国人渔猎的地方(以下称为非空旷地区),则俄国不能侵占。根据整个条款的意思,这里的含义是,俄罗斯尽管对那些地区有主权,但是不能管理这些地区,更不能把这些地区的中国人赶走。即中国人继续在此享有永久居留权。条约中没有明确规定这些地区由谁管理,这留下了法律空间,中国政府可能有管理权(和江东六十四屯一样),但更大的可能是当地中国居民有自治权。


(3)上述的非空旷地区包括江东六十四屯,但不限于江东六十四屯。凡是在1860年之前有中国人居住和渔猎的地方都属于这个范围之内。


(4)在瑷珲条约中,仅仅说是“满洲人”(指满族)等常住人口,但是在北京条约中,这个规定被扩大到“中国人”,这里的中国人应该被理解为有中国籍的人或者是清朝的子民,因为当时并无“中华民族”的概念,既包括满族,也包括其他中国东北少数民族以及汉族人。


因此,根据这两个条约,外东北(除库页岛之外)的土地有三种法律状态:第一,江东六十四屯,中国人有永久居住权,中国政府有管理权;第二,江东六十四屯之外的“非空旷地区”,中国人有居住权,也可能有当地居民的自治权或中国政府的管理权。第三,除此之外的外东北地区,俄罗斯拥有完全的主权。


(三)江东六十四屯等地并非租界


苏联历史学家普罗霍洛夫提出,江东六十四屯相当于中国的“租借地”,对俄国是“不平等的”,故应当废除[6]。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首先,无论是瑷珲条约还是北京条约,都是俄国强加于中国之上的不平等条约。尽管国际上对不平等条约没有公认的标准,但根据法学家普分道夫的分析“不平等条约即条约中双方所允诺的事不平等或使一方低于另一方” [7]。 中国割让大片土地以及各种权益,这是显而易见的双方权利上的不对等。在订立瑷珲条约之际,中国同时处于太平天国内战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而俄罗斯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穆拉维约夫率领哥萨克部队,以“助华防英”的名义,在两艘炮舰护送下来到瑷珲城内与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谈判,要求废止中俄《尼布楚条约》对两国边界的规定。这样的乘人之危和武力胁迫之下签订的,又怎么不是不平等条约呢?


其次,这种“不平等的”租界地(concession),我们通常称为租界,是指一国(租借国)以租借方式在他国(主权国)领土内取得的一块拥有管辖权的地区。这个定义的要旨之一是,那块地区原先就是主权国所拥有的。但是在1858年之前,外东北是中国的领土而不是俄罗斯的领土。江东六十四屯等地,不是先变为俄罗斯的领土,再被中国租借的,而是在整个条约中作为给中国的极少的剩余利益而保留的。可以说,那是极大不平等之下的些许补偿。又怎么能说是对俄罗斯的“不平等”呢?


第三,在这些土地上,中国人不是外来人,而是原住民。在各国领土开拓领土的过程中,对原住民均有保护,承认原住民的权利。因此这种处理,仅仅能被视为一种对现状(status quo)的承认。


第四,在当时,这种处理方法也有例子,这就是香港的九龙城寨。比如,在1898年中英签订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中就规定,新界被英国统治,但是由于之前中国政府就在那里建立了行政中心,中国保留在九龙城寨内的管理权。直到中英香港回归谈判后,在中国允许之下,港英才开始管理城寨。因此,清朝在江东六十四屯的管理权并非一个特例。


(四)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既违反条约也违反国际法


俄国通过中俄瑷珲条约与中俄北京条约两大不平等条约,从中国获得了百万平方公里土地,却又严重违约,不履行条约规定的重要义务,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符。


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起,沙俄在远东推行“俄罗斯化”政策,在大批移入俄罗斯人的同时,残酷地灭绝土著民族并迫害、驱赶中国居民。根据北京条约,俄罗斯无权向外东北“非空旷地区”进行移民。但是在俄罗斯化后,外东北地区迅速沦为俄罗斯人的殖民地。中国人在“非空旷地区”不是被驱逐,就是被稀释。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北京条约》中的规定。


而在六十四屯地区,俄罗斯在1879-1890年间通过占领段山屯草甸、牧厂和“垦地二百四十余垧”,“荒地四十余里”等,不断压缩其面积,从原先4000平方公里缩小到1600平方公里左右。[8]这也违反了《瑷珲条约》的规定。


