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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妈祖:福建福州与琉球那霸的海洋信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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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8-1-1 23: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题:《妈祖德泽环宇四爪龙》图、文:猎户人




闽、浙、粤、琼、台湾、琉球、南洋等沿海各省民间宗教信仰「妈祖(林默)」。其形影常于海涌风浪显灵、颱风转弯、保祐船员船舶平安航行,普世认为是「护国庇民」的海洋航行守护神。《使琉球记》记载,宋朝福建湄洲的林默娘(人称:妈祖/天妃/天后/圣母)廿八岁时,因父兄驾船驶至闽江口海域,突遇巨风大浪,船毁人溺,默娘得知,飞身入海拯救父兄,因而罹难,遗体随海漂至闽江口附近的竿塘岛(福建省马祖列岛-南竿岛)终被渔民打捞上岸,并就近将她葬在岸边后兴庙供奉相传至今因而称为「妈祖岛」,近代传抄而误写为「马祖岛」。







宋高宗绍兴廿年(1150),「廖鹏飞」于〈圣墩祖庙 重建 顺济庙 记〉:「世传通天神女也。姓:林氏,湄洲屿人。初以巫祝为事,能预知人祸福……。(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给事中「路允迪」出使高丽,道东海。值风浪震盪,舳艫相冲者八,而覆溺者七。独公所乘舟,有女神登檣竿为旋舞状,俄获安济……」船员说这是湄州女神显灵,于是「路允迪」返京述职后,特上奏朝廷请封诏赐「顺济庙」额。

据史料:「李鼎元」于《使琉球记》、「齐鯤、费锡章」于《续琉球国志畧》、「蒋维锬」《清代妈祖档案史料》述评记载:福建渡海前往琉球那霸首里王府的路途,要穿越黑水沟(冲绳(琉球)海槽),海象非常恶劣,经常发生船难。而历届随同前往琉球的册封船队,多为闽省福漳泉之船员、官兵,至册封使亦非常崇信妈祖。每当前往册封琉球前,册封使都要沐浴斋戒三天,亲自到福州南臺岛冯港的天后宫祭祀妈祖,并祈祷、占卜、求籤。此后,将「妈祖」、「拿公」的神像请上头号封舟,将「陈(文龙)尚书」神像请上二号封舟。封舟至琉球后,将三像暂奉安在那霸的久米村天后宫中。待风汛期至,册封使于归程前,亦要至久米村天妃宫、关帝庙祈祷,并将三像奉回封舟之上。当册封船队在海上遭遇风暴、盗匪袭击之际,册封使便亲自焚香向妈祖祈祷,甚至以返京述职之后,奏亲朝廷彰显妈祖的振武绥疆、普济众航加封号、或加赠褒书御笔匾额。而根据历届册封使在其著作中的说法,妈祖均非常灵验。每当封舟遇暴,只要诚心向妈祖祈祷,风暴便突然停止;有时封舟即将冲礁撞毁,舟中之人向妈祖祈祷,封舟便奇跡般地绕过岛屿。

琉球国原为中国之藩属,明初起其历代国王均由中国皇帝遣使册封,直至清光绪五年(1879),被日本非法《废琉置县》窃占为止。又据《明太祖实录》载:中国与琉球国建立藩属关系始于明洪武五年(1372年),派「杨载」为使者持诏前往琉球,宣改朝换代“大明皇朝”,建元“洪武”后,明确指出遣使此行的目的是“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惟尔琉球……远处海外,未及报知,兹遣使往,谕以其知之。”对此,琉球方面恩宠有加,作出积极的回应。中山王「察度」于同年底派其弟「秦期」奉表输诚、称臣纳贡随「杨载」入京朝贡。
琉球乃弹丸小国,这时处于中山、山南、山北等三个聚落鼎立的局面。“林木稀疏不茂密、厥田沙砾不肥饶”,“地无货殖,商贾不通”。琉球要发展,必须仰赖强大的邻国明王朝政治上的庇护、经济上的扶持、文化上的影响,但两国相距遥远,又隔着大海,“浪大如山,波迅如矢,风涛汹涌,极目连天”。琉球航海技术的薄弱,制约了这种联系。

