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 图备注: 明朝嘉靖年,中国藩属琉球王着中国官服 明世宗在嘉靖十一年(1532年),遣正使“吏科给事中”陈侃,副使“行人”高澄往琉球册封世子尚清为琉球王,同时代表皇帝赐予:纱帽一顶(展角全)、金厢犀束带一条、常服罗一条、大红织金胸背“麒麟”圆领一件。 《明 史》文武官公服:其制,盘领右衽袍,用纻丝或纱罗绢,袖宽三尺。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未入流杂职官,袍、笏、带与八品 以下同。 公服花样,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二品,小独科花,径三寸;三品,散答花,无枝叶,径二寸;四品、五品,小杂花纹,径一寸五分;六品、七品,小 杂花,径一寸;八品以下无纹。 洪武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马、伯”之服胸背补子绣“麒麟、白泽”。 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鸂鶒,八 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明代以缀有补子的圆领袍或交领袍为官常服,当时尚未称这种服装为补服。(清朝后才改称补服) 《明史·舆服志》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规定,官吏所着常服为盘领大袍,胸前、背后各缀一块方形补子,文官绣禽,以示文明,武官绣兽,以示威武。” 明朝官常服胸前、后背缀有一方补子,纤纹样文官用飞禽,武官用走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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