1890年之后,俄罗斯进一步加快侵吞江东六十四屯的步伐。在一八九四年沙俄官员马丘宁提出彻底解决“结雅河畔(即江东六十四屯)满洲人”问题的报告。一八九三年,沙俄官兵“直捣补丁屯”,毁酒铺三十余家,“屯中聚酒成渠”,损失“三百余万之多”。一八九八年,沙俄官兵在各旗屯“调查人民户口、房屋产业、六畜数目”,企图强行征税,实践既定完全侵吞六十四屯的马丘宁方案的第一步。中国瑷珲当局“拨派官兵一哨,过江保护旗屯”,被俄军强行缴械,几乎演成武装冲突。[9]


在1900年的海兰泡和江东六十四屯的大屠杀中,遇难者达一万人左右。之后一直强占江东六十四屯,不许中国人回去居住。沙俄在海兰泡等其他外东北地区也大量驱逐和屠杀中国人,有资料称遇害者总数达20万人左右。据寿山奏报:俄人“将海兰泡佣工华民数千人驱投诸江。二十四日,复以马队二百焚我江左旗屯,老弱妇女半遭杀戮。”盛京副都统晋昌奏称:“海兰泡中国商人五千余人,一臼尽沉诸江。余如尼布楚、司特例津、伯力、海参威等处,枪毙、水淹、火焚不下二十余万。”


这次大屠杀的规模虽然比不上南京大屠杀,但是其性质是一样恶劣的,甚至还更为恶劣,因为南京大屠杀的目的并非有意杀光中国人,但海兰泡大屠杀却是长期策划的有计划的“肃清”中国人的一部分,而且也达到了在以上地区几乎完全灭绝中国人的目的。这种有计划有组织的专门“肃清”中国人的行为,甚至可以和纳粹德国的暴行相比拟。这已经不仅仅是违反条约的问题,而是种族主义罪行的问题。且南京大屠杀与日本侵华罪行受到了清算,不但完全撤出中国,还将五十年前割占中国的台湾归还中国,而俄罗斯至今仍占据着江东六十四屯,甚至没有道歉过。


苏联时期,当局继续非法占据江东六十四屯,在外东北对当地中国人进行大清洗,占据大量中国人居住地和渔猎地。《炎黄春秋》2014年第3期《旅苏华人遭受政治迫害史实》一文中记载:苏联三四十年代在远东的大清洗,屠杀约30万左右华人。俄罗斯出版的《中国移民在俄罗斯:历史与现实》一书中记载:苏俄时期,由于中央政府对外国人实行镇压政策,中国“移民”的数量达到历史最低点,仅为5000多人,进而导致中国人未能被列入苏俄少数民族行列。在凤凰卫视凤凰大视野栏目一部记录片中,海参崴的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院历史考古民族学研究所所长拉林教授亲口说:“1938年,所有来到远东的亚洲居民,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都被杀害了,据1989年的统计,这里,整个远东,在我看来只有为数不到两千中国人”。一百多年后,外东北的原住中国人只剩下不到两千,这无论如何都是不正常的,苏联当局种族清洗行为严重违反了《中俄北京条约》和相关国际法与国内法。


(五)当今中国仍然有权收回俄占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合法权益


苏联解体后,中俄解决了所有边界问题,并于2001年在莫斯科签订《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其中第六条写到:“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这意味着中国从法律上承认:以往沙俄与苏联通过不平等条约和非法吞并方式攫取的中国领土主权全部归属俄罗斯。


不过,从国际法上来说,中国在江东六十四屯以及外东北的“非空旷地区”的问题上还有余地。无论是1991年签订的《中苏国界东段协定》和在2004年签订的《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中,都只规定了中俄双方的边界问题。在2001年签订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中,也只是规定“缔约双方满意地指出,相互没有领土要求,决心并积极致力于将两国边界建设成为永久和平、世代友好的边界。缔约双方遵循领土和国界不可侵犯的国际法原则,严格遵守两国间的国界。”[10]可见,中俄在二十世纪末到二十一世纪初的一系列条约放弃的是领土要求,并不牵涉到永久居住权、自治权和管理权等问题。因此,从满清到现在中国历届政府都没有正式放弃江东六十四屯的中国居民永久居住权和中国政府对当地居民的管辖权,以及外东北中国人居住和渔猎地权益,俄罗斯应依照相关条约和国际法,将江东六十四屯及外东北权益归还中国。