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朱元璋」皇帝作出决策,“赐闽人36姓,谙水性、善操舟、能航海者移居琉球,令往来朝贡”。继中山王之后,山南、山北王也相继向明朝廷朝朝贡称臣。必须指出:“赐闽人36姓入琉”,非全是福州“河口人”。据,「茅元仪」《武备志》载:“乃闽之福、兴、漳、泉四府襟山带海、田不足耕之滨海河口地区之居民。”福州闽江河口地区的居民入琉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明朝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皇帝钦命行人「时中」为正使入琉,册封世子「武宁」王,此后“著为例”。直至清光绪五年(1879年)日本非法《废琉置县》,片面把中国藩属「琉球中山王府」改为日本「冲绳县府」为止的数百年间,册封琉球共23次、正副册封使43名,其中明朝15次、清朝8次。

琉球与中国形成藩属关系的特点之一,就是建立了近五百年的封贡体制下的官方册封制度。这一制度初备于明,至清朝更加完备和明确。琉球中山王去逝后,琉球王嗣世子必须向中国政府提出“请封袭爵”的要求,中国政府选派博学多才的翰林院官员为册封使组成使团前往,由册封使主持隆重而盛大的谕祭礼和册封礼后,宣布新国王登基,合法取得治理琉球政治权益。册封使团并对琉球进行视察和访问活动,同时负有监督、节制、纠正中山王府管理琉球的各种建言,并传播中国的先进行政经济学术社会文化。册封使不仅是朝廷钦差使节,也是传播中国文化的先驱使者。明清两朝派遣使团赴琉球,是琉球国人民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的大事,朝野重视并以此为荣。

明朝成化十年(1474年),因福建“市舶提举司”从泉州移址福州,福州成为册封使团前往琉球的始发地口岸。此前,册封使团为祈保平安往返中琉之间,在“溟洋浩荡中,无神司之,人力曷能主张”的思想支配下,最初只有妈祖神像随册封使团同行。此后,册封使认为多一个神祇就多一种保护,将福州的“水神”《拿公》神像和《陈文龙(尚书)》神像与《妈祖》神像,此后计有15次随册封使团同行渡海赴琉。清朝廷对琉球中山册封共八次,其中前三次均在康熙朝,然而档案阙如。但好在这三次册封使者皆有专著传世,可略补档案之缺憾。。

康熙二年(1663),「张学礼」《使琉球记》。
康熙二十二年,「汪楫」《使琉球杂录》。
康熙五十九年,「徐葆光」《中山传信录》。


康熙二十二年(1683),朝廷钦命册封正使:翰林院检讨「汪楫」、副使:内阁中书舍人「林麟焻」赍敕、诏书,渡海赴琉册封琉世子「尚贞」为中山王。此行路途遥远,惊涛骇浪,危险重重,但封舟出闽江口,进入茫茫大海,不见山影,却能乘风破浪,飞快前进,千里海路,只有三昼夜就到达目的地——那霸港。原来是妈祖显灵护航,指挥两条大鱼白天引道,万只海鸟夜间回翔指航。「汪楫、林麟焻」两人大感其恩,于举行册封典礼后,遂到久米村的上天妃宫焚香,在天妃宫,「汪楫」欣然题写了《朝宗永赖》匾额、「林麟焻」挥毫撰写楹联:“累朝叠诰神功,岳降自鯑江,翊运凝庥,频现红灯宣圣化;重泽献琛逢盛世,皇华临马齿,抠衣展拜,永靖碧海耀吾宗。”


册封使舟往返时间一般是利用福建夏季西南风汛从福建闽江口放洋赴琉,待琉球到了冬季再乘东北风汛回国。但因天有莫测风云,海上风汛尤其变化无常,使舟在远洋航行中仍难免不时遭遇风险。因此,自朝廷到出使官员心理上都寄望于妈祖的庇护,并在朝贡体制内的册封过程中逐渐形成一套特有的官方祭俗。即皇帝在选派正、副使的同时,要命翰林院撰拟祈、报祭文二道,交付册使离京到福州后,代表皇帝诣天后宫举行祈祝祭祀,然后请神像登舟护航;使舟回来时,又如前仪举行报答祭祀。册使还京复命时,则必奏请为神褒封或赐匾等等。以上大同小异的俗套毋须赘述,下面主要对档案所记第四次至第八次册封中的一些个案略作评述。