俄国辩称“满洲人仍留前居之地,自应保护所有权利,其已经离开该地者,自不能仍享此占地之权”[11]。这是完全错误的。中国人在故土上被灭绝或被迫离开,乃是俄罗斯违反条约甚至犯下种族主义罪行的结果,并非出于自愿,这是显而易见的。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从来没有被废除,俄罗斯违反条约在先,中国要求俄罗斯遵守条约,恢复条约中的规定,有理有据。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英举行香港问题谈判,当时中英关系并非很好,中国国力也远不如现在,尚且能在谈判桌上促使英国将香港岛、鸭脷洲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昂船洲和平归还中国,而这些地方根据中英南京条约和中英北京条约,是属于永久割让给英国的土地,英国本有理由不归还。三十年后,中国国力远比当初强大,在南海和东海钓鱼岛问题上立场强硬,主张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权益的历史和法理依据比钓鱼岛更充分,中俄关系也应该比当年中英关系要好得多,中国没有理由不向俄罗斯政府要求收回有充分历史和法理依据的江东六十四屯权益与外东北权益。


作为沙俄与苏联继承者的俄罗斯政府,有责任依照国际法和相关条约,将江东六十四屯权益归还给满清继承者中国,保障中国人在外东北的土地等权益,并就制造海兰泡与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等罪行向中国做出道歉与赔偿。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1)江东六十四屯重新开辟为中国人居住区,中国政府享有管理权。


2)外东北的“非空旷地区”,即原中国人居住与渔猎地开辟为中国人居住区,中国人有居住权,并可享有自治权。


3)俄罗斯应就俄国与苏联对中国的侵略和对中国人的大屠杀道歉。


4)俄罗斯应该对历史上对中国侵略造成的损害做出适当赔偿或补偿,向中国受害者的后人做出赔偿,并承诺不再犯。


(六)中国是否有权依国际法废除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


如果俄罗斯不履行条约的承诺,那么中国甚至有权考虑是否需要废约的问题。


如前所述,俄国与苏联当局长期违反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相关规定,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严重不符。


按照国际法,一方违约,他方有权废除条约。这源于习惯国际法规则“对不履行者无需履行”,亦称“一方不履行义务,他方亦得免除之。”或“不履行契约的抗辩”。中俄两国均已加入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条规定:如果缔约一方废弃条约或行使了与条约目的和宗旨不符的重大违约时,双边条约当事国的另一方有权援引违约为由终止该条约。[12]


虽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签订于1969年,中国加入公约时间为1997年,但俄国违反中俄瑷珲条约与中俄北京条约,非法占据外东北中国人居住与渔猎之地,以及占据江东六十四屯的行为一直延续到今天的俄罗斯,且没有任何说法,因此这俄罗斯这一现行违约行为仍然适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更符合公约签订前长期存在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中国的相关案例是1953年2月民国当局正式宣布因苏联严重违约,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且不再承认外蒙独立,当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尚未问世,但“对不履行者无需履行”的习惯国际法规则有效。之前的1952年1月29日,联合国大会曾通过“控苏案”决议,判定“苏联自日本投降以来在其对中国之关系上,未能履行1945年8月14日之《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3]


综上所述,如果俄罗斯不肯履行条约义务,依照国际法,中国有权宣布终止割占中国百万平方公里国土的两大不平等条约------《中俄瑷珲条约》与《中俄北京条约》,废除这两个条约意味着中国仍有主张整个外东北主权的权利,对中国来说意义重大;对俄罗斯来说,其危害性比依照条约归还中国江东六十四屯与外东北权益大得多。两相比较,俄罗斯履行条约对自己也有好处。


因此,中国应早做准备,广泛深入搜集研究俄国苏联违反条约等方面的资料和证据,并收集研究相关法律和案例,将来能在外交斗争中起到重大作用,至少,不要让这段血与火的屈辱历史被埋没。


(七)解决历史问题才是中俄长期互信的基础


中俄互为最大的邻国,对彼此都很重要。虽然目前俄罗斯因吞并克里米亚事件,乌克兰危机和侵略扩张历史遗留问题等,受到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巨大压力,中俄在诸多领域仍保持着较好的关系。但是,看似良好的中俄关系存在严重隐患,犹如建立在沙滩上的大楼,潜藏着巨大的危险。其根源是历史上沙俄与苏联长期侵略中国,掠夺大量富饶的土地与无数财富,给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和灾难。中国的独立自由被践踏,精神被毒害,土地被割占和分裂,财富被掠夺,人民遭受战乱、屠杀、掳掠、饥荒之苦,发展路线受到误导,国家和民众的正常发展被阻断或严重耽误,直到今天这种负面影响仍未消除,贻害无穷。


中国前领导人邓小平曾说过:欺负中国的列强……得利最大的是沙俄,以后延续到苏联,沙俄通过不平等条约侵占中国的土地,超过150万平方公里。“中苏关系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14]


而中国对俄国表现了极大的宽容,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中俄边界问题通过谈判陆续得到解决,中国作出巨大让步,从法律上承认了沙俄与苏联割占或吞并中国的百万平方公里土地。矛盾暂时得到掩盖和淡化,中俄关系获得一定改善。


但是直到今天,历届俄国政府从未就其侵华扩张罪行对中国有过一次正式道歉,更没有赔偿,反而不能正确对待历史,长期存在大量否定和美化侵华历史,损害中俄关系的言行,继续非法占据江东六十四屯和外东北的中国人土地权益,中国人的屈辱和不平等感依然如故,甚至更加深重。俄方则担心中国将来收回俄占中国的土地,两国缺乏应有的互信,中俄关系的隐患没有消除。


中俄关系史证明,在历史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中俄关系从来没有稳固过。以往中俄曾几次结盟,但很快就破裂,最近和关系最好一次是有共同意识形态基础的中苏结盟,没多久便兵戎相见,中国大幅改变对外战略,联合美日抗苏,对苏联解体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消除中俄关系这一重大隐患的钥匙在俄罗斯政府手中,那就是俄罗斯就历史上沙俄与苏联的侵华罪行向中国道歉赔偿,对中国所受的损害和苦难作出适当赔偿或补偿,并承诺不再犯,并依照相关条约和国际法规定,将江东六十四屯权益归还中国,归还和保障外东北中国人的土地等权益。俄罗斯联邦是苏联与沙俄在法理上的继承者,继承了沙俄与苏联侵占中国的绝大部分土地和财富,有义务承担沙俄与苏联遗留的责任。


俄罗斯向中国道歉赔偿,归还中国合法权益,是一种低成本解决中俄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法,符合中俄两国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可以大大缓和中俄延续百年的民族矛盾,降低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增进中俄互信,促进中俄关系健康稳定发展。也可以彰显正义,让无数俄国侵华死难者和抗俄英烈安息,安抚亿万受害者及其后代,促使俄罗斯正视并反省侵略扩张历史,正确处理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关系,改善俄罗斯的国际形象,遏制法西斯军国主义膨胀,防止俄罗斯开历史倒车,重新走上侵略扩张和独裁专制的老路、邪路,帮助俄罗斯增进民主和文明,预防战争,促进世界和平与人民福祉。


中俄同为世界大国,两国有许多共同的精神追求和利益,应该世代友好下去。中国是宽容的,为改善中俄关系做出了巨大让步,但任何人和国家的宽容都是有限度的,不平等不健康的中俄友好注定不能长久。期待俄罗斯政府能够在改善中俄关系上展现出应有的智慧和勇气,负起大国的责任,趁中俄关系良好时向中国道歉赔偿,归还外东北中国权益更容易实行,效果更好,消除侵略历史遗留问题这一中俄关系的最大隐患,开创健康稳定共赢的中俄关系新时代。

参考资料


[1] 薛衔天 《有关江东六十四屯的记述(选译)》,黑河学刊 1990(4) 转引自臧扬勤 中俄江东六十四屯问题,兰台世界,2010年第7期


[2]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3]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4] 咸丰条约翻译本。


[5] 咸丰条约本。


[6](苏)阿·普罗霍罗夫著《关于中苏边界问题》,,俄文版莫斯科1975年,中文版商务印书馆1977年12月第一版 (А.Прохоров: К ВОПРОСУ О СОВЕТСКО-КИТТАЙСКОЙ ГРАНИЦЕ)。转引自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7] Samuel Pufendorf, De Jure Nature et Gentium (on the law of nature and nations),转引自丘宏达《关于中国领土的国际法问题论集》,199页。


[8]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9] 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10]网路数据。


[11]薛衔天《江东六十四屯惨案研究》《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


[12] 《国际法》 邵津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年11月第1版 第346页


[13] 《退台前后的国民党当局与“控苏案”》 肖如平 《台湾研究》 2013年第4期


[14] 《邓小平文选》 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294-2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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