第四次册封,是在乾隆二十一年(1756),正副册封使为:翰林院侍讲「全魁、周煌」。这次册事,因风汛耽误而全程延长达一整年。现馆藏档案仅存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全魁、周煌」返抵福州时所上《为册封事竣敬陈渡海情形折》。按:此件奏折为「周煌」《琉球国志略》所未收,而《志略》所载同年四月二十一日《请加封谕祭疏》又是档案所未发现,故这两件正可互相补充。前者是两位册使为“上慰圣怀”,船刚抵福州即将渡海情形先作简要奏报。这次封舟赴琉途中可谓一路顺风:“六月初二日,登舟。初十日,由福建之五虎门乘风放洋。十四日,抵琉球之姑米山。”但正要靠岸时,却经历一场意外惊险:“讵意风势旋转东北,不得已下碇。候至二十四日夜,台飓大作,碇索十余,一时顿断,舟身触礁致损。仰赖皇上洪福,天妃效灵,神光现于桅顶,臣等得从惊涛之中赍奉节诏倚山登岸,随封二百余人皆庆生全。”至于回国时间拖延至翌年二月,则是因为:“原船损坏,该国王命工造船,及其报竣,臣等即以十月二十六日,登舟候风。至十一月初七日,出海,值风暴又起,仍回停泊。至十二月十二日,护送之二号船始报入港,臣以正月三十日,同由琉球国放洋。于二月十三日,入福建五虎门。”两位册使回京后,疏请褒封谕祭之折,则对封舟在姑米山前的那场风险,写得更具体而扣人心弦:“二十四日夜,台飓大作,碇索十余,一时皆断。舟走触礁,龙骨中折,底穿入水。时既皆黑,兼值雷雨,距岸约六七百步,自分此时百无一生。呼吁之顷,忽神火现于桅顶,又海面灯光浮来,若烟雾笼罩状,举舟之人,皆所共见。乃胥呼曰:‘天妃救至矣!’须臾,舟稍靠岸,赖一礁石透入舟腹,得不沉溺,复不漂流,以故解放本舟小船,次第救免。”由于这次历险获救,极显神奇,「全魁、周煌」二使乃建议琉球国王在姑米山建一座妈祖庙,并为撰书碑记。由于,琉球那霸的久米村的天妃宫、天使馆附近的下天妃宫、天使馆(天朝册封使府邸)等历史文物在二战中均毁于兵燹,姑米山(久米岛)的天后宫、石碑等等,早已成为中琉宗教交流关系史的仅存实物见证。


第五次册封,是在嘉庆五年(1820),翰林院修撰「赵文楷」、内阁中书「李鼎元」为正副册封使。馆藏有关此次册封之档案多达14件,形成一组比较完整的系列档案。嘉庆帝对这次册事格外地重视,其原因是当时海氛不靖(即为:九州华商海运武装集团倭寇猖獗),所以朝廷不仅一般地关心封舟在海上的气象安全,而更担心航行军事安全,若封舟遭遇海盗武装劫掠。因而他把双重的安全保障都寄望在虔祀妈祖上,便决定把事后褒封的成例,改为事前褒封。嘉庆五年一月二十九日,一天连下二道上谕:其一是谕内阁拟定封号:“沿海地方崇奉天后,仰承灵佑昭垂,历征显应,溯查乾隆二年,加增神号四字,嗣于二十二年、五十三年两次各加增四字。现在各洋面巡缉兵船及商船往来,均赖神力庇佑,着该衙门再拟加增四字,并着翰林院衙门撰拟祭文,即交此次册封琉球国正使「赵文楷」赍往福建敬谨致祭。”另一道,是谕闽浙总督「玉德」派兵护送封舟:“现在洋面尚未能一律安静,着传谕「玉德」转该地方官将「赵文楷」等所需船只预备稳妥,并酌拨弁兵小心护送,俾得遄行无阻。”「赵文楷」等抵达福州领福建地方文武官员诣天后宫致祭宣封后,即于五月一日,登舟前具疏奏明。五月四日,「玉德」亦将遵旨办妥应办事具折上奏:“臣「玉德」先已照例选派闽安协左营都司「陈瑞芳」,南澳镇标左营守备「王得禄」挑选水师兵丁二百名,随带军械,分配两船,一切应用匠役对象均已预备齐全,并檄饬沿海各镇将带领舟师小心护送。”据「赵文楷」等《为册封琉球事竣内渡回闽事奏折》,这次涉洋册封行程非常顺利,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大事故。嘉庆帝看到「玉德」报告“册封正副使船只平安回闽”的奏折,即提起朱笔批曰:“欣尉览之,敬发香枝致谢天后。”这次册事结束后,还留下一个尾声,即嘉庆六年正月,「李鼎元」上表《吁请加封天后父母》:“窃念天后以孝女成神,志或未尽,似应追封崇祀,以迓神庥。”按:妈祖父母自宋、元两次追封之后,明、清以来确未再加追封。此件奏折之后续档案虽未发现。但据《清会典》、《清朝续文献通考》等记载:“嘉庆六年,议准崇祀天后父母,请照雍正三年,追封关帝先代之例,敕封天后父为积庆公,母为积庆公夫人。内部行文福建巡抚、江南河道总督,于莆田湄洲及清口惠济祠二处天后宫后殿制造牌位,春秋致祭。”

第六次册封,是在嘉庆十三年(1808),以翰林院编修「齐鲲」、工科给事中「费锡章」为正副史。从档案所存「齐鲲」等《恭报回闽奏折》看,这次封舟往返亦颇为顺利。但「齐鲲」等回京复命时仍奏请赐匾。据嘉庆十四年二月十五日上谕:“前日册封琉球使臣「齐鲲」等回京复命,奏称:封舟过海迎请「天后」既(及)「陈尚书(陈文龙)」、「挐(拿)公」行像于舟中供奉,甚着灵应……据该处耆民人等吁求御书匾额等语。此次册封琉球使臣海舟往返平安迅速,实昭灵贶,兹发去御书匾额三分,着「张师诚」接奉后,即于各处悬挂。”「齐鲲」的原奏折中还对请「陈尚书」和「挐公」协从护海之例加以说明:“按:尚书陈姓,名:文龙,福建兴化人。宋咸淳四年。殿对第一,官参知政事,知兴化年军,为贼所执,不屈死。明时显灵,救护封舟,封:水部尚书,立庙闽省南关外。国朝册封琉球,向例请:「天后、挐公」神像供奉头号船,请「尚书(陈文龙)」神像供奉二号船。”

第七次册封,是在道光十八年(1838),以翰林院修撰「林鸿年」为正使、翰林院编修「高人鉴」为副使。关于这次册封的相关档案仅存二件,其一为「林鸿年」等《为抵闽候风放洋日期事奏折》:“兹据船户禀报,节交夏至,西南风顺,正可开行。谨择于闰四月二十七日,恭赍诏敕,自南关登舟,并敬奉谕祭天后、海神祈文各一道,诣闽安镇怡山院虔诚致祭毕,即便放舟。”至于海上情况,则无以得知。但《天后圣母圣迹图志》录有「林鸿年」回京请求褒封赐匾之片奏及礼部题本等件:“此次琉球内渡途中,两次猝遇风暴,正在汪洋万顷之中,人力莫施,举舟惶悚,臣等虔诚祈祷,皆获化险为平,舟人咸谓:神助圣朝宣显赞顺,……复查天后之神在我朝夙昭灵贶,迭荷加封,此次转危就安,显应彰着,合无仰恳皇上天恩,再晋锡加封号,并求御书匾额,颁发福建地方官恭摹悬挂。”事经礼部奉旨议题,并将公文“移会内阁典籍厅撰拟加封字样去后”,再由“内阁交出奉朱批‘泽覃海宇’四字”。另一件档案为闽浙总督「钟祥」的奏折,重点是密折报告检查出使人员有否挟带走私物品之事:“「钟祥」钦遵谕旨密饬所属文武查察点验,除各船户自带海参、鲍鱼、鱼翅各土物压载外,该使臣家丁及护送弁兵等尚无私带物件及包揽商货等,并据委员等密向该国通事等查询,此次册使家丁及弁兵人等前往琉球国时亦无私带货物,包揽勒捐等情。”,可见当时出使人员的纪律检查颇严。

第八次册封,是在同治五年(1866),以翰林院检讨「赵新」、翰林院编修「于光甲」为正副使。馆藏相关档案有七件,包括「赵新」等关于《抵闽登舟候风放洋》的奏折,闽浙总督「英桂」等报告“使臣平安回闽”的奏折,「赵新」等为封舟化险为平,而恳请加封、赐匾的片奏,同治帝《着南书房恭书匾额发闽省于天后等庙悬挂》的上谕,及宫中御书匾字录档和造办处发送匾额的呈稿等。据「赵新」奏报海上化险为平的事实经过是:“六月十九日,舟抵球界之姑米外洋,连日因风信未顺,水深不能下碇,是日值暴期,断虹现于东北,午后黑云陡起,海色如墨,一船皆惊。臣等谨焚香默祷于天后……各神前。入夜黑云四散,仰见星光,阖舟额庆。又于十一月初十日,自球返棹放洋,是夕复遇暴风,巨浪山立,越过船头,船身几没,复触礁砂,势极危险,臣等复于神前虔祷,化险为平。”但因此时妈祖封号已达60字,故部议不再加封,只予赐匾。



图注:中国台湾,苗栗县西湖乡五龙宫,「天上圣母」、「德泽环宇」、「鲤跃龙门」龙形图腾前与后4脚各为四爪,左前爪执《王令》、右前执《毛笔》。






郑和与天妃
据史料:,明朝万历四十五年(1617),张燮《东西洋考》:朝廷钦命「郑和」领二万七千余官兵随行,乘百余艘巨舶,七次下西洋(南洋、南太平洋、印度洋)宣谕国威、剿抚并施;然而大海茫茫,「烈风陡起,怒涛如山,危险至极。舟人惊骇,仓忙无措,仰赖神灵显然临庇,宁恬无虞」——此处的「神灵」即指「天妃」。 船舶水手多数是从闽粤浙三个沿海省份招募来的;他们之中很多借此航行回乡或流居海外,同时把供奉天妃的信仰传播出去。明朝永乐元年,「郑和」出使暹罗国,海上忽刮大风,几百人生命危在旦夕,「郑和」祈求天妃救助,忽然一阵香风飘来,见神站立在桅杆上,顿时风平浪静。明朝永乐五年(1407),「郑和」下西洋,途中遇到颱风,众船员祈求神灵保佑得平安、往渤泥国途中、往榜葛剌国也遇到颱风,皆祈求神灵保佑后平安。「郑和」为了答谢天妃数次庇护渡航的显灵相救功绩,奏请朝廷在南京龙江关建天妃宫,蒙明成祖皇帝,御赐纪文。又奏请朝廷在大队官兵驻扎的福建长乐港建天妃宫作为官兵祈祷之所。郑和船队聚集在天妃宫下,等候信风出航;出行前郑和带领官兵随员在天妃宫举行大规模祭祀典礼,点燃香烛,供奉牺牲,祈求神灵保佑。 郑和官兵登船后,奉献仙师酒,念祝文「五更起来鸡报晓,卜请娘妈来梳装,梳娓珍珠龙凤髻,……弟子一心专拜请,湄州娘妈降临来。急急如律令」。后来此祝文演变成為现在的敲小法鼓的天上圣母请神咒。「郑和」船中供奉天妃,昼夜香火不断,各船专设司香一名,不管其他事务,每天清晨负责带领船员向天妃娘妈顶礼。明朝宣德七年(1431),「郑和」奉圣旨往湄洲屿天妃宫拜祭。每次下西洋回国,必定新修各处天妃宫,或扩修殿堂,或种植青松翠竹;在南京静海寺、太仓天妃宫,郑和还栽种特地从西洋带回来的海棠花。郑和在刘家港天妃宫和福建长乐南山寺都立天妃纪念石碑,将下西洋的成功,归功于天妃的神佑。天妃娘娘故此成为明朝海军船舶的守护神。


由于自北宋开始神格化「林默」被称为妈祖(兴化人对女性祖先的尊称),并受人建庙膜拜,復经宋高宗封为 灵惠(灵慧)夫人,成为朝廷承认的民间神祇,元代忽必烈大汗时,被封为「天妃」至明朝则是沿用「天妃」,清康熙皇帝再加封至「天后」。妈祖的封号经历了宋、元、明、清四个朝代的36次褒封,妈祖从“夫人”、“妃”、“天妃”、“天后”、“圣母”,并列入国家祭典。皇帝的册封清晰地记录了妈祖从“辅国”到“护圣”,又到“庇民”的三大功绩。至清光绪元年,妈祖封号达64字。据统计历代皇帝对妈祖的封号,总共达到600多字,创中国神仙封号的最高纪录。清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赐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圣母",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赐封为"护国庇民,妙应昭应普济,天后 ",自此"天上圣母"、"天后"从此便成了妈祖的圣称。



图注:中国台湾,苗栗县西湖乡五龙宫,「天上圣母」「德泽环宇」「鲤跃龙门」龙形图腾前与后4脚各为四爪,左前爪执《王令》、右前执《毛笔》。







航海水手常言:有海水处有华人,华人到处有妈祖。妈祖的影响所及由航海关系而演变为“海神”、“护航女神”等,因此形成了海洋文化史中最重要的汉族民间信仰崇拜神之一,而对其祭祀列举:
庙祭:是指在妈祖庙范围内举行祭典仪式,其特点是规范、严谨。据考,在宋、元、明、清四朝中,朝廷因事差官致祭妈祖达300多次,都是采取庙祭形式。清康熙五十三年(1718年),皇帝颁旨规定妈祖作为女圣,归列三圣之一,编入国家祀典,春秋谕祭,与文圣孔子、武圣关公同享最高法定礼节———三跪九叩、三击献醴。

海祭:妈祖是指在海边奠祭妈祖。从各地现存的海祭仪式中,可以看到:面对浩浩波涛,祈福旗幡与日同升,海螺长号,颂祭文、奏祭乐、进舞芭、献祭果、洒祭酒、敬鲜花、放海生,同时进行各种民俗展示。是一种民间祭礼一般在海边渔村流传。

舟祭:是指在船上供奉妈祖神像,在出海时、归航时或遇大风大浪危急关头对妈祖女神进行全祭拜的一种形式。



图注:中国台湾,苗栗县西湖乡五龙宫,「天上圣母」前的香炉下4个脚神兽图腾。。




上图注
中国台湾,苗栗县西湖乡五龙宫,广场s「天上圣母」、「德泽环宇」、「鲤跃龙门」龙形图腾前与后4脚各为四爪,左前爪执《王令》、右前执《毛笔》。妈祖虽贵授封为「天后」,但其宫庙的龙形图腾却是《四爪龙》,仍不敢僭越皇室帝君《五爪至尊》龙形图腾。在元代以前,龙基本上以三爪居多,明代则以四爪龙为众,清朝才逐渐定制「五爪为龙,四爪为蟒」的区别说法,而且主要是作为皇帝、宗亲、大臣的服饰、家居、皇宫与王宫区别。

《大清会典》:皇帝所服「五爪金龙」,贝勒以下则「四爪蟒」。并明确了一条禁例:「凡五爪龙缎、立龙缎、团补服……官民不得穿用。若颁赐五爪龙缎、立龙缎,应挑去一爪穿用」。

《辞源》:蟒衣,为象(像)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满清则官无大小,凡遇典礼,皆著此袍,地蓝色、或石青,全身以金线绣蟒,自公侯至七品官,蟒数自八至五(条),以次递降,俗称『花衣』,又称『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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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20-1-5 22: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记载:下面记述事件,每每当事人都在其文章叙述到,遇难时均受妈祖神灵庇护而脱险。

明朝「郑和」七次下西洋中,3次是船队遇到海寇掠夺、受到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陷害。
1次,是船队为苏门答刺国生擒。
3次,是船队在海上遇到飓风和险情。


明朝

永乐七年,钦差「尹璋」出使。同年,钦差「陈庆」等往西洋。
永乐十三年,钦差内官送甘泉于榜葛剌国,同年太监「王贵」等又奉命往西洋、
洪熙元年(1425)乙未,钦差内官「柴山」往琉球。
嘉靖十一年(1532),钦差给事中「陈侃」等人往琉球册封。
嘉靖三十七年,复遣册使「郭汝霖」等出使。


清朝

康熙二年(1663),册使「张学礼」等往琉球国,归舶过姑米山遇风暴。
康熙二十二年(1683),册使「汪辑」等出使,归舟遇飓风。
康熙五十八年(1719),册使「海宝」等奉命赴琉球册封,归舟遇旋风。
乾隆二十年(1755),册使「全魁」,于姑米山遇台风。
道光十九年(1839),册使「林鸿年」赴琉球途中两次遇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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